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自营系统解决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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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加工生鲜商品分类
按照进货后商品加工方式的不同,分为“一拆多”,“多组一”两种模式。
(1)“一拆多”加工,指将一种商品分等分级、分割拆解为多个商品。
一拆多又可细分为“分级装盒”与“整体拆零”两类。
分级装盒:
购进一批苹果进行人工分拣,分为1、2、3等三个等级的不同商品,每个等级单独定销售价格。
整体拆零:
购进白条生猪后,分割成五花肉、里脊、排骨、肘子等不同的商品出售,每个商品单独编码与定价。
(2)“多组一”加工,指使用多种原材料商品进行加工,制作成一种商品,将制成品定价销售。
如使用白糖、面粉、食用油三种原料商品,加工制作成麻花后进行销售。
生鲜自营商品的业务分类如下图所示:
四.普通生鲜商品自营的系统方案
对于普通生鲜商品,MIS系统现支持“金额化管理”、“单品化管理”两种管理模式,目前集团仅呼伦贝尔连锁超市、北京天客隆连锁超市、鲁中地区连锁超市采用“单品化管理”,其他超市店铺均采用“金额化管理”。
四.1金额化管理
1.金额化管理的业务规则
(1)店铺注册和启用商品时,将商品设置为开放性商品(大金额)。
(2)商品购进时,记录进货数量和单价,按进价金额计入商品库存金额;
(3)商品销售时,使用13位电子秤条码,销售时只计金额,不计数量。
销售时不计算销售成本,所有销售均为毛利;
销售后不冲减库存,不体现即时库存。
(4)销售成本采用“盘存计销”方式得出,月末盘点商品库存,通过盘点结果倒挤销售成本(销售成本=期初库存金额-盘点库存余额);
商品盘点不产生损耗。
(5)经营指标(销售、毛利)采用阶段考核,考核日期段为两次盘点之间,各项经营指标才能准确体现。
2.金额化管理示例
以商品A为例,进货、销售、盘点的各个环节的账目处理规则和结果为:
(1)1月1日,进价2元/公斤,进货100公斤,库存数量为100公斤,库存金额为200元。
拟售价为3元/公斤,理论毛利率为33.3%。
(2)销售时,只记销售金额,不记数量和成本,不冲减库存。
所有销售均算毛利,毛利率为100%。
1月份全月累计销售70公斤,销售额210元。
(3)1月31日盘点,盘点后库存数量20公斤(自然损耗10公斤)。
库存金额=2.00元*20公斤=40元。
按照倒挤销售成本的核算方法,
销售成本=期初库存金额-盘存金额=200元-40元=160元。
(4)在分析商品A经营指标时,按照日期阶段计算,日期段在两次盘点之间,或首次进货和盘点之间,才可得出准确的成本和毛利,如1月1日-1月31日:
销售金额=阶段销售合计=210元
销售成本=盘点日倒挤销售成本=160元,
毛利=阶段销售金额-销售成本=210元-160元=50元,
实际毛利率=50元/210元=23.8%。
四.2单品化管理
1.单品化管理的业务规则
(1)店铺在注册和启用商品信息时,需将商品设置为单品。
(2)商品购进时,记录进货数量和单价,按进价金额计入商品库存金额。
(3)商品销售时,使用18位电子秤条码,记录销售数量和金额,并根据“先进先出”规则得出销售成本和毛利;
销售后冲减商品库存。
(4)按照单品方式进行库存盘点,产生盘点数量差异,体现损耗。
(5)各项经营指标(销售、成本、毛利)在任何时间段均为准确数据。
2.单品化管理示例
以商品B为例,进货、销售、盘点的各个环节的账目处理规则和结果为:
(2)销售时,记录商品销售数量和金额,根据“先进先出”原则得到销售成本,同时冲减库存。
例如1月5日销售10公斤,金额30元。
按“先进先出”:
销售成本:
2元/公斤*10公斤=20元,
毛利金额=30元-20元=10元,
毛利率=10元/30元*100%=33.3%。
一月份全月销售70公斤,销售金额210元。
(3)1月31日盘点,实际盘点库存数量为20公斤,产生10公斤损耗。
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损耗金额=2.00元/公斤*10公斤=20元。
(4)如不考虑损耗,任意时刻销售、毛利均为准确。
如将损耗确认入账,损耗金额将减少毛利,一月份的经营指标为:
盘点前:
毛利金额=销售金额-销售成本=210-140=70元;
毛利率=33.3%
盘点后:
毛利金额=销售金额-销售成本-损耗金额=210-140-20=50元;
毛利率23.8%
五.加工生鲜商品自营的系统方案
MIS系统缺少对加工类生鲜商品自营的系统支持,现根据呼伦贝尔、北京天客隆、大连超市集团等各地区店铺提出的需求,并借鉴国内外其他系统,制定以下解决方案。
五.1“一拆多”加工
五.1.1业务规则
1.在柜组中设置生鲜柜组,作为经营数据的核算单位,每个生鲜柜组必须仅包含同一种加工商品的原材料与成品,不可包含其他商品。
2.店铺启用商品时,将原料商品和成品商品指定在同一生鲜柜组下。
3.店铺进行商品启用时,将原料和成品商品信息均设置为单品。
4.原料商品即可用于进货,也可用于销售;
5.成品商品只能销售,不可进货,其库存只能通过原料加工产生。
6.商品的整体经营成果如毛利以柜组口径为准确数据,单一的商品,无论原料、还是成品均不能反映真实毛利。
五.1.2业务流程
第一步:
店铺进行信息注册。
①注册生鲜柜组;
②注册原料商品和成品商品的单品信息;
③为原料和成品指定正确的生鲜柜组;
④维护成品售价。
确保基础信息准确。
第二步:
原料商品进货,与普通单品商品进货流程相同。
第三步:
营业员加工原料商品,如分级、分等、分割。
逐个称重成品,制作18位条码,粘贴在成品商品上。
并在系统中录入《商品分拣分拆单》,记录原料投入数量,记录成品产出数量。
录入完毕,提交副店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四步:
成品销售,使用18位条码销售,系统记录销售数量、金额,即时体现成本、库存和毛利。
为确保账实相等,需定期盘点。
即盘点原料商品,也盘点成品商品,盘点流程和操作与普通商品相同。
五.1.3成本核算规则
1.原料商品的采购进货,按进价金额计入商品库存。
2.原料分级分拆时:
(1)记录投入原料数量,系统通过先进先出计算出原料投入金额;
(2)记录分拆后产出的成品数量。
系统得出每个成品的产出金额(成本口径),产出总金额等于原料投入总金额。
每个成品的库存单价(销售时的成本单价)则为:
该成品产出金额/该成品数量
在分等、分级、分拆过程中,可能存在无用废料等损耗,因此成品总数量可能小于原料总数量。
多个成品的产出金额(即销售后的成本金额)的比例,按照总成品数量的占比分配,计算公式:
每种成品产出金额=(该成品数量/多个成品数量之和)*原料投入金额
3.成品销售时,使用18位电子秤条形码,记录销售金额和数量。
根据“先进先出”计算销售成本、毛利,并根据销售数量即时冲减库存。
4.原料和成品按照单品盘点方式定期盘点,盘点后确认后形成盘点差异,按先进先出原则体现损耗金额。
五.1.4示例说明
以普通苹果分级为例,将“一拆多”加工的成本核算规则说明如下:
1.1月1日,进货普通苹果(原料),进价2元/公斤,数量1000公斤,则库存数量为1000公斤,库存金额为2000元。
2.1月5日对其中600公斤普通苹果进行分级分拣,将其分为1等品、2等品、3等品三个等级,对应三个商品货号,并确定售价:
其中:
1等品售价8元/公斤,2等品售价6元/公斤,3等品售价4元/公斤。
实际分拣作业后,根据分拣情况,营业员在系统中录入《商品分拣分拆单》,只录入原料和成品数量,如下:
(1)投入普通苹果600公斤,按成本先进先出规则,系统计算加工投入金额为1200元,普通苹果的库存数量减少600公斤,库存金额减少1200元。
(2)产出苹果1等品100公斤,苹果1等品的库存数量增加100公斤,对应库存金额=(100/500)*1200元=240元。
单品库存进价金额2.4元。
(3)产出苹果2等品200公斤,苹果2等品的库存数量增加200公斤,对应库存金额=(200/500)*1200元=480元。
(4)产出苹果3等品200公斤,苹果3等品的库存数量增加200公斤,对应库存金额=(200/500)*1200元=480元。
因分拣加工损耗,本例中成品的总数量500公斤小于原料总数量600公斤。
3.加工完毕后,将原料和成品进行上架销售。
(1)1月6日,销售普通苹果(原料),售价为3元/公斤,销售100公斤,金额为300元,销售数量为100公斤,剩余库存数量为300公斤,剩余库存金额为600元。
按照“先进先出”成本核算规则,计算:
销售成本为:
2元/公斤*100公斤=200元,
毛利金额=300元-200元=100元,
毛利率=100元/300元*100%=33.33%。
(2)1月6日,销售苹果1等品(成品),售价8元/公斤,数量50公斤,销售金额400元。
销售后,库存数量50公斤,库存金额为120元。
按“先进先出”成本核算规则计算:
销售成本=2.40元/公斤*50公斤=120元,
毛利金额=销售金额-销售成本=400元-120元=280元
毛利率=280元/400元*100%=70.00%。
苹果2等品、苹果3等品的计算方法与1等品相同。
4.1月9日,对原料和成品进行盘点,即时体现经营损耗。
(1)盘点前,普通苹果系统库存数量为300公斤,盘点库存为295公斤,损耗为5公斤,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
损耗金额=2元/公斤*5公斤=10元。
(2)盘点前,苹果1等品系统库存数量为50公斤,盘点库存为45公斤,损耗为5公斤,按照先进先出核算原则计算:
损耗金额=2.40元/公斤*5公斤=12元。
苹果2等品、苹果3等品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5.按阶段(1月1日-1月9日)对苹果柜组的经营核算分析:
经营过程:
原料:
销售数量:
100;
销售金额;
300;
损耗数量:
5;
损耗金额:
10。
1等品:
销售数量50:
400;
12。
2等品:
12
3等品:
销售金额:
200;
“苹果”柜组经营合计:
销售金额=300+400+300+200=1200元
销售成本=100*2+(50+50+50)*2.4=560元、
损耗金额=10+12+12+12=46元,
毛利金额=销售金额-销售成本-损耗=1200-560-46=594元,
毛利率=毛利金额/销售金额=594/1200*100%=49.5%
五.1.5数据分析
1常规收付存报表
(1)柜组收付存
(2)商品收付存
MIS系统的常规《收付存报表》,按照单一角度进行统计分析,包括:
柜组收付存和商品收付存。
不能将原料和成品进行有效关联分析。
同时,常规收付存报表仅列示金额账目,并不包含原料和成品的数量,不能直观体现加工类生鲜商品的消耗和产出。
2“一拆多”加工专用分析报表
为精确分析“一拆多”加工模式的生鲜商品的经营情况,增加《加工类生鲜商品(一拆多)经营分析报表》,可按阶段查询分析“一拆多”各生鲜加工柜组,以及柜组下的原料和成品的各项经营指标。
(1)首先查看整个柜组的各项指标的综合情况:
(2)点击某个柜组时,展开查看该柜组下的各原料和成品的经营数据:
五.2“多组一”加工
五.2.1业务规则
2.店铺进行商品启用时,将原料商品和成品商品制定在同一生鲜柜组。
五.2.2业务流程
店铺进行信息注册。
营业员加工原料,将多种原料组合称一个成品商品。
逐个称重成品商品,制作18位条码,粘贴在成品商品上。
并在系统中录入《商品加工制作单》,记录原料投入数量,记录成品产出数量。
录入完毕后,提交副店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效。
本流程的目标,是尽可能使日常作业流程简易可行,成本核算科学准确。
因此,虽然业界存在者更加精确严谨的操作流程,比如富基长益系统的“加工商品配料表”,要求营业员事先在系统中维护原料和产成品的配方比例,只录入成品数量由系统根据配方自动计算原料用量,并根据实际用量随时调整原料配方。
操作步骤较多且较复杂,在实践过程中,因过于繁琐而难以操作落地,比如呼伦贝尔原有的长益系统加工商品模块,因操作复杂而无法应用。
根据实际案例和集团店铺实际,经过比较权衡,删繁就简,采用以上流程。
五.2.3成本核规则
1.原料商品的采购进货,按进价金额计入商品库存。
2.原料商品组合加工时:
(1)记录投入各种原料商品的数量,系统通过先进先出计算原料投入金额;
(2)记录组合后产生成品的数量,系统得出产成品的产出金额(成本口径),产出金额等于各种原料投入金额之和。
而成品的库存单价(销售时的成本单价)则为产出金额/成品数量
某些商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存有其他非商品添加成分(如水),成品总数量大于原料总数量。
因此成品的产出金额(即销售后的成本金额),等于多个原料商品的投入金额之和。
组合加工商品有其特有特征,即原料计量单位与成品计量单位常有不同,例如原料以重量计量(公斤),而成品则已简单数量为计量(个)。
则成品的产出单价(未来销售成本单价)则为投入金额/成品数量。
五.2.4示例说明
以“面、油、糖加工制作麻花”为例,“多组一”加工的成本核算规则为:
1.1月1日,面粉、食用油、糖三种原料商品进货。
(1)面粉(原料)进价2元/公斤,进货100公斤,则库存数量为100公斤,库存金额200元。
(2)食用油(原料)进价45元/公斤,进货100公斤,库存数量为100公斤,库存金额4500元。
(3)白糖(原料)进价10元/公斤,进货100公斤,则库存数量为100公斤,库存金额1000元。
2.1月5日,使用不同数量的原料(面粉、食用油、白糖)制作麻花,将三种原料组成一种成品,并确定麻花售价为2.5元/根,制作时记录原料用量,以及制作出来的成品数量,在系统中录入《商品加工制作单》如下:
(1)投入面粉50公斤,按照成本先进先出规则,系统计算加工投入金额为100元,面粉的库存数量减少50公斤,库存金额减少100元。
(2)投入食用油10公斤,按照成本先进先出规则,系统计算加工投入金额450元,食用油的库存数量减少10公斤,库存金额减少450元。
(3)投入白糖10公斤,按照成本先进先出规则,系统计算加工投入金额100元,此时白糖的库存数量减少10公斤,库存金额减少100元。
(4)产出麻花650根,此时麻花的产出数量即为库存数量为650根,
产出金额=库存金额=原料加工投入金额合计=100+450+100=650元。
库存单价(未来销售成本单价)=产出金额/产出数量=650/650=1元
3.加工完毕后,1月6日将原料和成品上架进行销售。
(1)销售面粉(原料),售价3元/公斤,销售数量20公斤,销售金额60元,剩余库存数量30公斤,剩余库存金额为60元。
按照“先进先出”成本核算方法计算:
面粉销售成本=2元/公斤*20=40元
毛利金额=60元-40元=20元
毛利率=20元/60元*100%=33.33%。
白糖、食用油等原料商品发生销售时,核算规则相同。
(2)销售麻花(成品),售价2.5元/根,销售数量300根,销售金额750元,,则库存数量为350公斤,库存金额为350元。
按照“先进先出”成本核算规则:
销售成本=1元/根*300根=300元,
毛利金额=750元-300元=450元
毛利率=450元/750元*100%=60.00%。
(1)盘点前,面粉(原料)系统库存数量为30公斤,盘点库存为25公斤,损耗为5公斤,按照进价先进先出原则计算:
损耗金额=2.00元/公斤*5公斤=10元。
(2)盘点前,麻花系统库存数量为350根,盘点库存为340根,损耗10根,按进价先进先出原则计算:
损耗金额=1.00元/根*10根=10元。
白糖、食用油等商品的盘点损耗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5.按阶段(1月1日-1月9日),对麻花柜组的经营核算分析:
面粉:
销售数量20;
销售金额60;
损耗数量5;
损耗金额10
食用油:
销售数量40;
销售金额2400;
损耗金额225
白糖:
销售数量40,;
销售金额600;
损耗金额50
麻花(成品):
销售数量300;
销售金额750;
损耗数量10;
“麻花”柜组经营合计:
销售金额=原料和成品的销售金额之和=3810元
销售成本=原料销售成本+成品销售成本=40+1800+400+300=2540元
损耗金额=原料损耗+成品损耗=10+225+50+10=295元
毛利金额=销售金额-销售成本-损耗金额=3810-2540-295=975元
毛利率=毛利金额/销售金额=975/3810*100%=25.59%。
五.2.5数据分析
1常规收付存报表
MIS系统的常规《收付存报表》,按照单一角度进行统计分析,包括:
不能将原料和成品进行有效关联分析,同时常规收付存报表仅列示金额账目,并不包含原料和成品的数量,不能直观体现加工类生鲜商品的消耗和产出。
2“多组一”加工专用分析报表
为精确分析“多组一”加工模式的生鲜商品的经营情况,增加《加工类生鲜商品(多组一)经营分析报表》,可按阶段查询“多组一”各生鲜加工柜组,以及柜组下的原料和成品的各项经营指标。
(2)点击表中某个柜组时,展开查看该柜组下的各原料和成品的经营数据:
五.3生鲜加工的系统方案总结
1.商品分为原料、成品两种类型,成品通过原料加工产生,不可进货。
2.将原料、成品归纳到同一个柜组核算单位中。
3.商品加工时,原料投入与成品产出金额相等,使用进价口径,即
成品产出总金额=原料投入总金额=原料投入用量的进价金额。
“一拆多”加工时,每个成品的产出(成本)金额占比与数量占比相同,
某成品产出金额=成品数量/成品总数量*原料投入总金额
4.单独的原料和成品均不能反映经营成果,必须通过所属柜组加总得到。
六.生鲜商品自营的硬件要求
自营生鲜商品采用单品化的管理模式,为得到商品销售数量,在销售时需使用电子秤打印18位电子秤条形码,因此硬件方面要求电子秤支持18位条形码。
集团各超市店铺及大连超市集团的电子秤现状统计如下:
1.集团175家超市店铺共有电子秤3900台,其中:
1863台秤能够支持1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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