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场调查报告汇总七篇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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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四分利润、三分“吆喝”、二分流通、一分成本。
虽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但铺天盖地的广告把功效说得天花乱坠。
减肥广告有“四大假”:
一是虚假承诺。
诸如“六小时见奇效,想不瘦都难”的广告语随处可见。
二是创造模糊概念。
“吸油基”在重庆媒体上宣传说“不是减肥产品,也不是泻药,是专门防止肚子凸起的奇妙物质”,但到底是什么消费者并不清楚。
三是不断变换产品名称。
如“魔变”原名“魔宇”,“全脂燃”原名“美态365”。
四是随意修改广告词,夸大功效是减肥保健食品吸引消费者的法宝,90%以上的保健食品广告修改了审批内容。
减肥保健食品中很少有品牌能持续旺销2—3年,许多品牌都是当年拼命打广告,吸引到几十万人就可以赚足了本。
据了解,从今年3月份开始到8月份,“吸油基”代理商每月在重庆市场就投入200万左右的广告费,他们一开始就没有长久打算,基本不赚回头客的钱。
减肥食品生产厂家极少直接推销产品,生产商一般以发包形式,找全国代理商,以不超过市场价的2。
5折卖给当地代理商,由代理商去负责推广、销售。
在渝、粤、沪、京等地调查发现,法规漏洞过大和监管乏力是导致减肥保健食品市场混乱的主因。
业内人士和专家们呼吁,运动式的打击活动虽然立竿见影,但只能治标,需要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规范减肥保健食品市场,保证产品品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法规漏洞制造监管空档20xx年12月31日后,所有的“药健”字批准文号都被取消,保健品从此分流为药品或是食品。
“曲美”、“赛尼可”、“澳曲轻”这些以化学药物成分为主的减肥保健品成为了受到严格监管的药品,而以食品为主要成分的减肥保健品则成为了保健食品。
但由于一系列法律法规没有进行同步调整,减肥保健食品监管出现了大量的法规漏洞。
首先是保健食品概念模糊。
刚实施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把保健食品定义为“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宁光教授认为,“特定保健功能”这一概念模糊,让不法厂家有许多操作空间;
减肥保健食品添加中药成分也是一个灰色地带,目前十分普遍。
其实中药在加工过程中就可能产生有害物质。
其次是没有形成完整的减肥保健食品监管法律体系。
西南政法大学王学辉教授介绍,目前涉及减肥保健食品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很多,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以及《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
由于这些法律法规有的制定时间太早,有的是过渡性法规,互相没有有效衔接,出现空档。
如《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抽查不得收费并且允许复检。
《食品安全法》则没有对抽查做出规定,于是有些卫生监督部门借机收取抽检费用,甚至规定某些检验项目不得申请复检。
而且保健食品在生产领域如何查处,缺乏明确规定。
三是缺乏完善的减肥保健食品检测体系。
保健食品没有全国的检测系统,没有信息通报,而对药品企业,每年有三次不重复免费抽检。
目前检测一个保健食品费用在300元左右,老百姓不愿花钱,保健食品企业也不送检。
四是药品食品副作用报告制度不健全,导致无法分析减肥保健食品产生的副作用。
药品副作用报告制度还在形成中,至于食品的副作用报告尚未纳入视野。
监管乏力让减肥保健食品生产厂家有恃无恐目前监管减肥保健食品有药监、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药监主要负责注册审批,卫生部门负责处理非法添加,工商部门监管虚假广告。
由于多头监管、环节众多,导致管理力度大打折扣,出现“人人都可管、人人管不了”的局面。
从今年3月份开始,保健食品审批权划归药监部门,原来属于卫生部门的审批注册权已移交药监部门,但非法添加药物成分查处仍属于卫生部门。
媒体成为最大的监管难点。
虚假广告查处中,遇到的最大难题是媒体。
目前电视台、电台因缺乏监管手段而处于监管空白。
报纸因为广告权的买断,保健食品广告审核不严,有的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扩大食品的功能疗效,有的广告甚至未经审批就发布了。
鉴于媒体自身的影响,工商部门在查处时往往犯难。
减肥保健食品案件异地执法难。
由于减肥保健食品多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地方政府一般均持保护态度,异地移交处置难度大。
亟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由于减肥保健食品的过度混乱,各种违规事件不断出现,影响了消费者的信心,导致整个减肥品行业面临着信任危机。
国家11个部委从今年6月至明年6月,联合开展了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为五大重点的虚假广告活动。
这种运动式的打击行动确实可以很快见效,以重庆为例,经过这段时间的整治后,保健食品广告违规率为44。
6%,比去年下降一半以上。
重庆市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季平说:
“这种运动式的打击活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明年下半年如何呢,虚假广告可能面临更加强劲的反弹。
这是我们非常担忧的。
”业内人士和专家们均建议,要及时总结整治行动中的经验教训,发现其中存在的法规漏洞与监管难点,通过借鉴药品的监管办法,建立起监管的长效机制,才能恢复消费者的信心,真正促进减肥保健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是对涉及减肥保健食品相关的法规要系统性地完善,广告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均要修改或完善,并且保持彼此的衔接。
以综合性的《食品安全法》逐步替代《食品卫生法》,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主体,以法律形式明确各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责,防范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切实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形成统
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是加强中药研究,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以防走极端。
人们普遍认为中药类减肥药毒副作用小、适合国人体质、价位适中,在这种“中药情结”的影响下,针灸、草药贴、火炙等减肥方法也受到青睐。
北京大学内分泌专家郭晓蕙教授说,中国是中药的发源地,但对中药研究落后,科学性不强,对中药的原理、成分、不良反应要做客观评价。
中药讲究药与药的相配,现在过分强调某一味药的作用。
国家政策过于宽松,原意想保护祖国医学,但可能把它害了。
三是借鉴药品管理办法,从严整治减肥保健食品市场,防止对减肥药品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目前,位居市场前茅的减肥药品DD太极集团的“曲美”、上海罗氏的“赛尼可”均感到了一定的压力,这种压力并非来自竞争,而是由于保健食品市场混乱带来的消费者信心危机。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一位人士说,在庞大的减肥市场中,保健食品和药品均分天下,而目前一些保健食品添加药物成分遭到查处,或服用不当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对减肥药品本身形成了冲击。
专家建议,如果有减肥保健食品在包装上进行药品疗效的虚假宣传,就按制售假药查处,改变现在不能对经销商及分支机构进行处罚、只对广告主处罚的尴尬局面。
四是全国对保健食品整治行动要同步,力度要保持大致均衡。
据介绍,重庆经过今年的严厉整顿,目前媒体广告秩序有所好转,但保持的难度非常大。
目前重庆打击违规广告的力度大,周边省市不打击或打击力度较轻,许多重庆市场上的内蒙古、山东、东北的销售商,就跑到别的省份做广告去了。
因此,市场整顿行动必须按高标准要求在全国同时进行,以避免不良厂商流动作案、规避处罚。
五是建立全国减肥保健食品检测和不良反应申报体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了国家建立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医疗器械质量事故公告制度。
这只是针对已经出现事故的医疗器械,但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和给市场带来损害的远不止造成事故的医疗器械。
对于那些没有损害但也没有效果的保健食品及冒充医疗器械的减肥保健品,也应该建立一个全国性的预警和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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