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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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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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书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书
篇一:
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秦皇岛市云征物业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甲方:
秦皇岛市云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为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现甲方将该小区的生活垃圾委托给乙方负责清运处理,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清运范围:
甲方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小区为,该小区内的生活垃圾交由乙方清运。
二、工作要求:
由乙方对上述范围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每天二次,下午19:
00之前清理完毕,并保证不存垃圾。
乙方将小区内的生活垃圾从小区内设置的垃圾箱运出,送往垃圾转运站。
乙方不得随意倾倒及污染环境,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垃圾的由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其责任由乙方自负(如罚款及其他行政处罚)与甲方无关。
三、合同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愿意再合作则商议续签事宜。
四、清运费用及付款办法: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垃圾清算费用人民币元。
甲方于本协议生效后的第二个月与乙方结算第一个月的垃圾清运费,第三个月与乙方结算第二个月的垃圾清运费,以此类推。
五、乙方每次清运垃圾应保证小区内垃圾箱周围干净,在小区内不得遗撒,对于遗撒、飘落的垃圾应立即清理干净,保证小区内环境卫生。
乙方在清理垃圾的过程中给小区垃圾箱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为甲方更新同等质量的垃圾箱;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没有任何经济关系。
六、甲方与乙方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
七、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清运垃圾,则每天每个小区一次扣人民币元。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篇二: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书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厂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员工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产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清运厂区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厂区内所有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共计5个生活垃圾房;
2、清运频次:
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至两次;
3、清运时间:
上午9:
00前完成或下午16:
00前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从XX年9月1日至XX年9月2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
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人民币45元/车(大写:
肆拾伍元/车)(吨位:
2吨)。
2、结算方式:
每天出入厂区的车辆由保安负责登记记录,费用按月度结算,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出具税务发票,收到发票后10日内,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
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房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违规倾倒一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1000元罚款。
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
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厂区抛、冒、滴、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箱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
照价赔偿。
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夹带甲方财务出厂,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
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协商一致可续签。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
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XX年9月1日
篇三: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书[1]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工地生活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工人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工程项目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
2、清运频次:
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壹次。
3、清运时间:
每天在下午15:
00—16:
00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
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元/月(大写:
)。
2、结算方式:
每月日,乙方出具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
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
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房地产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
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
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
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
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篇四:
生活垃圾清运委托协议书
生活垃圾清运委托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为了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有效的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从而达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此协议:
本协议有效自:
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乙方须一次性交纳_______元费用。
车辆使用押金______元。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垃圾清运车辆一台。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垃圾堆放场地。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小区的各种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必须在每天中午11:
00前将垃圾清理完毕。
如遇节假日产生的生活垃圾较多时,乙方须加班清运。
清理完毕后,须
把垃圾桶四周清扫干净。
3、乙方要爱护小区内一草一木,清理垃圾时要对垃圾桶轻拿、轻放,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4、垃圾专用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遵守交通法规、禁止开出院,在小区内行不得超速行驶,由此引发的一切事故,乙方负全责。
5、垃圾车辆的一切费用(包括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双方其它未尽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担保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五:
垃圾清运协议书
垃圾清运协议书
甲方:
葛沽镇市容环卫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我镇环境卫生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生活垃圾由甲方代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
2、清运频次:
甲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壹次。
3、清运时间:
每天在上午8:
00前完成。
二、协议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
生活垃圾清运费为
2、结算方式:
每季度第一个月日,甲方开具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乙方给予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甲方免费提供垃圾箱给乙方使用。
(垃圾箱规格为110cm×45cm×45cm)
2、甲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乙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3、甲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漏桶、落渣、漏渣”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
若甲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甲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甲方负责照价赔偿。
5、甲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乙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
6、甲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
甲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合理使用垃圾容器,并遵守容器的正常使用规定,严禁在垃圾容器内焚烧垃圾或冬季倒水。
2、乙方负责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并将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建筑垃圾和能造成垃圾
容器损坏的任何垃圾不得倒入垃圾容器,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责清运。
3、乙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
有权对甲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六、违约责任
甲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协议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如甲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乙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七、协议的续签:
本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甲方与乙方协商续约事宜,双方同意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垃圾清运协议书。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日乙方月
篇六:
垃圾清运承包合同书
垃圾清运承包合同书
甲方:
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厂区区域内垃圾清运服务。
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管理事项:
1、项目名称:
XXXXXX垃圾清运
2、项目性质:
厂区范围内垃圾清运
3、项目地址:
XXXXXX
第二条、合同规定服务事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其在合同期内就整个厂区范围内产生的各种垃圾交由乙方进行有偿清运。
2、乙方将垃圾运往XX市固体处理中心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权利和责任。
①甲方在协议期内,将厂区内产生的生活和办公垃圾按照有毒有害、无毒无害、及可回收利用进行分类并装箱存放在厂区十四(包含港区内防腐项目部)个垃圾箱内,以方便乙方清运。
②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确认乙方每日清运垃圾车次,乙方须确保工作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
③甲方如开展活动或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需要临时增加车辆,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安排时间和车辆。
2、乙方权利和责任。
①乙方负责定期清理甲方已经收集集中在垃圾箱的全部垃圾,并做到车走场清。
②乙方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厂区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等)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每周固定清运时间,冬春季为每周一、三、六上午8:
00-9:
00;夏秋季为:
每周一、三、六上午7:
00-8:
00或下午14:
00-15:
00。
如遇特殊情况,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清运。
④乙方自行安排负责清运车辆,每车装载标准为满载。
⑤乙方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
⑥乙方工作行为应该符合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之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干涉和处罚,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⑦每月若对甲方顾客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甲方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并责令其及时正确处理、解决。
并在当月清运服务费(当月度总计服务费=每日清运费用的总和,以下类同)中扣除5%—30%的服务费。
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爱卫会、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之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⑧乙方派往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须向甲方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相关证件复印件。
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整齐着装、佩带工作证,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得在甲方厂区内逗留。
⑨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甲方厂区内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乙方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每个垃圾箱260元人民币,每半年结算一次(计21840元),分别在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结算费用,逾期不交,乙方停止服务。
第五条、协议起止时间:
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0日,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合作情况选择是否续签。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在协议期内,要遵循协议规定按时交纳服务费,如延迟超过一月,乙方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加收5%的滞纳金。
2、乙方如中途未经甲方同意单方中止清运行为,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尾款,同时乙方每拖延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00元整作为违约金。
3、乙方清运垃圾过程中出现服务不及时或服务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
方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乙方并督促乙方在当日内处理,逾期未能妥当处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扣减乙方当月垃圾清运服务费用5%-10%。
4、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
经甲方确认乙方产生违约行为之日起,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
日
篇七: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书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书
甲方:
辽宁银盛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灯塔市铧子镇环卫所(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厂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员
工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产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清运厂区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辽宁银盛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所有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共计8个垃圾箱;
2、清运频次:
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3、清运时间:
上午10:
00前完成或下午16:
00前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从XX年12月1日至XX年11月30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
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7200元/月(大写:
柒仟二百元整/月)。
2、结算方式:
每月3日,乙方出具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
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
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箱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
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
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
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
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
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辽宁银盛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灯塔市铧子镇环卫所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灯塔市铧子镇环卫所签约时间:
XX年11月28日
篇八: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书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建设工程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员工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产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清运建设工程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奉化校区建设工程内所有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共计12个生活垃圾桶;
2、清运频次:
乙方必须做到随叫随到;
3、清运时间:
上午6:
00前完成或下午18:
00前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半,从XX年6月9日至XX年12月9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
本协议约定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12个装满的生活垃圾桶每拉运一次70元/次计取。
2、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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