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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谣言产生的原因和辟谣机制转
微博谣言产生的原因和辟谣机制
2011/8/1/15:
42来源:
《青年记者》杂志作者:
朱松梅任雁
目前,我国各大门户网站基本都开通了微博,既吸引了普罗大众,又网罗了各界名流。
微博让公民成为记者,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到事件的记录当中,推动着国家民主法治的进程。
微博在给我们的信息交流带来诸多便利和革新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
微博谣言丛生,让受众沉浸在真假难辨的信息海洋中,可以说是“乱花渐欲迷人眼”。
要使微博健康发展,就必须探索预防和纠正微博谣言的方法,保持它作为传播工具的纯洁性。
微博中产生大量谣言的原因
首先,微博在内容上具有强烈的片面性和主观性。
由于微博的字数限制,它不可能像传统媒体或者社区新闻那样,将新闻事件的整个背景、详细经过等悉数发表出来以供受众参阅、评判。
所以,受众所得知的事实不一定是全部真相,甚至只是对真相的管窥蠡测。
相对于呈现完整的客观事实,微博更适合于表达非理性的主观感受、想法和情感,具有强烈的个体性。
这种内容上的片面性和主观性,为谣言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其次,微博在信息发表上具有极大的便捷性。
微博的发布对设备和技术要求不高,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其他客户端发表微博,且发表前无需经过审核,具有操作简单、成本低廉的特性。
可以说,微博真正使用户随时随地、几乎无门槛地发表信息。
传播学家库尔特·卢因提出了著名的“把关人”理论,即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渠道。
在传统媒体中,新闻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是最为重要的把关标准之一,信息的发布需要经过记者、编辑等专业新闻工作者的重重把关,其可信度和真实度都比较高。
网络的兴起使得把关机制有所削弱,微博本身的特性又加剧了“把关”的消弭速度。
所以,微博在占据信息发布制高点的同时,也为谣言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第三,从传播的难易程度来说,微博字数不多(如新浪微博要求140字以内),便于快速阅读,非常符合网络时代人们的阅读习惯。
且具有“一键转发”功能,一条微博通过被大量转发,阅读人数会呈现几何级数增长。
人人皆可成为信息源,人人亦可成为传播者。
未经验证的信息自由发布,这自然也给谣言的诞生提供了条件。
辟谣的必要性
信息论的奠基人香农认为,信息是帮助人们减少或者消除不确定性的内容。
人们使用微博等网络工具,其目的也主要是为了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而信息的价值就首先体现在真实性上——如果连真实都不能保证的话,何谈对生存和发展起正面作用?
20世纪30年代,对于大众传媒的效果研究兴起了“强效果论”。
这种理论认为,大众传媒具有强大的力量,可以直接支配人们的态度、意见和行动。
这种论调虽然过于夸大大众传媒的力量,却留给我们极大的启示:
一方面,传媒的威力不可小觑;另一方面,受众全凭自身的理性对信息进行筛选、判断和传播,很难做到公正、客观和真实。
这就要求大众传媒规范自身的传播过程,对于已经出现的谣言进行及时澄清,最大程度地提供给受众真实信息。
微博自身的辟谣机制
1.微博传播的迅速性为辟谣提供了基础条件
澄清谣言最重要的就是“快”。
唯有迅速的辟谣行动,才能使谣言的危害降到最低,避免损失扩大化。
微博具有传播迅速的特点。
这一特点使得谣言的扩散异常迅猛,但同时也会使辟谣信息的散布更为便捷。
传统媒体具有强烈的传播单向性和较滞后的反馈性,相比之下,微博则可通过网友“回复”、“转发并评论”、“@博主”等方式进行及时的反馈。
比如2011年3月11日日本地震后,在微博上即开始流传“日本多位著名漫画家遇难”的假消息。
但随后,数位漫画家开始在微博和twitter上报平安,网友idmonn也于3月13日在新浪微博上贴出“已确认安全的日本漫画家”名单,成功打破了漫画家遇难的谣言。
利用自身的特性而非外来的力量将谣言扼杀在传播初期,防止产生更大的危害,这也就是微博的“自净能力”。
2.信息多方印证可以呈现事实真相
微博可以说是一个“公民信息发布平台”,凡持有微博账号的人都可以平等地发布信息。
当一个重大的虚假新闻出现时,博友不会听任其传播,而是纷纷提供自己所知道的真相。
当真相扑朔迷离时,博友也会自发、主动地探寻真相。
在各种信息的交汇碰撞中,真理会越辩越明。
国内某媒体微博引用日本共同社震后发布的信息,称:
“日本地震海啸致11万人失踪。
”人们在微博上广泛转载这条新闻的同时,也发现失踪人数之庞大超出了常识。
在众多博友的追查下,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国内媒体在翻译这条新闻时出现了错误。
这就是通过信息的多方印证来呈现事实真相。
3.微博官方辟谣
普通网民时间和精力都有限,又受到知识结构的制约,很难对一些信息(尤其是专业性强的领域)进行真伪判断。
新浪微博官方开通了名为“微博辟谣”的微博主页,针对典型谣言进行论证和澄清。
如,在日本震后微博上出现了“核辐射扩散示意图”、“日本仙台海啸现场图”等图片和“进入反应堆核心的12名日本自卫队员全部死亡”等消息,网友难辨其真假,但是新浪官方微博就查证其为假新闻,避免了谣言的进一步扩散。
心理学家卡尔·霍夫兰对说服性传播效果进行了研究,表明信源的可信性越强,传播效果越好。
微博运营商官方辟谣主页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深受网民的信赖,达到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官方微博的辟谣信息通过被大量转发,使得谣言的传播被及时阻断。
建议
1.名人微博参与辟谣
名人微博被数量巨大的博友关注,其微博内容也被广泛转发,从而形成强大的号召力和巨大的影响。
可以说,整个微博传播体系是以名人微博为中心,向四周扩散的模型。
在微博这一传播网络中,名人就担当了舆论领袖的职能,以其权威性发挥着巨大的传播效力。
在微博辟谣的过程中,也应当积极发挥舆论领袖即名人微博的作用,尤其是知识界、媒体界的名人微博。
微博运营商要使明星博友们明白,在面对一个不能验证真实性的信息时,不能轻易转发,而要去调查和核实。
当已经发布虚假信息时,要及时澄清真相。
真正担负起维护微博秩序、清除谣言的社会责任。
2.加强审核机制
现在微博的发布无须审核,即写即发,在方便信息发布的同时也导致了谣言的任意发布。
微博运营商可以设置关键词检测,凡是涉及某几个关键词的微博都要延缓发布或者重点审核。
一旦发现确为谣言,立刻通过回复或者私信等方式提醒博主。
3.开辟“记者”培训专区
如果说微博是一个小型通讯社的话,那么博主就相当于记者。
但是相对于专业记者对新闻真实性的敏感来说,微博博主们常常意气用事,过于情绪化和主观化,其水平和素质也常常是良莠不齐。
微博运营商可以开辟专题页面,对博主进行培训,提高其新闻素养。
从微博发布的源头上阻断谣言的诞生。
4.传统媒体及时引导和纠正
相对于微博等新媒体来说,传统媒体的信息发布速度要滞后一些,但是其公信力和权威性要更大。
当微博中已经出现各种繁杂信息使受众难以选择时,传统媒体应当担当起调查并澄清事实真相的功能,及时对微博上的错误信息予以纠正,并积极引导微博的话语方向。
使得各方都可以在微博这个平台上理性、公正、客观地交流,从而推动社会合理、有序地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①郭庆光:
《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②张羽侯逸君:
《公民新闻传播中的微博假新闻现象探析》,《今传媒》,2011年第2期
(作者单位:
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微博谣言分析及新浪辟谣机制
作者:
|出处:
《新闻实践》杂志|2011-11-1114:
56:
51|阅读:
240次责编:
DoNews
微博,无疑已成为当下最受欢迎的信息分享和互动平台,海量的信息中难免混杂着违背事实真相的不实信息。
在辟谣工作中,新浪微博辟谣还采用深度搜索、电话、联系当事人、求证专家、实地探访等方式对疑似谣言进行查证。
□谭超
微博,无疑已成为当下最受欢迎的信息分享和互动平台,海量的信息中难免混杂着违背事实真相的不实信息。
为避免此类信息误导用户,新浪网于2010年11月启动了微博辟谣工作,针对微博中恶意、有害的不实信息及时进行查证和辟谣。
目前,新浪微博辟谣已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操作流程,对132条比较典型的谣言进行了公开辟谣,查证后处理的谣言近万条,并在日本大地震等多个重大事件中及时有力地进行了信息的澄清,获得用户的极大认同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谣言的种类
1.整体失实:
事件本身纯系子虚乌有
举例:
6月8日,有用户发微博称,有人吃烧烤使隐形眼镜熔化导致失明。
据新京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权威眼科专家称从未接收过类似的病例,此事发生的可能性非常低,且隐形眼镜熔点均在100摄氏度以上,实验表明隐形眼镜受烘烤未熔化。
该用户被暂停微博发布和被关注功能。
2.捏造细节:
捏造事件的关键细节,使整个事件的性质被歪曲
举例:
有微博用户援引其他网站内容称:
一女车主在北京朝阳门违章,被交警处理时叫嚣“你知道我男人是谁吗?
说出来吓死你们!
”经多方查证,确认:
截至目前无直接证据证明该女子在现场说过此类话语,此事发生时该女子也尚未结婚。
3.图文不符:
将图片的关键元素加以篡改,使之更具有吸引力
举例:
有用户发布图片,称此为某单位招待领导的工作午餐。
微博辟谣小组经过多方查证,确认此图片实为2004年10月一些网友在上海聚会场景,并通过活动组织者确认照片中男子身份为一名商人。
该用户被暂停发布和被关注功能一个月。
4.夸大事实:
在关键细节上夸大,以期达到轰动效应
举例:
网帖流传江西井冈山大学出现多起连环女尸案,称有5名女生非正常死亡。
6月26日下午15时,江西吉安警方与井冈山大学校方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称,除6月22日该校外国语学院一名女生非正常死亡外,未发生其他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
5.过期信息:
事情已经得到解决,已过时,用户仍当做新的消息发布
举例:
近日有用户发微博,称河南开封县李盟盟去年高考565分,因县招办失职无法上大学,请网友转发改变其命运。
经查,此事系去年旧闻,李盟盟去年8月已被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
该用户被暂停发布和被关注功能一周。
微博辟谣的必要性
从信息传播的特点和微博用户的心理分析,离奇、耸人听闻的信息更容易传播,这类信息多半是不实的,或者细节失实,是我们监控的重点。
首先,在海量的信息环境下,网络上的注意力是一种稀缺的资源,而离奇的信息更容易获得网友的注意,更容易获得其他用户的转发和评论,进而覆盖更多的人群,形成讨论的热点,有时候甚至形成一定的舆论,给现实中的个体或者机构带来压力。
其次,每一个社会个体总是希望自己为人所注意,在网络上也是如此,希望自己所发布的信息获得更多人的关注和讨论,进而获得更多用户的关注。
在微博上,用户的关注也是一种资源,所以,获得最大化的关注数,成为每个用户发布微博的内在驱动力之一。
因此,势必有部分用户会无意或者有意地选择发布不实的信息,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有个别的用户,会出于恶意,或者为获取现实利益,刻意发布虚假信息,抹黑个人、群体或者企业、产品。
从信息接受者的角度分析,大部分网友对传播已经达到一定广度和深度的信息缺乏鉴别能力和核实能力,被动地相信,并进一步加以传播,造成不实信息在更大程度上扩散。
鉴于此,及时发现微博中的不实信息,并加以澄清,对维护微博信息的健康有序传播,避免网友受不实信息误导,都有积极有效的作用。
新浪微博的辟谣机制
1.24小时不间断监控
微博辟谣小组由新闻中心7名经验丰富、各有所长的编辑组成,实行24小时不间断地监控。
小组成员利用一些技术手段,随时对转发量较高的微博进行监控,对疑似虚假的信息进行核实。
保证最早发现不实信息、最快速度核实和最快速度澄清,将不实信息的影响降到最低。
除了专职的7人小组外,新浪网各频道也设有专人对微博信息进行监控,发现有疑似不实的信息后,会马上通报给微博辟谣小组进行查证。
微博辟谣小组在查证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信息时,也会协调相应的频道进行查证,协同作战。
此外,在重大事件发生,相关谣言有增多趋势时,我们会紧急增派人手进行谣言的核实和处理。
在今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0级地震并引发核电站事故后,新浪网从各频道抽调资深编辑加入微博辟谣团队,整个小组人手增加到30人。
在此期间,对数千条相关的谣言查证后进行了删除,并对10类典型的虚假信息进行了公开澄清,如“日本核辐射扩散到我国沿海”、“日本自卫队直接进入核反应堆处置事故的12人全部死亡”、“日本一些名人在地震中逝世”。
2.建立用户举报参与体系
网络中有恶意造谣者,也不乏各个领域的高人。
要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谣言,单靠我们的力量无法达到最佳的效果,所以我们鼓励网友举报谣言。
官方辟谣账号“微博辟谣”在醒目位置标注举报方式,包括:
开放私信,每一个用户都可以随时发送私信举报不实内容;公布举报邮箱,方便用户以此形式提供复杂的信息和线索;每一条微博都附有“举报”按钮,方便网友进行一键举报。
微博辟谣小组安排专人24小时接收网友的举报和线索,并马上进行核实和处理,使不实信息的影响降到最低。
目前,我们每天接到的私信举报达数百条,其中近百条经过查证后都是不实的,都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此外,在一些具体信息的核实上,微博辟谣小组还积极发动网友提供线索,发挥网友的力量进行信息的核实。
微博辟谣小组通过观察一些不实信息的评论和转发者,找到一些可能对内情比较了解的网友,与之联系,发现线索并加以核实,让不实信息能够得到更快的澄清。
3.多方位核实保证证据绝对可靠
我们对疑似不实的信息大胆怀疑,但在信息的核实上采取最审慎的态度,务求找到最可靠的证据。
一般通过信息源头查找、网络深度搜索、电话连线当事人或当事机构、实地探访等方式,保证有百分之百的证据,来证实或者证伪我们所怀疑的信息。
例如,在今年3月份,有用户在微博上发布内容称“中国人均GDP在世界排名逐年下滑”,并据此认为中国人均GDP逐年倒退。
发现此内容后,新浪微博辟谣团队查询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库,并协调新浪财经频道联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统计科学研究中心等专家学者,从多个角度对中国人均GDP情况进行了解读,前后经过一个多月的查证、统计和内容整理,最终证实此内容为虚假信息。
在辟谣工作中,新浪微博辟谣还采用深度搜索、电话、联系当事人、求证专家、实地探访等方式对疑似谣言进行查证。
比如在2011年1月,有用户在微博发布一张老人头部受伤照片,称是被城管殴打所致。
当晚10时许,有网友向微博辟谣举报该图片并非城管打人照片,并有多人提供线索,称此图片内容实为2005年发生在上海的一起老人被高空飞落的腐乳瓶砸伤事件。
新浪微博辟谣小组随后查证此事件在2005年9月22日已被报道(《高空飞落腐乳瓶96岁老人出门被砸瘫倒在地》)。
但为了确保信息准确性,第二日上午,微博辟谣工作人员联系该报道的东方早报记者周文天进行证实,并委托新浪上海站人员持微博照片赴事发地探访,从小区居民和居委会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消息。
此次辟谣经历了网友举报、网友参与、网络搜索、询问相关人、实地探访等多个环节和手段,是体现微博自净机制和主动净化机制、以及微博辟谣工作方式的一个典型案例。
4.虚假信息查证后严格处理
当证实一条信息虚假之后,我们会对该信息进行删除,造成一定影响的,请示领导后,通过微博辟谣进行公开澄清。
如果用户主观故意发布不实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不同,会对用户进行暂停发布、暂停关注、删除ID等处理。
截至目前,已经有上百位用户因为发布虚假消息受到暂停发布和被关注功能一段时间的处理,其中十几个用户被删除ID。
举例:
8名用户在同一时间发布相同内容微博,称莞深高速公路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路段发生离奇车祸,一辆载满乘客的大巴行驶中发出巨响后乘客全部失踪。
经查该信息明显失实,其所附的链接都指向某网站广告。
8名用户的ID均已被取消。
5.多渠道进行信息澄清
除了利用微博辟谣账号发布澄清信息,我们还采用其他一些手段,多渠道地进行信息澄清。
在公开澄清一些不实信息后,我们也会把澄清的消息发送给参与过转发的用户,让受到误导的用户能更新之前错误的认知。
对于公共高度关注的事件,或者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信息,还会通过系统通知的方式给每一个用户发送准确的消息,如在日本大地震期间,我们就以系统通知的方式,连续发送2条澄清消息,这样可以保证每一个用户上线后都会收到,极大地提高了澄清信息的到达率。
同时,还可以通过我们其他有影响力的官方账号,如拥有370多万粉丝的“头条新闻”、70多万粉丝的“微天下”等发布正面引导的信息,让用户最大程度地获得真实的信息,避免不实信息的影响。
微博辟谣的成效及改进措施
通过以上所述,不间断的监控和多渠道的处理手段,新浪微博上的不实信息得到极大程度的抑制,对在日本大地震、高考、拉丹死亡等多个重大事件中出现的谣言进行了及时的清查和澄清,对一些流传已久的不实信息在微博重新流传时,也进行了查证并公开澄清,如“领导吃螃蟹当工作午餐”、“女教师殷彩霞卖淫救助失学儿童”等等。
微博辟谣做的这些工作,得到微博用户的极大认知,向微博辟谣求证、举报不实信息的,每天可达数百条。
媒体也对微博辟谣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支持。
央视焦点访谈、新闻30分、社会与法等栏目先后对微博辟谣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法制晚报、齐鲁晚报等20多家媒体也先后对微博辟谣的工作进行了报道。
微博辟谣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极大的改进空间。
针对新浪微博上用户增多、信息日益多样化的特点,我们将从技术和人员配备等方面改进微博辟谣工作。
首先从技术手段上,我们将持续改进信息监控系统,缩短疑似虚假信息被发现的时间,力争更快地核实更快地处理;其次,我们的谣言管理系统也将于近期上线,借助此系统,我们所核实过的虚假信息将会被贴上“不实信息”的标签,该条信息也不能够再转发,之前参与过转发的用户,也将会收到该信息不实的提示。
微博辟谣是及其复杂的工作,在人员配备上我们也将抽调更多的精兵强将加入,提高小组的整体战斗力。
一条疑似虚假信息的核实,工作难度有时候不亚于一个事件的深度调查,下一步我们也将吸纳有这方面特长的专才加入,提高微博辟谣小组信息核实的突破能力,缩短时间成本,让不实信息更快地被查证清楚,得到处理。
(作者:
新浪网新闻中心副主编、微博辟谣小组组长)
微博贴吧转发谣言是否担责法律上仍未有明确规定
作者:
袁定波|出处:
《法制日报》|2011-11-1608:
39:
57|阅读:
19次责编:
DoNews
陆金伟分析说,发帖人是信息发布者,发布信息通过平台,现有网络平台是网络服务者,转发者也是其中一个环节。
陆金伟认为,如果以链接方式转帖,发布者删除了,转发者的转帖也自然删除,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干吗呢?
”
“织围脖呢!
”
如今,谁要是没有一个微博,似乎已经“out(落伍)”了。
然而,微博上形形色色的发言,哪些是真哪些是假,往往让“围观”者一头雾水。
近日,北京将取消摇号政策、支教女大学生被灌醉遭轮奸两则网上消息,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前一则消息已有官方辟谣,证实是假的。
而后一则消息传出来后,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事件主角小杨和小陈是海南大学学生。
11月12日下午两人正在看电影,根本不知道自己已成为网络红人。
民警找到她们时,两个人都很吃惊。
这一事件再次将公众的视角拉回到通过微博发布不实信息,发布者、信息转发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辟谣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我国涉及贴吧、论坛、微博这些网络发布行为的立法现状,以及法律可以从哪些方面对网络谣言予以规制的思考中。
网络谣言发于网络止于何处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副庭长郝蓬、法官助理陆金伟今天对此进行了详细解释。
涉侵犯名誉权案件居多
“网络转帖也要受到法律约束,传播任何诽谤谣言都是违法的,具体的法律法规中,如宪法、侵权责任法等都有体现。
如果网上随意发帖涉及到对他人的不实评论,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还可能涉及他人的隐私权,如人肉搜索,就有可能侵犯隐私权。
”郝蓬表示。
陆金伟认为,目前,网上散布谣言常见的是民事方面的案例,以侵犯名誉权居多。
公民和法人有享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这在民法通则中有明确规定。
侵权责任法实施前,涉及隐私权的归到名誉权中来规范,有了侵权责任法后,对隐私权有了明确的规范。
另一种网上散布谣言常见的是侵犯知识产权。
比如把别人的文字转为己用而没有标明,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网上谣言在民事领域的负面影响很大。
比如最近被热炒的支教女大学生被灌醉遭轮奸,危害到的不仅是个人,还危害到社会公共利益,更有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
”陆金伟说。
不实信息发布者担主责
在网上,有发布谣言的,有转发谣言的,发布者、转发者、提供平台者,谁承担责任,谁的责任更重呢?
陆金伟分析说,发帖人是信息发布者,发布信息通过平台,现有网络平台是网络服务者,转发者也是其中一个环节。
如果发布谣言,一般可能涉及侵犯名誉权等。
从构成要件上说,要有主观过错,客观上须产生损害结果,损害结果和行为之间要存在因果联系。
如果符合这3个要件,那么微博、贴吧发布的消息就构成侵权,最主要的责任承担者是信息发布者。
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来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第一种是协助义务,第二种是监督义务。
如果网络谣言的受害者明确告诉网络服务者,服务者应当删除谣言,如果不删除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服务者知道是侵害他人权益信息仍然发布,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转发谣言者责任未明确
针对记者“转发者是否承担责任”的提问,陆金伟说,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陆金伟认为,如果以链接方式转帖,发布者删除了,转发者的转帖也自然删除,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是以其他方式转发,知道是侵权内容的,可以参照网络服务商的责任加以规范,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网络发帖行为郝蓬建议,加大立法力度,实行网络实名制;净化网络环境,规范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加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监控博主微博侵权中的作用;此外,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博主的法律意识,提高网络发文者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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