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制度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3959235
- 上传时间:2023-05-02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8.67KB
十项制度Word下载.docx
《十项制度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十项制度Word下载.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1.教育局党组和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一把手”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办、局机关党组织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
3.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分别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做到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同安排部署、同检查督促、同考核奖惩,努力实现创先争优与事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4.教育局党组对个别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整顿提高,对不履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职责的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5.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保证必需的原则进行,落实具体人员、职责、办公场地、经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顺利进行。
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1.教育局党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局领导的分工情况,分别确定1个乡(镇)、1-2个城区学校作为联系点,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2.教育局领导干部要加强与联系点的沟通与联系,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
切实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创新活动载体,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各联系点党组织要及时向联系本地的局党组领导干部汇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和问题,并定期向局党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教育局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
做好创先争优活动资料、图片的收集、汇总和归档工作。
4.各工作小组和联系点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上传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作用,从信息、资料和参谋作用方面确保联系点工作落到实处。
5.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党组织要加大创先争优工作力度,做好示范表率,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制度
为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计划制度
1.按照建立“学习型”党组织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学习计划。
2.根据学习要求,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将学习目标、内容和要求落实到每个学时。
3.学习计划经督导组审查把关后,报局党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二)支部集中学习和干部职工自学制度
1.党支部要按照统一部署,开好动员大会。
建立“三本一册”,即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学习会议记录本、党小组创先争优活动记录本、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记录本、党员集中学习点名册。
2.支部集中学习时间必须确保不少于20学时。
3.要采取领导亲自上党课、专家辅导、观看教育宣传片、开展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成效。
4.各干部职工要利用工余时间主动自学,自学时间不少于20小时。
(三)学习笔记制度
1.要以党支部为单位,使用统一的笔记本,做到干部职工人手一册。
2.除没有读写能力的干部职工外,其他干部职工都要自己动手记学习笔记。
3.要定期组织笔记抽查、展评和优秀体会文章评选活动,调动学习积极性。
(四)讨论交流制度
1.要依托校园网、宣传栏、校报等载体,开辟创先争优活动专栏或学习园地,及时登载个人学习心得、理论文章等,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各党小组要分专题组织理论研讨会和心得交流会,对重大理论问题开展座谈讨论,增强学习的互动性和感染力。
3.每次集中讨论都要对发言人、发言内容等情况进行记录。
4.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调研,将优秀体会文章、理论文章及时向县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在创先争优活动简报专栏上予以刊发。
(五)考勤制度
1.党支部建立考勤簿,每次集中学习都要安排专人对干部职工参学情况进行登记。
2.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参学率必须达到98%以上。
3.创先争优活动督导组要不定期对支部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对参学率低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
对无正当理由多次旷课的干部职工,要严肃批评教育。
(六)补课制度
1.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干部职工,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拿出专门时间进行补课。
2.党支部对干部职工补课情况要进行记录备案。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制度
1.点评对象。
局领导按联系点对联系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办、局机关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
2.点评内容。
实事求是地肯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对基层党组织,重点围绕“五好”目标,看基层党组织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上成效是否明显,是否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在推动工作和自身建设上是否做到了“五好”。
对党员,重点围绕“四个模范”要求,看是否模范履行了党章规定的义务,是否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点评程序。
按照责任到人的原则,“点评”主要分四个步骤: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
适时召开点评工作会议,可邀请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代表、有条件的学校参加。
二是总结汇报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办、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创先争优有关要求,全面总结汇报开展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并向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三是提出点评意见。
相关领导在听取创先争优工作汇报后,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
四是进行整改落实。
对领导提出的点评意见,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办、局机关党组织要认真研究讨论,查找问题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相关联系领导。
4.点评方式。
领导点评原则上每半年1次,也可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也可灵活点评方式,采取书面点评总结汇报等形式,确保工作落实。
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制度
1.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及时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向外公布本校、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情况。
2.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热线电话、搭建网络对话平台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3.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述职,要组织各层面的代表进行评议。
凡群众测评满意度未达到80%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进行整改。
4.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5.创先争优活动结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办、局机关党组织要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经验、效果以及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向所属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制度
1.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创先争优活动方案针对性强,有自己的特色。
3.党组织要达到“五个好”:
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党员要做到“五带头”:
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4.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党组织要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研、交流研讨、分领域分行业召开座谈会、推进会,加强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列表督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制度
1.公开承诺内容主要是:
各支部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等。
2.承诺方式主要是通过召开干部会、党员会、群众会等方式以及在公示栏、活动专栏等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3.各支部和党员要按照承诺内容逐项落实,在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时进行述职报告,接受评议。
创先争优活动督查通报制度
1.教育局党组专门组成创先争优活动督导小组,定期采取听汇报、深入调研等形式对各校(处、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阶段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2.督查的内容主要是:
各基层党组织(处、室)对上级党组织具体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
活动实施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
活动取得的成功经验或值得推广、借鉴的工作方法;
活动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出现的矛盾和存在的问题;
活动开展过程中态度消极、敷衍塞责或出现严重失误的反面事例。
3.督查通报由督导小组负责,经局党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下发至基层党组织(处、室)
创先争优活动联席会议制度
1.由局党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召集、主持,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2.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研究创先争优有关工作,部署和协调阶段性工作;
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处、室)和各督导组工作汇报;
讨论修改重要文件等。
3.参会人员主要是局党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督导组成员。
创先争优活动信息月报制度
1.各单位要确定专门的信息报送人员,负责本单位(处、室)创先争优活动信息报送。
2.实行信息月报制度。
报送信息要侧重于创先争优活动动态性做法和特色亮点,信息要当周报送,对时效性较强的信息可随时上报。
局党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通报信息报送情况。
3.加大信息提炼力度。
各基层党组织(处、室)要认真总结提炼创先争优活动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
及时宣传本单位(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出现的新理念、新气象、新举措、新思路;
及时宣传党员模范的典型事迹,月报内容要简明扼要,逐条填写清楚。
4.每月1日前将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及《月报表》报县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十项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