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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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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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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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31
第1章总则3
第1章总则
目的
为了保障仓库存货保管安全、有序、规范,提高仓库工作效率
存货管理权责单位
存货存放在公司库房的,由物流部负责存货实物管理及建立库房存货明细账;
存货存放于公司办公区的,由商务部负责存货管理,物流部建账控制;
存货采购后因存储条件有限,存放在外单位的,由商务部负责存货管理和控制;
存货存放于施工现场的,由工程项目部委派专人负责存货管理和控制;
存货因出租出借存放在外单位的,由经办部门责成专人负责监管和资产保全;
存货管理原则
1存货最高限额管理:
存货占用量根据公司下达的库存最高限额由各二级公司负责管理;
2出入库货物要求做到“三不”、“三核”、“二检查”:
Ø“三不”:
无商务人员通知不出货,无销售单不出库、无复核不出库。
Ø“三核”:
验货时要核实数量、核对品名、核对规格。
Ø“二检查”:
货物有无开包、破损检查。
3仓库设专人负责保管,设明细账登记收发货,每日清点实存量。
存货码放的要求
1仓库内存货应按照(墙、柱、梁、顶、灯)五距码放(特殊情况除外);
2仓库内存货应码放在栈板货架上,谨防受潮(线类除外);
3存货码放要便于提取,禁止将不同品类的存货相互埋压;
4严禁冲顶堆码,单品之间要保留一定间距以便取货(特殊情况除外);
根据不同存货的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码放方式及码放层数,以避免存货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存货码放须遵循大不压小、重不压轻的要求。
存货码放的基本原则
1安全原则:
在码货、取货等作业过程中的首要原则是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2分类码放原则:
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根据存货数量的多少以及尺寸,进行五五码放或其他码放。
如果同一规格的存货有零散的,需要与整包堆放在一起;
3先进先出、批次码放原则:
这条原则要求码货时,需将生产日期早或者进货日期早的存货放到生产日期晚的存货的上边或者外边,以便取货时能把更临近服务期的存货进行销售,以防止存货过期。
第2章存货验收入库管理规定
验收入库的存货范围
购进存货、销售退货、还货的,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存货验收的责权划分及内容
物流部负责验收存货的数量、规格型号、外包装;
销售退回、借货还回以及工程外采有特殊技术要求的,由技术部门负责验收存货的质量;
大量、大批货物入库时,商务部须配合物流部共同进行;
验收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验收人员应立即向商务部报告,商务部负责联系厂家核查原因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收货准备
安排库位:
库房管理员在接到商务部门转来的装箱清单时,联系物流公司到货时间,按产品、货物交货日期安排存放的库位;
准备量具:
对于需要按重量、长度、体积等方面计量的存货,应借助称重仪器、检测工具、容器等进行试测验收,不得虚估。
实施验收
1货物到货后,主管库房管理员应根据商务人员提供的供货单位“装箱清单”及采购订单号核对货物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登记入库流水帐,并填写“入库单”;
2负责复核的库房管理员依据“装箱清单”及“入库单”对应存货实物进行再次点验,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字;
3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按照处理;
6超交处理:
Ø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的部分应通知商务核实后,退回供货商,不做账务处理;
Ø属于自然溢余的,库房管理员在“入库单”上注明自然溢余数量,并按实际入库数量办理入库;
7短交处理:
Ø交货数量不足订购数量,由库房管理员按实际收到的交货数量办理入库,并通知商务联系供应商补足;
8急用品验收:
紧急货物到货后,若尚未收到“到货清单”,库房管理员应先与商务部联系,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办理入库
验收完毕后,对验收合格的存货应当编制一式四联、预先编号的“入库单”,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收货日期、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订单编号等,作为验收入库存货的依据,并及时报送商务部和财务部;
2.5.2仓储管理员按照主管库房管理员安排的库位进行码放并负责抄录SN号;
原则上,当天到货,当天必须办理入库,同时登记入账。
如有特殊原因,最迟不能超过第二天上午10:
00;
没有商务人员的通知,任何存货一律不得擅自签收入库。
第3章存货出库管理规定
接到发货指令
库房管理员在接到商务部的指令或销售部填制、商务部确认的“销售单”后,首先明确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包括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核对产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发货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发货;
仓库内所有存货,没有商务部指令,均不准出库;
禁止以白条抵库。
填写出库单
“出库单”是报告仓库已按发货指令将存货发出,并办妥货物交接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据;
库房管理员根据发货指令发出存货之前,必须填制“出库单”;
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者,一律不得发货。
出库单的运作程序
1“出库单”一式四份,存根一联、其余三联附在三联“销售单”分别由库管、商务、财务留存;
2填写出库时间、客户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成“出库单”全部内容;
3发货并经清点完毕,应及时加盖“存货已全部发出”章。
出库准备
主管库房管理员依据“销售单”,指挥仓储管理员将待出库货物放置周转区,对数量以及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核对。
复核库房管理员应依据出库单对仓储管理员搬运的准备发出存货进行第二次检查,以保证发出存货的准确无误。
仓储管理员负责产品SN号码的扫描并发送库房管理员。
库房管理员负责将产品SN号码、物流公司运单号码、发货件数备注于“出库单”上(CRM系统)。
3.5货物的打包
3.5.1将销售人员填写的签收单打包时放入包装箱内,并同时粘贴于外包装箱、袋上,要求字迹清晰、能准确辨认。
3.5.2如果包装箱不止一个,应分别在每一包装箱上标明总件数及第几件。
3.6发货要求
对所有外地的客户发货以及北京地区客户送货,必须要求客户签署签收单。
3.6.2北京地区客户签收单随送货人员带回;
3.6.3外地客户收到货物清点无误后,必须于到货1日内回传签收单;
3.6.4商务部接到物流部补充完善的发货清单或签收单后转发销售人员;
3.6.5销售人员应及时给客户发送发货清单或签收单,并及时催要,确认实际收货与实际出货数量、规格型号一致后,签字并交部门助理存档;
3.6.6如未有相关签收单,则货物出现任何问题都由出货销售负全责。
3.6.7原则上,当天出货,当天必须办理出库及运输手续,同时登记入账,具体为:
Ø每天下午15点半之前通知发货的,物流部必须当天安排发货;
Ø15点半之后通知发货的,物流部须在次日上午10点前发出货物;
Ø如遇特别及紧急情况,商务和物流部之间必须说明,物流部按照要求发货。
3.7客户上门自提货物
3.7.1客户持销售人员出具的,到库房提货。
一式两份两份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客户名称、提货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提货车辆号牌等。
(由客户填写确认单)
3.7.2库房管理员和仓储管理员必须协同客户对产品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清点确认,核准后应经发货人员与客户同时在两联上签字。
3.7.3仓储管理员每天整理保管,月末一次性交商务部管理。
3.7.4由于客户提货人员工作不当造成的产品损失,由仓库工作人员通知销售部由责任人或客户照价赔偿。
3.8配送跟单员本市送货上门
3.8.1销售人员需要给本市送货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同时把确认单、文件、发票及时交给配送跟单员。
3.8.2配送跟单员负责与“销售单”注明的接货人联系具体的送货时间、事项。
3.8.3库房管理员(仓储管理员)必须协同配送跟单员依据货物接收确认单对产品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清点确认,核准后应经发货人员与配送跟单员同时在内部“销售单”上签字,确认货物已交由配送跟单员。
3.8.4配送跟单员持两份货物签收单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由客户当场验收货物,在货物签收单上签字或盖章,返回一份。
3.8.5如需配送跟单员收取支票的,应由其及时把支票交给仓储管理员转交财务部,在支票接收簿上登记。
3.8.6配送跟单员将经客户签字的货物签收单交仓储管理员保管,月末一次性交商务部管理。
委托物流公司发货—物流公司上门提货
3.9.1库房管理员(仓储管理员)必须协同物流公司人员对所发货物产品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清点确认。
3.9.2库房管理员(仓储管理员)填写物流货物运输合同(托运单),明确标明发货时间、发货单位、发货人、联系电话、收货单位(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货物名称、数量(件)、运费金额。
3.9.3托运人、受理人双方签字。
3.9.4由物流部通知销售人员(商务人员)货物已发并由销售人员通知客户所发物流公司名称、运费单号,注意查收签字。
3.10委托物流公司发货—雇佣板车送到物流公司
3.10.1库房管理员(仓储管理员)必须协同雇佣人员对所发货物产品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清点确认。
3.10.2核准后应经发货人员与雇佣人员同时在内部“销售单”上签字,确认货物已交由雇佣。
3.10.3库房管理员(仓储管理员)填写物流货物运输合同(托运单),明确标明发货时间、发货单位、发货人(库房管理员、雇佣人员)、联系电话、收货单位(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货物名称、数量(件)、运费金额。
(库房有物流公司托运单时,没有时由雇佣人到物流公司处代为填写,发货人填写雇佣人名字)
3.10.4雇佣人员持货物托运单、货物到指定物流公司发送货物,当面清点验收货物。
3.10.5雇佣人员将货物托运单返回一联交仓储管理员保管,定期结算物流运费。
3.11委托物流公司专门发货到客户及施工现场
3.11.1库房管理员(仓储管理员)必须协同物流公司人员对所发货物产品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清点确认。
3.11.2库房管理员(仓储管理员)填写物流货物运输合同(托运单),明确标明发货时间、发货单位、发货人、联系电话、收货单位(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货物名称、数量(件)、运费金额。
3.11.3托运人、受理人双方签字。
3.11.4物流公司送货员持两联将货物送到托运单指定地点,由客户当场验收货物,在上签字或盖章、在物流公司托运单接收人处签字,带回一份已签字的。
3.11.5物流公司送货员将交仓储管理员保管,定期结算。
2其他出库规定
装卸搬运过程中应尽力避免人为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失,对于确已发生的损失,由责任人按出厂价照价赔偿。
对于销售人员指定物流公司发货的,物流公司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提货,应及时通知商务人员,由商务人员联系销售人员。
若客户因特殊原因进行“先开单,后提货”(简称锁单),锁单提货的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锁单不得跨月;每月结账日库房管理员须与商务部联系冲回出库。
仓储管理员对做好统计,主要内容包括:
销售单号、日期、收货单位、产品规格、数量、收货人、总件数、货单号、货运公司、运费结算方式及金额、收货地址等。
仓储管理员及时将出库单、收(到)货确认单等表单送交商务、财务部:
当存货在库房滞留1个月时应及时向商务部通报。
第4章仓库调拨管理规定
仓库调拨范围
二级公司仓库之间的调拨;
二级公司内部的分类存货因存放于不同仓库之间的调拨;
仓库调拨的责权划分
商务部负责下达二级公司实体库的调拨指令;
物流部接受指令,按出库管理规定,发出货物;
二级公司内部的分类存货因存放不同仓库,而发生的倒库,由物流部内部调剂;
第5章退货管理规定
退货范围
退货管理,包括采购退货、销售退货、工程材料退库两种;
退货管理,须满足退货条件、办理货物出库及退货回收手续。
采购退货条件
库房管理员应该严格按照公司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不符合企业验收标准的货物视为不合格货物,应办理退货;
对入库存货并非所采购的存货时应办理退货;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载的货物与“装箱清单”所载内容不符,应立即通知办理采购的商务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商务人员应该与供应商联系,要求供应商予以补足;
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包装有破损等异常情况时,验收人员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取得联系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有异常情况问题的产品验收入库;
6验收人员将问题产品进行拍照,商务部负责与供应商联系确认后,退回供应商处由其重新发货;
7交货数量超过订货量的部分,立即报告商务部查明原因,经确认属实后退回供应商;
采购退货办理
检验人员应在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上贴“不合格”标签,并注明不合格的原因,经物流部经理审核后转给商务部门联系供应商处理。
当决定退货时,商务人员通知并授权物流部门编制“红字入库单”(出库单),将货物退回,同时将“红字入库单”传送商务、财务人员,商务人员负责办理退货款项的结算。
销售退货
对于销售退货,物流部须根据商务人员指令办理正式退货;
物流部须将货物及“入库单”再次审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与“入库单”一致的,退货手续和附件齐全的,办理入库;
工程材料退库
工程材料退库遵照销售退货办理;
商务指令工程材料退库做帐外物资管理的,物流部按办理;
第6章存货盘点管理规定
目的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及时掌握企业存货、财物及财产的准确数量,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存货盘点原则
1真实性原则:
盘点存货的点数、存货盘点表必须是真实的,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掩盖漏洞和失误;
2准确性原则:
盘点的过程要求准确无误,无论是资料的输入、陈列的核查、盘点的数目,都必须准确;
3完整性原则:
所有盘点过程的流程,包括区域的规划、盘点的原始资料、盘点点数等,都必须完整,不要遗漏区域、遗漏存货;
4清楚性原则:
盘点过程属于流水作业,不同的人员负责不同的工作,所以,盘点资料必须清楚,盘点人员的书写必须清楚,货物的整理必须清楚;
5团队精神:
盘点是商务、物流、财务全体人员都参加的核查货物的过程,为缩短盘点时间,各个部门都必须有良好的协调配合意识,保证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职责划分
1主盘人:
由物流部经理或主管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2盘点人:
由物流部门人员担任,负责盘点材料物品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3会点人:
由商务部门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盘点记录工作;
4监点人:
由财务部派人担任,亦可根据实际情况授权专人担任,监督盘点工作。
存货盘点范围
库存的准备出售或准备领用的存货;
测试设备库的测试用品;
账外存货的清查核点。
盘点的方式
存货盘点一般包括四种盘点方式,具体如下表所示:
盘点方式一览表
盘点方式
相关说明
按时间划分
定期盘点
主要是指在月末、年中、年底的固定日期盘点,它能够对库存的货物进行全面的盘点,盘点准确性高,但是盘点时必须停止仓库作业。
临时盘点
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随时进行
按工作需要划分
全面盘点
对全部存货逐一盘点
部分盘点
对有关存货的库存进行盘点
年中、年终盘点
1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全面盘点时,应呈报财务总监核准后,可改变其他方式进行;
2盘点期间原则上暂停收发存货,对于各业务销售部门在盘点期间所销售存货的发放、领用,经主盘人批准后,可以做特殊处理;
3盘点应按顺序进行,采取科学的计量方法,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认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盘点后不得更改;
4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实际数量在上作详实记录。
盘点人应按事先确定的方法进行盘点,监点人要做好监察工作;
5盘点完毕,各有关人员须在上签名确认,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6盘点完毕,商务负责将汇总并编制、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物流部自存,第二联经商务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用于核算盘点盈亏金额;同时,商务须根据公司存货管理规定整理,经财务稽核后,报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依据处理意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并进行账务处理。
年末资产清查方案另有规定的,遵循相关规定。
月末盘点
月末盘点,由物流部及商务部门共同实施;
商务部结束当月所有单据,并与财务对账核实无误后,导出收发存汇总表整理成盘点表,到仓库进行实地盘点。
临时盘点
1临时盘点由总经理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
2临时盘点原则上不应事先通知物流部门,组织工作可适当简化;
3盘点的技术要求同年终、年中盘点;
4抽查盘点工作结束后,盘点小组应出具抽查盘点报告,同时对盘点中注意事项的内容和库存管理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及隐患进行文字阐述;
5盘点小组的报告经财务部审核后,根据盘点报告反映出问题的重要程度采取上报财务总监审批、自行组织调整或账务处理。
盘点实施
盘点时应将相应的记录填在盘点单据上;
初盘完成后,将初盘数量记录于上,如果实际盘点数与中库存数有差异,应重新进行此存货的复盘;
如果复盘确认存在差异,应编制盘盈、盘亏表,库房管理员负责查明原因;
6.9.4抽盘时可根据盘点表随机抽盘或随地抽盘。
盘点要求
盘点工作必须统一领导,事先制订计划,做好组织工作;
负责盘点的有关人员在进行盘点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及工作任务,事先做好准备;
盘点工作要连续进行,所有盘点事项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
盘点应精确计量,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应于确定每种存货的数量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随意更改;
盘点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并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无误,对于差异较大的存货必须进行复盘;
盘点完毕,商务应将审批的盘点结果录入系统;
7盘点报告必须及时完成。
Ø月末及临时盘点的,应于盘点后5个工作日内将、等盘点报告一式三联,填写数额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呈报财务总监核批;
Ø年终盘点的,应于盘点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盘点报表呈报财务总监核批;
Ø盘点报告的第一联送财务,第二联呈报商务人员作为库存数量调整的依据,第三联物流部门自存作为账面库存调整的依据,保证账物一致。
盘点结果的处理
盘盈、盘亏处理:
商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在CRM系统、ERP系统中录入出、入库单,物流部进行CRM系统审核确认调增(减)库存数量;财务部审核记账,调整总账库存数量及金额。
赔偿处理:
盘亏毁损责任认定为赔偿的,应由财、物料管理人员或保管人按成本价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以现金补齐。
赔偿的情形如下:
✓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报废、毁损处理:
盘点过程中发现已毁损或报废的,参照处理;
物流部须根据盘点结果提出改善对策,以提高存货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7章废损存货管理规定
目的
及时处理废损存货;保证存货质量;提高资产有效性;优化废损存货处理流程。
适用范围
废损存货,是指存货在库保管、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正常或非正常原因失去原有价值,需要报废、跌价处理的存货。
包括在库存货的废损处理;测试样品库的废损处理。
废损存货的提出及管理
7.3.1库房管理员在日常管理时,发现废损存货,须及时填制,报物流部经理审批后,上报商务部。
7.3.2盘点过程中发现废损存货的,由主盘人、会点人填写,报物流部经理、商务部经理审核,根据商务管理制度及进行权限审批;
7.3.3对超过规定库龄的,由商务在年终盘点时,根据制度计算存货跌价损失。
物流部根据商务在CRM系统录入的出入库单进行数量审核,保证库存数量的准确。
测试样品库的存货报废申请由使用部门或商务部门提出,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需要对拟报废的存货进行检测或复核以确认其是否确实需要报废时,由总工办组织专业人员或外请人员对存货进行检测或复查。
废损存货的权限审批
存货废损的授权审批分为常规授权审批和特别授权审批;
Ø常规授权审批:
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合理损耗、存货自然报废。
存货跌价损失按常规授权审批;
Ø特别授权审批:
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变损失、自然灾害等正常损耗外的损失;
常规授权审批的流程及额度控制:
Ø拟废损存货的使用部门或商务部填写,内容包括报废存货的名称、已用年限、是否为正常报废等。
部门负责人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Ø存货所属二级公司委托技术部门对拟废损存货进行检测、检查,提出并签署报废意见;
Ø商务部对进行审核,主要是计算报废成本,确定报废的合理性,并将计算的报废成本填写在的相应项目中;
Ø二级公司总经理在上签字确认;
Ø商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废表在系统做出库单,财务部稽核记账核减库存成本。
7.4.3存货跌价损失的授权审批流程及管理:
Ø库存折价损失年终盘点计算一次;
Ø由商务根据商务管理制度进行计算编制,经财务稽核,报请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
Ø超过年度指标任务书上规定的库存折价损失额度的,报财务总监或总裁最终审批;
Ø商务依据审批后的在ERP、CRM系统同时录入出入库单;物流部审核出库单和入库单的数量是否一致,保证年终结账时点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特别授权审批:
Ø在常规授权审批的基础上,审批流程还包括以下两点:
一是在对拟报废存货进行检测审查时,根据需要外聘专业的检测机构或人员参与进行;
二是在业务总经理或总监审核并附上责任认定和赔偿的处理意见,报财务总监或总裁进行最终审批。
Ø特殊审批的额度规定如下:
报废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二级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
报废金额在3000元~6000元以上的,由财务总监做最终审批;
报废金额在6000元以上的,由总裁做最终审批。
第8章物流公司的选择与运费结算
物流公司的选择
物流部负责物流运输公司的甄别、选择,应遵循安全、及时、价廉、质优的原则。
应收集物流公司资质、营业执照、信誉情况、运输价格。
确定物流公司后应与物流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报财务总监备案。
8.2运费的结算
仓储管理员负责办理与物流公司运费的结算;
(委托物流公司发货参见)
8.2.2物流公司须提供运费发票;
8.物流公司须提供运输发货票据结算联与仓储管理员的留存联核对相符;
8.2.4仓储管理员编制附“销售单”,须注明承担运费的公司和部门;
8.2.5仓储管理员负责填写支出凭单,部门经理审批,财务会计审核报销。
第9章帐外物资管理
9.1帐外物资范围
帐外物资,是指账面成本已经核销的,且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
9.帐外物资,包括工程退回的下脚料;以领代耗,实际没有消耗存货的退回。
9.2帐外物资管理
帐外物资管理目的:
节约资金、降低成本;
帐外物资的权责部门:
物流部负责对在库的帐外物资出入库及台账管理;
业务部门负责对未办理入库的工程结余的下脚料出入及备查账管理;
9.2.3帐外物资退库时,由业务部门负责填制帐外存货入库单(工程退库单);
Ø明确注明退回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工程项目名称;
Ø入库单需经手人、库房管理员双方签字认可;
9.2.4帐外材料再次出库时,需工程部门或其他领用部门填制出库单;
9.2.5出库单需经手人、库房管理员双方签字认可;
9.2.6库房管理员依据出、入库单及时更新管理台账。
第10章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10.1仓库安全管理
10仓库实行封闭式管理,库房入口处要有“库房重地,非仓库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严禁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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