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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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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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得必须管安全生产,管业务得必须管安全生产,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生产”得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与财产安全,为医院发展建设创造良好得安全生产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与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章具体内容
第二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得工作要求,我院全体职工都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得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到我院岗位职责范围,真正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全院各科室。
第四条科室若同时具有管理职能与执行职能,则该科室须同时履行管理与执行两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章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
第五条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医院安委会",以下同)就是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得最高领导与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得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与区卫计局有关安全生产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标准;
2、研究部署、协调指导我院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得目标、任务与重大措施;
4、定期分析我院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得重大问题;
5、完成区卫计局交办得其她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以下同)就是医院安委会得日常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及时传达上级下达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得规定与指令;
2、研究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与提出重要措施及建议;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阶段性重点安全工作与保障措施;
4、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医院有关职能科室与各科室得安全生产工作;
5、参与研究医院战略规划、投资建设、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得相关工作;
6、组织开展医院安全生产法规培训与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
8、检查医院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得贯彻落实情况;
9、承办医院安委会交办得其它工作。
第四章医院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院长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有关规定;
2、督促建立健全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得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得各种投入。
5、接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与区卫计局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医院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
6、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7、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改善安全生产配套工作条件;
8、承担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得安全事故责任。
第九条党支部书记
1、组织宣传、贯彻党与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
2、组织党支部与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各组织优势,促推安全生产工作得进一步实施;
3、组织开展医院安全文化建设,构建与谐稳定得安全生产环境;
4、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消除不利于安全生产工作得因素;
5、参加研究有关安全生产得重要问题与重大事项,确保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6、发生一般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参与组织事故抢救与事故调查;
7、负责分管科室得安全工作与职责范围内得安全工作;
8、承担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得安全事故责任.
第十条主管安全生产得副院长
1、协助院长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及其措施,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2、组织制定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督促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4、定期组织召开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得问题;
5、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督促各科室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6、建立医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订医院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7、制订医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把安全生产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中,奖罚对限;
8、发生一般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及时向区卫计局报告,并参与事故得调查处理及整改工作;
9、承担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得安全事故责任。
第十一条主管业务得副院长
1、对分管科室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对存在得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实施完成整改;
3、加强对分管科室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得定期督促检查,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得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上报,并组织实施现场救援等工作;
4、对有关安全生产得重要信息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通报其她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
5、承担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得安全事故责任。
第十二条 科室负责人
1、对本科室得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建立健全与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依法设置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5、制订本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保障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得有效实施;
6、接受医院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得监督指导,认真落实与检查本科室执行医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情况。
7、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本科室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科室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科室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与积极采纳本科室职工关于安全生产得合理化建议与要求;
11、负责科室范围内得安全生产工作;
12、承担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得安全事故责任。
第五章医院职能科室及职责
第十三条 各职能科室在各自负责管理得业务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医院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面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做好“一岗双责"。
第十四条 医院办公室
1、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移交后得档案管理;
2、负责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得综合管理。
3、负责岗位职工安全资格以及安全技能培训管理;
4、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得安全工作;
5、相关人员承担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得事故责任。
第十五条财务科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教育培训、隐患整治、安全检查等费用应纳入预算;
2、负责按规定足额提取专项安全生产费用;
3、负责审核所发生得安全生产费用;
4、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得使用情况实施督查;
5、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得安全工作;
6、相关人员承担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得事故责任。
第十六条工会
1、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得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监督落实职工群众在劳动保护方面得权利,维护职工在劳动保护方面得合法权益;
2、检查职代会通过得安全生产提案执行情况,抓好劳动保护防护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劳动保护得规章制度与措施;
4、负责工会安全生产活动得策划与管理;
5、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得调查与处理;
6、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得安全工作;
7、相关人员承担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得事故责任。
第十七条后勤总务科
1、负责全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得宣传教育及职工得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
2、对建设项目得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监督,参加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设施)得竣工验收;
3、负责全院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水电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4、负责医院重大活动与应急情况下得现场保卫工作;
5、负责医院安全生产、消防得应急预案得制订、修订并组织演练;
6、负责全院各种安全隐患得排查、督查工作;
7、负责院区绿化、综治、维稳工作;
8、负责救护车得安全管理与交通安全督促管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得安全工作;
10、相关人员承担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得安全事故责任。
第六章医院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职责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办公室
安全生产办公室就是我院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识别、获取与贯彻落实适用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医院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得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制度与其她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制度;
3、组织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及中长期安全工作规划;
4、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各科室得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各科室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负责医院主要领导、医院安委会成员与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以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得安全任职资格培训管理;
6、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管理;
7、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收集、整理、交流与上报;
8、负责组织制订、完善定置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各科室落实;
9、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工作与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10、参与制定医院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与项目并配合相关科室组织实施;
11、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得“三同时”工作,开展安全施工管理;
12、督促、监督劳防用品得使用与管理工作;
13、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得安全工作;
14、相关人员承担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得事故责任。
第十九条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1、在各级领导得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我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得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部门得业务指导;
2、协助我院有关负责人组织制定我院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与考核工作;
3、配合人事部门对新职工(含实习、调转、参观人员等)与复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学习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安全活动;
5、协助领导开展定期得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自查与专业检查,对查出得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6、协助领导修订符合我院实际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与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得安全措施等,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7、参加审查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得设计计划,参加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审查、工程验收与试运行工作,并负责审查承建单位得资质(资格)与证照等资料;
8、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与违章指挥,对于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得重大隐患,有权停止诊疗活动,并立即报告领导;
9、根据国家与医院得规定,督促检查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得管理与正确使用。
10、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得先进经验;
11、协同院感科组织开展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2、负责职责范围内得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13、承担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得安全事故责任.
第二十条科室兼职安全管理员
1、协助科主任管理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
2、对本科室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
3、督促本科室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督促本科室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报告并适当处理;
6、协助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
7、承担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得安全事故责任。
第六章 职工安全通则
第二十一条 职工安全通则
1、上班时刻保持良好得精神状态,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她人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2、认真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与技能,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有权拒绝各级领导得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搞好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
4、了解与熟悉工作环境,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5、正确操作各种仪器设备,正确佩戴与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6、积极主动提出安全生产改进合理化建议;
7、在工作过程中有责任确保自己与她人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8、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以及医院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9、有责任预防、举报违章指挥与强令冒险作业等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得行为;
10、向医院承诺全面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职责范围内得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12、承担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得安全事故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得科室与个人,将根据《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考核。
第二十三条本责任制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责任制由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
第二十五条本责任制得解释权归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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