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指引14之制度1财务报告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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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条高级管理层或董事会成员在财务方面的其他不当行为。
第3章投诉举报及处理程序
第12条公司启用反财务舞弊投诉举报电子邮箱:
;
启动反财务舞弊投诉举报匿名热线:
。
第13条反财务舞弊投诉举报邮箱及匿名热线对公司内外公布,以接受来自公司内部员工及与公司有相关联供应商/代理公司/固定客户的投诉、举报事宜,并配置专人对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妥善的记录及保管。
相关人员收到举报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应将举报材料转交至受理部门。
第14条对于投诉、举报的案件,按照投诉人或被举报人所处的岗位进行调查处理,即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由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直接调查处理,并经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审批后实施处理;
公司中层以上(含)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直接调查处理。
第15条公司对于任何投诉、举报,均采取保密措施,防范投诉人或举报人的人身、利益不受侵害。
1.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
2.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部门、住址等情况;
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报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其他部门和员工。
3.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份。
4.对匿名的举报书信材料及电话录音,不得鉴定笔迹和声音。
第4章附则
第16条本制度由财务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解释。
第17条本制度的配套办法由财务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18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14.2报告编制管控规范
14.2.2重大交易会计处理办法
重大交易会计处理办法
第1条目的
为规范重大交易会计处理办法,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重大交易的判断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3.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财务部
第4条重大交易会计处理方法审议流程
1.公司发生重大交易,由财务部经理拟定会计处理方法,提交财务总监审核。
2.财务总监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提交总经理审核。
3.总经理审核后提交审计委员会。
4.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
5.董事会审议后将审议意见通知财务部。
6.财务部经理根据审议意见安排人员做具体的账务处理。
第5条重大交易会计处理办法的审批流程应按照规定层层上报,严禁越级审批。
第6条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7条本办法的配套办法由财务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8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
14.2.3会计报表编制管理办法
会计报表编制管理办法
第1条为了科学、有序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完整、准确、及时地为公司外界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正确的财务信息,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人员的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编制财务报告时,应遵守本办法。
第2章财务报告的内容
第3条财务报告主要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4条会计报表的种类及内容
1.按照编制时期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2.按照服务对象分为外部会计报表和内部会计报表。
3.按是否反映子公司的情况分为个别会计报表和合并会计报表。
4.向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部门提供的外部会计报表主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第5条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5.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6.企业合并、分立。
7.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8.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6条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下列情况给予说明。
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4.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
5.影响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主要原因。
6.报表调整事项和需要说明的事项。
7.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3章会计报表的编制
第7条财务部负责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在编制之前,财务部门人员根据《财务报告编制准备管理制度》布置、落实编制工作。
第8条财务部会计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第9条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做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
第10条财务部会计人员通过人工分析或计算机信息系统检查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重点校验以下项目。
1.会计报表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
2.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有关数字的衔接关系。
3.会计报表与附表之间平衡及勾稽关系。
第11条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情形时,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做出恰当的会计判断,选择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编制相应的财务报告。
第12条公司终止营业时,应按照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进行结账,并编制财务报告;
在清算期间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清算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4章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第13条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在编制之前,财务部将确定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的方法及发生变更的情况提交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审议。
第14条确定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后,对所属编制范围内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执行如下规定。
1.统一执行公司财务部制定的会计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
2.母子公司内部相互之间业务往来的会计处理严格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相关的账务处理必须符合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3.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统一设定的合并会计报表工作底稿格式与有关明细表报送相关资料。
第15条财务部的会计核算及合并报表执行
1.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权益性资本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并以此编制个别会计报表,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提供基础数据。
2.设立在境外的子公司以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并以折算为人民币的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3.合并会计报表必须按规定编制工作底稿,并编制抵销分录,然后计算合并数据,过入合并会计报表。
第16条合并会计报表的附注应说明以下事项。
1.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母公司的持股比例。
2.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各公司财务数据的增减变动情况。
3.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各公司。
4.当母子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时,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
5.其他事项。
第5章附则
第17条重大交易会计处理办法的审批流程应按照规定层层上报,严禁越级审批。
第18条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19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
14.3报告对外提供管控规范
14.3.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实施细则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包括续聘和改聘,下同)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适用范围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细则的规定。
第2章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第3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满足下列条件。
1.取得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4.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5.拥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6.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7.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8.最近3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3章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流程及管理
第4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审议。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5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提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承担的职责如下。
1.审查应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
2.根据需要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调研。
3.负责《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4.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的投诉事项。
5.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6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的方式
1.公开选聘,指公司公开邀请具备执业资格、符合公司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竞聘的方式。
2.邀请选聘,指公司邀请两个(含两个)以上具备特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竞聘的方式。
3.单一选聘,指审计委员会邀请某个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选聘。
第7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一般程序
1.审计委员会提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及要求,并通知财务部审计专员开展前期准备、调查、资料整理等工作。
2.审计专员可以通过审阅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料、查阅公开信息或者向证券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注册会计师协会查询等方式,调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
3.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报送审计委员会指定的工作部门进行初步审查、整理,然后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
4.审计委员会应对是否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不符合公司选聘要求的,应说明原因。
5.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审议,如获通过,公司应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6.公司与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合同》,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7.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审计业务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业务。
第8条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第9条审计委员会达成肯定性意见的,提交董事会审议;
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4章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特别规定
第10条审计委员会在审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应约见前任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应在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十个工作日前,向证券监管部门书面报备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及相关资料,并提供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和会议记录。
第11条董事会审议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时,独立董事应当明确发表意见。
第12条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后,书面通知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董事会应为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股东大会上陈述意见提供便利条件。
第13条除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要求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等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14条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被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意见、最近一期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公司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及具体内容、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调查情况及审核意见、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费情况等。
第15条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要求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审计委员会应向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详细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做出书面报告。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改聘程序。
第16条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其检查结果应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
1.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2.有关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3.《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履行情况。
4.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17条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由董事会对公司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2.经股东大会决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造成违约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3.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18条承担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
1.将所承担的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机构的;
2.审计报告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存在明显审计质量问题的。
第19条依据本章规定实施的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
第20条本细则由财务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21条本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
14.4报告分析利用管控制度
14.4.2财务分析报告制度
财务分析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分析内容和格式,全面揭示公司的经济活动与效益,切实发挥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行为、财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分析。
第3条职责划分
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分析工作,严格遵循“科学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及时性”的原则,以定量分析为基础,以定性分析为辅助,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分析。
第2章财务分析步骤与报告编制周期
第4条制定具体的分析目标
第5条搜集相关的数据资料
第6条分析相关信息数据,评价公司的经营情况。
第7条提出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第8条每月10日,编制财务分析报告,提供给公司高层管理者作为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9条年度、半年度或季度财务分析报告按照董事会的要求编制。
第3章财务分析方法
第10条比较分析法
将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期间的会计报表以及明细表相关项目数值并列比较,包括绝对数值比较、增减变动比较、图表比较。
第11条趋势分析法
将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期间的会计报表以某一段期间或时点为基础,进行资产、负责、损益各项项目与基期相关项目进行比较。
第12条共同比分析法
在会计报表中,不列示各项目的具体金额,而仅列示各项目占总额的百分比并进行分析。
第13条比率分析法
对用以衡量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运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
第14条特定分析法
由于特定目的而进行的不同以上方法的分析方法,主要有现金流量预测、成本性态分析、本量利分析等。
第4章财务分析项目
第15条生产经营状况分析
从资源量、加工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润等方面对公司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做一总体的评价,并与同期水平做一对比说明,简要分析增减变动的原因。
第16条收入情况分析
1.分析本期收入情况,说明收入的主要来源。
2.分析收入本月数与上月数、本年累计数与上年累计数对比变化,分析引起变化的主要因素。
3.根据市场情况(如销售数量变动、价格变动等)分析对收入的影响程度。
第17条日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分析本期实际完成数与日预算指标完成的百分比,并说明引起实际指标与预算指标不一致的主要原因。
第18条成本费用分析
1.分析当期原材料成本与上月、本期累计数与上年同期数对比增减变化情况;
分析原材料成本占整个生产成本的比重。
2.分析辅助材料增减变动情况和占整个生产成本的比重情况。
3.分析动力消耗增减变动情况和占整个生产成本的比重情况,判断能耗是否合理。
4.分析人工成本增减变动情况和占整个生产成本的比重情况,判断人工成本结构是否合理。
5.分析制造费用增减变动情况和占整个生产成本的比重情况,着重分析说明制造费用下影响和变化较大的明细科目。
6.采用比较分析法分析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的增减变动情况,单列出影响和变化较大的明细科目进行分析。
7.分析生产加工成本的增减变动情况,并说明其原因。
第19条利润分析
1.分析利润组成情况。
2.采用对比分析法分析,用本月数与上月数、本年累计数与上年同期数相比分析利润和总利润的增减变动情况。
3.根据各产品的销售数量、销售单价、销售成本的变动情况分析对利润的影响程度。
4.根据其他与利润相关项目的变动情况分析它们对利润的影响程度。
第20条资产负债项目分析
1.存货分析
(1)根据当期产销率分析公司产销平衡情况。
(2)分析存货积压或存货短缺形成的原因。
2.往来款项分析
(1)分析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形成原因及处理情况;
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2)分析预付账款的组成情况。
(3)分析应付账款的构成,应付原有款要单列分析。
3.应交税金分析
分析当期各项税金增减变动情况,并说明原因。
4.现金流量分析
判断现金流量情况是否正常,现金是否充足。
(1)分析现金流量的来源和去向,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比例如何,现金流结构是否合理。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3)现金收益水平分析。
5.财务指标分析
(1)变现能力比率。
变现能力是企业产生现金的能力,它取决于可以在近期转变为现金的流动资产;
反映变现能力的财务比率主要有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2)资产管理比率。
它是用来衡量公司在资产管理方面的效率;
包括营业周期、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
(3)负债比率。
它是指债务和资产、净资产的关系,反映企业偿付到期长期债务的能力。
其主要分析资产负债率和产权比率。
(4)盈利能力比率。
盈利能力就是企业赚取利润的能力。
通常其分析的指标主要有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资产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
6.重大财务状况变动的说明
当月发生重大的财务状况变动时,应对具体情况做出详细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或偿还借款。
(2)进行了大宗交易,如发生重大投资、签署并购协议、大型固定资产购建协议等。
(3)发生了或有事项。
(4)除本年利润之外的所有者权益项目发生了变化。
(5)其他重大财务状况变动情况。
(6)本月是否有追溯调整年初数的项目,并说明调整原因及金额。
第5章提出建议
第21条根据分析结合具体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22条对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建议。
第23条总结前期工作中的成绩经验。
第6章附则
第24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其解释权和修订权亦归财务部所有。
第25条本制度自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
14.5财务报告管理相关文件资料
14.5.2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
内控文本名称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
编号
一、年度财务报告构成
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1.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布报告、关联方披露以及其他有关附表等。
2.对内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内部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需经财务总监批准。
二、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要求
(一)财务报表必须遵循的原则
1.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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