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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创效工作指引
变更创效工作指引
随着铁路大规模的发展,工程投标和结算仍然以概算指标定价模式,合同规定施工图量差、II/III类变更、地材和人工价差包干,增加了施工单位成本的不确定性,因此,项目的变更创效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变更创效工作指引从项目分标、投标、设计院出蓝图、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等项目全过程分析汇总了变更索赔工作的做法和要点,旨在给在建项目能够及时落实,提高项目的收益水平。
本指引主要针对铁路项目,公路项目可以参考相应的做法。
一、竣工结算目标
根据铁道部办计发[2009]33号文件,国家或铁道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
如果投资额度超过发改委批复投资额度10%的范围,则需要上报发改委申请调整概算;控制在发改委批复投资额度110%的范围以内,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鉴于此,项目竣工结算的目标投资标准可以确定为:
(1).(中标价+降造费)*(1+10%)
(2).中标价*(1+全线平均调差比例)
二、工程变更工作的方向及思路
1、认真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找出合同的突破口,以合情合理合法的方法与措施实现变更。
2、优化原设计结构,在新的变更设计中增加新项目(就是报价清单中没有的)的有效数量及提高单价,以突破原合同低单价的约束,达到增效的目的。
(1)、深入研究设计图纸、概算资料等,通过寻找原设计可能存在的缺陷,有理有据做设计院的工作,优化原设计结构和施工方案,让设计院按我方意图改变设计,从而改变原有项目和单价。
(2)、以提高科技含量,改进施工工艺,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增加新的项目数量和单价。
3、坚持“先评估,后变更”的思路。
变更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经济效益。
因此,在正式申报变更之前,项目部需要组织技术和经济人员对准备申报的变更项目进行评估,分析技术是否可行和经济是否有效益,找到两者的最佳结合点。
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先评估,后变更的工作思路。
4、找准变更理由。
尽量从维护业主和设计单位声誉的角度提出变更,从维护地方政府和群众利益的角度考虑变更。
5、周密策划,讲究变更策略。
(1)化整为零。
变更报告,要一项一报、一项一解决。
此外还要讲究施工过程中解决问题,当月完工当月签。
(2)先易后难。
容易达成一致的变更争取先批复,难的暂缓,由易入难可以争取容易的问题先批复,以利于最后集中精力解决争议较大的变更。
(3)先个性,后共性。
个性问题涉及的范围不大,不像共性问题的那样敏感,不会带来全线施工单位的连锁反应。
个性问题因涉及金额小,容易与业主达成共识,取得业主方面的批复。
(4)抓住机会,主动出击。
铁路项目一中标,项目经理要组织人员调查现场、研究合同条款及单价,制定详细的变更索赔的目标、计划和措施,到设计院做工作,目的是把变更解决在蓝图之中。
6、特别注重项目后期效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建设管理机构未撤销前,应继续保持与业主的联系,要全过程跟踪后期追加项目和后期增加或调整的投资,最大限度提高效益。
三、项目分阶段变更管理工作
(一)项目分标阶段
1、分标概算的编制
招标概算的分标与施工单位的利益是直接挂钩的,是经营创效的重要内容。
分标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批准的概算基础,按照初步概算批复的原则,受建设单位委托,由设计院进行编制的。
在实际编制过程当中,因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各标段预算的分劈价格水平是有不同的。
2、分标概算的调整
招标概算的编制时,要注意把施工图量差列入概算,以确保数量充足,投资打足。
招标概算可以调整的指标主要包括:
地材价格、地材运距、土石方调配和运距、运杂费、大临工程、等其它非实物工程量和个别概算指标。
招标概算的调整的灵活性大部分掌握在设计院,建设单位对大临工程、运距等有权利建议调整。
3、调整分标概算注意事项
分标概算与施工单位直接相关,只能对可控目标标段进行调整。
(二)、项目投标阶段
1、对不进入总价的单价要相对高报价。
2、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平衡报价。
对能够早日收回工程价款的或预计后期可能增加工程数量的细目单价要提高报价;对后期项目或后期可能减少的工程量要降低报价,对只填单价不填总价的项目要适当提高报价。
3、对意向分包部分的工程要尽早询价,确定分包工程价,以便报适当的价格。
4、在投标阶段,要对成本进行测算,不投亏损标。
5、对符合性投标,要注意记录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报价调整的策略,以便于现场交底,明确主攻方向。
(三)、设计院出蓝图阶段
提早介入,主动与设计院相关专业和人员加强沟通,解决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进蓝图的工作,使得施工图方案尽量切合现场实际,切合企业的现有生产要素,切合企业的施工特长,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需注意,能通过I类变更设计解决的,尽量走变更设计程序,不要挤占施工图投资。
1、土石分界线的划分,即土变石,土质较差地段进行改良、换填或进行特殊路基设计;
2、土石围岩类别尽量套用单价高的类别,土石方调配增大运距和选用单价高的运输工具;
3、调整纵断面图中路基挖填地段自然地表线高程与图示高程,将挖方地段和填方地段分别上下增加正负高程,目的是增加虚设土石方数量;
4、增加路基软弱地质处理量或者以桥代路等;
5、改变隧道围岩类别和施工处理方案,增大初期支护工程量,增加高性能砼,加大隧道防排水处理措施,加大设计隧道涌水、设计隧道帷幕注浆量或通过特殊地层长度等;
6、桥涵地质变更。
普通地质设计成软弱地质并增加地质处理措施,增加桩的设计长度和虚桩长度等。
7、尽量影响概算编制。
在编制初设和施工图检算过程中,充分利用可控制的投资范围增大本标段投资和效益,起码要做到不出现重大漏项。
(四)、施工阶段
1、做实施工图投资检算
施工图投资检算的目标:
一是保证施工的总投资,以保证合同额能全额计回;二是力求项目效益最大化。
在施工过程中,当设计院设计了部分施工图纸时,特别是基础工程未完全出图以前,我们要及时检算施工图投资,也就是计算中标单价*施工图数量,在检算的过程中,发现差异,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1)当施工图检算小于合同额时:
在剩余的施工图出图中,我们要跟踪设计人员,增加非实物工程量,即在施工蓝图上增加可追溯性难度比较大的施工图数量,如隐蔽工程、大临工程、防护工程和辅助工程等,确保施工图数量乘以中标单价大于合同总价。
2)当施工图检算大于合同额时:
分析增加的项目投资。
一是分析能否进行I类变更;二是在接下来的图纸中,要尽量减少实物工程量,以保证最终的施工图检算相当于合同额。
2、挖掘变更设计
2.1、I类变更设计
1、I类变更设计的程序
(1)在现场发现工程与初步设计不合,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协商,确定变更方案,形成相应的会议纪要。
(2)由建设单位发函给设计院,进行I类变更设计,并编制变更概算。
(3)建设单位组织初审,并上报部鉴定中心。
(4)部鉴定中心进行审查。
各单位权限:
建设单位是负责上报和初审I类变更;设计院是负责I类变更的编制和变更概算的编制;铁道部鉴定中心负责审核审查I类变更设计和清理概算。
2、I类变更设计的条件
根据铁道部【2005年146号文】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I类变更设计:
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
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
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
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
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
变更设计的条件除了第5条,增减投资300万是个量化的指标,其余的4条都没有量化的界定标准,标准制定相对比较模糊。
所以,项目部的工程师要特别注意研究初步设计批复原则,琢磨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变化,力求找到变更设计的切入点,给业主和设计院一个合理充分的理由。
3、比较常见的变更设计
(1)路基工程。
基底处理。
地基处理变更如桩基类型改变,填料改变;土源供应点的变更:
是指原来设计的取土场不能取土了,需要有地方政府的明确文件,而且这个意见是在初步变更设计之后;土石变化和运距变化:
土石变化和运距变化是比较难批的,因为没有明显的实物工程量的划分,实际核实起来是很困难的,我们要尽量避免。
(2)桥梁工程。
路改桥;重点的桥梁变化;桥梁孔跨变化。
(3)隧道工程。
围岩变化:
因地质条件变化,我们要及时上报设计人员,加强与设计院的沟通,及时的申报I类变更;隧道排水:
按隧道的开挖定额,抽水是不包括超过20m3/h的抽水费的,定额之外的排水按变更设计考虑。
在具体操作中注意两点:
1)做好现场记录,监理及时签证。
2)单独给水泵装电表或者单独装水表,给个旁证。
(4)站后工程。
站后工程的变更设计除技术标准变化,其余不能做I类变更。
(5)一个理由,所有涉及的项目都调整。
比如技术标准变化160km变成200km;比如生产布局的调整。
4、比较容易批复的I类变更设计类型
(1)铁道部技术标准变化和地方政府要求。
比如增加通道,增加环保要求等。
(2)没有责任人的变更项目容易批准。
不损害各方的利益,没有具体责任人的变更项目比较容易批准。
2.2、II类变更设计
根据合同约定,II类变更不调整合同价款,由风险包干费解决。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要注意:
1、II类变更尽量往新增工程上靠,争取列入新增工程进行概算清理;
2、II类变更尽量朝着减少实物工程量的方面进行变更,即进行负变更;
3、风险包干费要足额计回,要进行策划,用II类变更费用等其他费用填满。
3、各专业变更工作要点
1、路基工程
(1)、加大土石数量,增加虚量;改变土石比例的界定,增加石方的比例;
(2)、利用好土石方调配方案,一是要增加运距,二是要做好利用方、借方、弃方的调配工作,重点是将利用方改为弃方,然后扩大借土填方的数量。
因为在土方断面方综合单价中分为挖方、利用方、弃方、借方。
通常借方填土单价是移挖作填的倍数,也是提高土方综合单价和创利的重要手段;
(3)、如果在既有线或者新线施工石方爆破受限制的地段,要下力度将普通爆破变为控制爆破,或将C类变成B(A)、将B类变成A类;
(4)、如果工程所在地砂石料和卵石丰富,尽量将路基填料改为A组或B填料;
(5)、软弱地质和湿陷性黄土地段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多增加特种土和强夯或砂夹碎石等填料。
(6)、特殊部位路基填筑:
一般除个别大中桥台背回填有特殊设计填筑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外,小桥、涵洞台背、大型挡土墙背后回填为渗水性良好的填料,现场施工中往往质量要求比较严格,力争变更为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以取得较好单价。
(7)、软基处理
①采用粉喷桩、旋喷桩、砂井、塑料排水板、碎石桩、预应力管桩等施工工艺处理软土路基,增大软基处理深度来增加工程数量;②采用抛填片石处理软土地基,增大抛填厚度来增加工程数量;③采用强夯施工工艺处理湿陷性黄土路基基底,增加强夯处理数量;④采用换填施工方法处理软土地基,结合当地换填材料的价格、运输进料难易程度以及利润空间变更换填材料种类,同时根据换填厚度增加工程量;(8)、调查路基沿线地形地貌及地质变化,增加沟塘处理和软基处理数量;(9)、路基附属工程①根据当地地材供应情况、施工难易程度及中标单价的高低改变路基防护的种类和形式;②根据投标情况增加新的防护种类,重新申报新增防护形式的施工单价;2、路面工程
(1)、利用路基交验时路基顶面标高的合理误差,减少路面工程量;
(2)、结合地材价格的高低、贮存量的大小等情况改变路面基层与底基层的种类和结构;3、桥涵工程
(1)、主要是地质基础的处理,特别是特大桥、大桥的基础,如钻孔桩、沉井、明挖等的土层、卵石层、岩层界定,尽量扩大卵石层、岩层的比例,因为同样直径的钻孔桩,岩层所占比例的大小(人为的调整),决定钻孔桩的单价高低;
(2)、增加虚桩长度;
(3)、改变围堰种类,增加改河等工程数量;
(4)、在几何尺寸计算的工程数量基础上,增大上浮系数形成主要工程数量汇总表;
(5)、统一管段内桥梁墩台设计断面形式和尺寸大小、设计孔跨形式和孔径尺寸,以减少定型钢模板和梁型变化带来的投入;(6)、增加涵洞基础部分垫层、换填、改良土等和上下游铺砌数量。
(7)、地下水位、水流量变化:
桥梁扩大基础、承台基坑开挖时,排水量以湿土体积计算,可根据地下水位变化增加(做好设计院工作,一般量化界限受人为因素较大)有水挖基数量,弱水流向中水流、中水流向强水流方向变更。
(8)、在靠近既有线桥涵接长或其他有关施工,可充分以既有线安全为理由,变更增加扣轨、D型便梁等加固费用或直接进蓝图。
4、隧道及地下工程
(1)、围岩级别的变化,将围岩档次提高是增加工程项目数量和利润的关键,目前铁路分Ⅰ至Ⅵ级,不同的围岩决定不同的初期支护、喷锚、开挖的单价;
(2)、根据初期支护各项措施的价格等综合情况,改变注浆锚杆、超前砂浆锚杆、钢拱架、小导管等工程数量或型号。
(3)、喷射砼和二次衬砌,在满足设计数量的前提下并增加虚拟工程量等。
(4)、争取铁路隧道辅助坑道进蓝图,加强洞口及隧道浅埋地段的处理措施;(5)、投标时针对可以在施工中适当减弱的项目不平衡报价。
(6)、浅埋偏压地段地表处理或增设抗滑措施。
(7)、基底软弱时做地基加固处理,如增设桩等。
(8)、喷素砼改为喷钢纤维砼以及隧道后期压浆等。
(9)、软岩进洞时增设套拱及大管棚超前支护。
(10)、软岩时初支拱墙脚增设锁脚、托梁或大脚措施。
(11)、长大隧道普通机械施工改为大机械施工。
(12)、隧道遇大变形时增加超前、初期支护措施。
(13)、变更弃碴场位置,增加运距、增加弃碴场防护弃碴场设计,洞门形式,隧道废弃工程的处理。
(14)、增加临时支护措施,如临时仰拱、中隔墙等。
(15)、遇大溶洞时,增设桥梁结构物。
(16)、增加测量监控项目。
(17)、增加科研项目。
(18)、隧道遇水时进行超前及径向止水固结处理,二衬前加强防水措施,或围岩级别降级。
(19)、针对隧道帷幕注浆和通过采空区处理等特殊地质的费用在投标阶段未进行报价,施工时要加大公关力度,增收创效。
5、轨道工程
(1)、改变道碴的数量,将石质路基道碴设计改变成土质路基,将结构物通过地段变成路基地段,将直线地段变成曲线地段,目的是增加虚拟工程数量。
(2)、改变道碴和轨料的供应地点和运输方法,重新分析运杂费来增收创效。
(3)、在既有线施工时,与铁路局处理好关系,多利用既有旧轨料来达到双方共赢。
(4)、路基路拱施做,充分利用施工规范设计高程允许偏差,以上限作为控制依据,减少道碴数量。
(5)、既有线改造施工或铁路增建二线施工,在曲线拨接、车站改造中会存在大量过渡工程费用,在施工前做好设计、建设单位工作,力争进蓝图。
6、四电工程
(1)、电气化工程
①增加与综合工程交叉点的桥钢柱底座、托架预埋件及恢复费用等综合工程的施工措施费;
②增加电缆过轨机械顶管费用;
③电缆改移、电缆防护,尽量增加数量;
④水沟拆除与恢复,浆砌护坡增加数量;
⑤接地极,增加石质地段数量、使用降阻剂数量;
⑥变电所安装与房建交叉点,预埋管道、预留孔洞引起索赔;
⑦增加因新材料比现用定额线径粗造成重量形成的费用;
⑧地质条件与图纸不一样,比如土变石,水坑较多。
(2)、电力工程
①接地电阻施工中,以电阻值达不到设计要求增加工程量、降阻剂而增加费用;
②组塔过程中因业主供应材料不规范或不满足要求,引起安装费用增加;
③架线过程中,由于大转角铁塔在紧线后拉腿被拔出而对铁塔加装拉线引起费用增加;
④干扰跨越等措施项目增加引起费用增加;
⑤青苗赔偿、房屋拆迁引起费用增加;
(3)、信号工程
①电缆沟尽量变更为石质沟,岩石、坚石等特殊地段按爆破开挖处理;
②电缆过轨每处按埋设一根钢管考虑,一处过轨埋设多根钢管时要考虑量差索赔;
③道床较高不宜明挖的路段进行电缆过轨时,要按顶管考虑索赔价差;
④电缆过桥钢管防护,定额是按单根钢管考虑,若采用多根钢管,要按钢管总长计算;
⑤增加电缆过轨费用;
⑥尽量增大支线电缆混凝土电缆槽防护数量;
⑦尽量增大支线电缆数量;
⑧信号新旧过渡引起费用增加;
(4)、通信工程
①开挖长途电缆沟地质、防护等与设计严重不符;
②设备安装时的原有沟槽管洞与设计不符需进行改动;
(五)、竣工阶段
1、基本要求
1、做好竣工决算工作。
有理有据清理合同内投资和索赔、调概补差等款项,并在最后一次结算时一并清算,要求做到不漏项、不少验工。
2、铁路项目风险包干费用要想方设法要回来,并对超过风险包干费用部分,依据合同和相关文件精神补签合同或形成结算纪要,以弥补损失或增加效益。
3、做好质保金的回收工作。
4、做好余款催收工作。
2、重视概算清理
清理概算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实事求是,简明准确,手续齐备”。
依法合规重点以合同为基础,以目前部版文件作为依据。
清理概算的清理费用一般可分为:
设计变更、新增工程、材料价差、征地拆迁和其他可以列入的费用。
(1)新增工程
新增工程在规章和合同中都找不到定义,是铁道部调整概算的手段。
确定新增工程的权利在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要做好II类设计变更的分类,把能列入新增工程的项目,及时请建设单位认定,做好归类。
比较常见的新增工程有:
(1)地方政府要求增加的立交通道;
(2)垃圾外运;(3)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工程;(4)改沟改路改渠等。
(2)材料价差
材料价差调整有明文明确规定,甲供料按实调整,其余按照铁建2009(46)号文列出的材料目录和相应的信息价调整。
因为道碴生产需要许可证,可以把道碴价差比照甲供料处理,按实上报,可以调整。
材料价差计算起来比较繁杂,非常容易出错。
对材料差价,我们自己要认真计算,核对设计院的计算结果。
(3)征地拆迁费用
征地拆迁处理的方法最好是采取一种代行建设单位职能,即受建设单位委托,代付征地拆迁费用的方法,这样可以纳入清理概算。
征地拆迁的重点是要完善手续,做实资料,要有与产权单位的合同和四方签证记录,三电迁改还需要有迁改方案和迁改工程数量。
部鉴定中心批复的基本原则是:
1)由施工单位自己施工的,纳入到承包范围之内的,数量明确的,原则上是不同意改。
2)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代付的迁改或征迁费用,按实际的付款,纳入清理概算。
3)数量增加。
设计调查得不细,迁改过程中增加了数量,增加的数量同意纳入清理概算。
(4)投资清理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思路
[1]基础费用
①工费标准与实际情况差异很大,调价文件已上报部领导,仍未批复,暂不能据实调整,但应如实反映。
②当地料中,道碴可以据实调整,高性能混凝土引起的沙、石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可以据实调整。
③运杂费,在甲供或甲控条件下,起运点变化较大的情况,可以申请调整。
要注意运输方式变化引起的费用。
④物资代理费用,合同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规定;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铁建设[2006]217号文《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
第八章:
相关费用第五十四条:
招标代理服务费、质量监督(包括驻厂监造费)等服务费用,其费用在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及保管费中列支。
⑤水价,在城市范围必须采用城市自来水的,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可以调整。
⑥电价,在无人区域,临时用电没有考虑的情况下,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可以调整。
⑦定额消耗量中材料规格与施工实际材料规格不符的问题,只能根据定额消耗量中材料规格进行调整。
⑧定额与实际工程的情况不同,如果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系列性质的,可以申请调整相应费用。
⑨编制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可以参照地方规定、其他行业规定执行,如没有参照的规定,需要按照现场实际情况测定有关费用。
[2]迁改
①主要是指各类管、线、路工程。
②管路包括水、气、油等,重大工点和重大的迁该方案变化,可以按工点申报调整;
③线路包括通信、电力、广播、电视等线路,一般对于军缆、超高压线路,迁改方案变化的,可以按工点申报调整;
④路包括人车通道、水流通道等,分主体工程、用地界内附属工程、用地界外附属工程,主体工程和用地界内附属工程,方案变化大的可以申报调整,用地界外附属工程,有地方要求意见的,可以按照非包干的新增工程办理Ⅱ类变更。
④临时用地,包括站前取弃土场、站后用地界外工程的补偿费用,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但此项费用差异较大,需要密切关注,特殊情况要申请建设单位支持。
[3]路基
①改良土拌制、改良土参料、石方解小等问题,很难得到调整。
如因为征地拆迁影响了投标承诺的工期,可以按照改变施工方案的情况申报调整。
②取弃土方案,只有在地方环保、规划、土石方施工工期等方面变化的情况下,对重点土石方工程申报Ⅰ类变更设计。
③基底处理工程,一般地质条件变化,很难调整费用。
在调整工期(建设单位要求提前或征地拆迁影响推后等)情况下,可以按照变更设计改变处理方案的情况申报变更设计。
④岩溶处理,合同约定包干的,按照包干处理,合同没有包干的情况,需要按照探灌结合,旁站监理的要求,完善相应的手续和资料。
⑤防护栅栏、综合接地、电缆沟槽、隔声屏障等工程,标准变化较多,不同项目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调整。
[4]桥涵
①桥涵工程变更理由明显。
主体工程原则上按照地方同意的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但孔跨和孔径,地方同意的意见也会变化,可以申报I类变更设计。
附属工程,包括提防加固、断面补偿、通航设施、顺沟、顺路、该沟、改路等工程,有地方要求变更原设计方案的情况,可以申报变更设计。
②可以调整费用的情况有:
铁道部的规范、规定的变化,如高性能混凝土,桥面设置六面坡,桥面防水层,桥面系标准变化,声测管数量变化等;地方要求的孔径、孔跨、用地界外重大附属工程的变化和新增工程,
③调整困难的情况有:
基础施工方案变化的、架立钢筋量差等,移动模架摊销,架桥机桥间转移子目,架桥机变跨。
[5]隧道
①针对隧道工程处于地下、地质条件完全了解的特殊困难,隧道工程管理采用的是:
加强地质预报、加强动态设计的理念,符合Ⅰ类变更设计条件(围岩类别、溶洞、煤系地层、地质灾害等)和费用额度的变更设计,均为地质条件的变化,不需要追究责任,但要分列保险承担的工程及费用。
②附属工程包括洞外的仰坡、路堑、弃渣场处理等工程,变更设计和费用调整需要充分的理由。
③可能调整费用的理由和情况有:
洞内抽水掘进、地表的坍陷、失水补偿等。
[6]轨道
①无碴轨道技术。
是一项新技术,目前没有确定承包价格。
08年铁道部定额所进行了定额测定,已进行到报批程序。
目前可根据报批稿进行清理申报调整。
②调整比较困难的有:
钢轨委托焊接、打磨、上砟整道、大机养护、各专业配合费等。
[7]五电(通信、信号、电力、电化、信息)
①五电系统集成。
承包方式多数是比照同类已经批复的项目,采用招标总包的闭口合同。
②在标准、规模、规范、规定变化的情况下,按照Ⅰ类变更设计的程序,调整相应的费用。
[8]房屋
①大型、特大型站,由于方案确定存在较多困难,原则上按照审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相关费用,据实调整。
②一般站房,由于方案不稳、钻探滞后、深度不到、定额不全等原因,造成投资变化幅度很大,差距较大的,可申请调整相关费用。
[9]四机(机务、车辆、机械、动车)
①综合维修的设置本着“共用合设、专用分立”的原则配置各种设备。
根据各项目批复的具体情况,结合过程变化和接管单位的要求进行调整。
②段、所的土建工程,按照设计进行清理。
[10]大临
①制存梁场、铺轨基地、轨枕板予制场的土建工程费用调整很难,但要据实申报。
土地使用费用可以单独清理纳入征地拆迁费项下单独表示。
[11]过渡
①车站过渡工程,变化比较大的车站,可以由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实施性施工过渡方案,经过运营部门审批后,申报相关费用。
[12]施组
①主要根据投标工期情况,因中标企业外部原因造成工期变化很大的情况,可以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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