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docx
- 文档编号:2902918
- 上传时间:2023-05-05
- 格式:DOCX
- 页数:39
- 大小:639.11KB
中国消费者协会.docx
《中国消费者协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消费者协会.docx(3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中国消费者协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
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重庆、四川、贵州、甘肃、青海、新疆、宁波、深圳、厦门、沈阳、杭州、济南、广州、成都、西安等省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
关爱老年消费生活
——2011年老年消费者
权益保护现状调查报告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11年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报告
一、调查背景
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为1.776亿,占人口总数的13.26%。
我国既是全球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也是全球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
根据联合国公布的数据,2000年至2010年,我国老年人口增加了5000万,平均每年增加500万,老年人口的比例增加了3.3个百分点,远远超过1%的世界老年人口比重增速。
我国的老龄化伴随着快速高龄化和空巢化,目前,我国80岁以上老年人和65岁以上空巢老年人分别为1900万和4150万,“十二五”期末将分别达到2400万和5100万,约占老年人口的1/10和1/4。
人口老龄化不仅仅是人口问题,随之带来各种新的社会问题,给整个社会带来新的挑战。
其中,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然成为我们更好地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应有之义。
我国老年消费市场潜力巨大
庞大的老年人口,蕴含着庞大的老年消费市场。
首先,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人民总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日益健全,老年人的收入水平也稳定提高。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人均GDP从2000年的949美元已经增加到2010年的4394美元。
而且,过去我国老年人大多生活节俭,习惯于攒钱,他们往往有着较充裕的储蓄,这将产生较大的近期或远期购买力。
其次,老年人消费需求比较广泛。
一方面,由于生理和心理条件的变化,老年人在医疗保健、食品、服装、旅游、娱乐、养老等各方面产生了大量需求。
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西方文化价值观念的传播,老年人的价值观、消费观与生活方式也在不断更新,老年人的消费需求正在向高层次、高质量、个性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花钱买健康、买年轻、买舒适、买享受、买方便正成为老年人的生活追求。
关注老年群体消费需求、维护老年消费者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老年人口的激增,一方面孕育了庞大的消费市场,老年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正迅速增长,而目前我国老年市场的开发却相对滞后,这一极具开发潜力的市场尚未引起商家的足够重视,老年群体的消费需求没有能够得到很好的满足。
另一方面,由于老年商品的相对不足,部分经营者诚信缺失,使得一些不良商家有机可乘,在经营活动中对老年消费群体设置了消费陷阱,导致其权益受损,老年消费者的消费环境亟待改善。
再者,老年消费群体权益受到损害后,需要有更加完善的制度来维护。
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全社会给予高度关注。
关注老年人的消费诉求、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维护老年人的消费者权益,是应当引起重视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为此,2011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全国老龄办的大力支持下,联合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重庆、四川、贵州、甘肃、青海、新疆、宁波、深圳、厦门、沈阳、杭州、济南、广州、成都、西安等部分省市消费者协会开展了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活动,对老年人的消费需求、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进行调查,目的是引起全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为维护老年人的消费权益、改善老年人的消费环境提供参考,为完善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制度保障、更好地应对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建言献策。
调查活动采取定点拦截访问、召开座谈会等相结合的方式,调查了城镇老年消费者的基本消费情况、消费意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权益受损情况以及老年消费者的意见建议等。
调查共覆盖了全国25个省市的8037名城镇老年消费者,其中:
60-69岁老年人占65.6%、70-79岁老年人占27.9%、80岁以上老年人占6.5%。
二、老年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和消费需求
健康、休闲、养老类消费是老年人主要的消费关注点,与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及日益旺盛的消费意愿和消费需求相比,我国老年消费品市场的开发显得相对滞后,突出表现为生产老年产品的企业少,老年产品品种单一、功能简单、设计陈旧、不适合老年消费者的需求,销售老年产品的商店及专柜比较少,老年人休闲场所少,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机构少。
因此,应当认真研究老年消费者的消费需求,积极开发老年消费市场,为老年人提供适应需求、价格公道、质量稳定的产品和服务。
(一)食品、医疗、营养保健是老年消费群体主要的消费需求,养老服务、服装、餐饮、旅游、娱乐健身等正成为老年消费群体的新增需求点
民以食为天。
调查显示,食品、医疗和营养保健是老年人日常消费支出最多的三个方面,八成以上的老年人日常消费支出集中在食品上。
同时,一半的老年人平时消费支出较大项目也是食品。
另外,出于对身体健康的关注,医疗和营养保健品正成为老年人的重要需求,二者无论是在日常消费支出还是平时一次性的较大消费支出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
图1
图2
近七成的老年人平时最关注的信息也是食品类信息,同时,老年人对医疗和营养保健产品信息的关注度也仅次于食品。
尽管养老服务尚未成为多数老年人的主要消费支出项目,但对养老服务信息的关注已经排在食品、医疗、营养保健之后位列第四位。
图3
(二)旅游消费需求渐增,内地旅游仍是首选
四成以上的老年人有定期外出旅游的意愿,而且一半以上的老人旅游的首选目的地是内地。
同时,想去港澳台以及国外的老年人也越来越多,共占被访者的16%。
图4
图5
由于精力有限,有近一半的老年人表示,如果去旅游会选择参团旅游,比例为49.5%,也17%的老年人明确表示不会参团旅游。
图6
(三)目前老年人养老形式比较传统,但正逐渐接受新的观念
目前我国老年人养老形式还比较传统,本次调查受访者中97.8%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含自己独居以及与儿女住在一起),只有2.2%的受访者选择专业养老机构养老。
但是受访者中有36.9%的老年人有选择专业养老机构的意愿,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养老机构的普及,加之很多城市进入老龄化,我国老年人的传统养老观念也随之在转变。
图7
图8
老年人愿意选择养老机构的原因比较分散,“医护条件好”、“不想拖累儿女”以及“生活起居方便”都成为老年人愿意选择专业养老机构养老的主要原因。
老年人不愿意选择养老机构的原因也比较分散,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基于传统观念,大多数老人表示“愿意独居或者和儿女住在一起”。
另外,“费用太贵”、“符合自己要求的专业养老机构太少”、“专业养老机构条件太差”,也成为老年人在选择专业养老机构时主要顾忌的因素。
图9
图10
(四)老年人就医倾向选择大医院,医疗水平是老年人选择就医机构的主要考虑因素
如果生病,绝大多数老年人会选择专业大医院就医,占比为71.2%,只有少部分老年人(22.1%)就近选择社区医院就医。
另外有3.0%的老年人选择民营诊所就医、3.6%的老年人选择药店就医。
老年人选择这些医疗机构就医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水平高”,占比为61%。
“医疗机构离家近”和“费用可以报销”也是一部分老年人选择医疗机构时的重要因素。
这表明,尽管老年人对医疗服务需求旺盛,但最方便就近就医的社区医院尚不能成为其首选。
在当前正在进行的医疗改革当中,应当尽量多地从满足老年人的医疗需求考虑,为社区医院配备相应的条件,提高社区医院的医疗水准,赢得老年人的信赖,让社区医院发挥更大的作用,方便老年人就医。
图11
图12
(五)营养保健产品消费需求旺盛,近六成的老年人愿意参加养生保健知识讲座
有三分之二强的老年人使用过营养保健产品,说明老年消费群体对保健产品的市场需求旺盛,老年人主要感兴趣的是保健食品和绿色食品。
本着对健康的追求和对疾病的预防,有59%的老年人愿意参加养生保健方面的知识讲座。
图13
图14
图15
(六)老年消费品市场开发相对滞后,老年商品有待丰富
尽管老年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但只有15.8%的老年人认为适合老年人的商品比较多,有超过四分之一的老年人认为市场上适合老年人消费的商品比较少,57.4%的老年人认为一般。
图16
食品和医疗是老年人需求最多的两个领域,老年消费者也最希望这两个领域的产品和服务还能进一步开发。
另外,相对于老年人用于自身的日常消费需求,老年人认为应该多开发的产品领域比较突出的有养老服务、家政和娱乐健身方面,虽然目前养老服务和家政服务还不是日常生活的主要支出,但是老年人希望能够多开发这些方面的产品或服务来满足自己的潜在需求。
另外老年人的精神追求比较旺盛,在娱乐健身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强。
图17
(七)多数老人认为商家对自己的尊重态度一般
32.6%的老年人认为服务员对其是尊重的,大多数老年人在购物时,觉得服务人员的态度一般,说不上不尊重、也说不上尊重。
只有2.6%的老年人认为服务人员不尊重自己。
相对于服务人员的态度,老年人认为服务场所的设施更加不方便一些。
只有18%的老年人认为服务设施方便,有11.3%的老年人认为不方便,有七成的老年人认为一般。
图18
图19
(八)希望商家设立老年人消费专区
接近一半的老年人希望商家提供消费服务时,能够设置老年人消费专区,这样能够节省老年人消费的时间和体力。
另外有接近四分之一的老年人希望商家能够定期听取老年人对商家的意见,有17%的老年人希望商家建设无障碍通道,有十分之一的老年人希望设立老年人专用卫生设施。
图20
三、老年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针对消费者的各种消费信息纷至沓来,各种商业营销手段花样迭出,令人真伪难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挑战。
老年人群作为社会交往中的弱势群体,接受信息渠道比较单一,对商业信息的辩识能力比较弱,对相关法规标准认知度比较低,其自我保护意识、识假辩假能力、维权技巧和手段都相对薄弱,因此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尤其不容忽视。
而其中关键点,还需要从提高老年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着手。
(一)老年人获得商品信息的渠道比较传统、单一,主要渠道是电视、报纸和亲友
老年人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来自传统的电视和报纸,占比分别达到了86.4%和56.5%,而对于亲朋好友的信息也很重视,信息在老年人之间“复制式”的传播相当明显。
另外有接近10%的老年人会从互联网获取信息,这表明老年人对于网络的需求和使用程度也在不断加深。
图21
(二)老年人对商业广告的整体信任度较低,但对商业广告的识别力较弱
绝大多数老年人对商业广告持理性态度,既不非常信任、也不绝对不信任。
另外有近三分之一的老年人对广告持不信任态度。
说明老年人对于商业广告有一定的警惕性,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
然而,能够明确区分出在媒体上刊发的商业广告与一般新闻报道的老年人不到一半,只有47.8%。
因此,当媒体为不法商家刊发不实商业信息时,极易对老年人造成误导,致使老年人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
图22
图23
(三)参团旅游消费中,部分老年人缺乏自我保护
对于参团旅游,有28.3%的老年人不知道应当预先与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这可能导致自身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在参团旅行中,如果碰到导游推荐购物或其它自费项目,有三分之二的老年人表示会理性选择,当自己有需求时才会购买,有26.4%的老年人表示无论如何都不会购买,但也有7.2%的老年人表示会基于导游的压力而被迫购买。
图24
图25
在被访者中,有17%的老年人明确表示不选择参团旅游,其中突出的原因是老年人认为“旅游社对老年人旅费加价,不公平”以及“导游强迫购物”。
看来,一些旅行社的“潜规则”已经伤害了部分老人,挫伤了老人对旅行社的信心,拒绝参团旅游是他们基于自我保护的选择。
图26
在旅游中,有一多半的老年人购买过旅游产品,而在购买旅游产品的老年人中,有43.4%的老人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图27
(四)对药品的选择,多数人相信医生推荐,少数人也相信媒介宣传和商家宣传
如果要购买药品,老年人中72.6%都相信医生的推荐,同时朋友和子女的介绍也是影响老年人购买药品的主要因素。
有28.5%和16.1%的老人会相信报纸和电视的药品宣传,此外,7.6%的老年人相信免费体验,3.6%老年人相信商家宣讲。
图28
有四分之一的老年人有过根据报纸或广播电视上的信息购买药品的经历,这部分老年人根据这些信息购买药品后,其中有46.1%的老年人感觉上当受骗。
说明这些媒体中药品广告存在一定的夸大成分,比老年人预期的效果要差。
图29
图30
有24%的老年人有过参加免费体验后购买商家推荐的药品的经历,而这部分老年人中,有超过一半(52.5%)的老年人感觉到上当受骗。
图31
图32
部分老年人的以上经历,正成为目前药品、保健品消费领域老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典型经历。
令人堪忧的是,这不仅使老人在金钱上受损,甚至会造成老人延误病情治疗、导致健康受损的情况。
对于药品的认知,老年消费群体也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认知不清的问题。
在受访问老年人中,有48%的老年人不了解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区别,有31.4%的老年人不知道药品都应当标有“国药准字”。
图33
图34
(五)一半以上老人相信保健产品对疾病有治疗功能
相对于药品,老年人购买保健产品,更相信朋友介绍,有接近一半的老年人相信朋友的介绍。
同时,有54.6%的老年人相信医生的推荐。
而对于商家的各种促销宣传手段,如报纸宣传、电视广告、商家宣讲以及免费体验等,都有一定比例的老年人相信,而其中对老年报及健康报等报纸的信任比例最高,达到27.9%。
图35
保健品不是药品,因此对疾病没有治疗功效。
由于认知不清,部分老人很容易相信保健产品的所谓疗效宣传。
在调查中,有5.1%的老年人认为保健品可以治病,同时有47.1%的老年人认为保健品对疾病有辅助治疗作用,仅有47.8%的老年人认为保健产品不能治病。
图36
有29.2%的老年人参加过商业机构组织的养生保健知识讲座或产品体验。
在参加过这些讲座的老年人当中,只有35.7%的老年人没有购买产品,另外的64.3%的老年人购买了产品。
在购买产品的老年人当中,有一半是当场购买或者经推销员多次推荐后就购买了,另外一半人是与亲朋好友沟通后购买的。
图37
图38
(六)老年消费者对电话推销或上门推销等销售方式接受度低,防范意识较强
被访老年人中有三分之二的人遇到过上门推销或者电话推销,但对二者都具有一定的防范意识,大多数都不理会或者不购买其产品。
调查显示,有65.5%的老年人会出于安全的考虑不会理会上门推销的人员,有83.8%的老年人明确表示不会理会电话推销人员。
有一成多的老人购买过上门推销或电话推销的产品,但在购买产品的老年人中有一多半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图39
图40
(七)老年消费者对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比较在意,超过七成的老人会保留购物凭证
八成以上老年人挑选产品时都会留意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65.6%的老年人会留意产品功能,有45%的老年人对成分说明比较关注。
但老年人对于厂家信息以及产品的认证标志的关注程度较低。
而对于包装情况,只有18%的老年人会留意。
调查还显示,有超过七成的老年人购物时会保留购物凭证。
图41
四、老年消费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
老年消费者在食品、医疗、保健消费方面权益受损害的比例较高,同时服装、营养保健、日化、旅游等方面权益受损的概率相对更高,这些领域应当是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键领域。
老年人权益受损时会由于“没有精力”、“不知道怎么维权”、以及认为“维权也没用”而放弃维权,并认为老年人权益容易受损害的主要原因是防范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弱。
因此,对于老年消费者权益维护,应当从维权程序上尽量简化老年人维权途径,提供耐心、贴心的维权服务;应当加强老年人消费者教育,帮助老年人提高信息辨别和防范能力;同时政府等维权机构应加大维权力度,提高维权效率,提升老年消费者对维权的信心。
(一)老年人在日常生活消费中权益更容易受到损害,大多数老年人将其归因于自身
绝大多数老年人都认为在日常生活消费中,老年人的消费权益更容易受到损害,这个比例达到70.1%。
只有8.5%的老年人认为其消费权益不容易受到侵害。
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老年人意识到曾遇到过权益受损的情况。
图42
图43
老年消费者认为权益受到损害的主要原因是内因,绝大多数认为主要是由于老年人的防范意识不强(81.9%)以及辨别能力弱(65.6%)造成的。
在所有外因中,认为“政府管理不严、督促不力”、“专门保护老年人消费权益的法律规定缺失”、“商家对老年人消费不够重视”的老年人比例较高。
图44
(二)日常消费比较频繁的项目是老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较多的方面,但与日常消费支出相比,在服装、营养保健、旅游、日化等消费领域老年人的权益更易受到损害
遇到过消费纠纷的老年人中,在食品消费方面受到的权益损害最多,其次是营养保健品、医疗、服装、旅游方面。
同时,与其他日常消费支出项目相比,服装、营养保健、旅游、日化等方面权益受损的概率要大于其他方面。
这表明老年消费者权益维护应对这些领域进行重点关注。
图45
(三)“商品质量”与“虚假宣传/夸大其辞”是引发老年人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
商品的质量问题是引起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有65.28%的老年人选择了该项。
虚假宣传/夸大其辞是引起消费纠纷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有超过一半的老年人选择了该项。
这说明监管部门除了敦促商家加强商品质量外,也要加强对信息宣传的监督,打击虚假宣传。
另外商品的退换货难、售后维修服务不到位、价格欺诈等也是引起消费纠纷的重要因素。
图46
(四)老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主要通过“直接找经营者”、“到消协投诉”、“到工商部门申诉”等途径维权。
但是对于维权结果的满意度较低,只有不到四成的老人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
老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主要选择的三种维权方式依次为直接找经营者、到消协投诉、到工商部门申诉。
也有部分老年人找居委会和老龄工作机构投诉,而通过法院和仲裁机构来维权的老年人比较少。
图47
对于维权结果,接近40%的老年人比较满意或者非常满意,有14.5%的老年人对维权结果不满意或者非常不满意。
图48
(五)老年人消费权益受损后放弃维权的原因是“没有精力”、“不知道怎么维权”、以及“维权也没用”
部分老年人明确表示遇到消费纠纷不会去找相关部门或者商家,而是直接放弃维权,主要原因集中在“没有精力”、“不知道怎么维权”、“维权也没用”这三方面。
这表明,对于老年消费者权益维护需要从制度上尽量简化老年人维权途径,同时工作人员提供耐心、贴心的服务。
对于不知道怎么维权的老年人群,应通过宣传指导帮助他们找到适合自己的维权渠道。
对于认为“维权也没用”的老年人,一方面帮助他们树立权益维护意识,宣传维权重要性,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另一方面,维权机构应加大维权力度,提高维权效率,提升公众对维权的信心。
图49
(六)在维权建议方面,老年消费者更希望政府帮助老年人提高自身防范能力、加大惩治不法商家的力度
对加强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建议方面,老年人更希望“加强宣传,提高老年人辨别、防范能力”以及“加大惩治不法商家的力度”,选择这两方面的老年人占比都超过了70%。
说明老年人希望能够提高自身的辨别能力,从根本上杜绝权益受损发生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老年人希望通过大力惩治不法商家,净化市场环境。
图50
五、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策略建议
老龄社会是我们整个社会必须面对的,老龄时期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的,因此,关爱老人,就是关爱我们自己。
做好老年消费维权工作,应当以中央《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为纲领,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线,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
(一)关爱老年人消费需求,积极开发老年消费市场,满足和扶持老年人的消费意愿,提高老年人的消费幸福感
老年人群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其消费需求应当得到高度重视,其消费的权利应当得到满足。
无论从发展经济、关注人权,还是从关注老年人的幸福感、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老年人的消费需求,推动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满足和扶持老年人的消费意愿,提高老年人的消费幸福感。
1.开发老年消费市场,丰富老年商品
调查显示,老年人消费需求旺盛,但适合老年人的消费品还比较匮乏,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市场规模还未形成。
由于过去老年商品市场需求有限,涉及老年人的吃、穿、用等生活用品的开发、研制长期受到商家的冷落和忽视,市场上老年产品品种单一、数量少,许多领域缺乏高科技产品和高质量的品牌产品。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准不断提升、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有着稳定收入的老年群体的消费潜力将得到释放,一个庞大的老年消费市场潜力亟待开发。
相关行业和企业应当看到开发老年消费市场的有利时机,有关政府部门也应积极引导企业研究老年群体的消费需求,开发在生理上、心理上和生活观念上适合老年人需求的产品,丰富老年人消费选择,维护老年消费者消费的权利。
2.设立老年消费专区,配置便利的服务设施,树立爱老敬老的服务理念,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和环境
调查显示,多半老年人希望商家提供老年消费专区,同时希望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提供便利的服务设施。
经营者应加强服务人员的尊老、敬老、爱老的意识,为老年群体提供舒心的服务。
在服务设施的建设上,通过设立老年消费专区、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老年人专用卫生设施,为老年人消费提供便利。
另外,在细节上应体现对老年消费群体的关爱,如准备饮水机、舒适的休息座椅、老花镜、消费引导台,有条件的商家可以开通服务班车,开展接送服务。
同时定期听取老年消费者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服务。
3.大力培育养老服务机构,推广和完善社区养老
调查显示,由于传统养老观念,目前大多数老年人未选择专业养老机构养老。
但是随着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单纯依靠儿女的力量将无法解决众多老人的养老问题,老人独自居住也存在诸多不便,养老问题成为老年人普遍面临的一大现实问题。
调查中,老年人普遍反映符合自己要求的养老机构太少、而且费用太贵、条件太差。
因此,建议政府一方面大力培育专业养老机构,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养老服务机构;另一方面,尊重多数老人愿意居家养老的习惯,通过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针对不同需求、不同群体建立多层次社区养老机制,大力推广社区养老这种形式,让老年人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好的养老服务。
4.强化社区医院职能和医疗水平,方便老年人就近就医
调查显示,老年人选择医疗机构主要是看医疗水平,老年人大多去专业大医院就医。
但是大医院都存在排队难、看病难等诸多问题。
老年病人多是年老体衰,多病共存,这就给老年人就医带来了很多困难。
因此建议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老年门诊。
同时,在当前社区医院的建设中,应当尽量多地从满足老年人的医疗需求考虑,为社区医院配备相应的条件,提高医疗水平,赢得老年人的信赖,使社区医院发挥更大的作用,方便老年人就医。
(二)加强老年消费市场监管,净化老年消费环境,保障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前,老年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时有发生。
老年消费者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商家的监督,净化消费市场环境。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老年消费市场监管体系。
1.加大老年消费品市场监管力度,严惩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目前老年消费者的关注点集中在食品、营养保健品和药品等方面,权益受损的领域也集中在这些方面,“商品质量”与“虚假宣传/夸大其辞”是引发老年人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制作与发布虚假广告、制售假冒食品、药品、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消费者 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