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9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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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属于的团体⽽与这个团体内的⼈发⽣相互联系的。
同时他们信奉“上帝⾯前⼈⼈平等”的原则,因⽽他们认为对每个⼈⼀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
相⽐之下,中国⼈对待他⼈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关系更密切的⼈给予更多关照。
⼈情社会有时令⼈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来说它⼜是合理的。
“亲亲相隐”和“⼤义灭
亲”这两种⾏为相⽐,⼤多数⼈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为也偏向于此。
我认为“⼤义灭亲”是残酷的,
⼈的私⼼使⼈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与陌⽣⼈。
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
⼈与⾃⼰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员及其他相关⼈员必须回避,从⽽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员免受 “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中国》⾥的《⽆诉》⼀⽂令我印象深刻。
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
读《⽆诉》⼀⽂,⽂章的第⼀句“在乡⼟社会⾥,⼀说起‘诉师’,⼤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之类的恶⾏。
”便令我意外。
⼀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
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有⼀套约束⼈们⾏为的“礼”。
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社会中的“礼”是每个⼈都熟习的⼀种道德。
克⼰复礼,⼈们靠内在的良⼼来约束⾃⼰的⾏为,⽽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
由此看来,“礼”在乡⼟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
从费孝通先⽣在书中表达的
⼀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个个⼩乡村为单位组成的。
乡村的流动性很⼩,⼈们彼此熟识,
因⽽变动性也⼩,⼈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
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
因此,年纪越⼤的⼈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
当有冲突发⽣时,往往年纪⼤,有威望的⼈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评理。
由于⼈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以另他们信服,从⽽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个具有⾼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费孝通先⽣的话
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组成的社会”。
于是乡⼟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的作⽤,取⽽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
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
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
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
⼈⼀般很难做到像乡⼟社会的⼈们信仰“礼”⼀样信仰法律。
因为“礼”在乡⼟社会的⼈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们理应熟记的规则。
⽽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样深⼊⼈⼼,为⼈所信仰。
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
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
《乡⼟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定的了解。
费孝通的《乡⼟中国》读后感 篇2
近⽇,读了费孝通先⽣的《乡⼟中国》,受益良多。
不仅对当时的农村⽣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统治”等⽅⾯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费孝通先⽣曾说过:
“社会学是⼀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
⽅⾯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们对⼈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
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个⽣在社会⾥
的⼈,怎样学会做⼈的问题。
这是对社会学⾼度和本质的概括。
⾸先费孝通先⽣从普通乡下⼈的⼟⽓⼊笔,⼀反常⼈对⼟⽓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字⽤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地。
曾听⼈说过,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住下了,不管天⽓如何,还是要下些种⼦,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分不开的。
也正是因为有了⼟的滋养,才有了“⾯朝黄⼟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居、与世⽆争的传统⽣活,才有了中国⼈⽣⽣不息的传统⽂化根源。
中国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需要回到乡村⾥去理解,毕竟中国是农业
⼤国。
在“乡⼟本⾊”中,费⽼说中国乡⼟的特⾊是不流动的熟⼈社会,由此产⽣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
对“熟⼈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认为,在乡⼟社会这样的“熟⼈社会”中,法律是⽆从发⽣的,因为“⼤家是熟⼈,打个招呼就是了,还⽤得着多说么?
”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们在较⼤的环境中活动,各⼈不知道各⼈的底细,都是陌⽣⼈,所以要讲个明⽩,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的必
要。
在此基础上,费先⽣概括了熟⼈社会的⼀些特点和要素,诸如:
维系着私⼈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讼、⽆为政治、长⽼政治、⾎缘和地缘等等。
同时,费孝通⼜认为,乡⼟中国不是⼀个法治社
会,“但是‘⽆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
法律凭借权⼒机构强加于个⼈,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社会这种基层社会结构,是与其独特的聚族⽽居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
⽽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之声相闻,⽼死不相往来。
这种聚落形态,是⾃然和政治因素的双重影响。
在南⽅,确实是过⼀⼭⽽语⾔风俗就不同,所以聚族⽽居是很⾃然的选择。
但在北
⽅,好像⾃然因素就没这么强烈,⾮⾃然因素才是根本。
这⾥的⾮⾃然因素可能就跟政治有关了。
在中
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们不爱钱,他们是爱权胜过爱钱,不患寡⽽患不均。
寡,好管,不均,
⼀个容易乱,⼀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量。
所以,历代皇帝,都在作打击豪强的事情,⽐农民起义还彻底。
农民起义不过是个催化剂的作⽤。
⽽安⼟重迁,就是⼀项基本国策,其现代版本就是离⼟不离乡。
另外,功能主义系⼈类学研究的⼀个⼿段,简⾔之,即需要导致⽂化的产⽣,⽂化⼜反过来满⾜需要。
法治的功能令其⽆法在熟⼈社会中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认证了,熟⼈社会为什么不能产⽣法治,是因为不需要!
⽽陌⽣⼈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于陌⽣⼈社会中。
这虽然是⼀个循环认证,但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
以中国⽬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
⽐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明国家的压⼒?
还是对外来⽂明成果的汲取?
还是本⾝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
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
费⽼的《江村经济》中,探讨了技术变⾰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中国》更进了⼀步。
⽽“社会变迁”⽆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个宏⼤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都想探究与解决的⼤问题。
所
以,可以理解,当⼈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迁的时候,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计的!
功能主
义在中国的流⾏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熟⼈社会被⼈诟病的地⽅,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规则。
但并不是说这个社会就没有规则。
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
将这些不成⽂规则成⽂化,将这些不成⽂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的吗?
任何社会,不管是熟⼈社会还是陌⽣⼈社会,都需要法治。
这是不证⾃明的公理。
现代法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还关⼼它的存在形式、稳定性、适⽤性等⼀系列微观的、技术的内容。
但这并不脱离于规则和律令已然存在这个基础。
所以,我认为,社会的结构形态特征,对法治的形成与否并⾮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
换⾔之,是否在东⽅这种所谓的“熟⼈社会”,就形成不了法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
⽇本、新加坡、中国台湾、⾹港(尤其⾹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
费孝通的《乡⼟中国》读后感 篇3
中国,飞速发育中的古⽼国度,传统与现代在交融,青铜与碳纤在碰撞,道德这个东道主也在与远道⽽来的制度相互切磋。
中国的⽂化源远流长,不断推陈出新,但⾻⼦⾥还是有永远不会褪去的东西
——乡⼟。
中央电视台有⼀部纪录⽚,《⾆尖上的中国》创造了中国电视剧都难以企及的收视狂潮,其
中除了美⾷的诱惑,更多的,是庞⼤的外出⼈⼝对家的味道的怀念,家在⾆尖上,家在被褥间,家在笔墨⾥,正如费孝通⽼先⽣在《乡⼟中国》⼀书的前⾔中写道:
“乡⼟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提炼出的⼀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种特具的体系,⽀配着社会⽣活的各个⽅
⾯。
”
据费孝通先⽣所⾔,中国国家结构的基层便是乡⼟,构成这个国家的最下⼀层维系纽带,正是乡⼟性,乡既不是特指乡下,⼟也⾮⼟头⼟脑,⽽是⼀种情感,⼀种牵连,是⼈与⼟地有着关于⽣死存亡的不可分割的联系,重⼟思安,故⼟难离。
中国在传统上是⼀个漫长历史的农业国家,⼏千年来,家乡的
⼟地对中国⼈来说就是饭碗,就是⽣存,游⼦在外,飘零⽆根,终归要站在家的⼟地上,挥起锄把,才算务了本业。
长久下来,⼟地对⼈的影响越来越深⼊,越来越全⾯,渐渐地流⼊到中国⼈的⾎液中和⾻髓中,成为⼀种思维⽅式,⼀种⽂化,于是,中国⼈开始离不开故乡的泥⼟,所有中国⼈的⼼都被牢牢留置在屋外的⼟地上,因⽽,中华民族的性格中加⼊了深厚的安稳情节,中庸的处世之道,渊远的⽂明流传,安定的⼈⽣追求,中国⼈于是有了深深的乡⼟⽓息。
⾃然条件与家族观念决定了中国的基本聚落形式——农村,是⼀个内向的,封闭性的完整聚居环境,其中的每⼀户⼈家存在实际或理论上,或多或少的某种关系,这是亲密⽽纯粹的,邻⾥之间保持着基于善意的密切关系,这种⼈际关系的味道是乡⼟的;
⽽现今更多⼈迁⼊城市,特别是超⼤型城市的⾼层建筑居住,⼀个个⽔泥的⽅格分割了⼈与⼈之间空间上的距离,也分割了⼼理的联系,按费孝通先⽣的说法,现在的⼈更类似于村与村之间的关系,相互隔绝并且相互孤⽴,带有天然的排斥性,在外孤独,在内⼜缺乏相互⽀持,最常见的聚居单位是⼀家三⼝,⾃我中⼼和⼈际冷漠也就不难解释了,这种
⼈际关系的味道是钢铁的。
乡⼟社会与之不同,虽然村与村之间相互隔绝独⽴存在,但在内部有⾜够的交流和相互⽀持,村落得以建⽴,最初的⼀批创始⼈必然相互存在⾼度的信任,这种信任和⼼理的亲近随着繁衍⽽延续,⼈与⼈之间存在某种天然的相对熟悉,经过数代的延续,就成为⼀地的故⼟感情,这造成了⼈与⼈、村落与村落的差异,乡⼟味与钢铁味的差异,也造就了中国⼈的代代乡愁
时代在发展,社会的每⼀个⽅⾯都在变化,有些变化是进步,⽽有些变化则很难界定其性质。
如费孝通先⽣提及的,钢铁的城⾥⼈看乡⼟的村落⼈,会因为其⽂化认知的`相对不⾜⽽以为其“愚”,相应的,乡⼟的村落⼈眼中,四体不勤五⾕不分的钢铁的城⾥⼈,因为基本⽣存能⼒的相对缺失,也
是“愚”的,这是时间推移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乡⼟与城市的分歧,在起点,整个中国都是乡⼟的,是真正的乡⼟中国,⽽逐渐的,城市中国出现了,并且与乡⼟中国向不同的⽅向在发展。
在乡⼟中国,封建礼教的遗存,家族体系的残影,既束缚着这⽚⼟地上的⼈,也是其完整精神结构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男⼥关系的都不仅仅是⽣殖与繁衍的需要,更多的是了解,同样的,维持整个⼈际关系体系的同样是了解,相互了解与共同认识,传统儒家观念和道德伦理是同⼀⽚乡⼟上的⼈们接受同⼀种意识的基础。
乡⼟社会是靠最亲密和长期的共同⽣活和思考来配合个⼈之间的相互⾏为,社会的联系是长存和熟悉的,使⼈感觉到是⾃然的。
只有⽣死于斯的⼈群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际关系和共同思维,其中各个⼈之间有着⾼度的了解,这⼀切就是乡⼟观念和乡⼟情怀,其中最⼤的离⼼⼒,只不过是⼈的个体差异和必然的性别区分⽽已。
费孝通先⽣在书中提及了浮⼠德式的⽂化模式,即冲突决定存在,⽣命的过程存在于克服阻碍之上,但乡⼟中国并不认同这⼀点,或者说传统中国并不认同这⼀点,在中国⼏千年的处世哲学中,和谐稳定永远是第⼀位的,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和优先等级远远⾼于个性的突破和个⼈的满⾜,整个社会体系在遏制破坏秩序和稳定的因素时能够爆发难以想象的强⼤凝聚⼒,或许这是⼀种对进步的阻碍⼒量,但这也是中华⽂化源远流长的原因。
中国现在正在全⼒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这是应该的,科学的,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历史前进的必然,但就传统⽽⾔,乡⼟中国是⼀个⼈治的社会,这种⼈治并不停留在表⾯的个⼈集权和⽺群效应上,在掌权者头上是舆论,连天⼦都不敢轻易冒天下之⼤不韪,⽽舆论的头上是道德,是伦理纲常,费孝通认为这种⼈治其实是⼀种礼治,根据礼仪和道德来实现法律的约束⼒。
道德与法律,有时候需要⾯临取舍,但我认为更好的结果应该是融合,海洋法系的种种⽆奈已经表明了完全条⽂的法治是苍⽩的,
⽽封建社会的最终崩溃也说明完全唯⼼的礼治是⽆⼒的,法律的严谨与公正保证了⼈格的平等,⽽道德发展的继承性与渐进性保证了社会进步的稳健。
时⾄今⽇,城市化成为中国发展不可阻挡的浪潮,但乡村仍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乡⼟的情怀则是中国⼈⼼中永远⽆法抹去的柔软部分,既包括对天然熟悉的故⼟的怀念,也包括对那⼀种思维逻辑的认同,那⼀份敏感的不可触碰。
这是中国的现实,也是中国的特⾊,中国要发展,不可能牺牲甚
⾄舍弃关于乡⼟的这⼀份,⽆论是政策,还是感情。
未来,⽆论是探索进⼀步加快城市化的建设进程,还是发展有着更旺盛⽣命⼒的新农村,费孝通先⽣的这⼀部《乡⼟中国》,和它所引发的对乡⼟的思考,都有着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值得熟读和深思。
费孝通的《乡⼟中国》读后感 篇4
《乡⼟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在上个世纪四⼗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
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
这本书不是⼀个具体社会的描写,⽽是从具体社会
⾥提炼出的⼀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种特具的体系,⽀配着社会⽣活的各个
⽅⾯。
《乡⼟中国》这本书包含乡⼟本⾊、⽂字下乡、再论⽂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的道德、家族、男⼥有别、礼治秩序、⽆讼、⽆为政治、长⽼统治、⾎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四篇论⽂。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性的。
”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
乡⼟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
“《⽣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法研究某⼀制度的尝试,⽽这《乡⼟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步的⽐较研究的范围。
”它是费⽒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
“乡⼟本⾊”略论了乡⼟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的框架;
“⽂字下乡”与“再论⽂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中⽂化的传递⽅式,从⽽引出礼治之适⽤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
“差序格局”、“维系着私⼈的道德”和“家族”三篇⼜成⼀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
“男⼥有别”、“礼治秩序”与“⽆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法⾓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社会的秩序;
“⽆为统治”、“长⽼统治”、“⾎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中权⼒的归属将权⼒分为四类:
横暴权⼒、同意权⼒、教化权⼒、时势权⼒,横暴权⼒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同意权⼒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教化权⼒类于宗教教化之权⽽时势权⼒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
最后⼀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社会之经营⽬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个⾼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的政治经济⽂化权⼒。
然⽽,从中央发起的改⾰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
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数政权更迭⽽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或者权⼒集合。
“以史为鉴”,不⽌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数传统的因⼦,今天的改⾰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地的每⼀细微处及其产⽣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于闹出“⽆粥⾷⾁”的笑话。
费孝通的《乡⼟中国》读后感篇5
费孝通是⼀位我们都⽿熟能详的社会学⼤家,他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
在国外,费孝通以《江村经济》闻名于世,但我认为他在20世纪40年代完成的⼀本名为《乡⼟中国》著作更深⼊⼈⼼,更能被我们中国⼈所接受。
记得我⼤⼀刚开始上《社会学概论》的时候,颜⼠之⽼师就在课堂上给我们介绍许多对我们学好社会学以及本专业的各类社会学⼤家以及他们的书籍,当⽼师说到费孝通先⽣的时候,着重地为我们介绍了他写的《乡⼟中国》,也正是因为受⽼师的影响,我去认真地阅读了这本著作,读后我才知道费孝通先⽣的见识之⼴以及对中国内在结构分析的透彻,直到现在想想也让我深有感触。
在《乡⼟中国》这本著作既反映中国的实际状况,⼜是具有很强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的学术界具有⽐较⼤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
费孝通先⽣的⽣花妙笔更令《乡⼟中国》中的⽂章精彩纷呈,通过阅读《乡⼟中国》这本著作,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重新理解和认识。
《乡
⼟中国》虽然仅仅⼗四篇⽂章,却描绘出了⽣动⽽贴切的中国传统形象,对很多问题费孝通先⽣他以精辟的见解和恰当的⽐喻做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释,这也使得能够让更多的⼈很好的理解先⽣他的观点。
费孝通先⽣在《乡⼟中国》这本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本⾊”这⼀问题。
从这⼀书中
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的见解是:
“中国社会是乡⼟性的”。
乡下⼈离不开泥⼟,城⾥⼈说乡下⼈很
⼟,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
以前⼀般听到城⾥⼈说“乡下⼈很⼟”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总是会感觉城
⾥⼈在藐视嘲笑乡下⼈,⼼⾥很不是滋味。
但经费孝通先⽣这么⼀说,这“⼟”字⽤得好啊,我们乡下⼈离不开泥⼟,说我们“很⼟”或“⼟⽓”都是很正常的。
因为我们乡下⼈和城⾥⼈本⾝就所处的地⽅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样。
其中有些城⾥⼈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却⼀点都不懂,也是不⾜为奇的。
这
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也不认识知道吗?
这是⾮常公平的,因此说中国社会是乡⼟性的。
这也正符合了今年两会通过的《选举法》中规定在选取⼈⼤代表的时候,城市⼈和乡下⼈拥有了相同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同票同权,不再是以前那种不公平的情况了。
有些⼈说虽然我们在制度上到达了这⼀
⽬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定会存在很多的弊端,但是我认为中国能跨出这⼀步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边实⾏边解决。
乡⼟社会是个熟⼈之间的社会,是⼀个“从⼼所欲⽽不逾矩”的社会,是⼀个规则暗含的社会,是⼀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社会,是个⽣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
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信任,因此乡⼟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
虽然现在在中国这些现象有些削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费孝通先
⽣对乡⼟社会的理解是很深刻的,就拿“乡⼟社会是个熟⼈之间的社会”这句话来说,⽆论是城市和农村,如果我们想做某件事,我们⾸先想到的并不是⾃⼰该怎么去完成,想到的⽽是⾃⼰可不可以找熟⼈来帮帮那个忙,因为我们清楚有熟⼈的话那就会变得容易⼀点,常⾔道熟⼈之间好办事呀!
这些意识已经深⼊我们的脑髓,在我们⼼中已经深深扎根了。
其他的⼏点我就不展开讲述了,我相信⼤家已经很了解了,乡⼟社会就是这样带给我们并不需要法律的社会,他就求的是“⼈治”、“礼治”!
虽然说费孝通先⽣对乡⼟本⾊阐述的⾮常深刻,⽽且我也⾮常认同先⽣的观点和见解,但是我要说的是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差序格局”这⼀名词,我经常会在看到⼀些社会想象的时候就会想到“差序格局”这⼀概念,具体“差序格局”是怎样⼀个概念,那就让我和⼤家来分享⼀下吧。
中国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不同于西⽅“捆柴”那样是⼀种团体格局,⽽是⼀种费孝通先⽣提出的“差序格局”,这是先⽣相对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提出的概念,⽽且⾮常符合中国国情。
费孝通先⽣把中国的社会结构⽐喻作“⼀块⽯头丢在⽔⾯上所发⽣的⼀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际格局,如同⽔⾯上泛开的连晕⼀般,由⾃⼰延伸开去,⼀圈⼀圈,按离⾃⼰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
每个⼈在某⼀时间某⼀地点所动⽤的圈⼦不⼀定相同的“。
每个⽹络都是以”⼰“作为中⼼,每个⽹络的中⼼也各不相同。
中国的差序格局具有⼀种伸缩能⼒,这要看那个中⼼的势⼒如何来决定的,这⼀点我们是很容易理解的,⽆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存在着许多家族,这次我们就拿民国期间的四⼤家族来说吧,想必⼤家都知道这四个家族在当时的势⼒是⾮常庞⼤,⼏乎可谓是⼿可遮天,那么以这四个家族为中⼼会向外扩
⼤的地步和影响就会⼤,⽽且以中⼼势⼒的远近可以来划分不同的⼈际格局和亲疏关系,也就产⽣了很多边缘势⼒。
这样解释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看出这其中的差序格局所具有的伸缩能⼒了。
中国⼈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会因为中⼼势⼒的变化⽽改变。
儒家考究的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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