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四馆一中心项目地质勘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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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四馆一中心项目地质勘察
平顶山市“四馆一中心”项目地质勘察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PZC2017-2780Bg-68697
招标人:
平顶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平顶山市“四馆一中心”项目
地质勘察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四馆一中心”项目地质勘察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四馆一中心”项目地质勘察
2.2采购编号:
PZC2017-2780Bg-68697
2.3招标范围:
地质勘察服务,按国家、省及市相关规定提供技术成果文件。
2.4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四馆一中心”(科技馆、党史馆、档案馆、方志馆和老年活动中心)的“四馆”位于新城区龙翔大道以北,规划支路以西,滍阳路以南;“一中心”(老年活动中心)位于新城区未来大道以北,吉祥路以西,福泉路以南,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附近。
2.5项目规模:
平顶山市“四馆一中心”(科技馆、党史馆、档案馆、方志馆和老年活动中心)的“四馆”用地面积约24344.81㎡(约36.5亩),地上建筑总面积约50000㎡,地下人防面积约9812㎡;“一中心”用地面积约36505.87㎡,地上建筑总面积约35000㎡,地下人防面积约11132㎡。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0万元。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为“四馆”(科技馆、党史馆、档案馆、方志馆)地质勘察;
二标段为“一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地质勘察。
2.7地质勘察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以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合同额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勘察项目,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017年1月份以来连续5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6.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公告发布之日或发布之日后开具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8.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30日0时00分整至2017年12月6日23时59分整。
4.2报名方法: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
/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4.3.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年11月30日00时00分整至2017年12月6日23时59分整。
4.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3缴费方式:
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3.4汇入账户和帐号: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3076
开户银行:
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4.3.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
具体操作请链接:
/11597.jhtml
注:
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0日10时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3其他事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平顶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大厦
代理机构:
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81号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308室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平顶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大厦
电子邮件: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81号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308室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四馆一中心”项目地质勘察
1.1.5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四馆一中心”(科技馆、党史馆、档案馆、方志馆和老年活动中心)的“四馆”位于新城区龙翔大道以北,规划支路以西,滍阳路以南;“一中心”(老年活动中心)位于新城区未来大道以北,吉祥路以西,福泉路以南,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附近。
项目规模:
平顶山市“四馆一中心”(科技馆、党史馆、档案馆、方志馆和老年活动中心)的“四馆”用地面积约24344.81㎡(约36.5亩),地上建筑总面积约50000㎡,地下人防面积约9812㎡;“一中心”用地面积约36505.87㎡,地上建筑总面积约35000㎡,地下人防面积约11132㎡。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地质勘察及相关服务
1.3.2
地质勘察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同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勘察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遗书、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0日10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
截止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一标段:
大写:
陆仟元整小写:
6000元;
二标段:
大写:
肆仟元整小写:
4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9日23时59分前;
3、保证金汇入帐号和帐户:
收款单位全称: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4218(工程建设项目)
开户银行:
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4、递交形式:
(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
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11598.jhtml
5、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6、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7、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的财务报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副本肆份
3.7.5
装订包装要求
要求胶装,不接受活页装订。
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相应标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全部副本密封在同一个包装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平顶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顺德路交叉口东南角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址: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单位共同检查
(2)开标顺序: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
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招标人代表2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具备评标专家相应或类似的资格条件,或经招标人合法授权具备评标专家相应资格条件的代表),其余5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不提交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额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勘察项目,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
10.2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
人民币300000元整,
二标段:
人民币200000元整,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标。
10.3“暗标”评审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电子文档(u盘)一份,同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10.5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10.7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8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承诺要求
下列内容投标人需逐条承诺,如有缺项或者不响应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时所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均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先报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
2.勘察费用支付方式:
在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
3.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做好现场服务工作,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到达现场,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无偿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帮助解决好工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否则剩余款项不予支付。
4.项目负责人承担终身责任制度,并保证按时参加业主的分项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5.中标后提供的勘察报告满足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规定。
6.中标后提交的最终成果:
周边建筑物的原始地貌高程图和正式勘察报告各15份。
(CAD电子版1份)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概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勘察服务周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勘察服务周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支付标准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费用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时交到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本项支出对报价的影响。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勘察)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并告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提出并告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公布在发布在招标公告的媒体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公布在发布在招标公告的媒体上。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勘察方案或技术建议书;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参考招标人提供招标内容及现场勘查情况,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企业成本、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3.2.2投标人的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检测、测量、抽检、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等相关费用。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b.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C.因投标人原因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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