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邑区委组织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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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邑区委组织部
中共昌邑区委组织部
文件
中共昌邑区委宣传部
共青团昌邑区委员会
昌邑区青年联合会
昌团联发〔2008〕3号
关于评选首届“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各局(委、院)、企事业单位、学校团委(支部),区青联委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第十三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更有效地培养、发现、团结优秀青年人才,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各界青年投身到我区经济总量翻番和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加和谐”新昌邑的实践,中共昌邑区委组织部、中共昌邑区委宣传部、共青团昌邑区委、昌邑区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首届“吉林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现将《首届“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及相关申报表印发给你们,望你们按照要求做好参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
1.首届“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
2.首届“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3.第六届“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申报表
中共昌邑区委组织部中共昌邑区委宣传部
共青团昌邑区委昌邑区青年联合会
2008年3月20日
主题词:
评选青年通知
抄送:
区级领导区直各党组、党委乡镇街党(工)委
共青团昌邑区委办公室2008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1:
首届“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方案
一、活动宗旨
开展首届“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培树、宣传和表彰在我区经济总量翻番的宏伟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树立广大青少年学习的典范,展示我区青年积极进取、善于创新、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的良好形象,带领团结广大青年为实现我区经济总量翻番的发展目标和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加和谐”的新昌邑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机构
评选活动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共青团昌邑区委、昌邑区青年联合会等单位共同主办。
邀请区领导担任名誉主任,由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指导评选活动的开展。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昌邑区委办公室(区青联秘书处)。
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的相关要求,负责评选“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评委会名单另行确定)。
三、参选条件
1.总体要求
(1)截至2008年3月30日,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事迹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45周岁)的昌邑区居民,在昌邑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外埠人士、外籍人士或为昌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省外或国外工作的昌邑区籍青年。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楷模。
(3)在昌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2.具体评选要求
(1)在生产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创全区或本行业第一流业绩,经济效益居全区领先者。
(2)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方面取得明显效果,填补国家和省市空白者。
(3)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4)在维护国家集体财产、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5)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取得特别显著成绩的团干部。
(6)参选人是企业主要经营者(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等)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006年度及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近两年的完税证明(可由税务局出具);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相关书面证明。
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并加盖公章。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1.推报人选(即日—2008年4月2日)
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推荐参选人员工作,具体产生渠道有四种:
(1)全区团组织和青联组织负责自下而上推荐参选人;
(2)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向组委会推荐参选人;
(3)组委会在广泛收集线索的基础上协商,并征求当事人单位意见,征选部分知名人士为参选人;
(4)自荐或他人推荐。
2.对推报人选进行考核(2008年4月3日—4月9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由组委会办公室派考核组到人选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对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上报组委会。
在考察中,发现申报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人选,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3.确定正式候选人(2008年4月10日)
组委会根据人选的考察结果,并考虑人选的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20名“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
4.社会公示及公众投票(2008年4月10—17日)
通过新闻媒体将20名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示,并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形式进行社会公众投票,投票结果占评定总分的80%,具体投票方式和办法另行公布。
5.评审委员会投票(2008年4月18日)
活动组委会确定评审委员会成员,并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投票结果占评定总分的20%。
总分列前10名的候选人,当选为“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其他候选人获“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6.总结表彰(2008年5月4日)
召开表彰大会,对首届“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当选为“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的人员,将作为推荐市级十大杰出青年昌邑区候选人之一。
五、相关要求
1.各推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推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充分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广大青年积极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
2.各推报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与本单位已经开展的各类评优活动结合起来,特别要着重考虑工作在基层和活跃在经济主战场的人选。
3.各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的意见。
4.参选人须填写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能充分反映本人突出成绩的详细事迹材料一式3份(2000字左右,A4纸打印),个人事迹简介一份(300字左右,A4纸打印);提供本人照片(小二寸3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须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方为有效,各项推报材料需一并提供电子版。
5.各推报单位要在2008年4月2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和各种书面证明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李楠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
吉林市中兴街105号
团区委办公室(青联秘书处)
邮编:
132002
电话:
2755072
附件2:
首届“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
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
陈玉国 中共昌邑区委副书记
主任:
罗兵 共青团昌邑区委书记
副主任:
刘海然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雷恩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春光 共青团昌邑区委副书记
附件3:
第六届“昌邑区十大杰出青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
片
出生年月
学历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及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
E_mail
手机:
通讯地址
及邮编
奖惩情况及社会职务
工
作
简
历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审
批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此表可复印,一式三份上报(并贴好小二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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