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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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理实施细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概况
1、系统构成
本系统主要设备由火灾报警控制盘(FACP)、工控机、消防电话主机、24V操作电源及消防立柜组成,安装于站厅层车站控制室,监视车站内FAS系统所有设备状态和部分消防设备状态,接受车站内现场设备火灾报警信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两级监控。
各个系统由中央级设备、车站级设备(含现场设备)以及将其联系起来的通讯网络组成。
2、系统主要功能
A、通过中央级和车站两级监控方式对现场的火灾以发生情况进行及时监控和报警。
B、中央级控制中心是全线的消防控制中心,监测和控制全线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
C、车站级火灾报警系统监测各工点范围内的消防设备的运行状态,按照现场火灾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部位,优先接收中央级控制中心发出的消防救灾指令和安全疏散命令,通过火灾报警控制盘上的RS485数据接口向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发出火灾指令模式,由BAS系统按照相应的火灾模式启动消防联动设备进行救灾。
二、监理对工程的管理
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对各个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管理,承包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控制,在合同上的管理,并通过监理工程师进行一切工程协调活动。
1、施工准备阶段
1)工程开工前审查承包商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提出审查意见并报业主批准。
2)对工程的重大或关键部位的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具体的施工方案,经审查确认后方可施工。
3)对承包商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签发开工令,并报告业主备案。
2、工程进度控制
1)审批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以及编制的年、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2)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记录进度及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时,签发监理工程式师通知,指令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
3、工程质量控制
1)要认真消化熟悉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说明资料,了解设计要求,明确火灾自动报警管线敷设、设备安装相关部位及工序之间的关序,审查系统设计图及各分部设备安装图无差错,对工程关键部位和施工难点做到心中有数。
2)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检查施工质量和保证质量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工程投资控制
1)严格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付款办法,根据核实的完成工程数量签发(或会签)付款凭证。
2)合同外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须按业主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严格控制合同外费用的增加。
5、审查技术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
1)对设计修改(包括施工、建设单位、和监理对设计的修改意见),请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修改通知,并经监理工程师会签后交施工单位施工。
2)会签有关各种设计变更,侧重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是否有不利影响,如发现有不利影、响时,应明确提出监理意见,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向建设单位反映。
6、审查主要材料、设备的订货和核实其性能。
1)主要材料、设备订货前,施工单位要提出样品和有关订货厂家资质证明及单价等资料向监理单位申报,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建设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
2)工程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出厂合格证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材质化验单。
所有材料合格证均经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上。
7、安装工程的预验及初步验交
1)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先自检,合格后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报验单”,申报工程预验,由公司主管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预验,对未达标部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达标后,由主管单位签发安装工程“检验认可证明”。
2)由验交委员会组织总公司相关部门,运营公司、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消防局等到单位进行初步验交。
8、整理工程有关文件及归档工作
1)督促检查安装承包商完成各阶段的竣工图和最后全套竣工图工作。
2)整理施工过程中各种设计修改,工地洽商和监理文件等交建设单位归档。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方法措施
本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控制明敷管要采用螺纹连接,管子连接处要做密封处理,通信和报警线路明敷时,在金属管上涂防火漆。
(2)布线时传输线路线芯截面积严格控制,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
(3)各部件的安装位置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系统图中的设备安装数量与各分部平面图中的设备安装数量要符合。
(4)在系统联调中,应着重检查硬性和软件的稳定性及FAS能否很好地与其它系统协调工作。
其具体方法措施如下:
(一)安装
1、管线敷设
(1)缆线保护钢管敷设
1)明敷保护钢管要横平竖直,在2米段内,平直度和垂直度要小于3㎜。
2)管子最小弯曲半径及弯偏度如下表:
(D为管子半径)
最小半径
暗配管
≥6D
明配管
只有一个弯
≥4D
有两个以上弯
≥6D
管子弯曲处弯偏度
≤0.1D
3)明敷管宜采用螺纹连接,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的1/2,埋设时宜用套管焊接,并作好防腐处理。
4)管子端口应加强护口,管子与接线盒连接处应用锁母固定牢固,敷设在多尘及潮湿场所的管路,管子及管子连接处,均应做密封处理。
5)保护管与检测元件之间,应用金属软管连接,并有防水弯。
与分线盒、接线盒等,连接时应密封,并用锁紧螺母将管固定牢固。
敷设在户外或潮湿场地所的保护管,引入分线盒时,宜从底部引入。
6)消防控制、通信和报警线路明敷时,在金属管上采用防火措施,加涂防火漆。
7)FAS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A、管子长度每超过4.5米,无弯曲时;
B、管子长度每超过30米,有一个弯曲时;
C、管子长度每超过20米,有二个弯曲时;
D、管子长度每超过12米,有三个弯曲时;
2、布线
(1)在穿线前,应将管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2)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电缆,或采用铜芯绝缘电线,其电压等级仍不应低于交流250V。
(3)传输线路芯线截面积应符合下表:
类别
线芯的最小截面积(㎜)
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
1.00
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
0.75
多芯电缆
0.50
(4)消防控制、通信报警线路,应采用金属保护,并宜敷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采用绝缘和护套为非延燃性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内。
(5)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槽孔内。
(6)穿管绝缘导线或包缆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7)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8)电缆(线)敷设前后,应做导通检查,并用直流500V兆欧表测绝缘电阻,其阻值如下:
系统
阻值(M欧)
车站设备监系统
2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
(9)线路敷设完毕,应进行校线标号,标号字迹要清晰。
3、设备安装
(1)火灾报警控制盘和工控机控制箱挂墙安装,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小于500㎜,正面操作距离不小于1200㎜,底边距地400㎜。
(2)不同用途导线要分管敷设,回路线、电源线、电话线应单独穿管敷设,管内导线的总截面(包括保护层)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60%。
(3)回路线采用DW-ZR-BVS-PL2×1.5阻燃型铜芯绝缘护套屏蔽软电线(红黄双色);电源线、监控线采用DW-ZR-BVS2×1.5阻燃双绞硬线(红、黑双色)。
(4)车站各层水平管沿顶板下明敷设,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等垂直管沿墙面明敷设,所有线管均采用ø20㎜金属厚壁电线管,线管表面必须涂防火涂料。
(5)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1)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
B、探测器周围0.5米内,不应有遮挡物。
C、探测器至空调送风机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米,并宜近回风口安装。
D、在宽度小于3米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米,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是过15米。
感温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E、当梁突出顶部的高度小于200㎜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F、当梁突出顶部的高度超过600㎜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
G、当梁间距小于1000㎜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H、探测器如与灯具、风口等发生冲突,应根据规范对安装位置进行相应调整。
2)探测器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需可靠压接或焊接,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焊剂。
底座的外接线,应留有15㎝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入线孔宜封堵,探测器底座安装完毕后应采取保护措施。
3)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措施。
(6)火灾报警控制器
1)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当其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控制器在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不应小于1.2米,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坪0.1~0.2米。
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B、电缆芯线和所有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端号,并与图纸一致。
C、端子板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
D、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少于20㎝的余量。
E、导线应绑扎成束。
F、导线引入穿线后,在进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4)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5)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7)手动火灾报警按及电话插孔
1)安装应牢固,并不得倾斜。
2)安装高度距地面1.4米。
3)外接导线应留有10㎝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8)消防控制制备
1)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1米,并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米,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2)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的标志。
3)消防控制盘(柜)内不同电压,不同电源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9)系统接地装置
1)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2)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工作接地线,通过墙壁时,应穿钢管或其它坚固保护管。
3)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控制盘采用共用接地的方法,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接地干线采用BV-25铜导线,工作接地采用BV-4铜导线,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二)系统调试
1、车站及功能调试
(1)对各种探测器进行检查试验,其动作准确无误。
(2)对各种联动控制显示(如防火阀、消防水泵、防火卷帘门、挡烟垂幕等)控制和显示正确。
(3)各回路手动报警、消防紧急电话动作及通话正常。
(4)对车站控制器进行下列检查、调试到功能正常。
1)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2)消音复位功能;
3)故障报警功能;
4)火灾优先功能;
5)报警记忆功能;
6)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功能;
7)备用电源欠压和过压功能;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联动及显示功能;
2、联调
(1)在车站级功能调试完后,开始联调,联调将地铁三号线所有独立系统一起联网运行,以检查硬件和软件稳定性及FAS系统能否很好地与其它系统协调工作。
中央控制级CS11监视控制整个三号线FAS系统所有的探测点和控制点,且能显示、打印和历史记忆各点的状态。
(2)144小时连续系统测试,车站级所有硬件都应通过测试。
(3)与OCC通信的144小时测试,测试所有网络和系统的通信功能。
在144小时运行测试,不能出现任何严重故障。
如果出现设备主要功能故障,卖方应在24小时内完成修理和更换,然后重新开始144小时测试。
但是非合同设备引起的测试中断(如电源中断、其他系统脱线等),不计入本测试。
(4)下列故障属有严重故障
1)1台车站级CS11(控制盘)发生故障。
2)OCC与一个以上车站通信中断。
(5)144小时运行测试允许出现两次大故障,故障出现后应在24小时内修复,如果出现第三次大故障,则应重新开始144小时测试。
(6)下列故障属大故障
1)任何FCD的主要部件不能工作;
2)任何一台车站级的UPS不能工作;
3)OCC控制室的激光打印机和点阵,打印机同时发生故障;
4)计算机的I/O接口故障;
5)网络控制器通信故障;
6)任何一台GCC不能工作;
7)除上述两类故障的其它故障认为是次要故障。
出现其它故障不能中断测试,且在24小时内修复。
这些故障在144小时运行测试中可允许出现8次。
如果超过8次,也要重新开始144小时重试。
(三)质量检验和评定
1、质量检验和评定
(1)根据广州地铁总公司编制的质量评定标准表格进行检查及填写。
A、检验批质量的检验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验收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有允许偏差项目的检查点,可以有个别偏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20%的检查点可以超过允许偏差范围,并不能超过允许值的150%。
B、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要求。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C、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D、系统功能达到并优于合同技术要求。
2、验收步骤和方法
(1)验交是以合同为根据的基本依据,考虑地铁工程特点,分为安装工程预验(管线、设备)、调试验交、初步验交。
(2)安装工程的预验
相对单位工程(如一个站或几个站)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先组织自检,确认达到设计和合同的要求后,向工地监理部提出“工程报验单”申请工程预验。
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部进行预验,对验交未达标部分作为遗留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达标后由机电部签发安装工程“检验认可证”。
(3)调试验交
在安装工程完成后,由承包商开始对系统进行单体调试、系统调试、联网调试。
各项目性能指标达到要求后,向验交小组提交调试报告,由验交小组组长主持,验交小组成员参加,开始进行调试验交工作。
运营公司、机电部调试验交小组成员对相应文件、表格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4)初步验收
完成工程预验、调试验交后,由验交委员会组织,验交小组、地铁总公司有关部门、运营公司、监理部、设计单位、消防局等单位参加,开始进行系统完工测试,抽验合格,并具备下列资料:
A.竣工图;
B.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表及合格证;
C.系统调试报告及完工测试报告;
开始进行初步验交。
初步验交合格后,由地铁公司指定人员和省机人员一起签发初步验交证书(PAC)。
四、监理对设备材料的管理
(1)安装承包商对施工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维护保管遵循国家、部颁的有关规定、设备说明书、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图纸等有关规定。
(2)安装承包商按规定程序提前一个月向业主提交设备材料的使用计划,并抄送给地铁物资公司,以使业主、供货商有充分时间进行准备。
(3)工地交货的设备由安装承包商负责卸货及开箱前的保管。
(一)业主采购设备到货、开箱检验
(1)由地铁物资公司组织,在仓库或工地现场进行,地铁物资公司、安装承包商、业主、监理工程师、供货商代表参加,并做好开箱检验记录。
(2)安装承包商对设备包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零配件数量及外观、备件数量及外观、以及随机文件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如有发现不符,遗缺或损坏,应当场提出。
(3)随机文件必须包括产品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各主要部件及设备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文件等。
(4)如对开箱检查无异议,各方代表应在开箱检验记录上(按表D4-1进场原材料报验单)填写签字确认。
此后设备及其配件由安装承包商接管,备件及随机文件由业主接管,并根据施工需要提交部分随机文件给安装承包商。
(5)开箱检验后,设备管理的全部责任由承包商承担。
(二)安装承包商采购设备材料的管理
(1)安装承包商采购设备材料原则上实行样板申报制,先报送设备材料的样品及相关资料,经业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行批量采购。
(2)自行采购的材料,均应有质量证明书正本,经业主验证确认后才能使用,如安装承包商在工程中使用未经业主验证确认的材料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承包商暂停使用,直接履行确认手续后,才能恢复使用。
(3)安装承包商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监理工程师即发出书面通知,承包商应立即接通知进行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凡属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均由承包商自行运输保管。
工地开箱验收由安装承包商组织,业主、监理、供货商代表参加。
开箱检查无异议,各代表应在开箱检验记录上(按D4-1进场材料报验单)填写,签字确认。
五、采用标准与规范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火灾报警系统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16-92)
《点型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4715-84)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GA5-91)
《建设监理理论与操作手册》(宇航出版社)
《宝岗大道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图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监理Ⅱ标段】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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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 自动 报警 系统 监理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