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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者则于西晋武帝时代即已设立了,主要协助国子、博士培养生徒。
“助教”在古代不仅要作入流的学问,其教书育人的职责也十分明晰。
唐代国子学、太学等所设之“助教”一席,也是当朝打眼的学官。
至明清两代,只设国子监(国子学)一科的“助教”,其身价不谓显赫,也称得上朝廷要员。
至此,无论是“博士”“讲师”,还是“教授”“助教”,其今日教师应具有的基本概念都具有了。
我国古代的读书人,从上学之日起,就日诵不辍,一般在几年内就能识记几千个汉字,熟记几百篇文章,写出的诗文也是字斟句酌,琅琅上口,成为满腹经纶的文人。
为什么在现代化教学的今天,我们念了十几年书的高中毕业生甚至大学生,竟提起作文就头疼,写不出像样的文章呢?
吕叔湘先生早在1978年就尖锐地提出:
“中小学语文教学效果差,中学语文毕业生语文水平低,……十几年上课总时数是9160课时,语文是2749课时,恰好是30%,十年的时间,二千七百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
”寻根究底,其主要原因就是腹中无物。
特别是写议论文,初中水平以上的学生都知道议论文的“三要素”是论点、论据、论证,也通晓议论文的基本结构: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但真正动起笔来就犯难了。
知道“是这样”,就是讲不出“为什么”。
根本原因还是无“米”下“锅”。
于是便翻开作文集锦之类的书大段抄起来,抄人家的名言警句,抄人家的事例,不参考作文书就很难写出像样的文章。
所以,词汇贫乏、内容空洞、千篇一律便成了中学生作文的通病。
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单在布局谋篇等写作技方面下功夫,必须认识到“死记硬背”的重要性,让学生积累足够的“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
一般而言,故乡就是自己的出生地。
自己的童年乃至自己生命中的许多岁月都是在故乡度过的,这里不但有自己的家、亲人,更有自己家族的记忆。
一个人的经验积累以及情感与性格都与家乡的自然风貌和文化积淀有着密切的关系。
可以说,故乡是一个人的根。
正因为如此,人们对故乡都有一种割不断的特殊情感,它是人出发地,也是人的归宿。
因此,一个人拥有故乡,不仅是指具体的、有形的,更重要的是精神的,无形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流动变得越来越频繁,但是对一个人来说,不管走到哪里,身在何方,故乡都在他的心中,都体现在他的行为方式上。
由于这种特殊关系,故乡常常被人们赋予了更多的意义,家、故乡、故土、家园、家国、归宿等等有时指的都是同一个意思。
在比喻的意义上,它们往往指向人们的价值取向与精神追求。
我国古代的读书人,从上学之日起,就日诵不辍,一般在几年内就能识记几千个汉字,熟记几百篇文章,写出的诗文也是字斟句酌,琅琅上口,成为满腹经纶的文人。
“师”之概念,大体是从先秦时期的“师长、师傅、先生”而来。
其中“师傅”更早则意指春秋时国君的老师。
《说文解字》中有注曰:
“师教人以道者之称也”。
“师”之含义,现在泛指从事教育工作或是传授知识技术也或是某方面有特长值得学习者。
“老师”的原意并非由“老”而形容“师”。
“老”在旧语义中也是一种尊称,隐喻年长且学识渊博者。
“老”“师”连用最初见于《史记》,有“荀卿最为老师”之说法。
慢慢“老师”之说也不再有年龄的限制,老少皆可适用。
只是司马迁笔下的“老师”当然不是今日意义上的“教师”,其只是“老”和“师”的复合构词,所表达的含义多指对知识渊博者的一种尊称,虽能从其身上学以“道”,但其不一定是知识的传播者。
今天看来,“教师”的必要条件不光是拥有知识,更重于传播知识。
本专题通过古今中外有关家园的文本对这一人文母题进行梳理。
第一板块重在阐释人与故乡的关系,包括故土、家、亲情等等,第二、三板块进行拓展,家园不仅指故乡,还指向祖国与精神意义的归依,是人生命的确证。
“师”之概念,大体是从先秦时期的“师长、师傅、先生”而来。
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
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
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
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
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
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
“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
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
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
二、教学目标及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书先生”恐怕是市井百姓最为熟悉的一种称呼,从最初的门馆、私塾到晚清的学堂,“教书先生”那一行当怎么说也算是让国人景仰甚或敬畏的一种社会职业。
只是更早的“先生”概念并非源于教书,最初出现的“先生”一词也并非有传授知识那般的含义。
《孟子》中的“先生何为出此言也?
”;
《论语》中的“有酒食,先生馔”;
《国策》中的“先生坐,何至于此?
”等等,均指“先生”为父兄或有学问、有德行的长辈。
其实《国策》中本身就有“先生长者,有德之称”的说法。
可见“先生”之原意非真正的“教师”之意,倒是与当今“先生”的称呼更接近。
看来,“先生”之本源含义在于礼貌和尊称,并非具学问者的专称。
称“老师”为“先生”的记载,首见于《礼记?
曲礼》,有“从于先生,不越礼而与人言”,其中之“先生”意为“年长、资深之传授知识者”,与教师、老师之意基本一致。
1、学生能通过对文本的反复研习,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进一步了解家园之思的文化内涵以及它对人精神世界的滋养。
进一步认识故乡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意义,激发对家乡的热爱之情。
2、学生能独立阅读、独立思考,与文本、编者、老师、同学展开对话,表达自己的阅读感受。
3、学生能调动自己审美经验的积累对文本进行鉴赏,能体会到文本在表达上的艺术特点以及不同的风格。
4、进一步认识诗歌、特别是散文的文体特点。
5、学生能根据对专题人文内涵的理解,深入生活,收集资料,创设写作情境,综合运用散文的表现手法开展写作实践。
6、学生能自主开展课外活动,组织小型主题演讲,创办小报、网页,以各种手段拓展交流途径。
前两项为教学重点。
在本专题的文中,家、家园、家乡、故乡等概念有时是具体的,指的就是家庭、家族世代居住的地方,有时又是抽象的,指人的精神的寄托之所,有着很复杂的人文指涉,研读时要仔细体会。
另外,许多文章是在归家、返乡与出走、离家的关系上展开的,这也是学习中要注意的难点。
三、文本简析:
采薇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从西周初期(公元前十一世纪)至春秋中叶(公元前七世纪)约五百余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最初称《诗》,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
这些诗篇,就其原来性质而言,都是歌曲的歌词。
《风》《雅》《颂》三部分是依据音乐的不同来划分的。
《风》是乐调,国风就是各国土乐。
《雅》是周朝王畿之乐,“雅”又有“正”的意思,《雅》分《大雅》、《小雅》,编者可能是把时代较早、以歌颂为主的雅诗编为一集,称《大雅》,共三十一篇;
把时代较晚的民歌及一般贵族的雅乐编为一集称《小雅》,共七十四篇。
《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
《采薇》是《小雅》中的一篇,表现了普通士兵在离乡出征的岁月里的艰苦生活和内心伤痛,字里行间表达了对战争的不满和对故乡的思念。
第一章,写士兵为抗击外族的侵犯,背井离乡,久久不得归家,而产生的悲伤、厌战和对外族的仇恨。
首四句,以薇菜渐次生长和时间的推移来起兴,来表达士兵久役于外不得归家的怨敌、思家与盼归的心情。
“靡室靡家”和“不遑启居”是这一心情产生的主要原因。
朱熹引用程子的话说:
“古者戍役,两朞而还。
今年春莫(暮)行,明年夏代者至,复留备秋,至过十一月而归。
又明年中春至,春暮遣次戍者皆在疆圉。
如今之防秋也。
”(《诗集传》)这段话告诉我们,当时的兵役制度是二年为期限,可是本诗中的战士的服役看上去没有期限,士兵归家变得遥遥无期,这自然要引起征卒的不满和对家乡更强烈的思念。
以下几章都是围绕着这个基调叙写的。
第二、三章,写军旅生活之劳苦。
朱熹在《诗集传》中说“言戍人念归期之远,而忧劳之甚,然戍事未已,则无人可使归而问其室家之安否也。
”诗仍以薇菜逐渐长得柔嫩、粗硬起兴,暗示时间流逝,易年更岁,可是役期却无止境,军旅生活又异常痛苦,转战不止,饥渴劳顿。
而“靡使归聘”和“我行不来”,则表达了边关和故乡相隔万里,关山阻断,音讯全无,由此而引发的强烈的思归之情。
第四、五章,直接写战事。
这两章是在前面基础上的对战争场面的具体描写,通过对马、车、象弭、鱼服、将帅和士兵生动而形象的刻划,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忧心烈烈”、“忧心孔疚”的原因,也使前面的“王事靡盬”落到了实处。
从而进一步强调了正是因为战争频繁,居无定所,作为兵营中最底层的士兵才归家无望,思乡心切。
第六章,写戍卒归途中悲伤痛苦的心情。
有了前面的一系列铺垫,经过出生入死的战斗之后,战争的幸存者终于踏上了归家的路途。
但作品并没有写士卒胜利后的喜悦,而是营造了昔日杨柳依依、如今雨雪霏霏的场景,写的是历经磨难之后内心深处的凄凉和悲苦,而且“行道迟迟,载饥载渴”,归乡的路依然那么艰难。
从艺术上讲这首诗很有特点。
首先,诗歌十分注重用具体生动的细节来展现生活图景,比如,对战争场面的描写,并不是直接写刀光剑影和厮打拼杀,而是写战车、战马,写象弭、鱼服,写劳累奔波,写饥渴难当,但我们通过这些描写可以想见战争的残酷。
其次是情景交融,诗末章首四句,历代传诵不已,被视为情景交融的佳句。
王夫之在《薑斋诗话》里说: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倍增其哀乐。
”再次,是它的旋律协调,音节和谐,一唱三叹,诗的前三章开头句式相似,反复吟唱,一方面以植物的生长暗示时间的流逝,另一方面也在鲜明的节奏中表现出诗歌特有的音乐之美。
奥德赛
《奥德赛》是公元前九至八世纪古希腊盲诗人荷马根据口头流传的史诗、短歌编成的长篇叙事诗,它与荷马的另一部作品《伊利亚特》一起被称为“荷马史诗”。
关于荷马的生平,古代流行过许多神奇的传说,说他是神所生,他与史诗中的英雄都相熟悉等等,但均无文字记载。
荷马生活在希腊氏族社会解体,奴隶制开始形成的时代,经他记载留下了两部长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欧洲最早的诗歌,因此,荷马被称为欧洲诗歌的鼻祖。
希腊联军在特洛伊战争中,采用将领奥德修斯的“木马计”攻陷了特洛伊城,胜利的将领纷纷带兵回国。
《奥德赛》就是叙述奥德修斯乘船回故乡过程中,用智慧战胜各种灾难,最后胜利回家大团圆的故事。
奥德修斯是希腊半岛西南方伊塔刻岛的军事首长,他拥有领地、庄园,还有家奴和牲畜。
在他离家九年期间,家里聚集一百多人,向他妻子求婚,在他家吃喝挥霍,但都遭到他妻子的拒绝。
奥德修斯和他的伙伴回家途中,在海上遇到风暴。
他们漂流到独眼巨怪的海岛,巨怪把他们关在岩洞,吃了他的几个同伴。
聪明的奥德修斯用酒灌醉巨怪,用木棒弄瞎了巨怪的眼睛,逃出了岩洞;
他们还曾到吃迷莲人的国土,不少人吃了迷莲,忘记了家乡;
他们还到了女巫瑟西居住的海岛,他的同伴被女巫变成了猪;
他们又到了冥土,见到了英雄阿契里斯的阴魂;
他们在从海卡律希狄斯和六头十二臂的斯库拉中间穿过时,又失去了六个同伴。
最后,他的同伴们因为偷杀太阳神的神牛,全部葬身海底,只有他一人漂到女神卡普索的岛国,在这里他被留住了七年。
后来他来到了淮阿喀亚岛,岛上国王阿尔基诺斯设宴招待他。
席间,盲歌手德莫多克演唱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深深感动了奥德修斯,奥德修斯向阿尔基诺斯国王讲述了他历险的经过,国王送给他许多礼物,为他备船,送他回到了家乡。
他在外期间,妻子一直在等待着他,儿子也长大成人。
奥德修斯假装一个乞丐回到家里,试探妻子,证明了妻子的忠贞。
他跟儿子一起设计杀死了那些求婚的人,处死了帮助求婚者的奴隶,重新作了伊塔刻岛的国王。
可以说,《奥德赛》整个就是一首归家的叙事长诗,而节选部分是奥德修斯归家的转折点,叙述了奥德修斯有家难回的痛苦,以及决定返家的决心,显示了人物“坚定的心灵”。
第1小节写女神卡普索向奥德修斯传达宙斯的旨意。
女神虽然不愿奥德修斯离去,无奈难违宙斯的意志,当她来到奥德修斯的身边时,看到的是一个人思念故土、渴望归去而不能,因而备受煎熬的场景。
第2小节写奥德修斯在获许返乡时的疑虑和机智应对。
在节选部分之前,作品有许多情节写到奥德修斯与众神的周旋,与女神的冲突,加上离开故土后参战的遭遇,使奥德修斯对一切充满了戒备,为什么他听到女神让他返回故里时没有欣喜若狂,这正是特殊环境之下人物特殊的行为与心理的反应。
第3小节写女神再一次劝说奥德修斯留下。
女神还在作最后的努力,她首先为奥德修斯摆下丰盛的筵席,实际上是在显示神的生活的高贵,紧接着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陈述归途的艰难以动摇奥德修斯返乡的决心,并把自己与奥德修斯的妻子进行对比,表明自己的心迹,企图用女神的美丽挽留他留下。
最后一节写奥德修斯义无反顾的返乡决心。
女神的努力在奥德修斯这儿落空了,他的回答可以说是针锋相对的,他不畏惧归途的千难万险,也不稀罕神界浮华奢侈的生活,他承认凡人的妻子与女神无法相比,但他宁愿与妻子长相守。
为什么奥德修斯如此决绝,作品说因为他有一颗“坚定的心灵”,这个坚定的心灵就是他对故土与亲人的忠贞、热爱,是故乡赋予他的精神、智慧,这是理解人物的关键。
节选部分虽然不长,但对奥德修斯思乡的愁苦与返乡的决绝描写得非常充分。
《奥德赛》在艺术上有许多独到之处,对欧洲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就节选部分看,它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通过场景、动作和对话去刻划人物的性格,描写人物的心理,如第一节女神到海边看到奥德修斯的情形,再如奥德修斯与女神的对话,进退有方,都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人物的心理,再现了作为英雄机智而又刚烈的性格;
二是语言朴素与叙述流畅,具有一种清新质朴的风格。
我心归去
《我心归去》是中国当代作家韩少功访问法国归来后一组散文中的一篇,总题是《访法散记》。
文章从内容上看可以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前四个小节,写自己在法国圣·
纳塞尔访问时的情形和感慨。
作者描写了一个人来到异国他乡后典型的情形:
“最初几天的约会和采访热潮已经过去,任何外来者都会突然陷入难耐的冷清,恐怕连流亡的总结或国王也概莫能外。
”一个人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离开了自己熟悉的人群,离开了自己的文化,特别是离开自己的母语,一种巨大的孤独感便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你周围的一切都与你没有关系,你无法交流,这样的日子真的“能让人发疯”。
所以,当有人劝作者留在法国时,他一口回绝了。
第二部分写作者的思乡之情以及对故乡这个文化概念的思考。
在异国他乡,与孤独感相伴随的是思乡。
文章很自然地用“很想念家里”来过渡,故乡有亲人,有自己的历史,有那一方“热土”。
作者说,即使异国的景区再美,故乡再穷,但乡思仍然会随时产生,因为“故乡存留了我们的童年,或者还有青年和壮年,也就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成了我们自己”,自己在这里成长、奋斗、耕耘,这里有“你的血、泪,还有汗水”,为什么说故乡不等于出生地,为什么说“只有艰辛劳动过奉献过的人,才真正拥有故乡”,因为只有奋斗、奉献,才会在故乡的土地上留下自己的印迹,故乡也才会作为你生命的一部分而不可分离,才会有感情上的不可割舍的珍惜。
同样的道理,人不会对故乡真正失望的,劳动与奉献会使故乡繁荣繁荣富强,也就是说对故乡你可以失望得滴血,但“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生长出丰收,生长出你对故乡的歌。
《我心归去》的哲理性很强。
文章不长,但把人与故乡的关系阐发得非常透彻,许多说法非常有新意,如故乡不等于出生地等等。
但是,它的哲理不是单纯的说理,而是和抒情结合在一起的,这也决定了它在语言上的特色,没有抽象的说教,而是把哲理藏在形象中,用富有抒情色彩的意象来表达,如“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或者通过对一些特定场景的描写来表达,如“假若你在旅途的夕阳中听到舒伯特的某支独唱曲,使你热泪突然涌流的想像,常常是故乡的小径,故乡的月夜”,又如:
“萍飘四方的游子无论是怎样贫困潦倒,他们听到某支独唱曲时突然涌出热泪,便是他们心有所归的无量幸福。
”
想北平
老舍是一位“北京味儿”很浓的作家。
他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出世,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去世,老舍一生中有四十二年是在北京度过的。
他最有影响的作品,如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话剧《茶馆》、《龙须沟》等,都是用北京话写的,也是以北京为题材的,通过对北京人的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和心理特点真切生动的描绘,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社会风情画。
另外,老舍还为北京写下了不少散文,《想北平》就是其中有名的一篇,作品通过对北京的描绘,写出了作者心中的属于他的北京,表现他对故乡真挚的情感。
第1小节作者交待自己对如何写北京的考虑。
《想北平》是一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京,老舍觉得很为难:
“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写什么?
他又不愿只“凭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
如果只是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
老舍决定写出“我的北平”,通过他与故乡亲如母子的关系,写出他对北京的无限眷恋。
第2、3两小节正面反悔作者对北京特殊的爱。
第二小节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
“我真爱北平。
”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
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反复强调,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灵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义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
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
看似平常最奇崛,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
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为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
他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
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和有“你”,“你”中有“我”,融中一体,密不可分。
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第4、5、6小节,通过对比等方法写出北京的特点,以此表达作者对北京的喜爱。
前面,老舍正面道出了对北京的热爱,但这并不是说老舍对北京的爱是盲目的。
这爱中有理性,有认知。
写出一个地方的特点,包括一个人对某个地方的喜爱,往往要通过比较才能看得出来。
在文章中,老舍声言自己“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又联系自己丰富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将北京和“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相比较,从城市的整体结构、建筑格局、环境气氛、生活情趣等方面,历数北京的好处。
北京之美,“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而且“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
北京“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
北京“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
总之,北京是大都市,却保住了乡野的幽静,让人和大自然保持着亲近。
另外,作者特别说道,北京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你我这样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
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
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
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入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难怪他在述说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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