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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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支柱不连续出现3棵迎山或退山角度过大。
掘进专业:
1、打眼、装药、放炮根据岩性预留断面,巷道两道平整,刷齐,无迎退山现象,底板平整,不托跟。
2、巷道架棚架设符合要求,不得出现无腿窝和穿裙子现象。
3、支加间距符合规程要求,不出现前倾后仰,调斜、立肩现象。
现场发现后立即整改。
4、帮顶支护材料齐全,符合规程要求。
不出现缺枇子、少木楔现象。
5、文明卫生区内不得出现积水,除料场外,距工作面10米以外不得出现杂物。
6、料场材料码放按文明卫生区管理规定执行。
7、巷道维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无措施施工,按三违处理。
8、记录齐全。
处理参照采煤专业执行。
9、安全设施使用齐全,有效。
架棚巷道防倒棚装置安装合理,10米范围内加固牢靠。
撑木、拉条棚棚使用。
10、掘进25度以上的上下山时,必须将溜(运)煤道与人行道分开,且行人侧有防倒防滑设施。
11、采取湿式打眼.发现干打眼,按“三违”进行处理。
12、放炮前后30米范围内冲洗巷道两帮。
工作面不得有积尘。
13、图板齐全,清晰、准确、悬挂位置合理,距工作面不大于200米,便于施工人员观看。
1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15、扒装机(溜子、皮带机)转载点安装喷雾装置。
16、水沟距扒装机距离不超过5米,并保持水沟畅通,不得有杂物。
17、临时轨道铺设符合要求。
18、上下山安全设施齐全有效,使用好一坡三挡,、钢丝绳必须叉接,坚持行车有行人制度。
发现一处安全设施不合要求,罚款100元。
19、矿用工字钢、木料、接顶料、道轨分地点码放,便于清查,不得出现混放现象,工具箱、放炮箱集中摆放,距工作面不小于100米。
煤巷距工作面不小于70米。
20、所属区域内巷道无煤、岩尘积聚,及时洒水防尘。
巷道内无杂物,无积水,无浮煤矸石,无零散材料,无卫生死角。
21、维修巷道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22、工作面三图一表吊挂标准。
吊挂高度符合要求。
通防专业:
1、认真抓好通防标准化达标的管理工作,确保通防的标准化检查达90分及以上。
2、按期组织、参加标准化动静态检查,及时汇报检查存在问题。
3、制定防尘制度,细化防尘日期,杜绝煤尘堆积、粉尘飞扬现象的发生。
4、做好各项记录,记录不规范。
5、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瓦斯达0.8%时严禁作业,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达1.0%时严禁作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6、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次设置计划,确定检查地点、次数,严格按计划进行检查,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的发生。
7、制定机电硐室、矿井系统巷道检查瓦斯点次设置计划,每周检查一次。
8、瓦斯排放严执按《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中的“三级”排放制度执行。
9、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每日必须上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定,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10、爆破作业时应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进行瓦斯检查,并严格执行班组长、放炮员、瓦斯员“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1、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进行洒水防尘工作,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12、下井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仪,仪器发放室应有仪器发放记录。
13、按要求设置通防设施,设施设置规范,设施前后5米内无积水、淤泥,杂物。
14、隔爆水袋设置位置、吊挂、数量、水量需符合规定要求。
15、主要巷道风门必须涮漆、包边沿口、并进行编号管理,表面清洁,风门连锁必须齐全可靠。
16、防尘管路系统健全,所有转载点必须有喷雾装置。
17、采掘工作面按规定要求,设置洒水点。
18、风机安装规范,装置齐全,风筒吊挂整齐,无漏风(迎头第一节除外)、无花接,无死弯、无挤压现象。
环环吊挂(特殊情况下视现场实际情况),风袋编号明显、标志统一。
19、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有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
20、不出现无计划停风,若出现停风现象,必须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1、瓦斯探头灵敏可靠,安设位置符合要求,瓦检仪、便携仪完好使用。
22、通风监测系统应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
23、安全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使用,安全正常传输。
24、井下每个生产水平必须设立消防材料库,并备齐消防器材,消防库应设置消防材料台帐,消防库通道与大巷轨道连接并确保畅通。
25、所有净化水幕雾化程度要好,封锁巷道断面积不小于85%,行人巷道做到无积水、不湿衣、处于工作状态。
26、所有通防设施必须落实到位。
地测专业:
1、中腰线标注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
2、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实行通知单制度。
3、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按标准要求配齐10种图纸。
5、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并且3~6个月填绘一次。
6、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
“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7、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
必要时有临时预报。
且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8、对矿井积水区、相临矿井积水区、断层、陷落柱的范围、补给途径清楚并有专门资料。
9、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10、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
11、坚持防治水安全检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通风管理实行“四位一体”,安全站监督执行。
调度专业:
1、以作业计划为依据,组织指挥生产,按时填报各种记录。
2、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及时地向上级调度汇报班、日生产和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具体、按时填写日报。
3、调度室、会议室、值班、机房清洁整齐,物品摆放有序,设备、资料整洁、图牌板、表格要醒目、整齐统一。
4、用计算机处理生产调度报表及有关数据,并做到与公司、省局联网。
5、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调动人力、物力、车辆,做好各项工作,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追查处理。
5、搞好调度室卫生工作。
每天打扫调度室。
采煤精细化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1、有安全生产目标的各种制度,及考核记录。
2、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传达考试有记录及职工签名。
3、有三班现场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验收记录,内容真实。
4、有现场地质预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并有记录。
5、工作面图牌板齐全,标识清晰准确。
(二)顶板管理
1、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每米小于100毫米检查。
2、工作面顶板无台阶下沉,无瞒顶及空顶。
3、工作面梁端至煤壁顶端冒落高度小于200毫米。
(三)工作面支护
1、支柱初撑力符合要求。
2、支柱编号管理,牌号清晰。
3、不缺梁少柱,面中无空载支柱。
4、支柱成直线,支柱迎山角度符合规定。
5、柱距合格均匀,偏差小于100毫米。
6、排距偏差小于100毫米。
7、工作面支柱全部穿铁鞋,支柱钻底量小于100毫米。
(四)安全出口端头支护
1、端头支护使用双楔梁,并楔好弧形对楔,支柱初撑力大于90KN。
2、工作面出口两巷道超前支护距面10米范围打双排支护,10~20米打煤壁侧打单排支护。
3、上下两巷自工作面煤壁向外20米支护完整。
4、上下两巷道距面20米范围高度不小于1.8米,且有不小于0.7米的人行道。
5、两道超前支柱初撑力不小于50KN。
(五)回柱放顶
1、控顶距符合要求。
2、切顶线支柱齐全有力,挡矸有效。
3、采空区冒落高大于1.5倍采高,悬顶面积大于2╳5m2时有强支、强放措施。
4、工作面特殊支护符合要求,水平楔每组不少于3个。
5、工作面支柱全承载。
(六)煤壁机道管理
1、煤壁平直,不留伞沿。
2、挂梁及时,端面距小于300mm,顶板破碎时有梁窝。
3、煤壁点柱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4、机道内水平楔齐全,并用小链与梁联挂。
。
(七)文明生产
1)安全及防灭火设施管理达标。
2)设备、材料管理达标。
3)巷道净高不低于1.8m,巷道卫生管理达标。
(八)煤炭回收
1)一次采全高回收率达到要求。
2)不丢顶底煤。
3)浮煤清理干净,在2平方米内,浮煤厚度小于50毫米。
(九)机电设备
1)泵站和系统完好,压力和浓度符合要求,有配比检查手段及记录。
2)溜子、皮带设备齐全完好。
3)超前20米无闲置设备。
(十)安全管理
1)溜头(尾)、绞车有压戗柱。
2)行人跨皮带处有过桥。
3)支柱不超高使用,顶梁铰接率大于百分之九十。
4)工作面支柱完好,不漏液、卸载、外损,失效支柱不超过3根。
5)支柱不连续出现3根迎山或退山角过大。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7)工作面遇条件变化有专项措施。
掘进架棚支护巷道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巷道基本工程
1、打眼、装药、放炮根据迎头岩性预留巷道断面,巷道两帮平直、刷齐;
底板找平,无凹凸不平现象。
2、架棚巷道架设符合要求,不得出现无腿窝及穿裙子现象。
3、巷道高度、宽度、腿窝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均不得超过±
50mm。
4、巷道支架不得出现前倾后仰,调斜、立肩现象。
5、背帮背顶材料规格尺寸及布置位置、数量符合要求,不得出现支护材料失效现象。
6、支架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二)文明卫生区管理标准
1、本单位所辖文明卫生区内不得出现杂物、积水、淤泥(积水、淤泥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0.1m),
2、摆放标准:
料场材料摆放必须码放整齐,按牌摆放,以不影响安全通道为原则。
3、枇子、笆片按类摆放,且不能与其他材料混放。
4、矿用工字钢、木料、接顶料分开摆放,便于清查;
矿用工字钢码放时同一规格的工字钢码放在一起,不得出现混放及两头参差不齐现象;
笆片归类、按捆码放整齐,不得乱摆放;
工具箱、放炮箱集中码放,岩巷距离迎头不小于100m,煤巷距离迎头不小于75m。
5、对回收材料变形及长度较长不易摆放整齐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专僻场地;
并及时回收或按要求摆放。
6、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管线吊挂整齐,各类小线集中吊挂,与大线分开;
吊挂管线使用的电缆钩必须统一,管线路清洁干净,无积尘、无回弹物。
吊挂点间、排距统一,小线拉紧、拉直,大线垂度一致。
7、防尘水管、压风管、排水管吊挂必须平直、集中、统一、无起伏、落地现象,迎头管线吊挂整齐,管路无冒滴漏。
(三)巷道维护
1、维修巷道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2、扩大和维修巷道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巷道时人员能撤退的出口。
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步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禁止分段同时施工。
3、撤换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
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
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四)设施管理
1、跨越皮带、溜子地点有稳定的人行过桥。
2、迎头撅顶道、防倒棚装置及安全点柱的规格尺寸符合要求,并齐全完好,且正常使用。
3、掘进25度以上的上下山巷道时,必须将溜(运)煤运(矸)道与人行道分开,且在行人侧有防倒、防滑设施。
(防倒绳及地梁等)
4、火工品管理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规定及《民用破物品条例》。
(五)机电及运输设备管理
1、巷道内无失爆的电器设备,备用设备上架、挂牌。
2、减速箱无漏油,连接筒螺丝齐全、牢固,筒内无杂物、连接轮连接件、套皮齐全、完好电机散热效果良好。
3、开关、设备摆放整齐、上线、上架、清洁、包机到人。
溜头、溜尾有合格的压柱。
4、开关按钮、信号集中上架,齐全、灵敏、完好。
5、皮带托辊及防偏站辊齐全,机架编号,无跑偏现象。
6、防偏站辊间距符合要求,H架不歪斜,底托辊朝向机尾,皮带底部清洁,无浮煤矸、无杂物。
7、溜头与与皮带搭接有过渡架,溜子铺设平、直、稳、不落链、不不出槽、不飘链,刮板齐全、牢固。
8、溜子挡板齐全,挡板规格符合要求。
9、溜子回煤坑要按规定清挖(每部溜子至少有3个,即溜头、溜尾各1个,溜子中间1个)。
回煤坑规格长1m、深度0.4m、宽度与溜槽宽度相同。
(六)通防管理
1、各项综合防尘设施齐全、完好、对位、正常使用。
2、局部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规定,风袋吊挂整齐,不漏风,无挤压;
风筒出风口距离工作面的距离及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3、防尘水管按要求布置阀门,手把齐全、完好。
(七)安全文化宣传
1、图牌板齐全、清晰、准确、悬挂整齐,便于施工人员观看。
所有特殊工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施工人员熟悉规程措施的要求。
2、本单位会议室、材料仓库的办公用品及备用材料摆放整齐。
地测防治水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
(一)测量部分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1)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3天发送地测部门。
2)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3)巷道开门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2、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5、煤矿必备的图纸
(1)井田区域地形图(1:
2000或1:
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1:
500或1:
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1:
1000或1:
2000)
(4)井上下对照图(1:
(5)主要保安煤柱图(1:
(6)井筒断面图(1:
200或1:
500)
(7)井底车场平面图(1:
(8)矿井水文地质图(1:
(9)煤层底板等高线图(1:
(10)矿井综合柱状图(1:
6、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并且3~6个月填绘一次。
7、各种防水、建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并有设计,有批文,如有水害威胁而不需留设煤柱的,应标有探水警戒线。
(二)地质部分
(1)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储量复核地质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
(2)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
(3)必须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4)“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5)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
(6)预报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
(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有总结报告。
(1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
(13)对矿井积水区、相临矿井积水区、断层、陷落柱的范围、补给途径清楚并有专门资料。
(14)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
(15)矿井范围内钻孔经过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治水要求,对封闭不良钻孔要建立台帐,揭露时要制定专门探放水措施。
(16)对井田范围内小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
并和相邻矿井建立资料交换制度。
(17)地质、水文地质原始资料建立台帐保管安全可靠,有目录、有索引。
(18)储量管理台帐符合要求。
(19)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有采后总结,计算其采出量、损失量、工作面回采率及水文地质情况。
(20)坚持防治水安全检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机电设备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采、掘单位的机电工作范围及职责:
1、从采区配电点(含配电点设备)到工作面所有的设备,动力电缆、五小电器、信号电缆的安装、回收,并负责管理。
2、所有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测试、润滑及故障排除。
需机电科协助的,实行有偿服务。
3、闲置设备(含五小电器、溜子部件及其它电气设备)拆除回收升井。
4、设置专、兼职设备网员,保证所属设备与机电台帐相对应。
5、负责工作面临时排水,压风管路的延伸、安装、回收。
6、积极开展机电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7、建立健全设备包机制度,包机到人、责任明确,实行奖惩相结合制度。
(二)运转工区机电职责范围:
1、所属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测试、润滑及故障排除。
如有困难申请机电协助解决的,要通过分管领导协调。
2、所属运行中的安全门、老虎口的检查、检修、更换。
3、井下、地面、管辖区内的五小电器设备及控制线路的安装、检修、回收。
4、主要运输大巷及上下山、机房硐室的标准化工作。
5、矿车、机车、电瓶车的维修、保养。
6、运输系统包括电瓶车、翻滚笼、皮带机的管理、检修、保养和清理及相应的安装工程。
7、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大修计划及大修措施的落实和资料整改工作。
参与机电标准化检查。
(三)通风(修)工区机电职责范围:
1、负责瓦斯检测系统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测试、润滑及故障排除,拆除、回收及所属电缆标准化整改。
2、各采掘单位局扇及控制开关的初次安装。
3、二寸及二寸以下的防尘管路的设计、安装、维护、标准化整改及回收。
(四)设备领发回收程序
1、领用单位必须到生产科办理领用手续经分管矿长鉴字同意,重大机电设备必须经矿长鉴字同意,否则不准出库。
对于特殊情况下,矿值班人员签字领用的设备,设备保管员及使用单位必须在设备出库后的两天内补办正式出库手续。
(1)采煤工作面安装、掘进头开工应根据设计或矿调度会要求,提出需用设备计划。
交科领导审批。
(2)因生产急需更换或领用设备,必须经科领导批准后,设备组方可发放设备。
(3)各单位应由文书领用设备,否则库管员有权拒发设备。
文书要对设备进行检验,查看零部件是否齐全,是否达到完好标准,“MA”标志及设备铭牌、设备编号是否齐全,并对电动机、绞车、局扇等需通电试验的设备应试运转。
(4)对供应科新进的各类机电生产设备,应及时通知验收人员(经管科、生产科、机电工区)共同到场验收。
若发现未经验收而发放的设备,由经管科承担全部责任。
对主要设备的备品、备件,经管科必须足额库存,确保配件供应。
2、设备的入井:
(1)对新购机电设备、电缆、配件、材料“三证”不全,没有煤矿安全标志和安全标志号的严禁购买,严禁下井使用。
(2)井下常用通讯电器设备,信号装置,五小电器设备,通讯信号电缆,入井前须经过拆封,检查验收,不符合入井标准的不得下井。
(3)井口把钩工要严格把关,无“入井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安排下井。
3、设备的安装:
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必须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试验。
(1)采、掘、运等流动设备的安装由生产、技术部门于一月前向安装单位提出设备和安装计划。
安装单位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设计说明书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禁止未经检修和设备倒装。
(2)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峒室等井巷工程,必须经机电工区、运转工区、生产技术科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安装。
4、设备安装竣工后的验收、移交:
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安装单位应及时通知生产科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行,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由安装单位继续处理。
无特殊原因预期处理不好的,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从重处罚,处理好后再按以上规定移交。
如遇特殊情况或因生产急需,经上级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有部分因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推诿,由设备管理员记录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处理,直到验收合格办理正式手续移交为止(如条件具备使用单位愿意自己处理也可以),特殊情况下使用单位、生产科进行裁决。
此种设备投入运行后,设备管理员及使用单位要加强检查、管理,作好记录,安装单位要抓紧,催促供应部门落实材料配件等,尽快处理合格,不得无限期的拖延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扯皮和事故。
设备安装验收后安装技术资料和验收单存入设备档案。
5、设备的回收:
(1)设备的一次性安装,按照设备安装条款执行。
由安装单位、库管员、使用单位共同鉴定,一次交接后,直到回收。
安装后的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并由使用单位回收交设备组。
(2)凡回收的设备,缺丝少件的应在回收单上注明,损坏的配件应交旧。
(3)设备的非一次性回收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回收。
(4)凡井上、井下不用的需及时回收的特种设备(包括:
空压机、重配设备、压力容器、水泵及各种线路等)及电器设备(如:
防爆开关、电动机、局扇、电缆等)应及时由使用单位回收。
特种设备由机电工区、生产科临时安排回收。
(5)开关架、接地线、接地极、标志牌、电缆钩等回收交机电工区设备库。
(6)设备回收后应及时到设备组办理回收手续,并按设备组指定的地点存放,严禁乱扔乱。
(7)采煤工作面缩面或转点,机电设备的回收按矿规定的日期和责任范围,由使用单位负责按期完成。
(8)凡上井设备从上井之时计算,必须在24小时之内交到机电工区指定地点。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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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井 质量 标准化 精细 管理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