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准入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411121
- 上传时间:2023-04-28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18.55KB
手术准入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手术准入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手术准入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1)手术的级别认定和实施手术医师准入范围资格审核由施行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参照卫生部《手术分级目录(2011年版)》、我院《临床手术科室医师手术分级人员名单》执行,由麻醉科负责监督执行。
(2)凡违反本规定者,麻醉科有权拒绝接受手术,产生后果由相关
科室及当事医师负责。
(3)在执行中,若因监督不力,导致违反本规定的事件发生,麻醉科和所在科室科主任负主要责任。
(4)违反本规定施行手术者,相关人员(科主任和施行手术的医师、麻醉人员)每人罚款500元;
如发生技术事故或纠纷,相应责任人除承担经济处罚外,应进行手术资格降级处理。
(五)其他:
需紧急和急救手术但无相应手术资格医师时,可超越被核准的手术范围,但在准备手术的同时,必须与上级医师取得联系并上报医政科或总值班。
二、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
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参照原卫生部《手术分级目录(2011年版)》
手术分级目录
1、普通外科
四级手术:
三级手术:
二级手术:
一级手术:
2、心胸外科
3、神经外科
4、泌尿外科
5、骨科
6、甲状腺外科
7、妇产科
8、眼科
9、耳鼻喉科
10、口腔颌面外科
三、手术医师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
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
或获得硕士学位、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
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
或获得硕士学位、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
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
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
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
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四、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担任一级手术术者和二级手术的助手。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担任二级手术的术者,可担任三、四级手术的助手。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担任二级手术的术者,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担任三级手术的术者。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
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八)对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九)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医院的手术权限。
五、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各类手术的审批权限,是控制手术质量的关键。
(一)正常手术
1.四级手术:
由科主任审批,报医政科备案。
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手术审批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政科,由业务副院长审批;
2.三级手术:
由科主任审批;
3.二级手术:
由科主任审批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4.一级手术:
(二)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
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政科,由医政科负责人决定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当班的值班医师手术权限级别内,由值班医生报请总值班审批。
如果超出预期手术权限级别,应该紧急报告科主任。
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生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
在急诊手术、探查性手术或非预期的中转手术中,如必须施行超医院手术权限的手术,在不影响患者安全的前提下,应邀请上级医院会诊并电话报告院长后方可进行。
原则上应于术毕两日内补办书面手续。
(四)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和科研手术
1、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在科主任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医政科备案,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由医政科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和科研手术由医院上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必要时由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
对重大的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手术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省卫生厅批复。
3、必须征得患者或监护人同意并签字。
(五)其他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省、市保健对象或本县一级保健对象的。
2、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3、已经或预期可能引致司法纠纷的。
4、本院因术后并发症(可能致残或严重威胁生命安全)需再次手术的。
5、外院医师会诊主持手术的(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6、大器官摘除、移植手术。
以上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政科备案,由医政科负责人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六)需提交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的手术
1、科研项目手术。
2、大器官移植手术。
3、变性手术(属第三类医疗技术)。
4、明显改变面容的整形手术。
5、因家庭、社会等因素可能涉及患者或家属隐私的手术。
以上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审批;
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七)外出会诊手术
本院执业医师受邀请到本县外单位或外地手术,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外出手术医生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其按本规范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
(八)外藉医师及港澳台医师在本院行医手术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六、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一)、凡需住院手术的患者,应做好手术前各种检查,明确诊断,选择好手术适应证,二类及一类手术需经术前讨论,根据讨论结果,方可决定手术,科室要严格遵照各级医师手术范围合理安排手术人员。
(二)、手术前,负责医师填写好手术知情同意书(协议书),患者本人、亲属或委托人签署意见并签字。
危重急需手术,家属不在时,由科室或急诊值班医师报告医政科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方可手术,但病历中必须详细记录以便备查。
(三)、凡住院施行的手术,手术前负责医师都要及时按《病历书写规范》规定时间内写好病历、术前小结,并由上级医师阅批后签字。
手术前应由麻醉科会诊,填写麻醉谈话单,由患者本人或关系人签字。
(四)、重大、疑难、复杂手术、致残手术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均应采取慎重态度,填写特殊手术申请报告单报医政科,经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实行。
此类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副)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讨论内容由负责医师记入病历,并报告医政科,必要时医政科派人参加术前讨论。
(五)、手术前1天,手术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科主任或主任(副)医师签字后送手术室,由手术室安排手术。
术前均应按照《河南省手术风险评估制度》做好手术风险评估。
(六)、急症手术,负责医师填写急诊手术通知单,手术负责医师签字后送手术室,手术室或麻醉科应积极主动配合急诊手术,不准推脱或拒绝。
(七)、术前麻醉师必须检查手术患者,如术前病历不完善或准备不符合麻醉要求,麻醉师有权决定延期手术。
(八)、各级医师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各级医师手术范围”进行手术。
(九)、规范化培训医师、进修医师及学生参加的手术,必须由本院具备相应手术准入资格的医师主持,手术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本院医师负责。
(十)、参加手术人员要严格执行手术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卫生部围手术期的各种规章制度,特别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手术核查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手术医生必须标记手术的部位和诊断。
麻醉及术前认真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诊断、手术部位后,主刀医师到场方可麻醉。
麻醉后注意患者的固定和防止肢体损伤。
手术缝合前,术者和助手应仔细检查患者体内是否有活动出血和异物存留。
手术结束,要对患者的全身情况和手术情况做一全面严格检查。
对违反制度以及不按无菌技术进行操作的医务人员,麻醉护士长有权停止手术,并根据情节及造成的后果追究个人责任。
(十一)、手术中,术者和助手应密切配合。
参加手术人员在术中对患者应高度负责,不得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在患者紧张状态下更应严格执行医疗保护性制度。
台上会诊时,有关人员应随请随到,如发生意外,台上和台下医务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由主刀医师负责组织抢救,并酌情请示上级医师或报告有关领导协助处理。
手术当中主刀和助手发生意外(如晕倒等情况),由在场的最高职称人员决定替代人员或启动人员紧急替换程序。
每台手术原则上应该有巡回护士和洗手护士,洗手护士应该上台手术。
(十二)患者手术后根据病情由手术室护士、麻醉师、负责医师一同送监护室或病房,全麻或重危患者和麻醉师或手术医师认为有必要的患者,麻醉师应陪同送往ICU或麻醉复苏室,应与病房医师、护士交待手术、麻醉经过及注意事项,当面测血压、脉博、呼吸,并做好书面记录。
手术医师应开好术后医嘱,并向病房值班人员交待注意事项。
临床手术科室医师手术分级人员名单
2014年6月1日
临床手术科室医师手术分级人员名单(2014年)
注释:
1、X上级医师指导下2、J可以主持该级别手术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
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I级:
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II级:
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III级:
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IV级:
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V级:
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
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
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
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
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
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I〜II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II〜III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II〜III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III〜IV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IV〜V级病人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轮转疼痛门诊。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
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开展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四、麻醉与镇痛审批程序
1、择期手术麻醉
1.1麻醉级别在值班医生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
L2麻醉超出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主动邀请上级医师指导,并报告科主任,必要时向医政科上报。
2、高度风险麻醉
高度风险麻醉是指手术医生或麻醉医师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
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政科,由医政科决议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由指定的麻醉医师负责实施。
3、急诊手术麻醉
3.1急诊手术麻醉超出值班人员麻醉权限级别时,应主动邀请上级医师指导,并报告科主任,必要时向医政科上报。
3.2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状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麻醉时期,值班麻醉医师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需按详细状况主持其以为合理的抢救,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五、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1、麻醉医师可独立承担麻醉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填写“麻醉资质授权申请表”(附件
1),交本科室主任;
2、科主任根据“授权麻醉手术考评表"
(附件2)要求对其考评,同时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进行讨论评价,考核合格后,以科室为单位填写“麻醉分级授权审批表”(附件3),统一提交医政科审批;
3、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4、医政科备案。
六、监督管理
1、医政科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
2、各手术科室负责全院麻醉分级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如发现有越级麻醉或未按规定履行麻醉审批程序而自行麻醉者,手术科室有权拒绝配合或向医政科举报,因此产生不良后果由违规人承担全部责任。
3、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麻醉的科室和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每例次罚款500元,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临床麻醉医师权限简表
麻醉分级
1、一级麻醉:
低平面蛛网膜下腔脊神经阻滞,腰部硬膜外脊神经阻滞,下胸段硬膜外脊神经阻滞,小儿氯胺酮肌肉或静脉麻醉,小儿基础麻醉,病情较轻的四肢手法复位病人的静脉麻醉,眼科手术的麻醉,常见耳鼻喉科小儿手术的麻醉,静吸复合麻醉术。
2、二级麻醉:
常用的神经阻滞术,上胸段硬膜外脊神经阻滞,普通颅脑外科手术病人麻醉,胸科病人麻醉,支气管麻醉术。
小儿颌面部较大手术的麻醉,经鼻气管内插管麻醉,心导管检查病人的麻醉,危重及病情复杂(失血性休克、严重肠梗阻)的急诊病人麻醉,小儿硬膜外麻醉,气管内麻醉,唇裂手术的麻醉。
小儿扁桃体、腺样体手术的麻醉。
3、三级麻醉:
心内直视手术的麻醉,心包切除术病人麻醉,内分泌疾患病人的麻醉,病情严重病人的麻醉(心功能不全、冠心病、高血压及肝,肾功能低下等),控制性低血压麻醉、严重呼吸道梗阻病人的麻醉,肾脏移植手术的麻醉,复杂颅脑外科手术的麻醉,湿肺病人的麻醉,口腔颌面部疾病致气管插管困难以及需行肌皮瓣移植术的麻醉。
小儿气管内异物取出术麻醉,控制性低温手术麻醉。
4、四级麻醉:
复杂心内直视手术的麻醉,严重内分泌疾患病人的麻醉,既往有心肌梗塞病人的麻醉,严重休克,严重脏器功能低下病人的麻醉。
各种复杂手术及病情危重、诊断未明病人的麻醉,新开展手术项目病人的麻醉。
附件1
麻醉资质授权申请表
科室:
申请日期:
申请等级:
附件2
授权麻醉手术考评表
考核时间:
附件3
麻醉分级授权审批表
实施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是确保麻醉安全的有效措施,是麻醉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
依据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
对已获得相应专项准入资格的麻醉医师进行能力评价,时间为每年度复评一次,根据“授权麻醉手术考评表(附件1)”进行评价,合格线为
80分,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本级别工作或有资格晋升上一权限级别。
二、资格准入:
各级医师在规定的具有申报资格的相应麻醉手术分类中同时具备下
列条件者可获得相应资格准入:
1、具有相应技术职称资格;
2、根据“民权县中医院授权麻醉手术考评表”考评合格;
3、做为一助完成例数>15例;
4、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
5、该类手术操作及治疗过程中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
6、经科室评议通过者。
三、权限变动管理
1、权限升级
(1)具有相应技术职称资格;
(2)根据“授权麻醉手术考评表”考评合格;
(3)在参与高一级别手术中,做为一助完成例数>15例,在上级医
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
(4)承担原级别麻醉手术期间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发生;
(5)承担原级别手术时间满三年度;
(6)经科室评议通过者。
2、权限降级或取消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
(1)根据“授权麻醉手术考评表”考评不合格者;
(2)对于同一项操作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及以上严重并发症或医疗纠纷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者;
(4)达不到其他规定的操作许可必需条件者。
3、权限恢复
对资格取消或降级操作者,当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
5例;
该类操作及治疗过程中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发生时,经评定合格者可再次获得准入资格。
四、工作程序:
1、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所称“麻醉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制定新年度《各级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提交医政科;
2、医政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3、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填写“麻醉资质授权申请表”(附件2),交本科室主任;
4、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政科;
5、医政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6、对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政科,医政科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7、学术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
8、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9
、医政科备案。
三、监督管理
1、医政科履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2、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一级麻醉
二级麻醉
三级麻醉
四级麻醉
权限管理流程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手术 准入 分级 管理制度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