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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对象为大学城内的食堂农民工、保安及教学区清洁工
2.调查方式:
采访的调查方式
3.调查时间:
2012年5—6月
4.问卷发放及回收情况:
由于我们要了解失地农民工的一些最基本情况(如住房、土地、医疗、教育、娱乐、收支状况法律意识及大学城对其的影响等),我们通过采访,并记录有关情况。
问卷整理与数据统计:
在对问卷进行分类处理的基础上,运用计算机对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主要统计软件为Excel。
5.问卷设计内容(参照附录):
问卷为自编的《关注农民生存问题的调查问卷》,问卷题型分类:
农民住房情况、土地情况、家庭状况及收支情况、农民子女的教育情况、医疗保障情况、政治法律意识情况、文化娱乐状况等七个方面,共17道题。
2、失地农民的生存现状分析
(一)失地农民现状及分析
1失地农民住房情况
“一户两宅”政策是呈贡县安置失地农民的一项惠民政策,即一户失地农民可享受两套住房,这两套住房称之为集体周转房和个人居住房。
所谓集体周转房所有权属集体,使用权属安置户;
个人居住房所有权和使用权属购房户。
失地农民人均可享受集体周转房和个人居住房各40平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每户可多享受建筑面积各20平方米,。
一套居住,一套出租,通过出租房屋获取收入,解决部分生活来源。
集体周转房按优惠价(政府补助50元/平方)出售,个人居住房按成本价出售。
2土地情况及分析
呈贡大学城周边农民人均耕地0,53亩;
政府征收土地以每亩6.5万元的综合地价进行征收。
其中90%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具体来说,就是应把土地征用补偿按综合价的50%一次性兑付给农民;
40%部分按5年兑付给被征地农户;
10%集体提留,用作集体开发经营的基本周转资金。
如种植业、养殖业、建筑公司等,农民每年可从其中提成。
3家庭状况及就业分析
(1)家庭状况
40%失地农民家有2个孩子,25%的家庭有1个孩子,50%的家庭有2个老人需要赡养,20%的家庭中有1个老人需要赡养,失地农民家庭中有50%的有两人外出打工,45%的家庭中有一人外出打工,农民人均年收入7152.00元。
41%家庭人均每月开支500—800元,25%的家庭人均每月开支在300—500元,17%的家庭人均月支出800元以上,其中55%的月开支为解决生活基本问题,43,33为教育支出,11.67%为休闲娱乐。
(2)就业状况
随着各个大学相继投入使用,学校需要大量的清洁员。
学校与街道办达成协议,优先选用了失地农民当中愿意从事这一职业的人,解决一部分妇女就业问题。
其次,大学城是一个巨大的建设项目,需要大量的建筑工人,而失地农民中很大一部分也从事过方面的工作,于是政府牵线,一部分失地者就近进入了各大建筑公司进行现场施工作业。
另外由于大学城的入住,使得当地的个体经济得到发展,许多失地农民于是从事个体经济,在大学旁边开旅馆、饭店、火锅店等;
还有一部分选择了卖烧烤、小吃、水果等。
这些每年都会给农民带来就业机会。
4农民子女的教育情况及分析
呈贡大学城失地农民子女中30%在上高中,15%的孩子在上大学,22%的在上初中,20%的在上小学,失地农民的教育年支出为500元—1000元的比重为33.33%,4000元以上的为25%,1000—3000元的比重为20%。
近年来,由于政府并没有给失地农民配备相应的教育资源,失地农民子女都要到呈贡县就读。
而这些教育资源的享有是以高昂的教育费用的支出为前提的,失地农民子女的教育问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
5医疗保障情况及分析
农村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农村医疗保险,可以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参合农民可以选择不同医院就诊,一般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对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比较大,可以分为慢性病、特殊病种、意外伤害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情况。
本次对大学城进行的调查,61.67%大学城周边失地农民,21.33%的失地农民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障,13.33%的失地农民在城市无法享受医疗保险,8.33%的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
6政治法律意识情况调查及分析
公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是一个国家法治进程的重要标志,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就是实现社会公正,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当前我国弱势群体利益表达
机制尚不完善,弱势群体的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仍然存在。
因此,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问题,建立有效的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提高弱势全体的政治法律意识,已成为目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急需解决的课题。
通过对失地农民的调查10%的农民具有很强的参政意识,40%的农民偶尔参政,50%的农民没有参政易正的意识。
7文化娱乐状况调查及分析
农民业余文化生活的质量,直接反映出目前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就预言:
“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
”然而,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的文化建设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协调发展。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对农村文化建设投入较少。
近年来,中央及地方财政对公共文化投入不断增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国广泛开展,然而,农村公共文化总体投入规模依然不足,远低于中央规定的不低于财政支出的1%的要求。
直接表现为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总量偏少、质量不高,村级文化建设尤其薄弱。
据统计,全国县级图书馆2414个,按照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低于县级最低标准的有536
个,未达标率达到22.2%。
现有县级文化馆2806个,按照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低于最低标准的有1792个。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失地农民的就业困境
尽管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促进就业,但从失地农民的实际就业情况来看,客观上还是存在着就业难的问题。
现代企业需要有一定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工人,失地农民大多缺乏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竞争意识,思想观念落后保守,大多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操作简单、收入微薄的工作。
尽管政府在征地之前与企业签定了一定比例的失地农民用工协议,但多数农民还是无法适应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技能的要求,只好下岗。
就业不稳定,缺乏就业政策。
2.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面临困境
失地农民已经丧失了土地所带来的保障,但却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虽然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在不断的改进,但对于失地和半失地农民来说,现有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仍然解决不了失地农民的医疗问题。
政府尽管也认识到这一问题,并大力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
但由于报销比例总体偏低,上线仅为15000元,这对于动辄数万元住院治疗费的失地农民来讲无疑是杯水车薪。
而且还存在县、市、省医院报销比例逐级降低问题,在报销过程中,程序复杂,度较慢,无法解决农民看病急需用钱的窘境。
3.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亟待解决
虽然政府在积极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全面实施,但是农民由于以前生活方式的影响,认为以后子女可以给自己养老,对参加保险的积极性并不高,全面推行养老保险所取得的效果并不理想。
且由于土地征用实行政府行为,往往群众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失地农民的土地商品使用价值不能得到充分体现,失地农民所得赔偿、补偿不但要解决当前生活、购置房屋所需,还要解决子女就业及父母养老问题。
失地农民中只有极少数能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他们既不享有土地的保障,也不享有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成为一个边缘群体。
4.子女受教育问题
政府并没有给失地农民配备相应的教育资源,失地农民子女都要到呈贡县就读。
而这些教育资源的享有是以高昂的教育费用的支出为前提的。
当今社会发展客观要求高素质人才,因此上大学受高等教育成为必然。
失地农民随之而来的就是子女受教育问题,面对巨额教育支出,失地农民一筹莫展,困难重重。
5.民主法制意识问题
第一,农民对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不足。
在部分农村,农民的维权诉求经常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有的法院不愿受理争议标的金额低的农村经济纠纷案件,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屡遭侵害,难以得到维护。
笔者进行的农村法制状况调查发现,很多农民在被问及为什么不去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时,回答大多是对方有关系、有钱,自己没钱请律师,没精力,不知到哪里去告,等等。
第二,部分地区村务、政务不公开,干群关系不和谐。
农村基层干部有掌握各种政策、分配扶贫资金和物资的便利,有些干部利用这些便利条件在计划生育、土地承包等方面让个人和宗亲优先受惠甚至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种种腐败行为侵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引起农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还有些干部没有依法处理村务,不能用正确的方式方法调解村民纠纷,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
第三,部分地区村民自治程度较低,很多村民缺乏参与自治的热情。
民主选举是指村民根据自己的意愿选举村民自治委员会,是农民行使政治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
但很多农民对村委会换届和县、乡人民代表选举不甚关心。
有些农村大小事务都由村干部决定,村民无法参与,也无法监督。
还有些村庄的村民自治变成了“村委会自治”,村民代表会议虽有代议职能,却没有独立,须由村委会召集才能开会,在需要村民参与决策、讨论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时,村民会议往往难以召开。
6.文化娱乐问题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老百姓的文化消费能力大大提高,但相较而言,能够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还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和城市人相比,农民业余生活的质量和水平更显得贫乏和单调。
笔者调查发现,生活富裕与文化缺失的反差大。
调查发现,有很多的农民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况并不满意,主要表现为生活目标的渺茫和精神支柱的缺失。
这与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不相适应。
从调查结果看,农民的业余生活普遍单一、枯燥,文化品味不高。
劳动之余,看电视成为农民最主要的消遣方式。
而大多数城市题材的影视作品不能引起农民的共鸣,对农民缺乏吸引力。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只能用打麻将、喝酒、闲聊来打发时间,不读书看报的农民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多数农民没有文化消费观念,除了子女的教育支出外,他们的消费支出集中在日常的物质生活,很少考虑到购买书报等文化产品。
四.对策研究
(一)就业问题对策研究
1.以业保障
为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呈贡县委、县政府使出三招,已初见成效。
一是促进失地农民在城市规划区内就业。
凡到呈贡新城投资建设的单位,在项目洽谈过程中,把安置部分失地农民作为一个条件在协议中明确,企业建成投产时,必须吸纳一定比例的失地农民进入企业工作;
企业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失地农民。
《中共呈贡县委呈贡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园和失地农民绿色产业基地的意见》。
《意见》在马金铺乡和吴家营乡建立2万亩“失地农民就业园”;
在七甸乡建设2万亩的“失地农民绿色产业就业基地”。
这两个“失地农民就业园”,充分依托呈贡蔬菜、花卉的传统产业优势,以开辟失地农民就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提升呈贡蔬菜、花卉产业的品质为目的。
按照“园区+企业+失地农民”的生产就业模式,示范带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就业。
2.以培训促就业
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支持、个人参与”的原则,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运作中心,农业、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以县乡党校、各乡镇和各村(居)委会的农技校作为培训场地,采取定向培训、意向培训、业主培训等方式对失地农民进行培训。
2004年以来已培训失地农民数万人。
3.就业培训订单化、现代化
政府应充分利用其自身优势,与企业达成订单式人才培养,这样,接受培训的农民培训结束就可以直接进企业,省去了中间繁琐的找工作过程。
既解决农民就业难问题又缓解了目前技术工人紧缺的情况。
作为农民,摆在他们面前的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就是缺乏基本的现代化技能,如基础的电脑操作知识。
所以在培训的时候应该有意加强这方面的培训。
4.以地保障促就业
2005年,呈贡县委、县政府结合呈贡实际,制定出台了《呈贡县关于城市规划区内征用土地实行留地安置的意见》(呈政发〔2005〕15号)。
《意见》明确规定:
“每征用100亩地,预留15亩地给集体,作为集体资产进行经营,个人可以入股的形式获取收益,进行分配”。
以地保障是先进发达地区的实践证明,在规划区内,留出一定比例的土地,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经营,是壮大集体经济,促进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2)医疗保障问题的对策研究
1.政府为主导,多渠道地筹集资金建立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资金来源问题。
农村医疗保障资金可以分为医疗救助资金和大病医疗统筹资金。
政府社会救助职能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医疗救济,医疗救助资金应该主要由政府财政予以扶持,并加大资金投入。
同时,应实行多渠道的原则,在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包括接受社会捐助来支持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2.加强农村卫生人才的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目前农村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医疗卫生整体水平较低,卫生机构服务质量不高,预防保健工作薄弱。
由于农村经济的制约,很难吸引高素质的卫生人才。
应调整农村医学教育方式,要有为农村专门培养医学人才的学制教育,比如建立相应的本科或专科,要设置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班,也可以采取定点培训进修的方法。
这样才能培养适合农村的、在农村能留得住的、素质较高的农村医疗卫生人员。
同时应该完善继续教育机制,将现在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中专以下学历的人员通过考试进入成人或医学院校进修学习,毕业后再回乡镇卫生院工作。
还应建立、健全在岗培训制度,提高卫生人员的业务素质,进而提高农村的医疗服务质量。
定期和经常组织医学专家到农村为农民看病。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的乡及乡以下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工资优惠政策。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要给予适当倾斜。
3.降低医疗费用,加强卫生扶贫工作政府应加强对药品的进货和销售环节的管理,减少药品销售环节,畅通药品销售渠道,尽量避免药品过多的销售环节而导致药价过高的现象发生。
对于医疗器械的购买也要加强监管,避免为捞取回扣而使其价格上涨。
政府部门要确保农民用药安全和药品价格低廉,可以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向医疗机构配送,并免收代理费,逐步形成药品供销的一条龙,净化农村药品市场,使农民吃上放心药。
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结合起来,首先解决贫困地区的卫生设施建设与缺医少药的问题,并在国家扶贫专款及有关扶持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门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扶贫问题。
4.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农村医疗合作制度过去在农村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卫生服务制度。
在改革开放初期,这个制度解体了,因而要因地制宜地搞好试点工作,探索出一些比较好的做法,为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经验。
对于广大农民来说,疾病威胁主要是重大疾病,这是因为他们缺少一个健全的合作医疗制度,他们无力承担疾病带来的沉重的经济压力。
同时,由于国家投入的资金有限,不可能一下子建立起全面的、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体系,所以只能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最急需的地方,即农民的重大疾病上,为农民建立最基本的“重大疾病保障”制度。
因此,要坚持重大疾病保障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更全面的医疗保障体系。
(四)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1.完善国家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必须从国家和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出发,与中国整体的生产水平相适应。
中国是一个大国,却不是一个富国。
从整体上看,中国的国家财力雄厚;
但是从人均GDP来看,却仅有1000美元左右。
而且农村的人均水平更低,加上中国的农村东中西区域经济差异明显,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因此在制定养老保障政策时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此外,这一保障制度应该保持一个低水平、广覆盖的状态。
养老保障资金及其他的社会保障资金都遵循的是一个刚性的上升趋势,能上不能下。
故而中国政府应该吸取欧盟一些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得失,在制定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资金安排时,应该从长远来看,预测各种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从低水平起步,合理界定一个养老金的支付水平,防止不切实际的高保障。
2.加强对老年人保护的立法,尤其是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立法,形成一个法制化、规范化、高效化的农村养老保障运行管理机制。
从制度层面上就要充分重视农村老年人利益的保护。
有了制度上的保证,农村养老问题就有了一种实质意义上的解决途径。
另外,应该完善国家人大关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方面的权威性立法。
如《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农村养老保险法》等等。
以法律的形式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实施、监管等方面固定下来。
当然法律的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政府应该与时俱进,从这一制度的实施中发现漏洞,弥补立法的真空。
3.扩大农村养老保障的筹资渠道,实现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多样化。
一方面养老保障资金来源的另一渠道主要是民间组织。
民间组织主要指除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外的社会性中介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非企业单位。
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是个人与政府的中间带。
中国民政部5月23日发布的统计报告称,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民间组织35.4万个。
这些民间组织在中国的老龄化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从资金上予以帮助,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对老年人关怀。
另一方面资金的稳定来源还得靠中国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现在中国正处与一个国际国内相对安定的环境中,社会比较稳定,经济也是持续健康地发展。
我们要把握住这一难得的机遇,更好地发挥各个阶层的积极性,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作贡献。
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加大对广大农村的养老保障投入。
(四).子女的教育问题对策研究
1.加强政府管理,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基本权益。
要合理解决失地农民子女教育问题,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讲鼓励措施落到实处。
(1)改革和完善土地征用政策。
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征地补偿必须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实行公平补偿。
(2)进一步加强对失地农民就业技能的培训和就业的指导。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逐步增强失地农民就业适应能力,为失地农民再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政府还要鼓励当地企业招收当地失地农民,让失地农民不失业。
帮助其形成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减少教育经费的担忧,是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子女教育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2.改革和完善针对失地农民子女的教育政策。
应该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中补充保障失地农民子女教育的相应政策,如出台保障政策保证失地农民子女获得基本的义务教育,对学习优秀的失地农民子女给予奖学金的鼓励等。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将社会资金向失地农民子女教育补贴。
努力为失地农民子女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而持续的环境。
最后,建立失地农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资源的社会保障体系:
(1)当地政府要针对现有的教育资源整合分配,根据失地农民居住分布情况和入学儿童的人数合理规划教学单位,分配好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使之满足学生的要求。
(2)要合理安排失地农民子女就近入学,减少入学的门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顺利入学。
(3)对失地农民子女就学学费适当减免。
减小他们的压力。
(4)针对失地农民子女提供入学前培训,补充基础知识,并且适当进行心理辅导。
3.帮助失地农民子女家长树立正确的子女教育观念,家长的观念会直接影响子女的学习动力和学习兴趣,父母过高的期望,会给孩子过重的压力,非但对孩子起不到积极的激励作用,反而使孩子失去信心,家长期望过高,也容易产生急躁情绪,采取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方法去管教孩子,这样不仅会使家长失去应有的理智和耐心,而且也易与子女发生情感上的对立,导致关系的紧张,对教育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子女教育观对孩子顺利接受教育会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4.加强指导失地农民子女的自我教育和心理辅导。
只有着眼于失地农民子女自我意识的醒悟,让失地农民子女充分发挥自主能动性,学会自尊自立、自信自强,才会使得我们创新的相关制度实现起来更加峰定、有力,制定的政策法规实施起来更加方便,只有失地农民子女自己有强烈的愿望继续读书,那么很多困难就可以一点点的克服。
政府要经常关注失地农民子女并给予一定的心理辅导,让教育的过程成为学生积极主动的过程,这样,就会实现双赢局面。
失地农民子女的教育问题是关系到家庭、学校、社会以及各种政策等多方面的综合问题,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要想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清楚认识到问题的根本所在,针对失地农民子女教育问题面临的困境,制定相关的措施,积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适合失地农民子女发展的良好环境,只有得到社会各界的足够的重视,给他们营造一个积极乐观,丰富多彩,温馨和谐的成长环境,保证使每一个失地农民子女都能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
(五).民主法制问题对策研究
1.构建和谐的乡村民主关系,第一,要对乡镇政府官员及村委委员加强相关的法制培训和思想教育,纠正其在两者关系上存在的错误认识。
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改变错误的自我定位,依法履行职责;
乡级政府干部要通过学习,改变在村委选举中行政干预过多、越俎代庖直接任命村委的做法,理顺双方关系。
第二,要从程序上保证实现村民自治。
基层选举结果的公正依赖于公正的选举程序,要确保最能代表民意且最有能力的候选人当选村委委员,必须建立完善的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
第三,要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各级权力部门和人员的监督。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监督村干部廉洁自律、党务村务公开等事务。
同时,村民监督委员会还要向村民解释政策、说明村委的议事操作程序,协调村委与村民的关系,化解不必要的矛盾冲突。
2.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提高农民法律意识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是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保障。
由于我国经历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相当一部分农村仍旧是费孝通先生笔下的“乡土中国”,讲究宗亲、人情、差序格局。
在“熟人社会”的农村甚至有传统习惯、人情关系大于国家法律的情况。
要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普法方式,增强农民对法律的信仰。
就具体措施而言,首先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减少不良的娱乐活动。
最后要定期播放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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