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感管理质量评价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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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管理质量评价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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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管理质量评价标准
广西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标准
(试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广西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标准(试行)说明
一、为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NI)管理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自治区卫生厅委托广西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在广泛征求全区医院感染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广西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标准》遵循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参照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释义》、《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规范》、《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医院感染监测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持与上述文件有关规定相一致。
三、《标准》充分考虑到我区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首先确保达到《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最低要求。
同时我们也力图借《标准》促使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更加重视医院感染管理学科的建设、发展,使我区整体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逐步赶上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四、《标准》共14大部分,采用量化评价,总分值1000分。
总得分≥900分为优秀,总得分≥600分为合格(三级医院必须达到800分才合格)。
五、本标准为试行标准,将适时修订。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负责解释。
项目及基本要求
标准分
评价细则
考评方法
扣分标准
一、组织管理50分
1-1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健全并履行职责(40分)
20
1-1-1建立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责任制,各级行政领导应各有分工,院长及主管副院长在管理中应承担领导责任,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其他部门也应各负其职。
1-1-2实际床位≥100张的医院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主管院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组成合理(包括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1-1-3委员会有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会议2次,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定期讨论医院感染相关问题,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纳入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及考核范围。
查看资料
考核主任或副主任委员
无责任制扣10分;
未设立委员会扣5分,有委员会但成员结构不合理扣2分;
无会议制度扣2分,未定期召开会议扣1分;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未纳入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及考核范围扣5分。
10
1-1-4实际床位≥100张的医院设立独立的感染管理科,直属院长或主要分管院长领导,配备专职人员≥3人(三级综合医院)/≥2人(二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或按每250张床位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实际床位﹤100张的医院应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可指定专人兼职。
1-1-5三级医院须配备临床医师或微生物学专业人员。
1-1-6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如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医院感染暴发控制措施等),具可操作性
查看资料
考核专职人员
未按要求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不得分;
未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扣2分;
未制定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扣1分/项。
10
1-1-7临床感染管理小组负责科室内医院感染监测、控制与管理工作。
现场查看
临床无感染管理小组扣5分,科室感染管理小组未开展工作扣2分/科。
1-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10分)
10
1-2-1医务、护理部门配合开展医护人员的培训、流行暴发的调查及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2-2药剂部门定期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1-2-3检验部门定期总结并发布医院感染病原体及其耐药性的信息;配合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开展必要的环境卫生学监测、流行暴发的病原学调查等。
1-2-4总务后勤部门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等相关职责。
查看资料
询问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委员
相关职能部门未配合开展相应工作扣2分/科。
二、教育与培训50分
2-1专职人员参加省级或国家级医院感染培训,每年接受相关专业培训
20
2-1-1专职人员有省级及以上级别医院感染相关培训证书(工作满1年);
2-1-2制定有年度培训计划,保证专职人员每2年至少有一次省级以上的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2-1-3每年参加各种形式的相关专业学术活动不少于16学时
查看培训证明材料及培训计划
考核专职人员
专职人员未经过培训扣5分/人;
无年度培训计划扣10分;专职人员培训周期<2次/4年扣2分/人;
每年参加各种形式的相关专业学术活动<16学时扣2分/人。
2-2全员医务人员掌握医院感染相关知识
30
2-2-1新职工(含进修实习生)上岗培训不少于3学时;
2-2-2开展各种形式(集中讲座、科室组织学习、看录相等)医院感染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其中集中讲座每年不少于1-2次。
2-2-3有针对重点部门医务人员、护工、保洁员等不同工种的相关培训。
2-2-4对培训工作进行评价,持续改进
查看培训计划或资料
现场考核
医务人员上岗培训学时不够扣5分
开展全员培训次数不够扣2分;
未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扣2分;
未对培训工作进行评价扣3分
三、监测、报告与反馈200分
3-1医院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感染监测计划。
根据发现的问题进行目标性监测。
50
3-1-1医院有医院感染监测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监测。
医院从以下监测方法中选择不少于一种监测方法进行监测:
a)全院性医院感染监测。
b)现患率调查。
c)目标性监测:
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高危因素
3-1-2医院内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资料至少保存3年。
3-1-3监测资料定期(3-6个月)分析,向临床及有关部门反馈和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报告。
3-1-4正确使用《医院感染监控管理系统(北京版)》,根据广西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的要求按时上报相关监测数据。
查院感科资料,
查质控中心数据上报情况
未开展监测扣50分;
无监测计划扣5分,监测方法不正确扣5分,三级医院未开展目标性监测扣5分;
监测资料未分析扣5分,无反馈扣5分;
未按要求上报相关监测数据扣10分。
3-2协助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20
3-2-1协助药事委员会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或专职医生应为药事委员会成员。
3-2-2掌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如抗菌药物是否带入手术室使用、选药是否正确、术后用药时间等。
3-2-3特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查院感科、药剂科资料
未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扣10分;
未掌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扣5分;
未了解特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扣5分。
3-3开展病原体耐药性监测。
30
3-3-1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的肠球菌(VRE)、泛耐药鲍曼不动杆菌、耐药铜绿假单胞菌、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肺炎克雷伯菌/大肠埃希菌等。
3-3-2定期汇总、分析细菌耐药趋势,指导临床合理选用抗菌药物,逐步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
查临床微生物室、院感科资料
未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扣30分;
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但常见耐药菌监测少于3种扣5分;
未定期汇总、分析细菌耐药趋势扣10分。
3-4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等的监测。
50
3-4-1医院必须进行灭菌效果监测:
a)压力蒸汽灭菌监测包括工艺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
b)低温灭菌监测包括工艺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
3-4-2病例监测发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与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有关或消毒灭菌方法相关时,应当增加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方法和效果的监测频率与内容。
查供应室、手术室
现场考核操作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未进行灭菌效果监测扣50分。
压力蒸汽灭菌监测不完整扣2分/处,低温灭菌监测不完整扣2分/处。
流行或暴发与消毒灭菌方法相关时,未增加监测频率与内容扣10分。
20
3-4-3医院必须定期对使用中消毒剂和灭菌剂进行有效浓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3-4-4怀疑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与消毒剂或灭菌剂有关时增加生物检测频率。
抽查1~2个病区查看消毒剂的使用情况
未定期监测扣2分/项。
怀疑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与消毒剂或灭菌剂有关时,未增加监测频率与内容扣10分。
10
3-4-5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监测:
每月对血液透析液、透析用水进行微生物监测。
疑有透析液污染或发生严重感染病例时增加采样点,必要时监测内毒素。
查血液透析室,现场考核操作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未定期监测扣1分/月。
疑有透析液污染或发生严重感染病例时未増加采样点扣5分。
3-5开展必要的环境卫生学监测。
20
3-5-1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开展必要的环境卫生学监测。
3-5-2当怀疑医院感染的流行或暴发与环境卫生相关应增加采样。
查阅资料
未开展必要的环境卫生学监测不得分,当怀疑流行或暴发与环境卫生相关时未增加采样扣5分。
四、医院感染流行和暴发的报告与处置100分
4-1建立识别和报告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机制
20
4-1-1实施医院感染发病率监测的评估:
对短期医院感染发生率异常增加的科室和感染部位进行分析,及时识别真实的流行暴发。
4-1-2实施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识别、报告、处理的岗前培训和全员培训,医务人员掌握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定义和报告、处理流程。
4-1-3明确医院感染流行暴发逐级报告的流程,书面报告存档。
现场考核
抽查临床科室医生、护士各一名
未实施医院感染发病率监测的评估扣5分;
未进行培训扣2分;医务人员不掌握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定义和报告扣1分/人
不明确医院感染流行暴发逐级报告的流程扣5分。
4-2建立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调查、控制的流程
10
4-2-1制定流行暴发处理预案,明确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调查处理主管(领导)部门、参与调查处理人员,职责分工明确。
查阅资料
未制定预案扣10分,有预案但内容不完善扣2分。
30
4-2-2发生或疑似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立即开展调查,边调查边采取控制措施和预防措施,并及时对控制措施进行评价。
4-2-3调查(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查)方法科学,包含感染病例纳入及排除标准、罹患率计算、措施有效性评估方法、可疑因素排查等。
4-2-4流行暴发停止后有跟踪调查,采取常规方法进行跟踪,确认流行暴发已得到控制。
4-2-5对流行暴发报告、会议、决策、调查和控制措施、评价等内容进行记录,控制工作结束应有总结分析,并对现有院感管理策略(例如消毒灭菌流程、病例监测流程、流行暴发处理预案等)进行再次评估,改进不合理的管理流程。
4-2-6记录要求:
资料完善并保存3年以上。
查阅近年来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调查资料
发生或疑似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暴发未开展调查扣10分;
调查方法不科学扣2分;
流行暴发停止后无跟踪调查扣5分;
无记录扣5分。
4-3医院感染暴发的分级报告
20
4-3-1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a.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b.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4-3-2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a.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b.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c.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查阅资料
现场考核
未上报扣20分
未及时上报扣10分
4-4紧急情况下的物资供应、防护措施
20
4-4-1有备用药品(抗生素、免疫球蛋白、相关疫苗)和设备;
4-4-2有个人防护用品备用:
防护服、口罩、帽子、面罩、手套、护目镜、隔离衣裤、防水围裙;
4-4-3有传染病紧急事件的消毒、隔离措施。
现场查看
无有备用药品和设备扣2分/科;
无个人防护用品备用扣2分/科;
无传染病紧急事件的消毒、隔离措施扣2分。
五、手卫生70分
5-1制定医院的手卫生制度
10
5-1-1制度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内容包括:
手卫生指征、正确的手卫生方法等。
5-1-2开展手卫生制度的全员性培训及宣传,形式多样,如讲座、张贴宣传画等,
查看资料
现场查看及询问
无制度扣5分,制度不切实可行扣2分;
未开展全员性培训扣3分,无宣传扣2分
5-2手卫生设施齐全
20
5-2-1流动水洗手设施,医院的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采用非手触式开关;
5-2-2用于洗手的肥皂或者皂液置于洁净的容器内,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使用的固体肥皂保持干燥;
5-2-3重点部门配备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2-4手卫生设施的位置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抽查重点部门,现场查看
流动水洗手设施不完善扣1分/处;
容器不洁净或固体肥皂潮湿扣1分/处;
重点部门无干手设施扣1分/处;
手卫生设施的位置不方便医务人员使用扣1分/处。
5-3医务人员手卫生达到要求
20
5-3-1医务人员掌握手卫生指征、正确的手卫生方法。
5-3-2感染管理部门对各科室手卫生规范执行情况应有进行督查。
5-3-3开展手卫生监测并向临床反馈。
查阅资料,抽查门诊、重点部门的医生、护士各一名进行手卫生
医务人员未掌握手卫生指征、正确的手卫生方法扣1分/人;
感染管理部门未进行督查扣2分/人;
未开展手卫生监测扣5分
5-4外科手消毒
20
5-4-1外科洗手池应设置在手术间附近;
5-4-2外科洗手池水龙头的数量应根据手术台的数量设置,不应当少于手术间的数量,洗手池应当每日清洁;
5-4-3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刷手法或免刷手法进行外科手消毒,制定外科手消毒流程并张贴于洗手池上方。
5-4-4用具如刷手海棉、毛刷,擦手无菌巾等应当一用一灭菌或者一次性使用,盛装用具的容器应当干燥、灭菌;
5-4-5外科手消毒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按产品说明书使用。
现场查看
外科洗手池设置不当扣2分;
未制定外科手消毒流程扣5分;
用具未一用一灭菌或者一次性使用扣5分;
外科手消毒剂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扣5分。
六、病房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200分
6-1病房的清洁、消毒符合要求。
50
6-1-1制定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可行,并进行清洁、消毒灭菌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6-1-2地面进行湿式清扫,遇污染即时消毒;不同区域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抹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6-1-3输液器材与注射器应做到一次性使用,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金属针头等锐器用后立即置入耐刺容器内按医疗废物处理。
6-1-4各类一次性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重复使用物品按各类物品性质选择适宜的消毒方法进行处理。
6-1-5扫床应一床一巾一用,床头柜每日湿擦,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
病人离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应做好终末消毒。
6-1-6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定期更换,遇污染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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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查看一临床科室
未制定消毒隔离制度扣5分,有制度不切实可行扣2分,未培训扣2分;
环镜卫生差扣2分,遇污染未即时消毒扣2分;
输液器材与注射器未做到一次性使用扣5分,用后处理不当扣2分;
一次性医疗用品未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物品未适宜消毒扣2分;
未做床单元消毒、终末消毒扣2分;
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未定期更换或遇污染未及时更换扣2分。
6-2病房的隔离措施符合要求。
20
6-2-1制定常见传染病、多重耐药菌预防隔离措施,并开展了预防隔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查看资料
未制定常见传染病、多重耐药菌预防隔离措施扣5分,未开展培训扣2分。
30
6-2-2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安置,确诊同类感染病人可集中安置,疑似病人应单独安置,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隔离标识清楚。
确诊的传染病病人应安置在传染病房或传染病院。
6-2-3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根据诊疗工作的需要采取预防隔离措施,病房应备有预防隔离必备的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眼罩、防护面罩等。
6-2-4根据产品使用说明正确应用个人防护用品。
抽查一重点部门
现场考核医务人员隔离的知识。
未按要求安置感染病人扣2分;
隔离标识不清楚扣2分;
未执行标准预防原则扣2分;未备有预防隔离必备的用品扣2分;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不正确扣2分。
6-3配药治疗室的管理符合要求。
50
6-3-1室内环境干净整洁。
治疗车或治疗台面应用清水或清洁剂进行湿式清洁,遇污染即刻消毒。
6-3-2抽出的药物在2小时内使用,开启的各种溶媒在24小时内使用,注明启用时间。
6-3-3无菌持物钳及持物筒、盛乙醇、碘酊、碘伏的容器定期更换并灭菌。
敷料罐每日更换并灭菌。
无菌包/罐打开后,其中的物品在24小时内使用。
6-3-4治疗车上的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放清洁物品,下层放污染物品,防止交叉感染。
6-3-5消毒无菌物品与一般物品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消毒灭菌物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6-3-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医疗废物处理,重复使用的如换药碗、弯盘、钳子等用清水冲洗,交相关部门处理。
现场查看一临床科室
环境不干净整洁扣1分,治疗车或治疗台面不清洁扣2分;
抽出的药物或开启溶媒超时使用扣10分;
无菌持物钳及持物筒、盛乙醇、碘酊、碘伏的容器、敷料罐未定期更换并灭菌扣2分/项,开启的无菌包/罐超时使用扣5分;
治疗车物品排放混乱扣2分;
消毒无菌物品与一般物品混放扣2分;消毒灭菌物品过期使用扣5分;
使用后的一次性和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处理不当扣2分。
6-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符合要求。
10
6-4-1制定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采购、验收、存放、使用及用后处理等。
查看资料
未制定制度扣10分,内容不完善扣2分。
20
6-4-2医疗机构应选择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安全有效的产品。
6-4-3选择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取得医疗器械许可证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
查医疗器械科
抽查4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相关证件
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扣10分。
证件不齐全扣2.5分/种。
20
6-4-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
6-4-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不得重复使用,使用后按医疗废物有关规定处理。
查供应室
现场检查4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存放与用后处置。
存放不当扣2.5分/种;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重复使用扣10分。
七、特殊部门重点部门NI的控制与预防150分(根据医院实际设置的重点部门调整分值)
7-1重症监护病房
建设布局、人员配置和工作流程符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要求《参照《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10
7-1-1每个ICU管理单元以8到12张床位为宜,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床间距大于1米;每个病房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用于收治隔离病人。
7-1-2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
医疗区域内的温度应维持在(24±1.5)℃左右。
具备足够的非接触性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单间每床1套,开放式病床至少每2床1套。
7-1-3医护人员编制满足工作需要,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
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
1以上。
7-1-4制定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实施。
7-1-5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执行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
7-1-6对感染患者应当依据其传染途径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对经空气感染的患者应当安置负压病房进行隔离治疗。
现场查看
现场考核医务人员
ICU建设布局、人员配备不合理扣1分;
未制定制度扣1分;
工作中未执行标准预防原则扣1分,未配置速干手消毒剂或未使用扣2分;
医务人员未掌握消毒隔离措施扣1分/人
7-2血液净化病房
布局和工作流程符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要求。
10
7-2-1制定血液净化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实施。
7-2-2布局合理,分清洁区、污染区。
7-2-3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执行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配置速干手消毒剂并使用。
7-2-4一次性透析器不得复用。
7-2-5复用血液透析器标签应标有患者的姓名、病历号、使用次数、每次复用日期及时间,标签应不遮盖产品型号、批号、血液及透析液流向等相关信息。
7-2-6复用的血液透析器清洗后必须消毒,血液透析器的血室和透析液室必须无菌或达到高水平的消毒状态
7-2-7在复用过程中操作者应穿戴防护手套和防护衣,从事已知或可疑毒性或污染物溅洒的操作步骤时,应戴面罩及口罩。
7-2-8透析液的监测符合要求。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布局不合理扣1分;
未制定制度扣1分;
工作中未执行标准预防原则扣2分,未配置速干手消毒剂或未使用扣2分;
一次性透析器重复使用或复用血液透析器未消毒、未专人使用扣3分;
未做好个人防护扣1分/人;
7-3新生儿病房
布局和工作流程符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要求
10
7-3-1制定新生儿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实施。
7-3-2新生儿病房相对独立。
布局合理,每张床位面积不少于3M2,床间距不少于1米。
新生儿监护室(区)面积不少于一般新生儿床位的2倍。
7-3-3新生儿病区设置新生儿病房、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区)、隔离新生儿室、配奶室、沐浴室、治疗室等,严格管理。
7-3-4新生儿病房入口处设置手卫生设施和更衣室,工作人员入室前应严格手卫生和更衣。
7-3-5新生儿病房工作人员掌握预防新生儿医院感染的知识与技能。
7-3-6新生儿用品应严格专人专用。
采用正确的方法对用后的用品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7-3-7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执行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配置速干手消毒剂并使用。
7-3-8对高危新生儿应采取额外保护性隔离措施。
7-3-9具有可用的隔离病房以隔离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新生儿,以及耐药菌感染的新生儿。
7-3-10做好新生儿床单位的日常和终末消毒。
现场查看
现场考核
未制定制度扣1分;
布局不合理扣1分;
用品未专人使用、未采用正确的方法对用后的用品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扣2分;
工作中未执行标准预防原则扣1分,未配置速干手消毒剂或未使用扣2分;
对高危新生儿、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新生儿未采取隔离措施扣2分;
未做好新生儿床单位的日常和终末消毒扣2分。
7-4感染性疾病科
建筑布局、人流、物流及工作流程符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要求。
10
7-4-1设置功能相对独立的业务用房,如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有医务人员和病人分别使用的单独通道和出入口,通风良好,清洁区、半污染区河污染区之间标识明确,有实际的隔离屏障。
7-4-2制定感染性疾病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落实。
7-4-3建立预检分诊流程,并做好登记,引导患者到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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