下部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开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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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部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开工报告
阜阳至合肥高速公路桥梁工程
(FH-22合同段)蜀山干渠大桥
K186+996.5基础及下部构造
钢筋加工及安装
分
项
开
工
报
告
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公司
合淮阜高速公路第二十二合同段项目部
日期: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钢筋加工及安装技术交底
一、钢筋原材料
(一)钢筋进场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带肋钢筋》GB1499等规定抽取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二)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三)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明显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份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四)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二、钢筋加工
(一)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Ⅰ级钢筋末端应进行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进行135°弯钩时,Ⅱ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进行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5倍。
(二)除焊接封闭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做成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交底1的规定外,还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
对一般结构不小于90°,对有抗震等级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
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五倍,对有抗震等级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三)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Ⅰ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2%,Ⅱ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四)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mm):
1、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2、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3、箍筋内净尺寸:
±5。
5、钢筋加工时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钢筋(安装)连接:
(一)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三)钢筋的连接应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四)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五)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六)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相邻接头错开的距离不小于1米。
四、钢筋安装
(一)施工准备。
1、钢筋:
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复试报告(合格)。
钢筋加工质量验收合格。
2、铅丝:
采用20—22号铅丝。
3、垫块:
采用专用塑料垫块。
(二)施工工艺
1、基层处理:
剔除、调直和清扫。
2、抄平、放线。
3、板和梁先绑扎定位钢筋,在上面划分档后逐个绑扎,梁、柱钢筋先放主受力筋、次受力筋和梁立筋,在上面划线分档,再放箍筋绑扎。
钢筋的接头和锚固长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接头位置应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绑完后垫好垫块以保证保护层厚度,各节点的抗震钢筋和锚固长度应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
4、钢筋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接头位置与弯曲处的距离不小于10d,单面焊接焊缝长度不小于10d,双面焊接焊缝长度不小于5d,且不宜设在最大弯距处,相互错开距离不小于1米。
(三)质量标准: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
2、冷拉、冷拔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3、钢筋的表面必须清洁,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4、钢筋的间距、接头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5、搭接长度均不小于规定值(单面焊接焊缝长度不小于10d,双面焊接焊缝长度不小于5d)。
6、箍筋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弯钩角度和平直长度符合规范规定。
7、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要求。
(四)成品保护
1、钢筋绑扎完后禁止踩踏。
2、禁止碰动预埋铁件。
3、成形钢筋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垫好垫木。
4、浇筑混凝土时应设专人调整钢筋。
(五)钢筋工程常见的质量问题
1、钢筋严重锈蚀。
控制措施:
(1)对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必须清除。
(2)钢筋除锈后仍留有麻点者,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2、钢筋弯曲不直。
控制措施:
(1)采用调直机调直或人工等方法调直。
(2)对严重曲折的钢筋,尤其是曲折处圆弧半径较小的“硬弯”,调直后应在硬弯处剪断。
(3)对矫正后仍不直的钢筋,不准作受力筋。
3、钢筋脆断,包括钢筋冷加工中或运输装卸中脆断,以及电弧点焊后脆断。
控制措施:
(1)钢筋冷加工工艺要正确,冷加工的工艺参数(如弯曲时的弯心直径等)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2)运输装卸方法不得造成钢筋剧烈碰撞和摔打。
4、冷拉钢筋或冷拔钢丝的机械性能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控制措施:
(1)抽检钢筋母材的质量,以确定其是否适合于冷拉或冷拔。
根据检验结果,确定工艺能参数,如冷拉率、冷拔的总压缩率等。
(2)严格控制冷加工工艺。
(3)冷拉和冷拔钢筋的检查验收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5、钢筋品种、规格、尺寸、形状、数量、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控制措施:
(1)提高操作人员素质,严格按图施工。
(2)加强质量检验工作,控制允许偏差项目不超过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6、钢筋接头的连接方法和接头数量及布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杆件中的受压钢筋直径大于32mm时的接头均采用焊接。
(2)合理配料,防止接头集中。
(3)正确理解规范中规定的同一截面的含义。
(4)分不清钢筋是受拉还是受压时,均按受拉要求施工。
7、钢筋绑扎时缺扣、松扣多,导致钢筋网或钢筋骨架变形。
控制措施:
(1)控制缺扣、松扣的数量不超过绑扣数的10%~20%,且不集中。
(2)钢筋网或骨架的堆放场地平整,运输安装方法正确。
8、弯钩朝向不正确,弯钩在小构件中外露。
控制措施:
(1)弯钩朝向按照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薄板等构件弯钩安装后,如超过板厚,将弯钩放斜,以保证有足够的保护层。
9、箍筋端头弯钩形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定。
控制措施:
(1)箍筋的弯钩角度和平直段长度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的规定。
(2)绑扎钢筋骨架时,防止将箍筋接头重复交搭于一根或两根纵筋上。
10、钢筋绑扎接头的做法与布置不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控制措施:
(1)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2)受拉区I级钢筋绑扎接头做弯钩。
11、钢筋网中主副钢筋放反,在板类构件中往往造成计算高度明显减小,从而引起承载能力不足。
控制措施:
(1)认真看清图纸,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复杂部位附有施工草图。
(2)加强质量检查,认真做好隐蔽工程检验记录。
12、钢筋安装位置偏差过大,或垫块设置等固定方法不当,造成钢筋严重错位。
控制措施:
(1)认真按照施工操作规程及图纸要求施工,并加强自检、互检、交接检。
(2)控制混凝土的浇灌、振捣成型方法,防止钢筋产生过大变形和错位。
13、钢筋焊接接头的机械性能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控制措施:
(1)焊接材料、焊接方法与工艺参数,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及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
(2)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并只准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
(3)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试焊,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施焊。
14、接头尺寸偏差过大,包括绑条长度不足、纵向位置偏移、焊接长度不足等。
控制措施:
(1)绑条长度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绑条沿轴线位移不大于0.1d且不大于3mm;为此要求钢筋下料检查设专人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焊接。
(2)焊缝长度沿绑条或搭接长度满焊,最大误差0.5d。
15、焊缝尺寸不足。
控制措施:
(1)按照设计图的规定进行检查。
(2)设计图上无标注和要求时,检查焊件尺寸,焊缝宽度不小于0.7d,允许误差0.1d;焊缝厚度不准小于0.3d,允许误差0.05d。
发现尺寸不足,清除焊渣后及时补焊。
16、咬边焊缝与钢筋交接处有缺口。
控制措施:
(1)选用合适的电流,防止电流过大。
(2)焊弧不可拉得过长。
(3)控制焊条角度和运弧方法。
17、电弧烧伤钢筋表面,造成钢筋断面局部削弱,或对钢筋产生脆化作用。
控制措施:
(1)防止带电金属与钢筋接触产生电弧。
(2)不准在非焊区引弧。
(3)地线与钢筋接触要良好牢固。
18、焊缝隙中气孔。
控制措施:
(1)焊条受潮、药皮开裂、剥落以及焊芯锈蚀的焊条均不准使用。
(2)焊接区洁净。
(3)适当加大焊接电流,降低焊接速度,使焊缝金属中气体完全外逸。
(4)雨雪天不准在露天作业。
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时间:
时间: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程序,设置专职安全员,加强对支架、工作平台稳定性的检查工作;加强安全用电管理。
工人必须佩带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个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
一、安全技术措施
(一)节约钢筋,合理使用。
(二)严格按技术交底和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三)工作前先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四)深基础施工时,四周要有防护措施,并戴好安全帽。
(五)在高空施工时,要做好防护措施,夜间施工应设置照明灯。
(六)操作时精神要集中,不得嬉笑打闹,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内容:
施工用电
1、临时用电安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颁标准和当地供电局的有害安全
运行规程。
2、构件预制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经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在路面设计高程范围内和其他施工现场施工时施工设施最高处与外电架空线路垂直距离不小于7米。
4、使用自备电源或与外电线路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5、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杆.脚手架上;
施工现场的架空线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4米。
6、电缆线沿地面敷设时,不得采用老化脱皮的电缆线,中间接头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不得
承受拉力,过路处要穿管保护,电源端必须设漏电保护装置。
7、构件预制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等集中用电场所配电箱,开关要分开设置,并采用两级漏电保
护装置;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安装牢固,电具齐全完好,注意防尘。
8、必须坚持一机一闸用电和下班断电加锁的原则。
9、手持电动工具和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接零保护。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吸绝缘强度,每季测定一次,固定用电场所每月检查一次,移动式电动设备,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检查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三、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内容:
钢筋加工
1)钢筋施工现场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地应设置防护板,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切断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检查刃口是否松动,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
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夹。
不得因钢筋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4)采用人工锤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mm,使锤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头钢筋弹出伤人。
5)市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6)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7)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
清理现场,切断电源,锁好电闸厢。
四、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内容:
电焊施工安全要点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的事故的安全措施。
4)严禁在运输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暴易燃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5)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容器上必须有进、出封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接时必须有专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容器内焊接。
6)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放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7)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通过。
8)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9)雨天不得露天电焊。
在潮湿地点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10)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底于0.5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1)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胳膊夹持焊钳。
清楚焊渣时,面不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12)在载荷运动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13)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易爆物。
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五、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内容: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要点
1、吊装作业
1)大型吊装工程,应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上,制定安全措施,并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明确分工。
3)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4)各种起重机不得超负荷使用。
5)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8-3的要求。
钢丝绳安全系数
用途
安全系数
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3.5
吊挂和捆绑用
6
支承动臂用
4
千斤绳
8-10
卷扬机用
5
缆索承重绳
3.75
6)地锚要牢固,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线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
7)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挂在空中。
2、起重机具安全操作要点
A、卷扬机
1)卷扬机的各部件,电器元件以及安全防护装置、钢丝绳等应符合现行的的国家标准《建筑卷扬机安装规程》(GB13329-91)的规定。
2)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防止受力时位移和倾斜;操作位置必须视野开阔,联系方便。
3)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4)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结节和纽绕,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5)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输物件放下。
B、轮胎式起重机和履带式起重机
1)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
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2)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平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作业中不得悬吊重物行走。
3)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衡、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
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4)在驳船上作业,应用绳索系牢在船上,前后轮(或履带)下应用三角木楔紧。
遇有4-5级风时,应根据驳船载重吨位适当调整吊机负荷。
工作完毕应将起重臂放下,制动刹牢。
5)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
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6)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铺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8-4的规定。
输电路电压
最小距离
输电路电压
最小距离
输电路电压
最小距离
1kv以下
1.5
1-35kv
3
≥60
0.01*(v-50)+3
7)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钓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收到空挡位置。
C、龙门架
1)龙门架制作(拼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2)移动式龙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等载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3)吊起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将重物提高到可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运行时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
4)牵引移动的跨墩龙门架,在行走时两侧牵引卷扬机必须同时、同速启动和运行。
5)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稳的操纵控制器;作后向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6)龙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卷扬机操作规程
A、作业前的准备
1)、电动机部分,按通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放置设备的场地应平整坚实,并应有防淋、防晒的设备。
所起重的物品必须在操作人员的有效视线之内。
3)、检查润滑油(脂)是否足够。
4)、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断股、断丝。
断丝超过5%或磨损超过规定时,必须更换。
钢丝绳不准有结节、扭绕现象。
检查钢丝绳长度是否符合作业要求。
5)、检查各连峡部位、保险棘轮、制动及离合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电气装置是否完整可靠。
7)、如需在垂直或其它方向起重时,可利用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滑轮)改变方向。
卷筒与第一导向滑轮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值。
B、作业中的要求
1)、无荷载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常工作。
2)、起重物品下方,严禁站人。
作业时应有专人发令吊装。
3)、按规定的标准量起重物品,不得超载。
4)、当所吊起的重物悬空时,操作人员严禁离岗。
5)、钢丝绳在卷筒上应顺序卷绕。
从卷筒上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有不少于3圈的余绳。
6)、作业中,应随时注意观察钢丝绳、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7)、以重物下降时,钢丝绳应处于张紧状态。
8)、双卷筒扬机的两筒同时工作时,应各承担额定起重量的50%,绝对不允许同时各起重额定负荷。
9)、工作中,如无特殊情况,应尽量避免猛烈制动。
10)、严禁用卷扬机载人升降。
C、作业后的要求
1)、将所有操纵手柄置于中位。
2)、切断电源,保护好电气设备。
3)、按保修规程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
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时间:
时间:
文明、环保技术交底
一、文明施工
1.遵守国家和所在地的法令、法规,遵守有关部门的规定。
2.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施工。
3.加强文明生产管理力度,遵守村规民约,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搞好地方群众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做到施工不扰民,不破坏地方现行的道路和桥梁。
5.保持施工现场有条不紊,做到工完场清。
6.对因本工程项目通过而造成的水、路不畅的情况,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7.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古迹等及时上报,并保护好。
8.保护区附近施工时要按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作业,严禁破坏、骚扰动植物。
二、环境保护
A、环境保护是为了保护和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生产。
在本工程施工中,我们将会始终坚持环境保护和生产并举的原则,建立环保责任制度,采取切实措施,防止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废水、废渣、粉尘等污染环境,产生公害。
我们采取如下措施:
1.避免破坏农田排灌系统,在施工过程中,一旦与农田排灌和城镇排水系统产生矛盾时,首先征得当地政府意见,协商解决办法,待工程结束后清理恢复。
2、工地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妥当,使其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施工中尽量减少粉尘污染,施工后清除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并运至指定地点。
B、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源、耕地、农田、灌溉渠道,要采用渗井或其它措施处理。
工地垃圾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深埋,清洗集料机具或含有沉淀油污的操作水,采用过滤的方法或沉淀池处理,使生态环境受损减到最低程度。
1、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的工作。
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佩带防护耳塞或头盔等有效措施外,还应当缩短其劳动时间。
同时,要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
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时间应加以控制、。
2、在各项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对原有自然环境的破坏。
3、加强对施工技术的改造,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源。
4、加强环境管理,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控制原则,将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弃渣堆放点应统筹安排,对方点应远离河道,不覆盖原有植被,控制在规划好的荒地内。
6、厉行节水减污,提高施工用水重复率,降低废水排放量。
7、继续加强施工污染的终端处理,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污染。
8、制定和健全排污法规体系,加强排污管理。
9、加强环境监测和事故预防,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必要时,邀请有关环保科研部门来工地现场监测,以确定是否发生环境污染。
10、保护原有植被。
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持原状;砍除树木和其它经济植物时,应事先征得所有者和业主的批示同意,严禁超范围砍伐。
11、临时用地范围内的耕地采取措施进行复耕,其它裸露地表植草或种树进行绿化。
12、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彻底清理,并按设计要求采用植被覆盖或其它处理措施。
13、修建的临时工程,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并清理整洁恢复原貌。
14、在日常生活和施工中,爱护群众一草一木,做精神文明的标兵。
交底人:
被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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