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警示教育远离商业贿赂系列专题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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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警示教育远离商业贿赂系列专题2
警示教育远离商业贿赂系列专题
第一部序篇
第一集重拳出击——六大重点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特点及危害综述
2006年中国掀起反商业贿赂通报,治理商业贿赂并明确为当年反腐工作重点。
1月6日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两度就治理商业贿赂做出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与此同时,由中纪委牵头成立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成员由原来的18个部委扩充到22个部委。
一场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
2006年3月21日,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要求,银行金融机构半年内必须开展商业贿赂自查自纠。
2006年3月24日,保监会副主席吴定富强调,保险业所谓的潜规则都将遭遇监管大棒。
2006年3月28日,卫生部部长高强痛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006年3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表示,要严查商业贿赂大案要案。
中国政府向商业贿赂正式宣战,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被确定为重点治理的对象。
一、重拳出击——国家药监局案成为商业贿赂第一案
2005年7月8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因为涉嫌商业贿赂被刑事拘留。
仅仅过了6个月,2006年的1月12日,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也因相同原因被检查机关带走。
据了解郝和平工作了25年之久的医疗器械司,掌管着国家医疗器械行政审批权。
而曹文庄所在的药品注册司,也在新药市场准入方面也有重要的话语权。
而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原局长郑筱萸,违法违纪案被迁出。
广为购并的医药医疗市场被推到了整治商业贿赂的风口浪尖。
国家药监局案成为商业贿赂第一案。
宋英辉 博士生导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副主任
北师大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中心 主任
在医药的报批、销售的过程中,有的企业为了能让自己的样品得到批准,为了使自己的样品能够更好的销售,不惜采取贿赂的方式。
给有关管理人员,有关医院送红包、送回扣。
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医药管理、医药销售的秩序,而且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另外,他们这些送回扣、送红包的成本会加入到药品的价格当中,使药价虚高,也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商务部2005年的一项统计表明,在全国的药品行业,仅药品回扣一项每年净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
医药供销也是商业贿赂六大高发领域之一。
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通报的全国15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中,有三起都发生在医疗卫生领域。
二、重拳出击——银行信贷案
金融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似乎同样严重。
2006年1月18日,经北京市一中院判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胡楚寿通过儿子胡钢收受北京一家企业500万元贿赂,并收受深圳两家企业90万元港币贿赂,胡楚寿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时隔不久,胡楚寿的继任于大路与原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利用主管设备租赁业务,以及选择设备供应商的职务便利,收受商业贿赂一案也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其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人民币。
三、重拳出击——工程建设和土地转让
当前房价高是人民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之一。
目前城镇建设领域出现的房地产秩序混乱,商品房价格虚高,市政工程质量低劣的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
这些问题的背后往往可能隐藏着严重的商业贿赂犯罪。
毕玉玺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在任职期间曾77次受贿,共计收受他人财物1004万人民币。
石发亮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任职期间利用手中发包工程等权利,非法收受贿赂1900余万圆。
张志光青岛市规划局原局长,利用职务之便先后96次非法收受38个单位和个人送给的财务,共计折合人民币860余万元。
梁红兵兰州市建委原副主任,在一起市政工程工程项目中收受贿赂12万美元。
另有300余万元财务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城镇建设领域成为商业贿赂犯罪的高发区,仅2006年全国检查机关查办商业贿赂犯罪的案件中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领域发生的案件就占到了1/3多。
四、重拳出击——商业保险
在2006年3月16日,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局部地区和部分业务领域高手续费、高返还、高回扣等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这些商业贿赂行为影响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保监会列出的讲将要治理的十大商业贿赂行为中,主要内容包括: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账外直接间接给予投保人或其工作人员回扣财务,暗中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手续费,保险公司因收受投保人、退保险人财务而违规承保或礼品等行为。
五、重拳出击——电信产业
2004年4月,美国电信业巨头朗讯科技公司宣布,将解除中国区4名高层主管职务。
理由是他们为合作方提供回扣。
2004年8月,中国网通重庆市分公司北碚分公司为达到独立入主小区的目的付给开发商4万元,并签订了排挤竞争对手,与开发商分享业务收入的合作协议,工商部门对其罚款10万元。
六、重拳出击——教育系统
面对学生这一巨大的消费群体,不少商家都把学校作为主攻对象。
类似的商业贿赂案件不断发生。
日前江西省南康市原教育局局长关振溪,在1996~2003年任职期间,收受建筑承包商、校服承包商贿赂及教材回扣超过34万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另据,杭州检查机关提供的数据自2005年1月以来,仅杭州16所高校就立案查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9件29人,是2002年~2004年三年立案总数的2倍多。
宋英辉博士生导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北师大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有些行业带有垄断性或者有它的特殊性,往往有巨大的利润和经济效益。
那么,有些人为了获取巨大的经济效益,不惜采取行贿的方式来得到一些合同或项目。
这些行业是商业贿赂的多发区,比如,工程建设、土地转让、银行信贷、商业保险、电信、教育等等。
2006年,全国检查机关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案件9582起,其中有7000多起都是发生在这些行业领域,达到了检查机关立案侦查商业贿赂案件的75%。
所以,对这些行业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我们应当重点关注,重点的治理、打击、加大打击的力度。
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这些行业的正常管理秩序,也维护正当商人的正当利益。
在一些领域商业贿赂已经成为流通环节的潜规则。
商业贿赂危害一:
破坏商务环境影响公平竞争
行业贿赂对一个国家经济最大的危害之一,就是破坏商务环境和投资环境,而这些观点也得到了不少专家的认同。
据了解,目前我国每年吸收的外商投资在600亿美元左右,要想稳定市场,吸引更多资金进来,就必须有一个健康的市场运行体制。
宋英辉博士生导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北师大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商业贿赂犯罪扰乱了投资的环境,使行业的运转变得不规范、不公平,这样势必会侵犯正当商人的正当利益,势必会影响他们的投资热情,最终受害的是我们的国家和人民,会影响国家经济发展。
所以,为了保证我国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我们必须加大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力度。
程宝库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
一些立场不坚定的人,为了取得商业贿赂,出卖企业的利益,从而造成企业利益的损失,也造成企业对员工管理上的困难。
员工代表企业出去谈合同的时候,会不会接受贿赂?
会不会出卖本企业的利益?
就成为企业一种普遍的忧虑。
这种企业的忧虑就会影响中国的投资环境。
商业贿赂危害二:
商业贿赂横行市场自主研发不受重视
企业在开拓市场过程中,如果他们凭借勾结官员和贿赂权利能够屡屡得逞,科技投入、自主研发必然受到冷落。
在个别行业,在一片仿制甚至弄虚作假的虚妄狂欢中自主研发几乎绝迹。
这些年来,很多企业在开拓市场方面的最大收获是在勾结官员和收买权利方面积累了一整套的经验和方法。
宋英辉博士生导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北师大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商业贿赂犯罪如果打击不力的话,不利于我们的企业通过强化科研投入、强化管理、强化服务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如果一个企业通过贿赂就可以拿到合同、拿到项目的话,那么他就不会把大量的资源、大量的资金投入到研发、管理和服务方面,而是会把大量的资源投入到贿赂。
这样不利于树立我们国家的品牌,不利于优秀企业的发展,这样也会影响我们的经济建设。
商业贿赂危害三:
诱发腐败和职务犯罪
宋英辉博士生导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北师大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商业贿赂也是滋生买官卖官现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由于商业贿赂的存在,使得需要官员插手经济活动,以便收取巨额的贿赂,有的一笔甚至达到上千万人民币。
这样以来,它的权利、位置就很重要。
那么,这种位置也就有了投资的价格。
有的人为了得到这个位置,不惜采取行贿的方式,去贿赂其他的国家官员。
所以,商业贿赂对于国家的廉政建设、廉政制度是一个非常大的危害。
2007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通过媒体向社会宣布,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仍然是全国检查机关的工作重点,扼制商业贿赂的发展势头,坚决打击钱权交易犯罪行为才能有一个健康的市场运营环境。
商业贿赂的警示意义:
第一、商业贿赂破坏商务环境,影响公平竞争;
第二、商业贿赂横行市场,自主研发不受重视;
第三、商业贿赂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公众利益收到损害;
第四、商业贿赂容易诱发腐败和职场犯罪。
第二部罪名篇
第二集受贿罪——交友不慎的土地管家
商业贿赂涉及八个罪名:
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本部分)《罪名篇》就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六个罪名以案说法,揭示商业贿赂犯罪的特点和危害,发挥积极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川省国土局原副局长王新建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3年8月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新建有期徒刑17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希慧
北师大刑法科学研究院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年轻的王新建在39岁的时候就当上了副厅级干部,本来他应该用自己的年富力强为国家多做贡献。
但是在担任国家的高级干部之后,他不能严格的要求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杨力农副处长
四川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
他整体来讲比较顺,一直在单位上都还算比较拔尖的,工作能力也很强。
作为他工作的前景一直是非常看好的,并且组织上也给了他很多机会。
在旁人眼中王新建功成名就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青年干部,却因为贪恋钱财自己将大好前程彻底毁灭。
警示之一:
把受贿当成合理收入
从1996年到1997年间王新建事业正处在辉煌时期,身为国土局副局长的特殊身份,使他成为当地地产界最令人关注的人物。
1997年8月,王新建的中学同学成都五海置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车某找到他,请求他帮忙买下五海修建的一栋不好销售的物业综合楼。
王新建马上安排省国土局统征中心主任付运林处理此事,把它作为统征公司的公用房,为了表示感谢,车某在自己的办公室将5万元钱现金交到王新建手上。
5万块钱就这么轻易到手,在王新建看来这是一笔轻松、愉快没有风险的合理收入。
王新建原四川省国土局副局长
车某给了我5万块钱,王某给了我4万块钱,作为感谢。
打一个电话就得到5万元钱,尝到甜头的王新建一发不可收拾,好处费在他一次次打完电话就送上手来,搞的王新建忘乎所以。
1998年10月王新建又一次安排省国土局统征中心主任付运林购买了成都天利有限公司开发的添馨苑住房28套。
随后中间人刘某在人南立交桥下将4万元现金送给了王新建。
警示之二:
利用职务便利打招呼,为请托人牟取利益
只是给下属打个招呼没有亲自操办房屋购买,在王新建眼中这一切似乎合情合理,有什么事也与自己无关了。
龚军辉公诉人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利用自己的职务工作便利,一般性地给下属打一些招呼。
如果没有收受他人的一些财务,作为一般的违纪处理应该说的过去。
要是利用自己的职务条件给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打招呼,为请托人牟取了利益,同时又收受了请托人的贿赂,这就是刑法规定的受贿行为。
从此以后王新建贪婪的胃口越来越大,彻底走上了不归路。
1999年12月双流县华阳镇、中和镇的小城镇建设指标批下来之后,需要向省国土局缴纳每亩1万元的小城镇建设用地使用费,原华阳镇、中和镇的负责人徐某、吴某要求少交一些,找到土地利用处原处长何相全,何相全把事情推到王新建那里,王新建满口答应从每亩1万元减到每亩5000元。
当然这一次也没有白干,王新建和何相全都收到了好处费。
直到2002年6月四川省国土局土地利用处原处长何向泉案发,王新建才开始感到紧张,认为火早晚会烧到自己身上,为了掩饰犯罪行为他挖空心思逃避追查。
杨力农副处长
四川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
从何相全2002年6月立案之后,王新建就一直很紧张,包括华阳出事之后,他就觉得有可能涉及到他。
那么他为了掩饰犯罪行为,通过付运林和他的一个做生意的朋友,在案发前已经(把贿赂款)退出来了,并且把(收钱的)时间提前,就好像他收到钱以后,不久就把钱交给土地整理事务中心了。
王新建把在华阳镇、中和镇的贿赂款做了手脚之后心里仍然不踏实,因为在他的腰包里还有近300万元连他自己也弄不清楚,这些存款、股票和国债的来源。
他迅速将这些东西分三处转移藏匿,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皮包交给了他的战友舒天民。
舒天民王新建的战友
好像是5、6月份的样子,应该是那个时间。
王新建是怎么找到舒天民的?
又是在什么地方把那个重要的皮包交给舒天民的呢?
他给我打电话,打传呼联系,他叫我去他妈妈那边,说有个包放到我这边,里边有他的债券。
我当时估计也就是50、60万块钱,没想到那么多,我拿了这个东西后觉得放哪里都不好,我一直放在我车子的后备箱里,放了大概有一个来星期。
我觉得这个东西放在哪里都不太合适,后来就放到他爸爸那边猪圈的阁楼上。
从贪得无厌收受贿赂又到惊慌失措四处藏钱,苏天民放在猪圈阁楼上的这笔钱正是对受贿者莫大的讽刺。
警示之三:
低级趣味的生活态度是走向犯罪的思想根源
马来富副厅长
中共四川省纪委常委
四川省监察厅
自己不谨慎,逢年过节、下去、出差、收受礼金,还有打扑克、发底分这些都没有拒绝,由于这样从收小钱开始,一直发展到几万、十几万、甚至30万都收。
在王新建看来收礼金、打扑克、发底分等等似乎与受贿差的很远。
但正是这种低级趣味的人生态度把王新建推向了罪恶的深渊。
马来富副厅长
中共四川省纪委常委
四川省监察厅
我跟他第一次谈话,他就认为很廉政,我说王新建你不是一个廉政的干部,你是一个比较贪的干部,他马上脸就红了,我说你认真思考。
为什么说他很贪呢,他把平时逢年过节收来的好烟好酒,这些好烟好酒都是比较好的,中华、五粮液这样的烟酒,自己喝不完、抽不完的就拿去变卖成现金。
一条烟、一瓶酒,一个红包、一份礼金,一个一个的筹码让王新建的受贿口袋越来越重。
王新建原四川省国土局副局长
作为一种感谢,每到逢年过节,有时候我下去,有时候同志们上来拜年,收受一部分红包和礼金。
马来富副厅长
中共四川省纪委常委
四川省监察厅
我最后在国土资源厅开了一个会,我就发现他们下面,包括市、还有的县,出差或者是逢年过节都来给我们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领导或者有些办事员,处室的干部送钱。
他送钱是有目的的,不是所有的处室都送。
他就给跟土地相关的处室送。
这些(收钱者)也就认为,下面好像是给他批土地是合乎政策的,也觉得下面送来的钱是对自己的尊重。
平时他们就不注意这方面,一不注意他就分不清楚是什么钱了,礼金还是受贿钱。
日积月累就越来越多,胆子越来越大。
王新建收受的贿赂基本上都是以自己或朋友的名义从银行买股票或国债,相当于搞了一个小金库。
他母亲住的新房子也是舒天民以朋友的身份送的。
王新建原四川省国土局副局长
舒天民曾经给我母亲买了一套房子,这个房子他跟我讲过,我也知道这个事情。
杨力农副处长
四川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
当时王新建在最初有这个意识要这个房子,他也是做了一些准备的,他没有办到自己的名下,办到他母亲的名义。
按他的设计,如果一旦出事,就说是他的战友认他的母亲为干妈,他就说是干儿子送给干妈的,他就可以规避开了。
尽管王新建在双轨期间已经承认了这套住房是苏天民为感谢他而购买的,但是到了检查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王新建又不认账了。
他一再强调这房子是友情的产物。
王新建原四川省国土局副局长
他(舒天民)说他垫的钱,当时我就说这样不好,他就说,是孝敬老人家。
我就说这个要不得,他就说不让我管。
审讯人:
你是说这个事情事前你不知道?
王新建:
事前我肯定不晓得。
审讯人:
舒天民为什么出资30万给你母亲买房子?
王新建:
这恐怕还有一种亲友的关系,毕竟舒天民跟我是17岁认识的战友。
我们当知青的时候就认识,然后我们一起当兵,一起回来,我们感情非常好,而且他跟我父母的关系也非常好。
其实在王新建那里得了不少好处的舒天民在被刑拘之后已经把事情交代的很清楚了。
审讯人:
你给你妈买房子没有?
舒天民:
没有。
审讯人:
那为什么给他(王新建)妈买房子呢?
舒天民:
还是看到他是省国土局的负责人,对我们公司来说支持关照很多。
审讯人:
支持关照有哪些?
舒天民:
我刚刚交待了,就是地的事情。
审讯人:
刚才交待了,帮你取得几块地。
你那个房子到底是给他妈买的还是给他买的。
舒天民:
实际上时帮他买的。
审讯人:
产权办在谁的名下?
舒天民:
在他妈妈名下。
审讯人:
实际上送给王新建一套住房是不是?
舒天民:
是。
龚军辉公诉人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舒天民看重了王新建本人是四川省国土局的副局长,那么就提出了和王新建一起开办公司,进行房地产运作。
那么王新建一分钱也不出,只出社会关系,给他周旋各种社会关系。
赚的钱王新建可以得40%,王新建最终是经不住这个诱惑,开始竭尽全力的为舒天民牟取好处。
通过各种自己的权力或者是通过他的职务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力请托人为舒天民谋取利益。
审讯人:
他参与入股的真实原因是什么?
舒天民:
他参与入股的真实原因就是想通过公司运作赚一些钱。
审讯人:
地价多少钱一亩?
舒天民:
当时来说市场价大概29万左右。
审讯人:
你们拿这个地是多少钱呢?
舒天民:
我们拿17万5。
审讯人:
为什么呢?
舒天民:
因为他出面嘛,优惠点。
舒天民送了包括房子在内的共61万元的贿赂给王新建,王新建帮舒天民打招呼照顾了舒天民4块土地共70多亩,双方互利互惠真正实现了双赢。
警示之四:
看钱交友,管傍大款
马来富 副厅长
中共四川省纪委常委
四川省监察厅
他跟一些公司老板,大量收受他们的钱。
慎交友,这是我们现在总结出来的教训,如果交错了朋友也是使自己走向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要慎交朋友,社会上有些,特别是民营的老板、个体户,他为什么给你送钱?
他主要是最后用你的权,他赚更多的钱。
2003年8月6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被告人王新建身为四川省国土局副局长利用职务之便或利用其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牟取利益。
并收受他人财产共计人民币73.2万元,并查出被告人王新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拥有的人民币存款235.5万元,美元存款5万6000多元,港币7200余元,以及股票3万6365股的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出合法来源。
王新建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希慧
北师大刑法科学研究院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首先从他的身份来讲,他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且是国家机关的一名领导干部,那么因此他具备了受贿罪的主体身份。
从客观方面来讲,他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且收受对方的财务数额巨大,完全具备了受贿罪的客观方面的要件。
主观方面来讲,明知自己收受他人财物是因为自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对方谋取利益,由于从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来讲,本案中的当事人王新建,他的行为完全具备了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对他来受贿罪进行处罚是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及刑法理论相关的主张的。
龚军辉公诉人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比如在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出让这个环节,由于存在一些暗箱操作,靠行政审批权审批的这种土地使用权。
那么也给了掌握这种实权的,像本案被告人王新建,一些可乘之机。
马来富 副厅长
中共四川省纪委常委
四川省监察厅
现在我们的监督是比较乏力的,像用地处这样一个处,他的权力比较大,分管的分局长、分管的副厅长、处长他有一定的审批权限。
因为有这些审批权限,再加上没有过多环节来制约和监督,久而久之,他就必然会产生一些不廉洁甚至腐败的问题。
宣判后王新建说,我只想说三句话:
一是认罪伏法,二是接受改造,三是向人民谢罪。
贪字当头欲壑难填,王新建等人最终为自己的贪欲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王新建受贿案的四点警示:
第一、把受贿当成合理收入;
第二、利用职务便利打招呼,为请托人牟取利益;
第三、低级趣味的生活态度是走向犯罪的思想根源;
第四、看钱交友,官傍大款。
第三集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把多少官员拉下马
罪名介绍同第二集
吴在桥,安徽省安庆市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140万元。
一片小区建起来,19名官员倒下去,这不是危言耸听,安庆市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在桥在大园小区和东方洪城的项目开发过程中,为达到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归费,提高售价,提前预售,逃避处罚等目的向安庆市规划局、物价局、人防办、建委房产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行贿人民币88多元。
并涉及县处级官员11人,科级及科级以下官员8人。
这是建国以来安庆市涉及县处级干部最多的案件。
李宁建副处长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
大园小区是安徽省给我们安庆市下拨的一个计划,就是经济适用房的一个规划指标,这个规划指标是建经济适用房总的面积是3万多平方。
大园小区是经过安庆市政府批准立项的,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建设用地由政府划拨和土地出让两部分组成,所建住宅分为经济适用房和商品用房两部分。
警示之一:
有章不循违法操作
李宁建副处长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
按照规定来讲,就是我们国家建设部对于开发公司房产这方面有一个规定。
248号一个文件,就是开发公司所有建筑必须首先要拿到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才能开始施工。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几个证它全都没有,等于说无证进行开发。
按照安庆市的土地政策开发商要想预售房屋必须拿出立项的全部资料,首先去办理经济适用房联系函,拿到了这个联系函,房地产产权部门才能给你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
李宁建副处长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
必须要物价部门经过审核以后,通过他报来的材料,看它是不是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
如果有这些证,手续完备,由物价部门给他开出一个经济适用房预售联系函,他拿到这个联系函以后才能到房产部门再办理经济适用房销售许可证。
在项目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为了拿到房屋预售联系函,吴在桥把眼睛瞄准了一个关键性人物周恩德,当时安庆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管理科副科长。
警示之二:
行贿开路打通关节
李宁建副处长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
周恩德就问他手续全不全,他(吴在桥)说手续不全。
周恩德说“手续不全那肯定不能给你发经济适用房的预售联系函”。
吴在桥就让周恩德想办法帮帮忙,他抓紧时间补材料,同时他还跟周恩德说,一旦办好了他肯定要感谢他的。
办成了这件根本不该办的事,吴在桥打电话将周恩德请到他的办公室,交给他用报纸包着的15万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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