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加工处农业产业化十二五规划11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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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加工处农业产业化十二五规划1115
武汉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武汉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和《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特制定《武汉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规划期限:
2011年—2015年。
一、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状
(一)农业龙头企业实力显著提高。
全市各类龙头企业已发展260家,其中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78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48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8家。
龙头企业实现年销售收入达到280亿元。
年销售收入过5000万元、过1亿元和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分别达到103家、52家和4家。
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市郊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到45.75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59.5%;农民订单销售农产品32亿元。
(二)农产品基地规模不断扩大。
在各类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全市优势农产品正规化基地达到96万亩,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达到173个,有效促进了优势主导产业的发展。
东西湖区绿色蔬菜、瓜果,蔡甸区西(甜)瓜、莲藕,江夏区特种水产、藠头、苗木,黄陂区生猪、芦笋、农业观光旅游,新洲区食用菌、蔬菜、蛋鸡,汉南区鲜食玉米等特色农业产业化初具规模。
(三)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依托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全市农产品加工能力进一步增强,乳制品年加工能力达到45万吨,生猪年屠宰能力达到350万头,水禽年屠宰能力达到6000万只,油脂年加工能力达到45万吨,粮食年加工能力达到120万吨,饲料年加工能力达到160万吨,蔬菜年加工能力达到90万吨,水产品年加工能力达到15万吨。
2009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830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率达到1:
3。
(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成长迅速。
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780个,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协会达到553个,涵盖了种植、养殖、农机、加工、运销、劳务、信息等农村各主要行业。
其中,合作社登记成员发展到6.6万人,网络农户26万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覆盖带动率已达到35%。
“十一五”期间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先进地区比,同我市自身的优势和潜力比,同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比,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主要问题是:
优质农产品精深加工程度不高;市场占有率高、影响力大的名牌产品不多;实力雄厚、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大型龙头企业很少,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间利益连接尚不紧密。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民就业为核心,以基地建设为基础,以加工园区为载体,以培植壮大加工龙头为重点,发展大产业、建设大园区、带动大基地、创建大品牌,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把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通过农业产业化的带动,实现农产品加工与原料基地的有机结合,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综合利用和转化增值水平,形成加工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联接机制,使农民分享到加工环节利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2、市场导向原则。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产业发展优势,以市场为取向,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充分考虑市场对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多样化、多层次、优质化的要求,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广阔和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3、质量安全原则。
农业产业化各个环节中,要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建立从“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
通过标准化、正规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同时严格执行农产品(食品)加工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4、因地制宜原则。
充分发挥各区在资源、经济、市场和技术等方面的区域比较优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发展有明显优势和突出特色的主导产业,并逐步形成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相协调的现代农业产业带,将资源优势、区位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5、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农业,营造农产品加工与农业资源、生态环境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总体目标是:
2015年达到优势主导产业突出,建成一批较大规模的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的农产品基地,培育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新建一批服务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经营的新格局。
具体目标是:
1、农业产业化经营覆盖率稳步提升。
蔬菜、畜牧、水产、瓜果、食用菌等优势产业基本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覆盖率达到70%。
2、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建设成效突出。
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2000亿元,培育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2个;过1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0个;农产品加工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数量达到5个;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园区达到3个;过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大区达到3个,其中过5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大区1个。
3、农产品基地正规化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
按照山、水、田、林、路整体开发,种、养、加、销全面配套,生产、生活、生态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多元投入,优势农产品正规化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60万亩以上。
4、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到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500个,其中注册会员100人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50个,交易额千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5个。
三、发展重点
(一)农产品加工业
“十二五”期间,要以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基础,以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为支撑,加快发展与都市农业相适应的优势产业,重点打造猪肉制品、乳制品、禽类制品、水产品、粮食、油脂、饲料、蔬菜等八大产值过100亿元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链。
1、猪肉制品加工产业链。
以武汉中粮、武汉飘飘、武汉双汇昇阳食品(武汉)公司等生猪屠宰和深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形成种猪、养殖、饲料、屠宰、猪肉深加工、销售一条龙产业链。
“十二五”末,达到年屠宰加工生猪600万头的规模,使武汉成为全国重要的生猪生态养殖、交易和猪肉制品加工中心。
2、乳制品加工产业链。
以湖北友之友、武汉光明、惠尔康扬子江、九州乳业等乳制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形成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销售一条龙产业链。
“十二五”末,达到年加工乳制品45万吨的规模。
3、禽类制品产业链。
以汉口精武、湖北周黑鸭、武汉飘飘、华发羽绒等禽类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形成种苗、养殖、禽类制品加工、羽绒加工、销售一条龙产业链。
“十二五”末,达到年加工禽类1亿只的规模。
4、水产品加工产业链。
以武汉梁子湖、武汉高龙、武汉海浩、武汉源香、湖北中华鲟都、武汉康祥等水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形成种苗、养殖、水产品加工、销售一条龙产业链。
“十二五”末,达到年加工水产品15万吨的规模。
5、粮食加工产业链。
以佳宝糖业、武汉统一、武汉桂子米业、武汉劲宝食品、武汉中排粮油、武汉益康面粉等粮食生产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形成种子、粮食作物生产、加工(粮食粗加工、食品加工)、销售一条龙产业链。
“十二五”末,达到年加工粮食160万吨的规模。
6、油脂加工产业链。
以益海嘉里(武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华泰植物油(武汉)有限公司、武汉中排粮油有限公司等油脂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形成种子、油料作物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产业链。
“十二五”末,达到年加工油脂60万吨的规模。
7、饲料加工产业链。
以武汉通威、武汉天龙、武汉正达、武汉希望等饲料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形成形成种子、粮食作物生产、饲料加工、销售一条龙产业链。
“十二五”末,达到年加工饲料400万吨的规模。
8、蔬菜加工产业链。
以武汉来福如意、兰氏蔬菜、武汉长华、武汉小蜜蜂、武汉富泰天乐、汉味鲜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等为主的蔬菜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形成种子、蔬菜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产业链。
“十二五”末,达到年加工蔬菜150万吨的规模。
(二)农产品正规化基地建设
“十二五”期间,全市应着眼于推进农业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提升农业的设施化水平和整体竞争力,继续加大农产品正规化基地建设。
重点是突出“四个围绕”:
1、围绕推进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建基地。
立足我市资源和市场优势,按照每区着力发展2-3个优势主导产业的要求,布局农产品正规化板块基地建设。
积极引导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加快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乡、基地村,形成产业成块、基地成片、辐射成网的基地发展新格局。
其中,新洲区重点建设食用菌、蔬菜、禽蛋基地,黄陂区重点建设生猪、芦笋、优质稻基地,江夏区重点建设名特水产、生猪、蔬菜基地,蔡甸区重点建设西甜瓜、莲藕基地,东西湖区建设设施蔬菜基地,汉南区重点建设名特水产、绿色食品(蔬菜)基地,洪山区重点建设菜薹板块基地。
2、围绕优化农业结构建基地。
着眼于提高正规化基地建设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技术、市场和品牌优势,建设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效益好的正规化农产品基地,重点扩大蔬菜、苗木花卉、水产等特色产业的生产规模,大幅减少传统低效作物的生产。
“十二五”期间,力争通过建设农产品正规化基地,调减低效农作物种植面积30万亩。
3、围绕发展农产品加工原料建基地。
按照“核心示范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链模式,积极扶持引导核心示范龙头企业根据自身原料要求,通过自建正规化核心示范原料基地、完善订单等各种产业链接机制,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围绕企业生产发展建设基地,全面提升农业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
“十二五”期间打造40条核心示范龙头企业产业链。
4、围绕“两型农业”示范建基地。
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发展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加大资金、技术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基地建设主体按照发展“两型”农业的要求开展农产品正规化基地建设,重点推进“种植业废弃物——养殖业循环利用”、“养殖业废弃物——种植业循环”、“农业——二产业循环”等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类的正规化基地建设,力争“两型农业”核心示范正规化基地面积达到10万亩。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
“十二五”期间,全市要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力度,着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并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质量优先、稳步发展”的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创新发展模式,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逐年增加。
到“十二五”末,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发展到1500家以上,农户覆盖率达到70%以上。
突出抓好“三个一批”:
一是多主体新建一批。
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能人大户、农技骨干、村“两委”干部等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是提升改造一批。
对农民专业协会等其它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进行改造提升,建成一批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是重组壮大一批。
按照自愿原则,鼓励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兼并、重组等市场化的办法,探索组建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实行跨区域、集团式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2、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
坚持以示范促规范,抓规范促发展,狠抓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重点是抓好“四规范、一统一”,即规范设立登记,规范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规范盈余分配。
引导合作社开展统一服务,做到统一采购供应生产资料、统一标准化生产、统一产品营销(品牌、包装、标示)、统一产品认证和统一技术培训。
到“十二五”末,全市基本符合规范化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00家以上,规范化率达到70%以上。
3、积极开展示范社建设。
严格按照“四有五好”的标准,大力推进示范社建设。
“四有”即有办公服务场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专人专户专账、有规范的管理制度,“五好”即产业基础好、质量安全好、民主管理好、带动农户好、社会效益好。
在推进示范社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标准,着力引导建设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产品质量优、品牌效益高、成员增收多”的示范社,以点带面,引领和带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十二五”期间,重点培植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00家。
四、保障措施
(一)培植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功能。
以优势产业为依托,积极引进、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大、辐射范围广、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
积极引导现有优势企业,以资源整合、品牌整合、技术整合、资金整合为重点,盘活存量资本,积极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整合、兼并和收购,实现低成本扩张,尽快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50亿元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要通过市场机制,引进职业经理人,逐步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支持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加强产、学、研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领域的开放引进,瞄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总部和研发中心落户武汉。
(二)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制定鼓励品牌政策,重点选择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强化技术、提升质量、加强管理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积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商标注册和品牌管理,提升品牌形象,打造精品名牌;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注册农产品商标、组织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申报评选名牌农产品、著名商标农产品;大力推进重点龙头企业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和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并将加工企业“双认证”工作和农产品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三品”认证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品牌质量,整体提升我市优势特色农产品品质,增强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能力。
(三)大力推进“四个一批”工程,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建设的意见》,加快武汉食品加工区、武湖农产品加工园、汪集农产品加工园、江夏大桥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姚家山农产品加工园、汉南卓尔食品生态工业园等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以加工园区为载体,整合各类资源,强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尽快形成一批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品牌,全面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和经营水平。
(四)强化配套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大服务的力度,切实为各类产业化组织发展排忧解难。
强化融资服务。
大力推进银企对接,推动银企交流与合作,定期召开重点项目银企对接会,不定期分区、分行业召开银企对接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融资中的难点问题;探索多形式的担保、质押办法,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
积极开展促销服务。
积极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加快农产品进超市步伐,支持本地农产品“零门槛”进市属国有超市,加强与流通企业对接,促进农产品销售。
完善信息服务。
进一步整合完善现有的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市区乡(镇、街)三级联网,并将终端延伸到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
大力开展培训服务。
加快制定实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人才培训计划,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经营管理人员等为主要对象,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逐步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素质、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
规范涉企各项收费。
认真执行《武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杜绝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农业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运行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
强化各级农业产业化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作,强化服务意识,共同推动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
各级政府将农业产业化重点指标纳入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开展督办检查;各级财政、金融、发展改革、科技、税务、工商、质检、国土等部门,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工作职责和系统资源,积极参与产业化建设,主动地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形成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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