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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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条例
关于-------宿舍管理条例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为加强——公司生活区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宿舍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给职工提供一个安全、文明、卫生、和谐的住宿环境,现印发《-公司宿舍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生活区宿舍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加强责任机制,对宿舍的管理进行规范。
第四条服务全体职工,保证生活质量。
第三章宿舍管理条例
第五条入住基本条件
一、申请入住人员无传染疾病,无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及影响他人入住环境的不良嗜好。
二、申请入住人员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并承诺如违反相关规定,愿意按规定接受公司处罚。
第六条入住流程及入住房间标准(长期入住)
一、总司员工、基地员工、劳务工入住流程及入住房间标准
(一)入住流程
1、——公司职工入住生活区,凭人力资源处开具的“公司新进人员安排通知单”及有效身份证办理住宿手续,入住时由宿舍管理员安排入住指定房间及床位,并经双方确认房间设施无异议。
2、员工、劳务工办理住宿时每人交押金100元,免冠照片1张,用于办理住宿卡。
(二)入住房间标准
总司员工、基地员工、劳务工干部住宿为2人/间,其他人员住宿为6人/间。
二、分包商、外协单位人员入住流程及入住房间标准
(一)入住流程
1、根据公司要求“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分包商及外协单位应配备后勤生活管理员,配合后勤室宿舍管理员安排本队职工住宿。
2、分包商及外协单位人员入住生活区须凭人力资源处施工队管理处开具的“——公司施工队人员进司单”,并由该分包商后勤生活管理员统一到后勤室宿舍组办理。
3、新进人员先办理临时住宿,有效期为15天,到期后凭安全保障处发放的工作证,由分包商生活管理员统一办理长期住宿卡。
4、各分包商及外协单位负责人入住时,须凭在——公司的注册记录到后勤室宿舍组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5、分包商及外协单位人员办理住宿时交押金100元/间,个人免冠照片1张,用于办理住宿卡。
(二)入住房间标准:
1、分包商及外协单位人员入住集体宿舍,入住标准为6人/间。
2、分包商负责人住宿为1人/间。
三、荣誉称号人员、班组长入住流程及入住房间标准。
(一)入住流程
1、——公司荣誉称号职工入住生活区,凭质量监督处公布的“荣誉称号人员名单”或确认单及有效身份证办理住宿手续,入住时由宿舍管理员安排入住指定房间及床位,并经双方确认房间设施无异议。
2、——班组长入住生活区,须凭人力资源处报批的“——公司班组长任命报告”或确认单及有效身份证办理住宿手续,入住时由宿舍管理员安排入住指定房间及床位,并经双方确认房间设施无异议。
(二)入住房间标准
荣誉称号、班组长入住集体宿舍,入住标准为6人/间,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入住条件,申请享受19号楼集体宿舍的2人/间或夫妻住房。
具体的由后勤室根据宿舍空余房间资源以及申请住房人数,统一协调安排。
四、夫妻房(白领单元户夫妻房、集体宿舍楼夫妻房)入住条件、流程及入住房间标准
(一)白领单元户夫妻房入住条件;
1、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工作,其中一方是——公司员工、劳务工干部、技术标兵及能手、及分包商负责人;
2、总司和——公司单身员工及单身劳务工干部,安排2人/间;
3、经审批的特殊原因人员;
(二)集体宿舍楼夫妻房的入住条件;
1、符合白领单元户夫妻房入住的所有人员;
2、——公司的调度、班组长、荣誉称号人员;
3、自我申请入住的双职工;
(二)入住流程
办理入住时,入住人员需提供有效结婚证复印件、入住申请(经所属一级部门负责人批准,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进行审批),由后勤室宿舍组根据房源安排办理入住手续。
(三)入住房间标准
后勤室需及时清退不符合入住夫妻房条件的人员,根据宿舍空余房间资源以及申请住房人数,统一协调安排。
在白领单元户夫妻房房源不足情况下,职工需服从宿舍管理处的另行安排。
第七条临时入住人员入住流程及入住房间标准
一、总司及其他基地出差人员入住流程及入住房间标准
(一)入住流程
总司及其他基地出差人员须凭综合办公室开具的“赴——公司工作人员登记表”,并由其专职负责人到后勤室宿舍组办理相关入住手续,住宿时交纳押金100元/人。
(二)入住房间标准
后勤室参照——公司员工宿舍分配标准,进行合理分配。
二、公司职工(施工队人员除外)探亲家属入住流程及入住房间标准
(一)入住流程
公司职工家属探亲,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一级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分管副总审批,申请报告批准后到后勤室宿舍组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办理时需交临时住宿押金100元/间。
(二)入住房间标准
由后勤室根据生活区房源情况及公司规定合理分配。
(三)其它
除上述人员外,因工作关系,需到公司临时或长期住宿的,须由承办部门、承办人申请,经所属一级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到后勤室办理入住手续。
入住申请报告上须注明是否自费、公司承担或按市场价收取费用。
第八条住宿人员办理住宿卡,收取押金20元/张,工本费2元/张。
分包商、外协人员费用经分包商负责人确认后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九条为合理统一管理员工宿舍,生活区宿舍收费标准如下:
一、职工宿舍(六人间):
(一)劳务工宿舍:
25元/人/月。
(二)分包商工人宿舍:
每间费用为150元/月。
二、职工宿舍(双人间):
(一)带独立卫生洗浴设施双人间集体宿舍:
房费40元/人/月。
(二)不带独立卫生洗浴设施双人间集体宿舍:
房费25元/人/月。
(注:
仅限于荣誉称号人员申请,水电费自理)
三、夫妻房:
(一)白领单元户夫妻房(双职工)收取费用为100元/间/月。
(二)白领单元户夫妻房(单职工)收取费用为300元/间/月。
(三)集体宿舍楼夫妻房收取费用为:
1、荣誉称号双职工(原享受700元补贴):
免房费,水电自理。
;
2、荣誉称号双职工(非原享受700元补贴):
50元/间/月,水电自理;
3、班组长双职工:
50元/间/月,水电自理;
4、调度、班组长、荣誉称号人员单职工、及有意愿入住的双职工:
250-300元/间/月(朝阳房间300元/间/月,背阳房间250元/间/月),水电自理。
四、探亲临时房收费:
费用为15元/人/天(公共卫生间)、30元/天/间(独立洗漱间),住宿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全部由住宿申请人承担。
五、如调整宿舍或者其它原因没有在之前宿舍住满一个月的,入住者当月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标准计算,超过15天的按一个月标准计算。
第十条生活区水费、电费、床上用品及设施的使用规定和收费标准:
一、电费1元/度、水费2.20元/吨。
(具体价格由设备保障部和后勤室根据市场调节)
二、集体宿舍使用空调期间每间用电补贴5度/天,时间段为11月15日~2月28日、6月1日~9月30日;不使用空调期间每间用电补贴1.5度/天,时间段为3月1日~5月31日、10月1日~11月14日,超出补贴范围,超出部分按公司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四、夫妻房、荣誉称号人员双人间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收费,公司不予补贴。
五、施工队房间按住宿卡住宿人数予以补贴电费(每间房补贴:
实际入住人数×用电补贴额度/6)。
六、床上用品收费标准:
劳务工及施工队人员床上用品如需公司提供,由公司物资采购处统一采购,按成本价收取相应费用,同时也可自行购买;使用公司提供床上用品的干部及员工,公司将每月收取折旧费5元/人。
夫妻房自行购买床上用品。
七、房间设施:
(一)床、床板及配件、柜子由指定使用人保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电视机(含遥控器)、空调(含遥控器)、毛巾架、多用柜、写字台、电视柜、房门、晾衣杆等,卫生间内一切设施为公用设施,由住宿人员共同使用保管,如有损坏共同承担,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每月后勤室负责对各宿舍用电、水等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将汇总结果抄送至人力资源处,超出定额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并在当月工资单中予以体现。
施工队、外协单位水、电、房费由后勤室统计汇总,施工队后勤负责人确认后经财务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二条退房流程
(一)员工离司(包括自动离职、被免职、解雇及正常辞职等),应主动办好退房手续,并在3个工作日内搬离基地生活区,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和搬家费用。
(二)退房前,后勤室宿舍管理员与退房人员清点房内物品,如有物品缺少及损坏,查实后予以赔偿,从工资中扣除。
施工队人员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三)总司员工、基地员工、劳务工退房时,应携带住宿押金单、住宿卡、房门及衣柜钥匙,到后勤室宿舍管理组办理相关退房手续,若押金单遗失,押金一律不予退还。
(四)分包商人员办理退房手续,该队后勤生活管理员应及时到后勤宿舍组注销住宿卡。
(五)外协单位及临时出差人员办理相关退房手续,由相关负责人携带住宿押金单、房门钥匙、空调遥控器到后勤宿舍组办理退房手续,若押金单遗失,押金一律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处罚种类及适用范围
一、安全隐患类(违反者予以没收器具并处罚50~500元)
(一)员工离开房间应及时关闭门窗及所有电器设备。
(二)严禁员工在集体房间内使用电锅、电加热器等其它大功率电器设备及伪劣拖线板。
(三)严禁员工将拖线板、充电器之类摆放在床上或床架上带电使用。
(四)严禁员工在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违者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送安全保障部处理。
(五)严禁动用各种消防设施及器材(特殊情况例外)。
(六)严禁从房间向外抛掷任何杂物,导致他人身体或财产受到损害的,责任自负,情节严重者送安全保障部处理。
(七)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燃气灶或存放罐装液化气。
(八)严禁在空调内、外机上堆放各类物品,并不得在走廊、楼梯、出入口和紧急出口处堆放杂物。
(九)未配备厨房设施的宿舍一律不得进行炊事活动。
二、文明卫生类(违反者给予50~3000元处罚)
(一)严禁员工将基地配置的一切设施移位或损坏。
(二)严禁员工在房间内赌博、醉酒闹事、打架斗殴,观看淫秽及非法音像制品,从事传播黄色、色情活动,违者取消住宿资格,并移送安保部处理。
(三)严禁员工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及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四)严禁员工私自将非宿舍设施物品带入宿舍或摆放在走道上,如自做哑铃、自做衣架等。
(五)严禁将剩饭菜及其它杂物扔入下水道,违者责令其及时清理和疏通。
(六)严禁员工将基地食堂餐具存放于宿舍私用,违者予以没收。
(七)严禁员工在房间及走道上乱扔烟蒂及果皮纸屑、酒瓶、不得乱泼污水等。
(八)严禁员工将禽、畜和其它有碍卫生的物品带入宿舍。
(九)严禁员工在走道及洗手间、厕所内洗澡及晾晒衣物等。
(十)严禁员工将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摆放在走道或宿舍内。
(十一)严禁员工在生活区道路及绿化带上私拉电线充电或绳子上晾晒衣物及床上用品。
(十二)严禁员工在窗帘杆、灯罩、空调内机上挂放物品,或在毛巾架乱挂衣物。
(十三)严禁员工在宿舍墙壁、衣柜、房门及其他公共区域乱涂乱画;凡宿舍门窗、玻璃有意或因其它外力造成的,属自行保护不到位,由责任人赔偿,责任不清时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
(十四)员工起床后将床上及各类用品摆放整齐,不得凌乱。
(十五)各宿舍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筒,不得随意朝楼下丢垃圾,门前不得置放垃圾。
(十六)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舍环境清洁,安排轮流值日,以保持宿舍整齐、整洁。
比如:
被子要叠好摆放在床的中间位置,枕头要放在被子上,鞋集中摆入在床下。
对于被检查到宿舍脏乱差现象,按规定处罚并曝光公布。
三、人员管理类(违反者给予50~300元处罚)
(一)严禁员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家属或非本宿舍内人员留宿。
(二)严禁员工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及房门、柜、橱的钥匙。
(三)员工申请住宿不得弄虚作假,申而不住,超过15日未入住者,违者罚款并取消入住资格。
(四)施工队新进员工临时住宿卡超过期限,不及时更换或私自入住。
(特殊情况之外)
(五)宿舍内部人员必须团结,但不得搞帮派结群闹事,有此类现象一经发现,罚款并取消入住资格。
(六)后勤管理人员定期检查,若员工自身享受住宿条件发生变化,将根据住宿分配方案及规定给予相应调整,若拒绝基地的统一安排,情节严重者,立即取消住宿资格并按规定处罚。
(七)员工住宿期间,在厂内有偷盗、打架行为者或违反基地生活区相关规章制度,取消住宿资格并按规定处罚。
(八)员工家属必须遵守基地生活区相关规章制度,其安全由员工自行负责,基地不负责任何责任。
(九)员工离司时,应主动办好退房手续,并在3个工作日内搬离基地生活区。
(十)——基地监察小组将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宿舍成员应给予积极配合,不得无理阻碍检查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员工住宿前应办理好工作证,按照规定手续办理住宿,无进司单,无相关手续,不可办理住宿。
第十五条员工宿舍内设备需维修,按规定到后勤室宿舍组填报修单,由设备保障部维修,更换的材料费由宿舍人员共同承担。
第十六条每月(10日、20日、30日)和不定期的宿舍检查制度,按照以上处罚条例,由部门、保安、后勤组成监察小组,将根据处罚条例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在日常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文明卫生、人员管理违规、违纪行为,由综合办公室后勤室统一汇总送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扣款。
第十八条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
钱包、现金、银行卡、手机、电脑等,身份证请不要和银行卡存放在一起,遗失后果自负,员工丢失物品应立即通知安保部或报警处理。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后勤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之前与本文有矛盾之处,以本文为准。
第二十条本规定如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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