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管柜租赁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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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管柜租赁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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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专用保险箱租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保证我校学生财产安全,使同学们的财产在失盗后能够得到保障。
经学院同意,后勤服务总公司引进了可存放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学生专用保险箱租赁服务。
为确保租赁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保管箱租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保管箱的租赁
1.学生专用保管箱由学生根据本人的需求自愿租赁。
2.租用人到生活服务大楼后勤总公司经济开发公司和财务室(417)办理租赁手续,并提供个人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3.租用人租赁保管箱需要签订《保管箱租赁合同》,并根据租赁年限交纳租金及押金,并严格按双方约定进行租赁。
4.租用价格标准:
普通保险箱租赁金额见下表:
(注:
该保险箱无密码功能)
租期
1年
1年
6个月
2年
2年6个月
3年
3年
6个月
4年
租金
80
120
150
170
190
210
230
押金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密码保险箱租赁金额见下表:
(注:
该保险箱具有密码功能)
租期
6个月
1年
1年
6个月
2年
2年6个月
3年
3年
6个月
4年
租金
70
100
150
180
210
240
260
280
押金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5.保管箱租期内,租金一般按上表计算,也可按年续租。
租金一律预交。
首次租赁租金应在租箱时交纳,每年到期续租前交纳下一年租金。
租金、押金等项业务收费如有调整,按交费时标准收取。
多期租金也可按上表一次性交纳,且不受期间收费标准调整的影响。
三、保管箱租赁流程
学生根据需求填写租赁信息--------到财务交纳保管箱租押金------到开发公司签订合同-------钥匙移交(需新装的预约安装)--------续租或退租------保管箱安装员确定保管箱是否完好并签字认可--------保管箱管理员根据合同及保管箱安装员签字办理退租手续(含退钥匙)----到财务退押金
四、保管箱日常管理
一、保管箱管理员主要职责
1.负责保管箱业务的宣传和推广;
2.负责保管箱业务的日常管理;
3.负责保管箱租赁、续租、退租业务;
4.负责按约定方式通知所租保管箱即将到期(距租箱期满日不足15天)的同学;
5.负责保管箱系统管理、维护及保管箱钥匙管理;
6.负责联系维修安装人员的保管箱安装和维修任务的落实管理;
7.负责对校外保管箱业务的宣传、推广、日常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8.负责保管箱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的存档;
二、保管箱租用管理:
1.保管箱管理员在租赁时,根据租用人的时间周期进行租赁,必须按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时必须规范、准确的填写楼栋、房间、学生姓名、学号、钥匙号等相关信息。
2.保管箱租赁时,除常用钥匙按合同给租用人外,保管箱管理员必须将未出租的保管箱钥匙或已租备用钥匙分类按楼栋楼层排列到钥匙柜,并对钥匙编号进行存档。
3.保管箱租赁后,如新装保管箱,安装人员凭保管箱管理员的派工单、租用人的保管箱合同领取保管箱,并在本周六或周日前将保管箱安装到指定位置,保管箱安装必须根据学工处意见整齐统一,不得随意按本人意愿或租用人意愿进行安装。
4.租赁完成后(含续退租),保管箱管理员必须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保管箱安装时间要求:
在办理完租赁手续后保管箱安装人员必须在本周六、日前进行安装。
6.保管箱出现故障需要上门服务时,保管箱管理员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个工作日进行维修。
三、续租、退租管理:
1.租用人如需续租,应于租箱到期前到开发公司保管箱管理员办理续租手续,并按规定收取下期租金。
为保护租用人利益,其他未经授权人不得为租用人办理续租、退租手续;
2.租用人可以自由退租。
租箱期满,租用人持钥匙和押金等收费凭证,到后勤开发公司申请退租。
保管箱租赁管理员确认资格无误后,办理退租手续。
租用人清理完箱内物品,经保管箱管理人员核实后收回钥匙(如所退为密码保管箱,应将密码恢复至1234原始状态)所有费用结清后,经办人员开具押金领条,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将押金本息退还租用人。
同时保管箱管理员系统数据退租,并将该租赁资料移档保存。
3.租用人中途退租,经保管箱管理员审验无误后同意后办理退租手续。
已交本期租金不予退还;押金和已预交以后租期租金,财务凭租用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全额退还。
4.租赁合同到期后,超过租赁期7天租用人不续租的,或毕业班学生已经离校的,可以回收保管箱。
箱内如有遗留物品的,学校负责保管30日,但不对遗留物品的安全、完整性负责。
5.应届学生毕业离校,需到开发公司办理保管箱离校手续,对未办理保管箱退租手续的应届毕业生,须补齐租金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对保管箱遗失或损坏的,保管箱押金不予退还。
6.对已退租的保管箱,计入宿舍固定资产。
在毕业生离校时,如人为损坏或遗失的,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经济发展总公司
20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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