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生的职责与使命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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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和顶撞病人。
9、随时了解病员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意见,作好病员思想工作和心理治疗。
10、担任实习医师临床教学和实践工作。
按时完成科主任下达的各项医疗数量与质量指标。
一、中国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
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
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
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
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
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二、美国
章蓉娅
美国医生牛气冲天是有原因的,因为在那里,都是最优秀的学生才能考得上医学院、才能做医生;
一旦成为医生,便是家族最大的荣耀。
但是,美国的医生也绝不会自信心过度膨胀、不会由骄生横、不会刚愎自用。
那是因为,在美国当医生非常不容易,学习时间长,学习费用高,竞争非常激烈,最后能当上医生的,都是“人精”里的“人精”。
这些医生精英深知自己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来之不易,都非常珍视自己的职业声誉,兢兢业业、谨小慎微,要不然一旦出了事故,社会地位没了,经济收入没了,前途也没了……
所以,在美国,偶有医疗事故,基本上属于技术事故,很少遇到责任事故。
遇上这样的医疗事故,医生有律师和保险公司帮忙料理医疗赔偿,可以继续安安心心治病救人或搞科研,不用担心医闹,不用担心家属砍杀,不用受外界因素的干扰。
在美国,没有医生敢收红包、拿回扣,而且他们根本也没有必要,因为他们的收入已经是社会最高的了。
一旦哪里触碰了法律,他们随时可能被吊销行医执照,而他们很难再找一个能和医生媲美的职业。
美国医生犯错误的代价太高了,谁都不会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当儿戏。
但在中国,医生往往没有这种危机感:
反正当医生的地位也不高、收入也不多,医生这个职业的吸引力也不那么大,医生犯错误的代价也不大——即使不当医生,还可以换一个更好的职业嘛!
在国内,比当医生既轻松又赚钱多的职业多了去了!
在这样的心态下,收红包、拿回扣自然是屡禁不止。
美国的医生分为primarycare(又称generalpractitioner)即全科医生和specialist即专科医生两种。
在美国去看病要先去找primarycare,确有必要再由primarycare写一个referral的信介绍病人给specialist。
原因并不都是因为病人不知道要去看哪种specialty,而是因为不这么做保险公司不给报销。
所以即使病人自己是医生也要先去找primarycare,就象肿瘤医院的医生想去口腔医院看病要先去保健科开张条子一样。
primarycare的医生包括全科医生及没有受过sub-specialtyfellowship训练的内科医生、儿科医生、精神科医生和少部分妇产科医生、外科医生等。
有的专业的医生象病理和麻醉即使不做fellowship也是specialist,因为病人不会先去找病理和麻醉医生看病。
这种体制的原因很简单,因为generalpractitioner的收入要低于specialist。
所以大部分的病在generalpractitioner就解决了,没必要去找收费更高的specialist。
只做完residency(住院医生),而没做fellowship的医生绝大部分成了generalpractitioner。
由于generalpractitioner和specialist只是分工不同而已,所有的医院,无论大小,即使是麻省总院这样大医院,都要有一定量的generalpractitioner。
所以并不是所有做完fellowship的去大医院,而没做fellowship的全去小医院。
可以想象,由于待遇的刺激,大部分医生都想当specialist,而不是generalpractitioner。
但这两种医生又要维持适当的比例。
所以美国医学院每年在毕业典礼上都会宣布当年毕业生进入primarycare的比例,并以高比例为自豪,说明这个医学院的毕业生社会责任感强。
但当generalpractitioner其实也有自己的好处,比如上班时间固定,不用值班(如果他们的病人有急症,这些病人应该去任何医院的急诊室,而不是去找他们)等。
三、中国和美国医生的差别
中美医生的差异不仅仅存在于教育体制及考试制度方面,我个人觉得至少还存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1.受尊敬程度及由此产生的职业自豪感的不同
中国医生和美国医生的最大同时可能也是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受尊敬程度的不同。
由于受到社会的普遍尊敬,美国的医生有着很强的职业自豪感,由此而产生出良好且自律的职业及行为准则。
例如,大部份的美国医生会把病人送红包当做是对自己的一种污辱,因为他们觉得他们所提供的崇尚的医疗服务被等同于餐馆的侍者或其他服务行业的人员所提供的服务。
也由于受到病人的尊重,美国的医生在对待病人时态度都很好,医患关系在美国是一种尊重与信任的关系。
在按职业评选的最信任的人中,医生一向是美国人认为最值得信任的人之一,而政治家则倒数有名。
美国人认为既然能够把生命托付于医生,还有什么不能信任医生的地方呢?
相比之下,中国医生的工作环境是恶劣的,医患关系紧张,病人对医生充满不信任感,社会大众普遍对医生缺乏应有的尊敬。
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我觉得制度上的原因占很大比重。
中国是个官本位国家,以官为尊,而不是以知识为尊。
医疗行业被等同于像旅游业及饮食业一样的服务行业,病人到医院感觉是在用钱买服务,医生自然得不到尊重。
由此而产生的恶性循环使医患关系成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医生缺乏职业自豪感,从而导致医生收红包、拿回扣的现象屡禁不绝。
要打破这种恶性循环,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作为医生,也当加强自律,要把收红包拿回扣当作一种侮辱和降低自己人格的行为,以赢得社会对医生这个行业的尊重。
2.中美医生的工作强度,劳动效率以及薪酬的不同
中国医生的薪酬按绝对值来说当然是远低于美国医生,但其实中国医生所得报酬的性价比并不低,尤其是在大型三甲医院工作的医生。
美国医生的报酬中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风险收入。
因为在美国行医很容易被病人告上法庭,防不胜防,而且赔偿数额巨大。
虽然每个美国医生都购买了数额庞大的医疗事故保险,但就像买汽车保险一样,出了几次事故以后保险公司就不会再卖保险给你,而且医生执照也有可能被吊销,所以美国医生的报酬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对其承担的医疗风险的回报。
而中国医生,尤其是大医院的医生成被告的几率低很多,虽然近年来也有上升的趋势,但还是比美国低很多,而且很多在美国被认为是医疗事故的事情在中国是不这样认为的。
另外,美国医生的工作强度和效率也比中国医生高很多。
美国医生工作效率的提高借助于强大的电脑网络以及庞大且相对廉价的临床支持体系。
在美国看过病的人都知道,美国的门诊医生是同时看好几个病人的,不同的病人先被引入不同的诊室,由护士量好血压,问好大致病史情况,然后等医生进来针对主述进行重点问诊,医嘱处方由医生口述后由护士或医生助理输入电脑并执行。
在病房以及手术室也一样。
这样就能让医生用最有限的时间提供最大限度的医疗服务,而不是花在琐碎的小事上。
虽然美国是个很讲究人权的国家,但在医院里是等级分明的。
临床支持人员,包括护士、医生助理以及技术员等是绝对不敢跟医生顶撞的,因为医生可以随时解聘他们,他们的存在就是为医生服务的。
由于医生的收入比临床支持人员高很多,所以美国的医院都雇有大量的临床支持人员来提高医生的工作效率。
电脑网络的庞大也是提高医生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美国的大部分医院,医生都可以随时用掌上电脑通过红外线与遍布于医院各个角落的同步终端同步,以得到最新的病人资料,如影像学、病理、检验报告等。
当然,处方医嘱也可由此上传到医院网络并快速得到执行。
另外,医院的组织结构也有助于提高医生的工作效率。
如美国绝大部分的医院都有院内急救队伍(codeteam)。
这个队伍的人员由急诊科、ICU、麻醉科等科室的医生和护士组成。
当住院病人出现危急状况需要急救时,病房护士就立刻通知医院总机,总机通过医院公共广播系统和呼叫机系统通知急救队伍成员,急救队伍成员就能在短短的一二分钟内赶到现场施行极为专业的急救。
这就是为什么在美国的医院里经常可以听到广播在通知“codeblue(蓝色代码,指需要心肺复苏),多少层,哪个病房,具体床号”。
因为住院病人的主治医生并不一定精通心肺复苏之类的急救措施,这样就能够提高急救时的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总体来说由于美国的医生能够把时间最大限度地发挥在自己的专长上,工作效率比中国的医生高很多,这也是美国医生能获得高薪的重要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我个人感觉中国大医院医生的收入的性价比已经很不错,如果不在体制上有所改革来提高工作效率的话,鉴于目前国内的医疗收费已经达到或接近民众所能负担的上限,医生的收入很难进一步提高。
3.中美医生在医学伦理学观念上的不同
由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和现行社会体制等各种因素,中国医生的医学伦理学观念比较淡薄。
但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以人为本观念的增强,在医学伦理学方面的需求必然会越来越突出。
很多中国医生把医学伦理学误解为不收红包、不收回扣之类的思想行为,但其实这跟医学伦理学一点关系都没有。
医学伦理学是一门很严谨且深奥的学科。
几个月以前在国内的互联网上有很多人在讨论这样一个案例,一个八岁男病孩的父母因为拒绝给小孩输血而导致小孩死亡,而医院无能为力。
这其实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医学伦理学案例。
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医生要尽最大可能地保护病人的隐私和利益。
在小孩未成年时,小孩的父母代替小孩做决定,包括接受与不接受治疗的决定。
但当小孩父母的决定明显违背了小孩(也就是你的病人)的利益时,美国医生有权也应该通过医院的伦理委员会要求法庭介入,法庭可以紧急判决让小孩接受治疗。
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丧失了自我决定能力的成年人,如昏迷病人等。
医生要尽可能地保护病人的隐私和利益看起来很简单,但有的时候隐私和利益会成为对立面。
比如说,某个医生发现他的男病人得了淋病,为了保护病人的隐私,这个医生不应该把病人的病情告诉其他任何人,包括他的配偶。
但如果病人的配偶同时也是这个医生的病人呢?
很明显他的配偶很容易在性生活时被传染上淋病。
那么这个时侯医生即要保护男病人的稳私权,又要保护他的配偶的利益(不被传染),且两者是对立的,这个医生该怎么办?
再比如,很多美国人反对在自己生命临危时进行体外心脏起搏、气管插管等抢救措施,他们认为要死得有尊严,而不应该在死的时候身上插满了各种各样的导管,像实验动物一样。
这些人中很大一部分会在生前立下遗嘱,在他们心肺功能丧失时不要进行心肺复苏,即所谓的代码DNR(DoNotResuscitate)。
那么在上文所说的医院的急救队伍到达后,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检查这个病人的代码是否是DNR,医学专业术语叫runningthecode。
如果病人的代码是DNR,那么就不应该抢救,否则即使抢救成功,病人也可以上法庭告医生。
问题就在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在生前以书面形式决定了是否要DNR,而病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又已经丧生了自己做决定的能力,且这个时候病人的家属意见又经常会产生分歧,如病人的配偶要求尽一切力量抢救,而父母则要求放弃抢救,让病人有尊严地死去。
医生这时该怎么办?
诸如此类的问题非常多,而且经常涉及到很复杂的法律及个人宗教信仰的方方面面。
目前这类问题在中国还不是很突出,中国的医生很少会去考虑及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但我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医学伦理学必然会成为中国医生的一门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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