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教案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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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教案14
第十四讲获得专利的条件
课程名称
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
授课顺序
14
章节标题
第三章:
取得知识产权
第一节:
如何获得专利
本章学时
12
本讲标题
取得专利的条件(实质条件)
本讲学时
2
授课对象
2014级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
课时累计
28
教学目的
讲解申请专利所需的实质条件,何种情况可以申请专利,何种情况不能申请专利。
注意积极条件的正面满足,以及消极条件的反面排除。
教学内容
一、取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条件
二、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条件
重点难点
重点:
1、对积极条件中新颖实用性、创造性的理解和判定2、实质条件中的消极条件排除
方法与手段
讲授法与案例法相结合介绍实用性、创造性、新颖性的把握标准,介绍消极条件排除专利取得的情形。
课后作业
如何叫做具有新颖性,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哪些?
教学过程:
板书设计:
第三章:
取得知识产权
第一节:
如何获得专利
取得专利的条件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取得的消极条件
7种消极条件
二、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取得的积极条件
新颖性新颖性判断标准公开判断标准
创造性
实用性
三、外观设计专利取得的条件
新颖性
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
不予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
教学内容设计:
内容及步骤
设计思路
课程导入:
(5分钟)
组织教学:
包括师生问候、考勤检查等上课前的准备。
课堂导入:
前两章我们认识了知识产权,具体细分知识产权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主要介绍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是什么,具有哪些具体权利,可以干什么的问题。
这一章开始我们在认识这些权力的基础上介绍如何取得这些权利。
取得专利的条件
专利权的取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实质条件与形式条件。
实质条件就是实体法授予专利的条件,主要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形式条件则指在专利申请、注册过程中需要满足的程序性条件。
而实质要件又从正反两方面来进行规定,正面直接描述需要满足何种条件的是积极条件,反面规定何种情况不能取得专利的是消极条件,进行排除。
实质要件:
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取得专利
形式要件(程序要件):
申请活动要符合程序性法律规定
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vs外观设计条件(新颖性、美观性、实用性),因为对技术专业性的要求程度不同,因而又略微有所不同。
前两者是一般,后者是对一般的微调。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取得的消极条件
具备消极条件就不能授予专利
(一)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1.违反法律
注意是发明专利本身的目的(而不是形式上的滥用、销售行为)与国家法律相违背.例如赌博的赌具,吸毒的毒具,印制假钞的机器。
例外:
如果国家仅控制专利产品的用途,禁止专利产品的销售,而不禁止专利产品的发明、制造行为。
换言之,专利本身不违法但是销售就违法的(可能被非法滥用而被禁止销售),可以取得专利。
比如用于国防的武器、用于医疗的毒品、仅用于娱乐而不是赌博的棋牌。
2.违反道德
社会公德就是公众普遍认为正当并被接受的伦理道德观念。
违背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
比如,带有暴力、淫秽图片的外观设计,性器官制造不被用于医疗,人兽交配方法等等。
3.妨害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公益就是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比如社会安全、经济秩序、公共环境等。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益的,发明创造若违反社会公益必然不能取得专利权。
比如说,污染环境的发明;灼伤盗窃者双眼的防盗装置(以恶制恶也是非法,法彦:
“正义不仅要实现,还应当以所知的方式实现”);再比如违反遗传资源相关法规的发明创造,危害公共利益。
遗传资源国有(涉及道德、公共利益),使用要合法,甚至要申请。
例外,如果发明创造本身不妨害社会公益,但是本身存在缺陷,被别有目的的人滥用,造成社会危害,应当授予专利。
(二)科学发现不授予专利
科学发现权
知识产权专利权
科学发现,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未知事物的揭示和发现,可以依法授予科学发现权,但不能授予专利。
Why?
科学发现没有创造,而专利要求创造性。
比如以祖冲之名字命名彗星的行为。
(三)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vs成果)不授予专利
专利保护的是智力活动成果而不是智力活动本身的规则、方法。
智力活动本身只是一种思维活动,其通过其总结出的思维规则、思维方法(vs工艺方法→方法专利)也不过是思维的见接产物,并没有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产出结果。
所以只有思维的产物发明创造才能授予专利。
比如说体育比赛活动规则、统计方法、逻辑方法等等均不能授予专利。
另外,利用智力规则做成的成果可以授予专利。
自行车比赛规则不能,新型自行车可以;计算机程序不能(不能专利、可以著作),运用计算机程序为软件制作的新机器可以。
(四)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
疾病治疗过程复杂多变,充满人为因素,不能工业推广,是不是不符合实用性的要求啊,此为其一;其二,治疗方法关乎人民身体健康和幸福,授予专利就是剥夺人民幸福,不可以,所以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
例外:
但是,医疗器械和单纯的化验方法可以授予专利。
(五)动物、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
动物、植物新品种是客观发现,没有创造性。
我们倾向于利用动植物新品种权、科学发现权进行保护。
但是,动植物新品种的培育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比如杂交水稻培育方法。
(六)原子核变换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
指加速器、对撞机、反应器,通过核聚变、核裂变方法获得的物质。
这些物质关乎国防利益,不能授予专利。
此处物质本身,以及生产物质方法都不能授予专利。
(七)其他不能授予专利领域
比如化工、药品、商标等领域。
二、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取得的积极条件
P82下法条链接,积极条件有哪些?
主要是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
(一)新颖性
1.什么是新颖性?
新颖性就是前所未有,不属于现有技术,并且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过专,主要体现为“新”。
两种情况为何要分开说第一,不属于现有技术;第二,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过专利?
因为有的人是无私的,发明创造不一定申请专利,发明人免费向社会公开,造福人类。
现有技术包含免费公开、未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
【现有技术+申请日前没有同样的专利申请=申请、未申请专利的全部已经公开的现有技术。
】
2.如何判断具有新颖性?
判定时间是申请日以前,参照标准是现有技术(2种情形),判断标准是是否已经公开——已经公开的丧失新颖性,从未公开的具有新颖性。
即,申请日以前2种情形下都没有公开过。
这是简单,笼统的规则。
仔细解读规则,要研究公开,公开的方式和公开判定标准,以及虽然公开但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这些最终都会影响新颖性的判定。
·公开方式:
(1)书面公开:
书籍、网络论文。
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库检索。
(2)使用方式:
有的技术并未发表专利文章,但是通过使用展示出来也是公开。
新产品制造、销售、使用、展出、新方法操作演示,均构成使用公开。
比如产品销售后技术人人可得;将技术特征完全披露的产品、技术展示(发布会上简单展示不是)。
构成使用公开的要件:
非特定人,可能了解技术的主要特征。
至于是否商业目的使用,多少人真正了解,无关。
(3)其他方式:
主要指口头方式。
如广播、演讲、授课、报告等。
要件:
非特定人可能获得;获得详细程度——一般专业人员可实施。
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的公开,均丧失新颖性。
·公开的地域标准和时间标准:
(1)地域标准——什么范围内公开算公开?
世界新颖性标准:
世界范围内任何地点均未公开才具有新颖性;本国新颖性标准:
本国范围内没有公开过即具有新颖性。
我国《专利法》采取的是世界新颖性标准。
(2)时间标准——什么时间以前公开的发明创造算作公开?
发明标准:
发明创造完成时,之前公开的发明创造算作公开;申请标准:
申请之时,即申请日之前公开的发明创造算作公开。
我国采用的是申请标准。
与之配套,两个同样发明创造一起申请专利,我们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保护先申请的那个专利,而不是先完成的那个专利。
·公开但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申请日以前的6个月内,有以下特殊情形:
(1)中国政府主办、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级别)首次展出。
(2)国务院主管部门、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技术会议(级别)上首次发表。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内容。
(1)
(2)为了促进技术交流而给出的豁免,第三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临时保护措施。
注意:
只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他人要申请专利>原发明人的临时保护,所以该种情况下看谁手快,正当、不正当申请人抢先申请专利,谁申请了谁合法。
总结:
申请日以前,没有以任何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公开过,才具有新颖性。
例外:
特殊情况及时公开也不丧失新颖性
(二)创造性
创造性,同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强调“难”。
换言之,技术上有积极进步的显著的特点。
如何判断?
专业普通人员标准:
虚拟一个他,让他把待申请专利和申请日之前的其他公知技术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他知识面极广、技术无所不知,但是创造能力平平,只能进行简单组合和简单逻辑推理。
注意: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都要求创造性,但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
这是一个主观性的标准,至于树上的相对客观的判断标准,
(1)~(3)、判断规则
(1)~(4)开拓性发明等等,不重要,有兴趣自己看一看。
(三)实用性
实用性,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不能仅是一种纯粹的理论方案。
实用性仅要求能够应用,不要求已经实施。
违反道德、危害公益的视为无实用性。
判断原则:
(1)可实施性
(2)积极效果
三、外观设计专利取得的条件
外观专利取得条件较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这些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专利不同,外观设计就是用来看和用的。
所以只要求新颖、美观、实用,另外不能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也不能违反道德、法律、公益。
(一)新颖性
基本和发明、使用新型的一致,自己下去看,点几点。
(1)公开方式只有书面公开、使用公开,没有口头公开,那么美,那么美,怎么没呀?
说不清。
(2)申请日时间标准
(3)与现有技术有明显区别:
指的不是技术特征上不相同、相似,而使视觉效果方面,形状、图案、色彩不相同、不相似。
(二)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合法权益相冲突
这里在先权利,指的是实用新型申请日以前合法取得,并且持续至今仍然合法有效,没有因为一些原因被撤销、宣告无效的权利。
比如说商标权、著作权、甚至商号权。
外观设计专利用到的元素,如文字、图形、色彩、形状,商标、商号、著作里面的也含有,如果这些元素、这些客体归属同一人,法律一并保护、交叉保护,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归属于不同主体的时候,就可能造成权利的冲突。
怎么处理,法律保护在线的权利,而判定在后权利侵权。
具体来说:
1.看在先权利是否仍然有效,后面我们会将专利可能应为没有合理使用、或者专利局审批时出现失误而被撤销、宣告无效。
2.看在后权利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
3.要提供证据证明。
P89《专利法实施细则》里面提到的证据,指的是法院确认权利冲突的生效判决,而不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自己判定所做出的决定。
(三)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
什么是美,精神层面美好、愉悦的感觉。
比较主观。
只要一般社会观念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一般就没有问题。
课堂小结、布置作业:
(5分钟)
这一讲讲了获得申请的实质条件,积极条件、消极条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一组、外观设计一组,有细微区别。
都很重要,是以后走申请程序时候判定的依据和基础,大家认真复习!
重点、难点是新颖性的判定、公开的判定,多看看。
引入专利条件:
实质条件、程序条件。
。
7类消极条件,具备就不能获得。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内容很细
新颖性→未公开→公开方式、标准、例外
与发明专利基本相同,但是标准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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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 教案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