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处置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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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置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处置大型活动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大型活动活动(简称“大型活动”)期间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确保大型活动期间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活动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公共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
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大型活动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公众造成的威胁和危害。
1.3.2统一领导。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大型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1.3.3相互协调。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大型活动期间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1.3.4预防为主。
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防范水平。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由**批准举办的,规模较大的节庆、展览、会议等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1.5应急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1.5.1特别重大大型活动突发事件(Ⅰ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大型活动突发事件。
1.5.2重大大型活动突发事件(Ⅱ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大型活动突发事件。
1.5.3较大大型活动突发事件(Ⅲ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大型活动突发事件。
1.5.4一般大型活动突发事件(Ⅳ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的大型活动突发事件。
2大型活动安全现状分析及突发事件类型
2.1活动场所安全现状分析
大型活动期间的人流量可能超过管控能力,从而产生拥挤甚至踩踏现象。
在这些活动举办中,人员的滞留、拥挤及无序聚集,是事故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
2.2突发事件类型
依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结合大型活动实际情况,确定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四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可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市大型活动应急救援指挥部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市应急委下设市大型活动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市大型活动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3.1.1市大型活动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
由**担任。
副总指挥:
由相关**等组成。
成员单位:
由**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3.1.2市大型活动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订有关市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大型活动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确定一般以上有关突发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协助各乡镇(街道)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市大型活动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大型活动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大型活动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
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人员疏散、转移及现场保护等工作;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负责组织指挥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
负责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3**:
协调指导大型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4)**:
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情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做好受害人家属的安抚工作。
(5)**:
建立交通运输工具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制定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并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交通安全通畅。
(6)**:
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引起的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负责大型活动期间城市道路、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
(7)**:
负责对各类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引起的伤亡、重大传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进行现场卫生处置,做好患者或伤者的救治工作。
(8)**:
负责大型活动场所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与调查工作。
(9)**:
负责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
(10)**:
负责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
负责及时、准确发布有关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
(12)**:
组织、协调有关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大型活动突发事件期间应急处置通信保障等工作。
(13)**:
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电力设备设施的损坏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突发事件现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需要。
(14)**:
负责提供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大型活动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等工作。
(15)**:
负责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
(16)**:
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
(17)**: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2日常办事机构
3.2.1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
市大型活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
3.2.2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市大型活动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大型活动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5)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6)组织大型活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应急宣传工作。
(7)组织编制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8)参与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3.3现场指挥机构
根据需要,在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
参加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现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3.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较大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市大型活动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指挥部,由市大型活动指挥部领导、事件涉及单位领导、事发地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及相关专家等组成,现场指挥长由市大型活动指挥部指定;发生一般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由事件涉及单位和事发地乡镇(街道)为主,设立现场指挥部,市大型活动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参与和指导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3.3.2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下达的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收集、掌握、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和提供现场新闻材料。
(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3.3.3现场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工作组、抢险救灾组、医疗保障组、秩序维护组、善后处置组、新闻报道组。
3.3.4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综合工作组:
负责传达指挥部有关领导指示,报告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有效推进应急处置工作;掌握现场情况,收集现场信息,起草有关信息上报文稿。
负责抢险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人员后勤服务。
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抢险救援组:
研究现场情况,提出事故或险情处置建议意见和抢险救援技术方案;组织、调集抢险救援所需器材、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迅速有序、安全可靠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医疗保障组:
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组织调度医疗救护力量和物资,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秩序维护组: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控制维护现场局势和治安、交通秩序;组织人员安全疏散和转移;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和社会秩序稳定。
善后处置组:
负责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现场清理工作;对遇险获救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和妥善安置,对伤亡人员家属进行安抚;开展环境评估、索赔取证、事故调查。
新闻报道组:
及时了解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研提新闻发布方案,审定新闻发布内容,组织新闻发布,接待和接受记者采访。
收集、掌握境内外舆情,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把握舆论导向。
3.4部门和地方机构
市级各部门、乡镇(街道)负责本单位主办、承办的大型活动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并参照本预案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3.5专家机构
专家组由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市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专家组成。
专家组的主要职责: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5)参与事件调查。
5预测、预警
5.1预测
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公安、农林、卫生、安监、旅游、气象、交通、市场监管、供水、供电等单位提供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总结、分析,制定下一步方案。
5.2预警
5.2.1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大型活动各类突发事件预警报告的接收、分析整理与传递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和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的程度,及时向市大型活动指挥部领导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5.2.2各职能部门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各自职责及时进行部署,迅速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发生和事态进一步扩大。
5.2.3有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等信息报告给市大型活动指挥部领导,并由市大型活动指挥部领导指令有关部门采取救援行动。
5.3预警级别
5.3.1根据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紧迫性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红色等级(Ⅰ级):
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橙色等级(Ⅱ级):
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
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等级(Ⅳ级):
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5.3.2市大型活动指挥部接到预警建议报告后,经分析研究,认为势态严峻,有扩大、蔓延趋势,可能涉及多个区域,或将对全局性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时,可以变更预警建议,提高预警级别。
5.4信息报告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Ⅳ级以上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立即报告市指挥部,如遇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同时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5.5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6应急处置
6.1分级响应
预案启动按照分级启动的原则实施,对应应急事件的四级。
(1)发生一般大型活动突发事件(Ⅳ级),由现场主管部门确认,并立即将事件报告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同时启动市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由各突发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现场指挥部。
(2)发生较大大型活动突发事件(Ⅲ级)、重大大型活动突发事件(Ⅱ级)以及特别重大大型活动突发事件(Ⅰ级),立即启动市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立即将事件报告市政府和市大型活动指挥部,成立由各突发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按照大型活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2基本应急响应
6.2.1报警
(1)先期处置。
现场工作人员在负责区域内出现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可以先期处置,同时通知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并向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汇报情况。
(2)直接报告。
现场工作人员在负责区域内出现较大突发事件(Ⅲ级),要将事故信息在1分钟内报告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向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汇报情况,出现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或者Ⅱ级以上事件要同时报警(110,119,120)。
若事件中有人受伤,现场工作人员直接通知医疗部门,由医务人员到现场对伤员进行消毒、包扎等处理。
如果在活动场所内发现可疑物品,立即将发现物品的时间、地点、形状大小等详细信息报告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向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汇报情况,然后疏散周围的人员,必要时设置警戒线。
发生涉及外国人员、台胞的突发事件,现场工作人员(第一响应人)立即报告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
发生重大事故后,第一响应人立即报告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接报人员立即报告市大型活动指挥部领导,请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向市政府汇报情况。
6.2.2接报
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做好报警记录(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事故的地点、事故类型、发展情况等信息),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如果事态发展迅速、发生涉外、涉台突发事件或者发生Ⅳ级以上突发事件,应向市大型活动指挥部报告。
6.2.3发出应急救援命令
(1)市大型活动指挥部依据报警信息,下达救援指令,通知部分或者全部应急救援队伍(治安、消防、医疗等)负责人,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2)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现场反馈的信息,确定应急级别。
各部门按照各自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维护好事发区域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人员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控制事态。
(3)发生涉及外国人员、台胞的突发事件,市大型活动指挥部根据报警信息,下达救援指令,同时报告市政府,外宣办、外事办、台办等相关部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职责分工,派人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并负责承办相关事项。
6.2.4应急救援行动
具体的应急救援队伍(治安保卫人员、消防大队、卫生医疗组等)负责人接到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应急指令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实施紧急救助,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专业应急方案进行救援行动。
6.3扩大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市大型活动指挥部立即向市政府发出请求,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统一协调,调动全市职能部门的应急资源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求援。
如果事态进一步扩大,需要调用武警、部队进行专业抢险,则上报宁波市人民政府请求支援。
6.4应急结束
6.4.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
6.4.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承担事件处置工作的相关部门要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上报市大型活动指挥部,由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决定是否同意应急结束。
6.4.3非全员疏散的突发事件应急结束消息可通过广播、宣传车和工作人员向公众发布,对于采取全员疏散的突发事件应急结束消息要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
7恢复与重建
7.1善后处置
7.1.1市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突发事件现场清理工作,使事发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必要时对潜在的隐患进行监测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报市委、市政府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1.3依法对启用或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
7.2保险理赔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公安部门协调保险机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7.3总结和评估
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适时成立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报市大型活动指挥部备案。
大型活动期间的突发事件在处置结束一周内,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应急委备案。
8应急保障
8.1经费保障
市财政部门应保障市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市、乡镇街道两级政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8.2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根据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8.3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医疗卫生保障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级别,按照“分级救治”的原则,即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治的不同环节和需要,迅速组织有关定点或其他周边地区的医疗救治单位赶赴应急处置现场,实施医疗救治。
8.4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局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
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
根据现场需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
8.5治安保障
市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治安保障力量,加强对事故灾难现场的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设立必要的戒严区、警戒区,维护现场秩序,严厉打击趁火打劫、造谣惑众和制造事端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地点、场所、人群、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工作。
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基层社区组织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动员一切治安防范力量,协助公安机关维持现场秩序。
8.6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经信局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
8.7其他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9责任与奖惩
市应急委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处置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
本应急预案由****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在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情形发生时,应及时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10.2名词术语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0.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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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 大型活动 突发事件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