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管理执行监督职责范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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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管理执行监督职责范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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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管理执行监督职责范例
一、收支管理
(局党组会议或办公会议)是本单位收支管理的决策机制,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审定本单位收支管理相关政策、制度;
(二)负责审定本单位内部支出范围、支出定额及支出标准等经费管理办法;
(三)负责审定本单位支出计划和财政资金支出的考核方案;负责重大项目大额支出申请、资金支付的审批。
(办公室)是本单位收支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设会计、出纳岗,其主要职责为:
(一)管理全局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
(二)合理编制本级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
(三)对收支业务进行统一会计核算;
(四)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六)对(二层机构)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七)接受国家有关部门、上级财务部门的财务监督。
各(股室)是本单位收支业务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执收、执罚规定收取各项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二)负责对区局核定的各项经费进行有效使用和管理;
(三)对支出业务相关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将相关单据提交办公室报账。
(局纪检部门)是本单位收支管理的监督机构,行使监督检查职权,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对财务收支事项是否符合内控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协助、配合外部监督机构对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
二、预算管理
(局党组会议或办公会议)是单位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对单位预算管理实施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定预算管理内控制度、预算相关管理办法或实施操作细则,负责上级对下级的日常审查、督导与审计监督;
(二)审批、审定年度部门预算草案、年度支出计划、年度预算公开等重大事项;
(三)审批、审定年度预算追加及调整方案;
(四)研究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听取重大或重要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等;
(五)审批、审定年度财务决算及决算公开等重大事项。
(局办公室)是单位预算管理的归口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开展预算编制、调整和上报工作;
(二)组织下达经批准的年度预算;
(三)对预算执行进行跟踪、监督和反馈,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局党组会议或者局办公会议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审核拟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及追加方案;
(四)组织开展预算年度考核工作。
(各职能部门)是预算业务的执行机构,其职责包括:
(一)根据办公室下达的年度预算编制的通知要求,收集整理年度预算编制所需的各项基础资料,并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及提出年度预算建议数;
(二)将下达的预算控制分解数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工作岗位;制定本部门的年度财政支出计划和月度财政支出计划;
(三)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和工作计划的调整,提出预算调整申请,负责本部门预算的综合平衡和执行监控及其他相关任务;
(四)根据月度财政支出执行明细,对预算执行差异情况进行反馈及提出下一步措施计划;
(五)提出及反馈预算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
(纪检部门)是本单位预算管理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年度部门预算草案中的政策依据、待遇标准等进行检查监督;
(二)对年度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依法依规情况、预算执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对重点预算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控,杜绝违法违纪和偏离预算执行等现象;
(三)对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资产管理
(党组会议或办公会议)为本单位资产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资产配置标准;负责执行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以及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组织实施行资产处置;组织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三)负责组织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等工作;
(四)负责资产占用费的征收、监督和管理;
(五)对单位及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推进资产的市场化运作;
(办公室)为本单位资产管理的归口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以及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负责本单位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告;
(四)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按照规定报告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各职能部门)为本单位资产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的使用管理,维修维护申请和审核工作;
(二)负责对本部门货币资金支付的申请和审核工作。
(局纪检部门)为本单位资产管理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库存现金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三)负责对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的决策进行监督。
四、合同管理
(局党组会议或办公会议)是本单位合同管理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定本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及相关政策;
(二)审定合同纠纷调解处理的意见及方案;
(三)审定合同风险管理措施及实施结果。
(办公室)是本单位合同管理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定、更新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二)负责示范合同文本的制定、修订及推行工作;
(三)参与合同的谈判工作;
(四)会同法务等相关科室、部门,共同审核、监督本单位各类合同;
(五)统筹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进度跟踪、履约情况分析及问题处理等风险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合同风险管控措施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牵头组织合同纠纷调解处理;
(七)牵头合同的归档、保管、借阅及销毁等档案管理工作。
(合同具体经办部门)为本单位合同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七)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八)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财务部门)负责合同资金支付审核等相关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避免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脱节,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及采购管理相结合。
(局纪检部门)为本单位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合同管理全过程的监督与检查,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完善。
五、政府采购管理
第一条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组织机构包括政府采购决策机构、政府采购归口管理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机构。
第二条单位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作为本单位政府采购决策机构,负责对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等采购事项进行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定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政策、规范、制度及流程,确定单位内部的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二)审定本单位的年度采购预算、采购计划;
(三)审定本单位重大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采购预算调整等;
(四)审定自行采购预选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条局办公室为政府采购归口管理机构,设置政府采购管理岗。
其主要职责是:
(一)以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及江南区出台的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等为依据,拟定本单位政府采购的政策、规范、制度、流程、及审批程序等;
(二)负责采购计划的归集、审核、上报审批;
(三)负责协调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公司;
(四)负责组织起草采购文件;
(五)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六)负责跟进合同履行情况;
(七)负责政府采购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四条各需求部门是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出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及政府采购计划和申请;
(三)及时向办公室提交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和验收证明,并提请支付合同款;
(四)参与本部门政府采购业务的实施和验收;
(五)参与政府采购资料的归档、保管与备案工作。
第五条局纪检部门作为采购监督机构,行使监督检查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单位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督察;
(二)对政府采购过程中人员的舞弊嫌疑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受理供应商提出的回避申请,并按照回避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六、建设项目管理
第一条局党组会议或办公会议是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决策机构,对建设项目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职责有:
(一)审定本单位的建设项目管理政策、规范、制度及流程,确定单位内部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二)审定本单位建设项目资金与财务会计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研究决定本单位建设项目立项、建设方案等重大事项;
(三)审议重大建设项目的合同等;
(五)审定重大设计变更;
(六)审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及权限范围内的其他审批事项。
第二条局办公室是本单位局办公室与建设项目归口管理和执行机构,设建设项目管理岗,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拟定本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政策、规范、制度、流程及审批程序;
(二)负责年度建设项目投资预算、计划的编制与调整,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三)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和前期准备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设计任务书、委托设计及编制投资估算,并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和程序纳入年度预算;
(五)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六)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各项招投标工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包括勘测、设计、监理、施工等合同)并组织实施;
(七)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及合同实施监理;
(八)负责对工程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和管理;
(九)负责对招标文件编制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进度管理进行监督审查;
(十)协调组织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和资料归档;
(十一)对已建设完毕的资产,及时组织协调办理资产交付使用相关手续;
(十二)监督、跟踪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并向单位领导汇报整改结果。
第三条财务部门是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有:
(一)拟定本单位建设项目资金与财务会计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编报年度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和年度建设项目财务决算;
(三)根据批准的项目概(预)算做好核算管理,按照规定组织建设项目资金收入与支出、建设项目成本的会计核算,并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
(四)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好核算资料档案管理;
(五)根据建设项目进度、资金使用制定用款计划,并及时筹措资金,保证工程用款;
(六)审查建设项目进度款相关资料,办理进度款支付;
(七)根据建设项目工程与设备价款的结算情况,办理结算支付,控制费用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建设资金;
(八)参与编制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参与工程招标文件、合同财务条款审核;
(九)参与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竣工验收工作,及时编报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十)定期收集汇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编报项目效益分析报告。
第四条局纪检部门是本单位建设项目的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招投标、材料与设备采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等;
(二)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提供相应资料和情况报告,协助完成监督工作;
(三)查处各部门、岗位及个人在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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