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管理子系统运行维护及优化完善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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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管理子系统运行维护及优化完善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招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2020年社保费管理子系统运行维护及优化完善项目
项目编号:
2020CGSC0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9月
第1章项目背景3
1.1项目实施背景3
1.2项目建设情况4
1.2.1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建设情况4
1.2.2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建设情况4
1.3社保费管理子系统新的建设要求5
第2章项目概述7
2.1项目目标7
2.2项目原则8
2.3项目总体介绍9
2.3.1现有系统主要功能9
2.3.2系统业务架构9
2.3.3系统技术架构10
2.3.4部署情况介绍11
2.4项目内容13
2.5项目范围14
2.6项目边界15
2.7项目进度要求16
2.8项目投标要求17
2.8.1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17
2.8.2对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18
第3章项目需求22
3.1总体需求22
3.2具体需求23
3.2.1优化完善需求23
3.2.2新增业务需求47
3.2.3非功能性需求53
3.2.4架构优化需求60
3.2.5运行维护需求65
第4章项目实施70
4.1总体要求70
4.2项目管理71
4.2.1项目计划管理71
4.2.2项目沟通管理71
4.2.3项目进度管理72
4.2.4项目配置管理72
4.2.5项目变更管理72
4.2.6项目质量管理73
4.2.7项目风险管理74
4.3项目过程74
4.3.1系统优化完善服务74
4.3.2系统运维支持服务77
4.4组织和人员要求82
4.4.1项目组织机构82
4.4.2项目人员管理83
4.4.3项目人员保障84
第5章项目验收85
5.1总体要求85
5.2项目验收86
5.3验收交付产出物要求87
第6章其他要求89
6.1质量保证要求89
6.2保密要求89
6.3移交要求89
6.4归档要求91
6.5知识产权要求91
6.6知识转移要求91
第1章
项目背景
1.1项目实施背景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家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启动了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的开发建设工作,2019年逐步在各省市推广上线。
目前,标准版系统支撑23个省市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社保费,甘肃、青海、河北等省份已使用标准版系统征收企业社保费。
经过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的推广上线,税务系统稳妥有序的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有效提升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质效。
但由于社保费征缴业务涉及人群范围广、险种多、政策不一致等情况,为确保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的良好运转,同时进一步增强快速响应政策变化的能力、做好社保费征管服务工作,需要继续对社保费相关征管信息系统开展运行维护及优化完善工作,从而进一步支撑社保费征管工作的有序开展,逐步建立规范的征管流程、便民的缴费服务、高效的征缴体制。
1.2项目建设情况
1.2.1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建设情况
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基于SOA体系,采用系统省级部署、数据省级集中的建设方式,征缴模式支持“人社核定、税务自主”两种模式,支持社保费税务关联登记、认定申报、征缴入库、入库信息反馈、会统核算、金库对账、退费处理、综合查询等全流程业务。
系统由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系统、社保费征收子系统、信息共享平台(税务端)、社保费税银子系统等组成。
1.2.2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建设情况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是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的核心业务系统之一,实现对各类缴费主体、缴费人群的管理及业务办理需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管理范围包括:
单位缴费人(企业、机关事业、虚拟户)和个人缴费人(职工、灵活就业、城乡居民);社保费险种(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其他医疗、生育、工伤、失业、职业年金等)。
业务环节包括:
登记域、认定域、申报域、证明域及信息共享业务处理。
建设范围包括: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完成税务主体与社保费参保主体的关联,实现职工的明细管理、缴费人据实申报社保费等功能。
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保障单位缴费人、虚拟户缴费人日常申报需要。
整体应用架构如下图所示:
2019年,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相关征缴功能,支撑了已上线地区8.6亿人次的申报缴费需要。
为了满足新的业务要求,政策的不断调整,仍需对业务系统做较大的优化和完善。
1.3社保费管理子系统新的建设要求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支撑政策法规调整、医保机构改革、征管规范落地、信息安全管控等各项工作的落地,保障减税降费工作的稳步推进,提升系统对各省“一类一政策、一地一政策”的支撑能力,巩固扩展“非接触式”涉费服务成果,满足更多缴费群体的缴费诉求。
综上所述,2020年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和客户端需要全面提升,包括系统功能完善及可靠的系统运行支撑。
为税务机关规范社保费征收管理、提升社保费征管质效、降低社保费征缴成本、优化社保费缴费服务等方面提供信息化支撑,具有重大的民生意义。
第2章
项目概述
2.1项目目标
遵循现有金税三期工程技术框架要求,对社保费管理子系统进行持续优化完善,进一步满足对各类人群不同缴费需求的支撑,兼顾地方差别化管理的要求,实现对政策、人群的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安全管控,提升与医保、人社等部门间信息共享的交互能力,并提供后续运行维护服务。
具体包括:
1.提升对不同人群的差别化管理能力,支撑分人群的业务场景及功能,探索对各地社保费征缴政策计费要求、政策管理、人群分类管理的高效支撑和完善处理机制,满足政策变化的要求。
2.灵活应对新形势下的制度改革、业务变化、管理模式调整,为标准版系统全国推广做好业务支撑并进一步提升缴费人的缴费体验。
3.加强安全防范能力,提升数据安全、访问安全要求。
提高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的可扩展性、业务处理性能、服务化程度,优化完善系统的兼容扩展、任务调度、监控预警、流量控制、容错处理等技术框架,确保系统稳定、高效。
4.提升部门间信息共享的交互能力。
为满足不同人群的缴费习惯,支撑业务即时办结,人社、医保部门权益记账的需要,拓宽信息交互范围及内容,提升信息交互响应速度。
5.提供稳定的系统维护支持服务。
2.2项目原则
应用系统优化完善和运行维护项目总体遵循“标准统一、扩展灵活、开放共享、安全易用、稳定可靠”的原则。
1.标准化原则。
应用系统优化完善和运行维护中涉及的各项技术均遵循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税务行业标准以及税务与外部门约定的相关规范。
2.扩展性原则。
应用系统模块化、组件化、服务化合理构造,以配置化适应各地快速变化的政策,具有高扩展性、高可维护性、高兼容性。
3.开放性原则。
应用系统不仅可实现与其它业务系统的应用集成和数据集成,还可以实现第三方数据的采集存储和整合利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易用性原则。
充分重视缴费人和运维人员的使用体验,保证界面友好、操作简单、功能易用、管理方便、运行顺畅、问题和故障处理快速响应。
5.安全保密原则。
系统安全可靠,能够有效防范非法攻击,避免XX的访问,保障关键信息数据的传输、存储、交换安全,保护缴费人信息安全,确保系统运行安全。
6.稳定性原则。
优化完善应用系统底层框架和基础组件、完善编码质量、逻辑分支、异常处理等基础环节,进一步增强系统容错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壮性。
2.3项目总体介绍
2.3.1现有系统主要功能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功能涉及登记、申报、认定、证明、征收等五个业务域。
各业务域的主要功能包括:
登记域的单位批量关联登记、城乡居民虚拟户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自动关联登记;申报域的单位职工工资申报、单位社保费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城乡居民(城乡居民虚拟户)社保费申报、建安项目工伤保险社保费申报;认定域的社保费费种认定;证明域的缴费证明开具;征收域的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的缴费信息反馈等。
2.3.2系统业务架构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主要分两类业务:
生产型业务和查询类业务。
1.生产型主要面向主要面向税务局各个岗位的操作人员,支撑和保障他们日常涉费业务的开展,完成诸如单位关联登记、单位日常申报、职工工资申报等业务的办理。
2.查询类业务主要面向税务局各个岗位的操作人员及统计分析人员,支撑和保障他们日常涉费业务的查询需要,满足诸如登记信息接收情况查询、征集信息接收情况查询、申报信息查询、到账信息查询等查询需求。
整体业务架构如下图所示:
2.3.3系统技术架构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在技术架构和技术选型上采用基于J2EE架构下的开源成熟软件或标准,如SpringMVC、CXF、SpringBatch、Hibernate、JPA等,一方面保证了技术架构开放性,另一方面也能与其他外部系统进行无缝对接,确保项目的稳定性,可延续性。
整体技术架构图如下:
2.3.4部署情况介绍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在部署时,采用省级集中的方式,建立省局业务专网安全域和互联网安全域。
业务专网安全域和互联网安全域的应用和数据库都部署集中在省级环境,其中大厅应用、核心应用、查询应用的服务器部署在业务专网安全域,衔接应用的服务器部署在互联网安全域,两个安全域在物理环境上隔离。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应用部署架构情况如下图所示:
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基于Delphi语言开发一款C/S桌面客户端,由于客户端处于公网环境,为保证单位、税务信息安全,要求客户端与税务后台接收应用均采用HTTPS协议进行交互,对数据加密,确保信息安全。
二、接入代理应用:
负责接入单位社保费客户端的请求并转发到社保费接收应用。
三、社保费接收应用:
负责对公网请求进行接收、转发JMS消息,获取接收数据库的反馈信息并反馈给单位客户端。
四、社保费衔接应用:
对接金三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完成日常申报处理、组织反馈结果功能。
由于网络策略的要求,社保费接收服务和衔接服务通过消息队列的方式实现数据交换。
五、社保费大厅应用:
为税务大厅提供Web界面,办理社保业务等功能。
六、查询应用:
为税务大厅提供查询数据、统计数据等功能。
七、社保费核心应用:
为税银子系统、征收子系统提供接口,支持EJB和WebService方式,所有接口需要集成到集成平台内部和集成平台渠道上。
2.4项目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是对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的优化完善和运行维护,进一步满足社保费日常征收管理需要。
主要涉及应用系统的优化完善、国家税务总局运维支持等。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系统优化完善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的软件优化完善服务,需满足政策调整、各省政策细化、不同地区不同管理阶段的新要求。
系统的优化完善,包括用户体验的不断提升、业务支撑能力的优化完善、系统性能的持续优化等,具体为:
1.社保费管理子系统优化完善。
分为两部分,一是应用系统优化完善,包括登记、认定、申报、证明、征收等业务域的各项业务功能及相关的查询清册优化完善工作;二是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优化完善,包括社保费缴费功能、涉密管理等优化完善工作。
2.社保费管理子系统新增业务。
分为三部分,一是应用系统的新增业务,包括申报、征收等业务域的分险种批扣、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缴费信息反馈等新增业务需求及查询清册新增业务。
二是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新增业务,包括电子证明开具、委托代收等新增业务。
三是新增公共支撑应用,包括计费规则管理、政策管理、人群管理等新增业务。
3.系统性能优化提升。
分为三部分,一是应用架构优化,包括应用业务处理性能、复杂缴费政策灵活支撑能力等优化完善工作。
二是数据架构优化,包括数据模型优化、元数据规范管理等优化完善内容。
三是安全架构优化,包括制定应用安全开发规范、数据传输过程安全保障、数据访问安全控制等优化完善内容。
二、系统运维支持
(1)运行保障
建立并完善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体系,按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认真收集并及时解决各省局上报的运维问题,做好专家咨询服务、版本发布管理等工作。
(2)总集成服务
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做好标准版系统上线的实施策划、进度跟踪工作,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相关任务。
2.5项目范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施地点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省级税务机关(具体以国家税务总局实际要求为准)。
2.6项目边界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接收人社、医保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税务端)传递的参保登记、征集信息等信息,实现按缴费人类型、按险种类型申报社会保险费,并最终将征收子系统的征收数据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税务端)回传给人社、医保部门。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作为标准版的子系统之一,与标准版其他子系统、金三税收系统及地方特色软件系统存在关联,项目边界如下:
(一)与标准版其他子系统的边界
1.与征收子系统的边界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实现不同的缴费人类型,在不同的征缴模式下完成相应的申报后,都要由社保费征收子系统完成费款的征缴,社保费管理子系统最后获取征收子系统的上解入库数据,并反馈人社、医保部门。
2.与信息共享平台(税务端)的边界
信息共享平台(税务端)作为税务业务系统与人社系统间的信息传递通道,负责传递过程管理、安全管理。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对传递的数据进行业务处理。
3.与税银子系统的边界
税银子系统作为商业银行与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的交互通道,对商业银行传递数据的合规性进行校验后调用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完成查询申报业务。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和税银子系统之间的接口可通过服务接口保障业务流转。
(二)与金税三期相关系统的边界
1.与核心征管系统的边界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需要从核心征管系统获取文书字轨、票证等信息。
2.与决策一包的边界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给决策一包提供生产业务数据,作为查询统计的数据来源。
3.与决策二包的边界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给决策二包提供生产业务数据,作为决策二包风险管理、信用评价、事中监控等子应用的数据来源。
(三)与地方特色软件系统的边界
总局审核通过后,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可以为地方特色软件系统提供相应的接口服务,包括应用接口和数据接口。
2.7项目进度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总体要求,对业务功能进行合理分期规划,制定详细项目计划,精确控制时间点,在严控质量的前提下,保证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社保费管理子系统主要功能的升级完善工作,完成项目中期报告,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完成全部项目实施工作。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
2.8项目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本项目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承诺与本项目的相关单位,包括国家税务总局、使用标准版系统的单位等,进行积极主动的合作。
投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服从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协调,国家税务总局有权裁决项目执行各方的责任范围,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如果任意一方不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工作,严重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国家税务总局有权退货、索赔或拒付款项。
招标人对本项目优化完善、运行维护、系统改造的所有软件(包括自行开发的产品工具),拥有在全国税务系统内,安装、使用等权利,无需取得投标人的额外授权;对本项目内由投标人采购的第三方工具软件,投标人应承诺可以提供合法授权,并承诺提供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原厂商服务,同时承诺不得有知识产权纠纷。
2.8.1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2.8.2对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2.8.2.1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针对技术部分中的需求逐个或分块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与招标文件内容采用同样的顺序。
对每个需求的响应必须遵循如下规则:
1.重复该需求。
2.用“是/否”响应来表明该需求是否被满足(描述需求)。
3.简要描述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方案如何满足该需求,如果该响应在投标文件其它部分有详述,可在该处简单应答,但必须给出确切的位置索引。
4.解释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方案与用户需求之间的偏差;用数量来表示的需求,必须用确切的数字、单位来响应。
2.8.2.2具体要求
1.项目需求理解方案
投标人必须充分理解和掌握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的建设要求、业务需求、系统应用部署和运行等情况。
能清晰地阐述本项目与原项目的关系,对全国社保费业务政策有深入的了解,对发展趋势有独到的见解,对业务场景分析到位,理解精准。
2.系统优化完善方案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阐述优化完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优化目标、优化措施、优化过程、工作约束及交付内容及要求等。
3.系统衔接方案
投标人必须理解现有社保费业务和系统架构,详细阐述应用和数据衔接方案,并重点阐述社保费管理子系统与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其他子系统之间的应用和数据衔接关联关系,对应用和数据衔接存在的问题有深刻理解和对应措施,确保在后续功能变动涉及应用和数据衔接接口变动时及时作出高质量的响应。
4.系统运行维护方案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阐述项目运维服务方案,重点阐述本项目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运维关键点和难点及对应方案。
运维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维服务团队、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
5.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技术需求书要求详细阐述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组织架构、项目人员保障、项目组织管理等,还应覆盖进度管理、风险管理、需求管理、质量管理等,明确规定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质量。
6.验收方案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技术需求书要求详细阐述项目验收方案,根据需要验收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验收流程。
对合同规定各项验收指标提出明确的验收前提条件和验收依据及标准,列明需要移交和交付的各类文档及产出物。
对验收中可能发现的问题,投标人应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
7.知识转移方案及其他方案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保密、移交要求,必须按照本项目技术需求书要求详细阐述知识转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转移内容、转移形式、转移要求及时限等。
8.本项目技术力量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入的技术人员至少要包括项目管理、应用系统优化完善、运行维护支持服务三个类别,其中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等项目管理人员,应用系统优化完善包括需求分析人员、设计开发人员、软件测试人员、软件定版人员等,运维支持服务包括业务专家、技术专家、运维人员等。
每个级别的岗位均有学历年限要求和专业技能要求。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投入人员的详细名单、核心人员简历以及相关资质证明。
9.具有以下资质证书的给予加分:
(1)ISO9001:
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2)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3)CMM3/CMMI3及以上资质。
第3章
项目需求
3.1总体需求
本项目是基于金税三期工程整体框架,按照社保费征管职能划转要求及业务需求调整,实施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的优化完善,提升性能,加强征管,优化服务。
最终需求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下发的具体需求内容为准。
1.投标人应充分理解税务系统服务与管理创新的要求,适应新技术的长远发展,能够全面考虑用户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完善应用系统功能,提供全面可靠的运维支持。
2.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本项目在金税三期工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其他项目的关系,认真贯彻信息管费的思路,从整体上、链条上、闭循环上考虑项目信息与流程,实现本项目与金税三期工程整体及各应用系统的有机融合,确保信息唯一共享、流程简洁统一,避免简单重复现有应用系统中已存在的功能。
3.中标人应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做好设计开发、测试优化、推广实施、质量保障等工作之间的有效衔接,并建立完整的文档资料以便与其后的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无缝衔接。
4.中标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提供高质量的软件产品和运维技术力量支持,及时有效地解决推广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5.在项目运维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计划进行调整,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适时开展系统优化完善和运行维护工作。
6.在项目运维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变化、项目执行效果及评价结果等情况提前终止合同。
3.2具体需求
3.2.1优化完善需求
3.2.1.1应用系统优化完善需求
应用系统优化完善业务需求包括分业务域的各项业务功能及相关的查询清册业务,项目实现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下发的具体需求文档内容为准。
中标人还应根据需要完成其他优化完善工作。
3.2.1.1.1登记
一、用人单位(虚拟户)参保缴费信息关联优化完善
用人单位参保缴费信息关联,是将用人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关联起来,这是社会保险费税务征管的首要环节。
城乡居民虚拟户参保缴费信息关联,是拟采用社保费虚拟户方式管理的学校、村居民委员会等组织,持有相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城乡居民社保费虚拟户参保缴费关联登记。
(一)参保登记信息来源于人社、医保部门的,数据需通过参保登记信息交互传递至税务部门,为满足后续业务办理要求,参保登记信息交互需满足人社(医保)部门的业务需要,系统需增加必要的业务校验。
对于登记信息能够完全匹配的单位,系统支持自动完成缴费关联登记。
(二)税费共管户的用人单位(虚拟户)税务主体登记的主管税务科所或税管员调整后,参保缴费登记主体的主管税务科所和费管员也同步调整。
1.同步主管税务科所或税管员变更信息至社保费管理子系统。
2.社保费管理子系统需识别税费共管户的主管税务科所/税管员变更。
若主管税务科所变更,社保费管理子系统需自动变更该用人单位(虚拟户)社保费登记的主管税务科所并置空费管员信息;若税管员变更,社保费管理子系统需自动变更费管员信息。
(三)因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管理模式、资金来源等方面存在差异,为支撑不同单位类型的不同业务要求,系统需增加标识以区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
(四)根据现有城乡居民政策规定,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资金筹集渠道包括自筹金额、集体补助、财政补贴、政府代缴等。
参保人本人缴费分自行申报缴费和参保人通过特定组织申报缴费两种方式。
系统需增加标识以区分城乡居民虚拟户的性质。
二、职工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关联优化完善
职工个人参保登记是指用人单位依据法律法规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依法办理社保增员、减员、变更等手续。
职工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关联是将职工个人参保登记信息与自然人登记信息关联并与其所在单位进行关联,这是社会保险费税务征管的首要环节,是缴费职工纳入税务机关管理的标志。
(一)参保登记信息来源于人社、医保部门的,数据需通过参保登记信息交互传递至税务部门,为满足后续业务办理要求,参保登记信息交互需满足人社(医保)部门的业务需要,系统需增加必要的业务校验。
(二)为支撑更多职工的业务办理,系统需放宽职工参保登记信息的校验,支持含特殊字符的职工进行社保费业务办理。
(三)为满足不同业务的不同时效要求,人社、医保部门可以根据业务需要选择实时或者批量异步推送职工个人参保缴费信息。
税务机关应将参保缴费信息关联结果向人社、医保部门进行反馈。
(四)当缴费人因更名等原因发生信息变更时,系统需支持该变更场景。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信息关联优化完善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信息关联是将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登记信息和自然人登记信息关联起来,这是社会保险费税务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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