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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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258—200X)
征求意见稿
二OO九年二月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258—200X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1 总 则
2 术语(暂略)
3基本规定
4 导管、线槽敷设
5 配 线
6 封闭插接式母线敷设
7 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敷设
8 工程交接验收
1 总 则
1.0.1为保证电气装置配线工程施工质量,促进科学管理、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明确制订本规范的目的和作用。
】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1kV及以下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明确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对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如防爆、防腐蚀场所等,尚应执行其相应标准的规定。
】
1.0.3配线工程的施工应按经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或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深化设计均应取得原设计单位和审图单位的同意。
【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条文中“已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指与工程性质相应的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该文件按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查、批准手续。
如由于现场情况变化,无论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要对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和修正,必须经原设计单位签证确认,即发出设计变更通知书。
同理,如工程招标文件要约或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施工单位要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提供的设计文件同样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批准。
】
1.0.4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条规定有两方面的含义。
第一,虽然制订规范时,已注意到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使之不违反且遵守或协调一致,但不可能在执行本规范时其他的相关规定不作调整,尤其国家颁发的产品制造技术标准、技术条件,是随技术进步而与时俱进不断修正的,对相应的安装要求也会不断更新,因而必须在执行本规范时加以密切关注。
第二,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加快必将使生产力发展迅猛,尤其在入世后,产品制造和技术管理趋向国际化更为凸现,要求相应的管理同步更迭和修正,导致已文件化的规范会有落后不适应的趋势,要求执行规范时要必须有动态观念,才能保持执行规范的合理性。
】
2 术 语
暂略
3 基本规定
3.0.1采用的器材应符合相关制造标准的规定,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识。
【配线工程采用的器材有主材和辅材两大类,无论哪类产品的生产并进入市场流通,均应有制造技术标准,标准有企业、行业或地方、国家三级,对同一种产品有三级标准者,必须是企业标准要求最严最高,不得低于行业或地方标准,也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规定。
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法发布,其标识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标识的符号为“CCC”,简称为3C标志。
】
3.0.2器材的运输和保管,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产品的运输保管要求除在法规中有明确的分大类的规定外,在每种产品的技术标准中有具体的包装、运输和保管等要求。
】
3.0.3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随器材供给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型号、规格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外观质量符合产品制造标准和本规范相关规定。
3如器材采购合同中对运输、包装等有特定要约的应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
4如对器材的质量有异议时,应进行抽样检测。
【安装用器材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必要的施工管理程序,目的是对器材的外观质量和随带的技术文件进行核验,以防运输过程中发生变异和丢失。
对器材质量有异议主要是对器材制造质量是否符合制造标准规定或对采购合同约定条款履行程度发生的异议。
进行抽样检测应由有资质的抽样检测机构进行,也就是说由第三方检测,以保持检测结果的公信度和法律效力。
】
3.0.4配线工程施工与建筑工程施工的协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埋入混凝土内的导管、支架、螺栓和预埋板等预埋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前预埋;埋入砖墙等砌体内的导管、支架和螺栓等预埋件宜在砌体施工时预埋。
2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埋设牢固。
在混凝土浇注前,应复核建筑工程施工图中明确的配线用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和尺寸。
3影响配线工程施工的模板、脚手架等应在施工前拆除,周围杂物应清除出现场。
4对有可能给已完工的配线工程造成污损的建筑装饰工作,应在配线工程施工前全部结束。
5在埋有导管的大型设备混凝土基础模板上,应标有测量导管引出口坐标和高程用的基准点或基准线。
6配线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将配线施工时剔凿的建筑物、构筑物孔、洞、沟、槽等修补完整;穿越楼板或防火分区的应做好防火封堵。
7配线工程的导管、线槽、封闭母线外壳和支架等进行补漆和标色时,不应污染已完成的建筑工程。
【本条各项技术规定和管理规定是为保证配线工程质量和有序实施施工管理而设定的,也是符合当前施工技术水平客观要求的,可以成为施工现场管理的依据。
】
3.0.5配线工程的各类线路穿越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形缝处,应装设两端固定的补偿装置。
【建筑物变形缝有因温度变化设置的伸缩缝和地基不均匀沉降设置的沉降缝两种,变形缝两侧的建筑物均有可能发生预期的位移,位移量多少均由设计计算确定。
配线工程中刚性布线系统即各类管线通常应尽量避免穿越变形缝进行布置,不使建筑物变形位移时切断线路;若不可避免线路必须穿越变形缝进行布置,则线路在穿越处由刚性变为柔性,即所称的补偿装置,补偿装置两端分别与刚性的线路端部固定,至于补偿装置的伸缩余量和具体构造应参阅施工设计图纸或标准图集。
】
3.0.6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固定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且严禁热加工开孔。
【配线工程施工,基本上在建筑结构施工完成以后,才能全面展开。
钢结构构件就位前,要按设计要求将电气线路安装用的支架、螺栓和连接板等部件做好定位固定。
钢结构就位后,若不论构件大小、受力情况,盲目采用熔焊连接固定线路的部件,会导致构件变形,并使构件失去预期的承载能力而存在隐患。
同样的原因不允许在已承力的钢结构上采用气割等热加工方法割制固定线路用的螺栓孔,条文所指钢结构主要为建筑钢结构,其他钢结构上热加工施工要征得建筑或工业工程设计单位的同意。
】
3.0.7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架、吊钩、拉环和盒(箱)等黑色金属附件均应做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宜为镀锌,室外露天的应为热浸镀锌。
【配线工程的黑色金属附件要做防腐处理,以方便维护检修和延长使用寿命,有条件的地方首选是镀锌而不是油漆。
镀锌工艺中的热浸镀锌制品锌层较厚,虽外观质量比电镀锌工艺差一些,但其更耐用,适用于环境条件更差的室外场所。
】
3.0.8配线工程中非带电金属部件必须按设计要求做可靠接地。
【电气工程的非带电金属导体的接地,可以确保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
哪些部分与保护接地导体相连通,接地干线设在何处,接点位置在哪里,施工设计图纸应明示或设计说明书中作出说明。
】
3.0.9当1kV及以下的配线工程与高压电缆和应急电源的电气线路布置在同一电气竖井内时,相互间应保持不小于0.3m的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
【为了运行安全、避免干扰、方便检修而设置本条文,所述数据与相关设计规范一致。
】
3.0.10当采用吊架固定导管、线槽或插接式母线时,应设置防止晃动的支架,其间距应不大于10m。
【吊架是指用小直径圆钢,两端套丝可调整悬吊高度的一种固定导管、线槽、封闭母线等的架子,由于构造原因,受到外力扰动易发生晃动而使线路摆动,为防止产生此类现象,故需在规定距离设置刚度较大的防晃支架。
】
3.0.11配线工程用的塑料绝缘导管、塑料线槽及其配件必须由阻燃材料制成,导管和线槽表面色泽均匀,有明显的阻燃标识和制造厂厂标。
【本条是对产品成品质量的规定。
】
4 导管、线槽敷设
4.1一般规定
4.1.1对机械连接(卡压式、紧定式)的钢导管及其配件的电气连续性有异议时,应在材料进场后敷设前进行抽样试验,试验按国标GB/T14823.1的规定执行,合格后才能使用。
【为确保免跨接而有良好的电气连续性而设立此条。
】
4.1.2对塑料绝缘导管、线槽及其配件的耐燃性能有异议时,应进行抽样检测。
【为确保电气工程中采用的塑料制品的耐燃性能而设立此条。
】
4.1.3电气连续性试验和耐燃性能试验必须由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
【第4.1.1条和第4.1.2条所提抽样检测是属于具备法定效力的第三方检测,其实验室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
4.1.4导管暗配宜沿最近的路径敷设,并应减少弯曲。
埋入建筑物、构筑物的导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暗配的导管沿最近路径敷设可节约材料、降低造价,减少弯曲利于穿线;导管表面有规定厚度的保护层可避免建筑物表面开裂脱落,亦可防止金属导管表面过早出现锈蚀现象。
】
4.1.5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导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底面50mm~80mm。
【规定管口高度是防止积水或杂物进入管内,降低绝缘强度,管口太高会影响穿线或下部电气设备的接线;多根管子的管口排列整齐不仅表面美观,方便穿线拉线,而且易辩认埋在地坪(楼面)内管子的去向,便于维修。
】
4.1.6敷设在潮湿或多尘场所,导管管口、盒箱盖板及其他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在多尘和潮湿场所,为防止粉尘和水蒸汽进入导管和盒箱内,降低电气绝缘强度和加速金属腐蚀,影响安全运行,故而规定密封要求。
】
4.1.7导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是加套口径较大的套管或在穿过处装设柔性连接过渡段等,目的是防止基础下沉切断导管或防止动设备运转的振动传递至导管影响线路安全运行。
】
4.1.8导管的加工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为了防止渗漏、方便穿线及穿线时不损坏电线绝缘,并便于维修等,制订本条文。
】
4.1.9导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明配的导管,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如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
2暗配的导管,当埋设于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设于地下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导管的弯曲半径的数值是经验数据,自施工规范颁行以来,数值是相同的,在实践中证明是可行的,弯曲半径越小,穿线时拉力越大,绝缘层被管壁磨损越严重。
本条与4.1.10条在施工时要对现场的材料情况进行验证,确定是否进行修正。
原规范规定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的导管,其弯曲半径均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规定值比其他情况均较大的原因是更方便穿线,不致使电线穿不过而造成开凿返工,地下和混凝土内返工难度大,还会影响结构安全。
修订后将在地下和混凝土中的弯曲半径值区分开来,地下仍规定为导管的外径10倍,而混凝土内改为导管的外径6倍,主要原因是现在建筑物楼板均为现浇,导管弯曲半径值规定太大,则竖向沿墙导管引入楼板时在墙根处导管会裸露在外,影响装修和日后使用效果,由于规定的是最小值,所以楼板内的弯曲半径值可尽量做大。
】
4.1.10当导管敷设遇下列情况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且盒子的位置应便于穿线:
1导管长度每大于30m,无弯曲。
2导管长度每大于20m,有一个弯曲。
3导管长度每大于15m,有二个弯曲。
4导管长度每大于8m,有三个弯曲。
【本条是为便于穿线、维修,防止电线穿入时拉力过大和绝缘层磨损严重所作的规定。
】
4.1.11垂直敷设的导管遇下列情况时,应设置固定电线用的拉线盒:
1管内电线截面积为50mm2及以下,长度每大于30m。
2管内电线截面积为70mm2~95mm2及以下,长度每大于20m。
3管内电线截面积为120mm2~240mm2及以下,长度每大于18m。
【由于垂直敷设的线路,在转角处电线的绝缘层和芯线均因电线自重受到较大应力,为防止电线损伤,故规定在某一高度处加装拉线盒,并在盒内用夹具固定电线。
】
4.1.12导管明配的路径宜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棱线相协调,水平或垂直敷设的导管,其水平或垂直的允许偏差为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10mm。
【配线工程在室内明配时要与建筑物棱线一致,包括直线和曲线在内,是外观质量的需要,使之与建筑物协调和谐,同样理由对水平或垂直敷设的导管作出了允许偏差规定,但原规范对全长偏差的量值以管内径二分之一的规定不尽合理,若管径大、管段短则显得偏差太大,所以规定为全长偏差不大于10mm。
】
4.1.13室外导管管口不应垂直向上,导管端部应设有防水弯,经可挠金属导管弯成滴水弧状后再引入设备的接线盒。
【室外配管要防止雨水入侵管内,影响运行安全。
本条规定了具体防范措施。
】
4.1.14明敷的导管应采用明配的配件,暗敷的导管应采用暗配的配件。
【明敷导管和暗敷导管的配件主要指盒箱等器件,两者的构造不同、防腐和抗机械冲击强度也不同,误用后影响工程质量,不能达到预期功能要求,也会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同时也不利施工作业。
】
4.1.15导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平行敷设时,宜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
导管与热水管、蒸汽管间的距离宜符合表4.1.15规定:
表4.1.15导管与热水、蒸汽管道最小距离(mm)
导管敷设位置
管道种类
热水
蒸汽
在热水、蒸汽管道上面平行敷设
300
1000
在热水、蒸汽管道下面平行敷设
200
500
与热水、蒸汽管道交叉敷设
100
300
注:
1、导管与不含易燃易爆气体的其他管道的距离,平行敷设应不小于100mm,交叉敷设应小于50mm。
2、达不到规定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隔离保护措施。
【导管与其他管道应保持一定距离,是为运行安全,其所列数据源自相关设计规范规定。
】
4.2钢导管敷设
4.2.1潮湿场所明配或埋地暗敷的钢导管其壁厚不应小于2mm,干燥场所明配或暗配的钢导管其壁厚宜不小于1.5mm。
【不同场所选用不同壁厚的钢导管,目的是既保证使用寿命,又不造成浪费,也源于设计规范规定。
】
4.2.2钢导管内壁、外壁均应作防腐处理。
当埋设于混凝土内时,钢导管外壁可不作防腐处理;镀锌钢导管的外壁锌层剥落处应用防腐漆修补。
钢导管的防腐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对钢导管的防腐作出了明确规定,目的是保持预期使用寿命,同时防止管内壁锈蚀严重,影响导线更换。
如采用按制造标准生产的电气工程专用钢导管,应是经内外壁防腐后再出厂的合格产品。
】
4.2.3钢导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壁光滑无铁屑和棱剌,加工的切口端面应平整、管口无毛剌。
【本条是为方便穿线,对钢导管在作业前再作检查,并注意作业操作要点而做出的技术性规定。
】
4.2.4钢导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的1/2;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3扣。
螺纹表面应光滑,无明显缺损现象。
2采用套管焊接时,套管长度应不小于管外径的2.2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焊缝密实,外观饱满。
3钢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严禁套管熔焊连接。
4镀锌钢导管对接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卡压连接或紧定连接;卡压连接或紧定连接应采用标准的连接部件,埋入现浇混凝土中的接头处应采取防止混凝土砂浆渗入的措施。
【针对目前普遍的施工作业方法和技术水平,经实践证明能保证工程质量而作出的技术性规定。
】
4.2.5钢导管与盒(箱)或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暗配的非镀锌钢导管与盒(箱)连接可采用焊接连接,管口宜高出盒箱内壁3~5mm,且焊后在焊接处补涂防腐漆。
2明配的钢导管和暗配的镀锌钢导管与盒箱连接均应采用螺纹连接,卡压式和紧定式镀锌钢导管均应选用标准的连接部件;用锁紧螺母进行连接固定,管端螺纹宜外露锁紧螺母2-3扣。
3钢导管与用电设备直接连接时,宜将导管配入到设备的接线盒内。
4钢导管与用电设备间接连接时,宜经可挠软管过渡,可挠软管与钢导管端部和设备的接线盒均应连接固定可靠,且有密闭措施,潮湿或室外场所应采用防液性可挠金属软管。
5钢导管与用电设备间接连接的管口距地面或楼面的高度宜为200mm。
【(同4.2.4)】
4.2.6钢导管的接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两端应焊接跨接接地线。
2镀锌钢导管的跨接地线宜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跨接接地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铜芯软线。
3卡压式或紧定式镀锌钢导管敷设后,应对导管连接的电气连续性抽样检查,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接头数的5%,且不少于1个。
当抽样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扩大一倍的抽查比例进行检查,发现仍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专用接地线卡或其他措施补做跨接连接。
【非镀锌钢管允许以熔焊连接接地线,而镀锌钢管要采用专用接地卡连接跨接地线,若采用熔焊连接跨接接地线,则有悖于设计采用镀锌钢导管的本意。
卡压式或紧定式连接由于是机械压接,受振动后接地导通状态易发生变异,所以要抽样检查,以保证运行安全。
】
4.2.7明配的钢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4.2.7的规定;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和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150~500mm。
表4.2.7钢导管管卡间最大距离
敷设方式
导管种类
导管直径(mm)
15~20
25~32
40~50
65以上
管卡间最大距离(m)
吊架、支架
或沿墙敷设
厚壁钢导管壁厚≥2mm
1.5
2.0
2.5
3.5
薄壁钢导管1.5mm≤壁厚<2mm
1.0
1.5
2.0
—
【管端与弯头两侧需有管卡固定,以利穿线时不发生导管位移摆动现象,可方便穿线;电气器具设备和盒箱边缘设置管卡,可使设备器具和盒箱维修更换时导管不致位移或脱落,同时也不使设备器具受到配管作业时的附加应力。
管卡间最大距离的规定是按保持导管适度下挠和不使连接处受力过大而开裂两个因素来设定的。
这个数值是经典数据,国内外的同类规范均比较接近。
】
4.3可挠金属导管及金属软管敷设
4.3.1钢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连接用的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以下简称可挠金属导管)或金属软管(俗称蛇皮管)两端应有专用接头,连接可靠牢固,潮湿或多尘场所密闭良好。
其长度:
动力工程不宜超过0.8m,照明工程不宜超过1.2m。
【在刚性导管不能正确配入设备器具时,可用柔性导管做过渡连接段,但过渡段不宜太长,规范中规定的长度是经调研后得出的共同认为适宜的数据。
】
4.3.2可挠金属导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敷设在干燥场所正常环境下可采用基本型可挠金属导管;敷设在潮湿场所或直埋地下的应采用防水型可挠金属导管。
2明配的可挠金属导管在有可能受到重物压力或有明显机械撞击的部位,应采取加套钢管或复盖角钢等保护措施。
3可挠金属导管弯曲敷设时,在两盒箱之间的弯曲角度之和不应大于270°,且弯曲处不应多于4个,最大的弯曲角度不应小于90°。
4可挠金属导管间和盒(箱)间的连接应采用与导管型号规格相对应的专用接头,连接应牢固可靠;电气接续性能应良好,用配套的专用接地线卡跨接,电气连续性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5可挠金属导管不应作为接地线的接续导体。
6可挠金属管沿建筑钢结构明敷时,应按施工设计详图做好防护绝缘措施。
7明配的可挠金属导管固定点间距应均匀,不应大于1m,离设备、器具、管中间、管端等边缘固定点距离应小于0.3m。
【是指导作业,能保证线路运行安全所作的技术性规定。
】
4.3.3金属软管不应退绞、松散、中间有接头;可敷设在干燥场所,不应埋入地下、混凝土内和墙体内;金属软管应接地良好,不应作为接地的接续导体。
【本条对金属软管敷设场所和敷设时注意事项作出技术性规定。
】
4.3.4金属软管固定点间距应均匀,不应大于1m,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的距离宜小于0.3m。
吊顶内接线盒至灯具距离小于1.2m的金属软管可不予固定。
【金属软管主要用在照明工程的过渡段中,且以吊顶内居多,而工业工程的动力工程主要随弧形设备配管,所以对其固定点间距有不同的描述。
】
4.4塑料绝缘导管敷设
4.4.1导管敷设不应穿越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且不应明敷设在露天场所。
【塑料绝缘导管指的是刚性导管,其适用场所的规定与相关设计规范一致。
】
4.4.2导管管口应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采用承插配件连接时,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处牢固密封。
【刚性塑料导管除少数与设备的连接处还有采用螺纹连接外,绝大多数用胶合连接,接口为承插式、胶合剂专用,连接时应参阅胶合剂说明书操作。
】
4.4.3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绝缘导管在穿出楼地面的一段,应有大于500mm高度的防机械撞击损伤的保护措施。
【塑料管脆性大,穿出地面的一段易受机械撞击而损坏,故应加以保护,可以是加套钢管或复盖角钢等措施。
】
4.4.4暗敷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刚性塑料绝缘导管,应是中型及以上的塑料绝缘导管。
【中型及以上的刚性塑料绝缘导管,包括中型在内,这是与新颁的相关设计规范是一致的。
】
4.4.5导管及其配件在敷设加工煨弯时,应在原材料允许的环境温度下进行,且不宜低于-15℃。
【塑料制品普遍有冷脆现象,因此刚性塑料绝缘导管的加工、安装要注意环境的最低温度是多少,否则会引起大量的材料损耗。
】
4.4.6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和在支架上敷设的刚性塑料绝缘导管,在直线段部分,每隔30m宜加装伸缩接头或其他温度补偿装置。
【塑料管的热膨胀系数较建筑物的热膨胀系数大,为防止因温度变化导致无法伸缩而接口脱开,管子弯曲,影响安全运行,故规定装设温度补偿装置。
】
4.4.7明配刚性塑料绝缘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管卡间最大距离应符合表4.4.7的规定。
管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为150mm~500mm。
表4.4.7刚性塑料绝缘导管管卡间最大距离(m)
敷设方式
管内径(mm)
20及以下
25~40
50及以上
吊架、支架或沿墙敷设
1
1.5
2.0
【排列整齐可达到工程美观,也有利于检修,其材质强度比钢管小,所以管卡间距规定得相应较小。
数值与国际标准的规定值基本一致。
】
4.5线槽敷设
4.5.1线槽及其部件应平整、无扭曲、变形等现象,内壁光滑无毛刺。
【是对线槽安装前外观质量检查的要求,实际上在加工安装后也应达到此条要求的规定。
目的是保证槽内敷线的质量,电线绝缘不受损伤。
】
4.5.2金属线槽表面应经防腐处理,涂层完整无损伤。
【本条是对线槽成品质量的规定。
】
4.5.3线槽不宜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且不宜敷设在露天场所。
金属线槽不宜敷设在有腐蚀介质的场所;塑料线槽不宜敷设在高温场所。
【本条对线槽敷设场所作出规定,与相关设计规范的规定一致。
】
4.5.4线槽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槽的转角、分支及终端宜采用专用部件。
2线槽敷设应连续无间断,沿墙敷设每节线槽直线段固定点不应少于2个,在转角、分支处和端部均应有固定点,线槽的底部应紧贴墙面;线槽在吊架或支架上敷设,直线段支架间间距不应大于2m,线槽的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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