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标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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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合同
富蕴县工业园区哈拉通克供水工程
(Ⅱ标段)
采购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FY-HLTKGS-2012-04)
发包人:
富蕴县工业开发区额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
新疆永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3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
第四部分合同技术条款......................................17
第五部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8
合同协议书
富蕴县工业开发区额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实施富蕴县工业园区哈拉通克供水工程,已接受新疆永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富蕴县工业园区哈拉通克供水工程Ⅱ标段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合同价款: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范围的压力钢管和钢制管配件的采购,以及压力钢管、钢制管配件、闸阀和玻璃钢管的安装;本工程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其中措施项目为总价承包项目),合同总价定为104566400.00元人民币,(含暂列金3000000.00元)大写:
壹亿零肆佰伍拾陆万陆仟肆佰元,最终合同价格应由
(1)措施项目(总价承包);
(2)暂列金;(3)固定单价和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的由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三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计算组成。
本合同固定单价详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已包含所有承包人为完成《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工作项目而产生的费用,固定单价在整个工程实施期间保持不变。
4.承包人项目经理:
董尊峰。
5.工程质量标准为:
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满足设计文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合格率100%。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工期:
进场时间:
按发包人通知为准;开工日期:
根据发包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
本工程于2013年6月30日竣工;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实施中进度满足发包人的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9.本协议书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通用合同条款
(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4节。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发包人:
富蕴县工业开发区额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2.3承包人:
新疆永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2.5分包人:
无
1.1.2.6监理人:
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监理单位
1.1.3.4单位工程:
富蕴县工业园区哈拉通克供水工程施工II标段
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365天,包括根据19.3条款约定所作的延长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
(l)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2发包人义务
2.3提供施工场地
开工时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
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用地范围和时限及其他有关要求执行。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地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营地分配(包括提供的位置、面积的调整和提供时间的调整等),承包人必须服从调整和安排,且不能要求额外增加费用。
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本款补充:
(1)由发包人提供的和由承包人修建的临时设施,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拆除及清理或移交给发包人。
拆除、清理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承包人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包括清理、移交工作面等,并对设备进行保护。
因本标承包人原因导致其他承包人的设备损坏,由本标承包人负责赔偿。
对布置有其他承包人设备的工作面的验收应通知相关监理人到场参加,经监理人会签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这种配合对施工进度的影响,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这种配合和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3)承包人应与其他承包人和供货厂(商)就图纸、样板、尺寸及其他资料互通信息,以保证施工和安装的顺利进行。
(4)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公安、环保、水保、地方劳动、技术监督、计量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开展的对其使用的各项仪器设备检验、检查、登记和发证工作,如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装检验与定期检验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履约担保
4.2.1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履约保证金(现金)或者银行保函形式,中标人以发包人开出的收据作为履约保证金凭证。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5%。
4.2.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将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存入或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由发包人根据银行进账单给投标人出具收款收据;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
4.2.3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
发包人应在本工程整条管线闭水试验验收合格后7天内把履约担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4.5承包人项目经理
4.5.1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一致,且不得兼任其它工程的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工程以外的现场职务;否则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
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需经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更换的人员应具备、具有或高于原项目经理的施工经历和经验,未经发包人同意,在本合同施工工期内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十万元的违约金。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本款增加:
4.6.5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中“附件三:
拟投入本工程的劳动力计划表”以及第六章“项目管理机构”的承诺执行。
各专业施工人员数量必须符合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4.6.6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每月在工作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否则每差一天按1000元/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4.6.7承包人拟投入到本工程的其他技术人员应按投标文件及承诺书列示的人员按期足额到场,每差一名技术人员,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不经发包人同意不能更换,否则亦按2万元/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4.6.8承包人应指派不少于3名具有丰富经验、经国家安全考试合格的专职安全员负责承包人所辖工地的施工安全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并于每月固定时间向监理人提交本月安全报告。
4.6.9中标人在雇用民工时,必须与雇用民工签订用工合同,标明工种、工作范围、权力、义务、报酬(劳保、福利、养老统筹、保险等),标明结算方式、付款期限,最后标明发包人有权将工程进度款优先付给雇佣民工,承包人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管;为切实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工程完工前一个月,由承包人发布公告,告知农民工结算截止时间,结算截止时间满后如无农民工上访,发包人将返还承包人上交的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
如遇承包人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
对拖欠的民工工资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核实后,从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接支付给农民工。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款补充:
6.1.3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中“附件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以及“附件二:
拟投入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中所列示的施工设备按期足额完好到场且必须满足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要求及进度需要。
由于承包人的主要设备不能按投标文件及承诺书所列示设备数量和日期到场,承包人需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5万元;并且每台设备迟到一天罚款500元。
严重影响工期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耽误工期的应由承包人增补部分设备,为赶工期所增加的设备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6.1.5承包人的各种机械设备不能按投标文件所列的时间按期足额完好到场并严重影响工期时,发包人将指示监理人进行标段切割,由于切割所造成的差价应由承包人承担;必要时,发包人还将清退承包人,并报请有关部门予以通报;由于清退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其中含承包人的自身损失和发包人需重新寻选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维护,对施工场地进行植护、尾工价格差异等一系列工期与经济连带损失)。
6.1.6承包人的主要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等专用于本合同工程,调出这些设备、仪器时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本款补充:
9.2.8承包人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依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在我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计取安全生产费用的通知》(新水办建管【2011】80号)文件相关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价依据,提取标准为1.5%。
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列支,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单独计列,不得删减。
在承包人的施工责任区内因承包人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进度计划
删去通用条款全文,以此代替。
10.1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监理人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
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在施工总进度计划批准前,应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和监理人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承包人施工前28日,承包人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并制定关键工程项目的控制性工期。
承包人承诺:
若是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总进度工期延误,按合同中违约的条款处置。
10.2修订进度计划
⑴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0.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人。
批准后的修订后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拖后,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
承包人应在向监理人报送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11.5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11.5款的规定办理。
10.3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的内容和期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10.4进度计划的管理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报送施工进度计划。
若承包人报送的进度计划监理人认为需要进行调整时,承包人必须按照监理人要求进行重新报送(包括电子版)。
11、开工和竣工(完工)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增加条款:
(1)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合同工期顺延,由甲方承担窝工损失。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完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10000元/天;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完工的,乙方应免除该逾期期间的垫资利息。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
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
(3)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控制性节点合同要求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人应按第l0.2款
(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
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人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承包人施工中应充分考虑的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2)承包人自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供应中断;
3)隐蔽工程未经检查擅自覆盖;
4)质量事故未及时处理等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14.试验和检验
本款补充条款如下
施工质量检测:
本工程施工质量检测须由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属于承包人进行的检测项目,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价格调整
删除通用合同条款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本合同的全部项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工程单价不论工程量增减或者物价调整等原因均不调整合同单价。
17计量与支付
17.1计量(补充:
本工程中所有挖方工程均不允许欠挖。
)
17.2预付款
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17.3工程进度付款
删去通用合同条款本款全文,并以代之。
17.3.1
1.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全额垫付工程款至工程完工,发包人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偿还承包人垫付的资金及利息。
2.工程进度款在每月25日前,按照现场监理人签发的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依据本合同对应的单价,支付至本月应付工程款总额的85%(剩余10%为审计预留金,5%为质量保证金)。
17.4质量保证金
删去本款17.4.1项全文,并以代之:
监理人应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5%的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
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为该项目整条管线闭水试验验收合格后算起1年。
5%的质量保证金应在质保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退还。
17.5竣工(完工)结算
删去通用合同条款本条全文,并以此代之:
17.5.1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奖励事项,进行工程完工结算。
17.5.2竣工财务决算由业主单位编制,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向业主提供有关资料。
17.5.3承包人在完工后10天内向监理人递交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完整的完工验收资料。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告15天内完成审核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向发包人递交审核后的结算资料及完整的完工验收资料。
发包人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0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60天内完成结算审核或提出修改意见,后提交审计部门审定。
17.5.4完工付款
在本合同完工结算审计审定后7天内,承包人应按规定格式向监理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6份),监理人在10天内完成复核,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10天内审批后将剩余的15%进度款扣除5%质保金后支付给承包人。
18.竣工验收(验收)
18.1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法人验收及政府验收的验收条件及验收程序执行水利部令3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中的有关法人验收及政府验收的相关规定。
质量标准执行DB65/T2798-2007-《输水工程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8.2验收时间
本协议工程完工的标志为:
管线通过闭水试验合格。
在管线通过整体闭水试验合格之后20天内,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通过后,视为本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
在本工程闭水试验通过后20天内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超过20天不验收则视为本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
20.保险
20.4第三者责任险
20.4.2本款作以下修改:
施工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投保在工地及其毗邻地带的第三者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第三者责任险,此项投保不免除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应负的在其管辖区内及其毗邻地带发生的第三者人员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其赔偿费用应包括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有关费用。
费用各自承担。
24.争议的解决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当中,若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超过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标底管辖权限,则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民工工资
1、承包人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关于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加强管理:
2、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当地民工,并按规定与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方可用工,并报发包人备案;
3、承包人负责管理民工,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
4、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国家、省及《最低工资规定》的有关规定,按月以现金支付民工工资,工资发放表必须由民工本人签名(身份证号);申请拨付工程款时,同时报送民工工资发放表;
5、对于恶意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行为,一经查实,发包人视情节轻重每次要求承包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
26主材使用
本工程所需所有主材,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进场使用。
27联合体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负责。
28审计准备金
若本项目最后结算由国家或者政府财政出资,完工审核必须由政府审计部门审定后,才能进行完工结算支付。
审计准备金是政府审计要求在未审计完工结算前留下的工程结算资金,审计准备金为合同价格的10%。
合同技术条款
(略)详见招标文件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
富蕴县工业园区哈拉通克供水工程施工Ⅱ标段
合同编号:
FY-HLTKGS-2012-04
组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一
安装工程
98114680
安装试压
1
压力钢管及管配件
85765440
安装试压
2
防腐工程
9863910
内,外防腐
3
玻璃钢管道
1505020
安装试压
4
闸阀
980310
安装试压
二
措施项目
3451720
总价承包项目
三
其他项目
3000000
预留金
合计
104566400.00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富蕴县工业园区哈拉通克供水工程施工Ⅱ标段
合同编号:
FY-HLTKGS-2012-04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一
压力钢管及管配件
85765440.00
1
压力钢管
79573650.00
1.1.1
压力钢管(DN1400mm,2.1MPa,Q345C,T=16mm)
m
12675
6278
79573650.00
制作、运输、安装、试压
2
钢制管配件
6191790.00
1.2.1
进人孔段Φ1432-16钢管(2m/根,Q345C,含Φ750人孔)
吨
46
10500
483000.00
制作、运输、安装、试压
1.2.2
检修井处Φ1432-16钢管(2m/根,Q345C)
吨
71.4
10500
749700.00
制作、运输、安装、试压
1.2.3
镇墩处Φ1432-16钢管(4m/根,Q345C)
吨
388.5
10500
4079250.00
制作、运输、安装、试压
1.2.4
放空管Φ324-12(50m/根,Q345C)
吨
65
10500
682500.00
制作、运输、安装、试压
1.2.5
检修井盖(DN800)
个
52
600
31200.00
1.2.6
DN1400焊接钢制法兰(公称压力2.5MPa)
片
20
5500
110000.00
制作、运输、安装、试压
1.2.7
DN1000焊接钢制法兰(公称压力1.0MPa)
片
4
1860
7440.00
制作、运输、安装、试压
1.2.8
DN1000焊接钢制法兰(公称压力2.5MPa)
片
2
4100
8200.00
制作、运输、安装、试压
1.2.9
DN900焊接钢制法兰(公称压力2.5MPa)
片
2
3000
6000.00
制作、运输、安装、试压
1.2.10
DN600焊接钢制法兰(公称压力2.5MPa)
片
2
1600
3200.00
制作、运输、安装、试压
1.2.11
DN450焊接钢制法兰(公称压力2.5MPa)
片
2
940
1880.00
制作、运输、安装、试压
1.2.12
DN300焊接钢制法兰(公称压力2.5MPa)
片
44
460
20240.00
制作、运输、安装、试压
1.2.13
DN150焊接钢制法兰(公称压力2.5MPa)
片
54
170
9180.00
制作、运输、安装、试压
二
防腐工程
9863910.00
2.1.1
环氧煤沥青防腐涂料-外表面
m2
58023
45
2611035.00
2.1.2
无毒防腐涂料-内表面
m2
58023
125
7252875.00
三
玻璃钢管道
1505020.00
3.1.1
玻璃钢管(DN1400mm,PN2.0MPa,SN10000Pa)
m
2930
220
644600.00
安装、试压
3.1.2
玻璃钢管(DN1400mm,PN1.6MPa,SN10000Pa)
m
3911
220
860420.00
安装、试压
四
闸阀
980310.00
4.1.1
复合式排气阀(主阀带缓冲板)(DN150,公称压力2.5MPa)
台套
16
1122.00
17952.00
安装、试压
4.1.2
卷帘式复合排气阀(DN150,公称压力2.5MPa)
台套
38
848.00
32224.00
安装、试压
4.1.3
手动弹性座封闸阀(DN150,公称压力2.5MPa)
台套
54
265.00
14310.00
安装、试压
4.1.4
手动弹性座封闸阀(DN300,公称压力2.5MPa)
台套
21
636.00
13356.00
安装、试压
4.1.5
手、电两用金属硬密封偏心半球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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