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考核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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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考核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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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外宣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新闻宣传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提升新闻宣传工作的力度和深度,激励各部门、单位、乡镇和企业更好地宣传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发展成果,实现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各企业,各单位通讯员(信息员),各县级媒体及记者。
二、考核内容
各单位在中央、省、市、县各级媒体发表的正面宣传全县及各乡镇、部门、单位、企业工作的新闻稿件;新闻线索提供及舆情信息报送处臵情况等。
(一)媒体刊发稿件情况。
包括本单位通讯员采写以及邀请记者采写,被媒体刊播报道的正面宣传稿件,按实际刊发报道条数和分值计入本单位考核成绩。
(二)新闻线索报送情况。
包括辖县发生的社会动态、阶段性工作亮点等。
所报送线索按实有上报条数计入该单位考核成绩。
(三)新闻宣传协助情况。
县新闻中心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新闻线索进行筛选整理。
对有报道价值的重点新闻线索,可1由新闻中心协调媒体记者进行采访,被采访单位按要求做好采访活动的相关准备工作,详尽准备相关材料,及早通知约见被采访对象。
稿件刊播后计入线索提供单位和宣传部考核成绩。
(四)舆情信息报处情况。
包括社会舆情类信息、工作动态分析类信息、经验成果类信息、问题建议类信息。
按实有上报条数计入上报单位考核成绩。
三、工作要求
1、突出抓好队伍建设。
各单位要把新闻宣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
并有计划、多形式加强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人员的政策培训和业务培训,引导认识新闻宣传特点,把握新闻宣传规律,提高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
2、保障县级媒体投稿。
乡镇每周报送《今日新闻》等县级媒体宣传稿件不少于3篇,部门不少于2篇,规模以上企业不于1篇。
报送邮箱:
3、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从讲政治的角度、全县发展大局,宏观把握舆论宣传形势,大力营造有利于全县更快更好、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
4、重视总结推广经验。
积极发现、总结本单位的典型事例和人物,推介具有正面宣传意义的新经验、新做法、新典型。
特别重视高端媒体和主流媒体,借力、借势、借脑总结经验、2推出典型,打造品牌、树立形象、指导工作。
四、考核办法
(一)计分
1、报纸。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级媒体50分。
省级主要媒体20分,次要媒体15分。
市主要媒体10分,次要媒体8分。
上述均不含广告类专刊、专版。
注:
已发表原件为准。
2、电视。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条50分(其他频道新闻类每条30分)。
省电视台《新闻联播》20分。
市电视台每条10分。
注:
以截取节目视频为准。
非单项报道涉及的内容,以占所在节目长度的比例参照计分,少于1/4不计分。
3、电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每条50分。
省人民广播电台每条20分。
市人民广播电台节目每条10分。
注:
以该节目的完整播出录音为准。
4、杂志。
《求是》50分,《半月谈》20分。
注:
以发表原件为准。
5、网络。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中国新闻网首页10分。
省新闻网、市新闻网重点新闻类报道3分。
其余网站均不得分。
注:
已截图为准。
(二)加分
1、重大典型加分。
每推出1个重大经验典型或人物典型,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加100分(其他新闻类节目视情加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加100分,《省新闻联播》、省日报加50分,市日报加20分。
2、队伍建设加分。
机构机制健全,有专兼职宣传员队伍,宣传统计报送及时,积极参加市级、县级宣传培训无缺勤记录,所报宣传稿件资料真实,加10分。
3、举报加分。
每举报并经查实1篇虚假宣传、虚造上报稿件加10分。
4、新闻报送加分。
每报送1条新闻信息计2分。
5、宣传协助加分。
县新闻中心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有报道价值的重点新闻线索,组织媒体记者进行采访,被采访单位要按要求做好采访活动的相关准备工作,详尽准备相关材料,及早通知约见被采访对象,确保采访顺利进行,每1次加5分。
6、舆情监控加分。
各单位对发生的负面舆情信息,处理及时、措施得力,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每1次加10分。
(三)扣分
1、虚造虚报扣分。
以任何方式虚假宣传、虚造上报稿件,不分媒体类别级别、稿件篇幅长短,每篇扣除50分。
在非法媒体和已经取缔的媒体上做宣传每篇扣除100分。
42、突发事件应急宣传不力扣分。
出现1次突发事件应急宣传失误扣50分,重大失误一票否决,并通报批评。
3、协助采访不力扣分。
对新闻中心安排的媒体记者采访工作,没按要求做好采访活动的人员、场地、材料等相关准备工作,影响正常采访的,每出现1次扣10分。
4、不按规定报送稿件扣分。
乡镇、部门、单位、规模以上企业不按规定向县级媒体投稿,每差1篇扣2分。
审核失误扣分。
凡是各单位邀请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记者到单位进行采访报道的,必须提前与新闻中心沟通,报道前必须将文字送新闻中心审阅。
对因为没有把关又出现问题的单位,一次扣10分,单位负责同志要向新闻中心做出书面说明。
五、管理措施
(一)季度统计制度。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各单位将本季度宣传统计情况上报纸质文本一份(统计样表附后),并发送电子稿到邮箱。
同时报作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视报播出视频,广播报播出录音。
重大宣传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报纸原件(电视视频、广播音频)和复印件交新闻中心,不按要求报送的,倒扣5倍分数。
(二)季报通报制度。
新闻中心根据各单位报送材料情况进行审核统计得分,得分情况以通报形式发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纳入年终得分考核。
(三)半年总结制度。
每年7月初召开全县新闻宣传工作5
半年总结会议,通报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点评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将各单位得分情况以通报形式发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四)年终表彰制度。
年底召开全县新闻宣传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总结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和考核得分情况;评选表彰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表彰决定和考核得分情况以通报形式下发全县各单位。
(五)奖项设置。
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0个、突出贡献单位3个,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0名、优秀通讯员10名、突出贡献奖3名,优秀记者3名。
获奖单位和个人均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重大失误“一票否决”。
单位出现重大政治性、政策性宣传问题的;网上舆情处理不力、突发事件应急宣传不力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负面报道造成严重影响并经查实的,其宣传工作“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
六、文稿格式
1、附件名称格式。
各单位在报送宣传信息电子稿件时,主题名称和附件名称要一致,主题和附件格式统一为:
单位名称-第几篇,空一格后注明稿件主标题,如:
XX局-第1篇举行XX会。
2、稿件正文格式。
正文左上角顶格注明XX局第几篇(用6楷体3号),空一行写标题,主标题用22号宋体加粗,如有肩题、引题用17号黑体,副标题用17号楷体,正文用17号仿宋体。
正文下方注明通讯员:
XXX,联系电话:
。
3、正文页面格式。
上空3.9厘米,下空3.3厘米,左右空
2.7厘米。
七、文稿审签
为认真落实各级对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严肃新闻宣传纪律,把好新闻宣传政治关、事实关和安全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县新闻稿件审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审签范围
1、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报道。
2、召开的具有全县性意义的会议报道。
3、全县重大活动的报道。
4、重大新闻报道、专题报道、人物专访等。
5、县内重大事故、灾难灾害、突发事件、大案要案的报道。
6、涉及全县重大政策、工作部署和重要数据的报道。
7、涉及民族、宗教、外事等重要敏感问题的报道。
8、其它重要性、特殊性、敏感性的报道。
(二)审签程序
1、各乡镇、部门、单位、企业通讯员(信息员)负责稿件撰写、校对、初审等前期工作,根据审签要求,负责传递报送7工作。
2、一般性、常规性报道,经单位分管领导复审后,可报送新闻中心或相关媒体。
3、重要性、特殊性报道,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送县新闻中心审签,报县分管领导审签;重大稿件报县主要领导审签。
(三)审稿要求
1、高度重视审签工作。
稿件审签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新闻报道质量、安全和效果的重要保证。
各单位及有关人员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认真负责地做好新闻稿件审签工作。
2、实行新闻通稿制度。
对各类重大活动、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由相关单位根据基础材料,负责撰写新闻通稿,并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逐一审签后,向新闻媒体发布。
3、严格落实审签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遵循新闻稿件审签范围和程序,不得随意变更。
对不按审签程序发表新闻并造成不良影响或因其他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由县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201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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