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度工作总结3篇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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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度工作总结3篇doc
司法厅2018年度工作总结3篇
第一篇
XX年是我县经济运行遇到严峻挑战的一年,也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经受考验,攻坚克难的一年。
在县委、县政府和省厅、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以及党的十八大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委十三届三次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作用,以组织实施“七大工程”为抓手,以“激情干事创新业,创先争优作示范”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积极服务“稳增长、抓转型、破难题、增后劲、惠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加快“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组织实施法律服务优质工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成果。
今年以来,面对市场紧缩、要素紧缺以及经济减速、财政减收、企业运行十分困难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重点,积极谋划,主动有为。
1.法律服务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力度明显加大。
今年以来,按照县政府《关于协助企业大提升大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县局专门建立了支持企业发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强化了对涉企纠纷的指导和协调,并专门组建了转型升级专业法律服务团队,编制发送了一批《企业转型升级法律风险提示读本》。
同时开展了新一轮企业法律体检专项行动,通过一系列举措,帮助企业找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风险点。
县局还组织开展了优秀诉讼案例的评选活动,通过民事和刑事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展示和展评,引导企业加强转型升级的步伐,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应对债务危机,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2.法律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
今年以来各律师、公证机构和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特别是围绕重大建设项目、企业破产重组、企业融资、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投资风险管理,以及政府信访接待、民生民计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拓展服务的项目和范围。
据统计,1-11月,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咨询1597件,同比增长79.64%,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2件,同比增长12.2%,涉及标的1952.7万元,受理农民工欠薪案件16件,涉及职工1603人,讨回欠薪889.5万元。
各律师事务所共受理刑事辩护案件324件,同比增长26.07%,代理民事案件483件,代理经济案件513件,同比增长46.57%,业务收费达1004.2万元。
同时选派律师24人次到县信访局随同县领导接访。
县公证处受理公证业务案件2821件,业务收费250.36万元。
3.法律服务的运行机制不断健全。
今年以来,根据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提请县委县政府两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经过2至3年的努力,县镇(街道)二级政府(办事处)普遍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企业法律顾问年增长达到8%以上的工作目标。
目前,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已经开展,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得到了巩固和完善,镇(街道)法律顾问已实现了全覆盖。
会同信访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律师陪同县领导接访机制的实施意见》,就工作协调、信息研判、考核评价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同时还加强了法律服务执业机构的日常监管和指导,制定下发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关于公证处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公证处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公证业务受理的信息自动化管理,建立了季度公证质量分析例会常态机制,开展了星级律师事务所的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县局还组织听庭11次,询访40次。
二、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拓展工程,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有新成效。
1.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标准化、专职化和效能化的目标,到目前为止全县有80%以上的村(社区)调委会已经达到“六个一”的标准(有一间房子、一块牌子、一枚印章、一个统一的内部标识、一支专兼结合的调解员队伍、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共有7个村(社区)达到了市五星级的标准。
注重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开展了基层调解干部培训和人民调解能手的评选活动,有8名同志被市局评为一级人民调解员,大云司法所长杨文静同志及姚庄司法所长杭钰荣分别被评为全国和全省人民调解能手。
进一步规范调解文书的制作,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的考核奖励机制,调解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
发挥民间和谐员队伍的作用,以“老娘舅”、“和阿姨”为代表的民间和谐员入选县“十大善事”之一。
2.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机制不断巩固。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矛盾化解行动”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着手建立人民调解工作体系。
在县级层面上参与建立了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的建设,在横向层面上,积极探索了检调衔接机制,全面启动了诉调衔接机制,巩固提升了医调会和交调会的工作水平。
在镇(街道)层面上,充分发挥警调衔接机制的作用,同时,积极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特别是按照十八大安保工作的要求,坚持推行“日报告、周排查、月研判和季例会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区分不同情况,实行归口管理、分类化解。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552次,受理矛盾纠纷6221件,同比增长83.89%,成功调处6186件,调处成功率99.44%,涉及标的18551.35元。
3.行业性专业调委会的作用日益凸显。
根据我县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特别是医疗纠纷处置难、道路交通事故数量猛增的实际情况,我们充分发挥两个专业性调委会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以来,县医调会共受理调处医疗纠纷31件,其中死亡纠纷5件,涉及标的101.01万元。
县交调会成立一年以来,共受理调处交通事故纠纷2997件,其中死亡纠纷23件,总标的达到3597.80万元。
两个专业调委会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引起了省厅和县有关领导的重视和关注,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季培军、县人大常委副主任马佩莲、副县长殳世平、高嵩先后作出批示,对医调会和交调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三、组织实施重点人群管控规范化工程,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有新进展。
1.组织队伍建设得到了新加强。
按照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本省《实施细则》、本市《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注重从基础工作抓起,并结合全省开展的“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不断强化县、镇、村(社区)三级组织网络,在县级层面上,县政府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同时经县编办批复,同意建立县社区矫正监管大队及县社区矫正信息监管中心,在镇(街道)层面上,加强了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和社会工作力量的配备。
目前,各镇(街道)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基本达到2名以上,同时配备社工17名,达到了每20名社区矫正人员至少配备1名专职社工的要求。
在村(社区)层面,建立了帮教工作站。
目前已建16个,也达到了有5名以上社区矫正人员村(社区)必须建站的要求。
2.接收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
按照要求,与各司法所签订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责任书,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社区矫正人员登记接收处,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文书格式和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同时制订印发了《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的规定》,在姚庄镇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入矫和解矫宣告观摩会。
认真做好十八大的安保工作,召开了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会议,加强了对重点人员的排摸和管控,制定印发了《社会工作者走访社区矫正人员的规定》。
会同公检法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三次巡回执法检查。
今年以来,对1名社区矫正人员予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对8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处分。
3.教育帮困工作得到了新的提升。
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入矫、中期和解矫三个阶段的心理测试,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好矫正个案。
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讲师团的作用,全年组织各类心理咨询辅导806人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和法律知识讲座11次,组织播放电教片27次,受教育达878人次。
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赴省女子监狱、长湖监狱、南湖监狱等地进行面对面帮教。
加强对“三无”人员的帮扶工作,建立了县社区矫正人员帮困和刑释解矫人员的帮扶专项资金,切实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同时帮助他们解决居住场所、低保金和责任田等实际困难。
今年以来,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61名,解除矫正116名,目前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共326名,安置帮教人员1151名。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均控制在省定指标范围内。
四、组织实施公民法律素质提升工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新推进。
1.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继续推进。
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实施意见》。
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层面,制作了首期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卡片,印发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笔记本,方便领导干部随时随地学法。
干窑镇还启动了“每月一法”学习活动。
在新居民层面,组建了全市首支“六五”普法乡音讲师团和新居民艺术队,并组织下基层、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公益性的宣讲和法制文艺演出。
在青少年层面,组织开展了“交通安全进校园”、“水法进校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学生观摩法院刑事庭审,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县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系列法宣活动。
在农民层面,精心搜集整理了40个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编印成《农村法律知识读本》,赠送给全县万家农户,方便村民学法用法。
同时,还组织开展了村级简报妇女维权专刊评比活动,姚庄镇还与上海群艺家协会合作成立了“五彩志愿者”宣传队,将法律知识融入到田歌和小品中,深入田间地头演出。
2.法制宣传阵地进一步拓展。
在县城建立了法制文化主题广场,通过电子显示屏、地埋音响、主题宣传栏、石书石刻等形式,全力营造公民学法用法的氛围。
5月份以来,县局还整合各方资源,在法制文化广场开设了法制夜市,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参与市民近万人。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第二届法制宣传折页展示展评活动,全县共有30多个部门、50余种宣传折页参与了展示展评。
展评结束后,将这些宣传折页分类配送到了全县所有机关办事大厅,以及农村、企业和学校。
同时还开展了第二届法制宣传阵地展示展评活动。
通过法制宣传长廊、法制政务微博、法制课堂、法制文艺、法制简报等形式不断把“六五”普法工作引向深入。
3.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持续推进。
根据省市的有关精神,今年以来对全县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和复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一票否决和动态调整机制。
今年新增省级“民主法治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村”7个,县级“民主法治村”9个。
目前,全县共建成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3个,县级民主法治村53个,我县被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同时开展了第二届全县诚信守法企业评选工作,全县共建成2家市级诚信守法企业,24家县级“诚信守法企业”。
五、组织实施基层基础固本强基工程,司法行政影响力和辐射力有了新的提升。
1.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作用日益显现。
经过两年多来的建设和发展,目前,中心服务的项目已经扩展到8项,服务的方式和内容更加贴近群众。
特别是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律咨询、免费周到的法律援助、真实合法的公证证明、合情合理的人民调解、严肃规范的社区矫正、轻松活泼的法制夜市等职能的发挥,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行政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从而无形中提升了司法行政部门的对外形象。
2.镇街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进。
按照“党委政府所想、人民群众所盼、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司法行政职责所能”的要求,各镇(街道)司法所结合当地实际,着力推进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目前,已具备这一功能并挂牌的服务中心有6个,开发区(惠民)街道、姚庄、陶庄的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比较规范且功能也比较齐全。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又上新台阶。
以创建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为抓手,不断提升硬件与软件的标准和水平,目前,9个司法所所均面积已达到493平方米,装备水平已基本达到省定的标准要求。
今年以来,县局还制定下发了《基层司法所的管理暂行办法》,对司法所的业务建设、岗位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规范、考核奖惩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目前,全县已成功创建五星级司法所1个,三星级司法所3个,今年新申报五星级1个,三星级1个。
六、组织实施创先争优工程,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有了新的增强。
1.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根据市局和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谋划实施方案,不断强化学习教育,特别是通过专题辅导、警示教育、自我剖析、典型交流、岗位练兵、下访走访以及司法行政形象表述语的公开征集活动,使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有了新的提升,为民服务的意识得到了新的增强。
2.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激情干事创新业,创先争优作示范”的活动,特别是通过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承诺、难题破解、机关服务品牌打造、领导班子大接访、大走访和述职述廉、城乡支部结对慰问、机关干部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结对走访,以及主要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完善等系列活动,使党组织的战斗壁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二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司法厅(局)的关心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创建全省示范”为总目标,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实施司法行政“护城河”专项工程为主线,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
1.坚持律师陪同县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全年共安排24人次。
通过律师陪同接访、参与四长值班,从政策和法律的层面,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为上访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好法律解释和解读。
2.提前介入“两分两换”法律服务工作。
县局建立了由分管局长带队的法律服务“两分两换”专题工作组,在先行试点的姚庄镇,配合党委、政府全面开展工作,重点围绕土地置换和房屋拆迁的有关政策,积极主动做好法律文书把关、法律咨询释惑,以及现场监督公证等工作,确保姚庄镇首期612户农户与新市镇投资公司签订好置换协议,并顺利搬迁。
随着“两分两换”工作的全面展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两新”工程相关配套工作的若干意见》,从法律服务层面,切实为“两新”工程提供有力的保障。
继姚庄镇试点后,惠民街道和魏塘街道首期621户农户的宅基地安置抽签工作也在县公证处的现场监督下顺利完成。
3.启动实施“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省厅《关于推进全省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精神,从我县实际情况出发,今年以来,立足原有的工作基础,提出了建立“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基础性、大众性和专业性的服务机制。
县局还制定印发了《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4.巩固提升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根据我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今年以来,不断深化“法律服务助推发展”专项行动,确定每年9月份作为“法律体检”服务月,组织引导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企业法律顾问单位,围绕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劳动人事管理、投资风险管理等内容,逐项进行体检,并形成“法律健康档案”,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和建议书”,帮助企业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
针对台资企业的实际情况,还建立了服务台商的信息互通机制和部门联动会商协作机制。
5.不断强化公证服务意识。
在县法院、人民银行支行和银监分局办事处等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四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公证服务金融作用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的若干意见》,既拓展了公证业务范围,也为金融机构贷款业务提供了安全保障。
二、围绕社会矛盾化解,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推进
1.加强基层队伍网络建设。
根据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注重把调解工作的触角向自然村延伸。
目前,全县已建立“老娘舅”、“和阿姨”、个人调解室、民情工作室等民间和谐员队伍185支,民间和谐员已达到1500多名。
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了“十佳民间和谐员”的评选活动,举行了隆重的颁奖典礼,在县级新闻媒体开展了民间和谐员的集中宣传活动,会同县广播电视台聘请“十佳民间和谐员”为特约民间调解员。
探索建立网格式的调解组织体系,姚庄镇在全镇建立了“1+4+18”的人民调解组织新模式,在镇级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中心,下设4个片区工作站,以及18个村调解工作室,每个工作站配备了指导员、联络员和调解员,以此充分发挥司法所干部的职能作用,通过划片包干,重心下移,确保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诉调衔接机制建设,县政府专门建立了诉调衔接工作协调小组,成立了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县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西塘司法所和西塘人民法庭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今年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案件有6件。
加强警司联动机制建设,目前,陶庄、天凝2个司法所已经在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通过警司联动机制,对轻微伤害或相邻纠纷等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案件进行当场调处,今年已调处治安案件32起,调处成功率100%。
3.发展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建设。
按照建立1+X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的要求,今年以来,组建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和《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聘请了3名在卫生、政法系统退休的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聘任了9名兼职调解员,建立了由12名医学、法学专家组成的专家库。
医调会成立以来,共接受咨询30次,调处案件20起,调处成功19起,其中死亡案件6起,引导当事人进行医疗事故鉴定1件,引导当事人起诉1件,调解成率95%,累计索赔金额241.78万元,实际赔付标的70.92万元。
对已建立的9个新居民调委会,规范了组织名称,完善了调解工作的流程。
4.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
坚持做到每月定期排查与重点时段集中排查相结合,突出“春节”、“两会”和国庆期间,特别是世博安保的关键时期,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做好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认真进行梳理和调处,并定期出刊《矛盾信息月报》。
全年共开展排查调处工作17次,排查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139件,调处成功134件。
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446件,调解成功2403件,调解成功率98.24%,涉及标的4262.23万元,其中劳资纠纷219件,人身损害赔偿181件。
三、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去年12月至今,我县累计共有社区矫正对象414名,已解矫151名,目前在册人员为263名,帮教安置对象1011名。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1.切实抓好各项管控措施落实。
年初,制定了我县实施社区矫正“护城河”工程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系统司法行政“护城河”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县局与各司法所签订了责任状,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逐步加大管控力度,开展了5次滚动式大排查,重点掌控好矫正对象与上海有关联的情况。
世博安保期间,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制定了临战式应急处置预案;制定落实定人包案、管控升级等制度,各地坚持每周巡查、每月集训制度,县局会同公检法等部门每季开展联合执法督查,并通过目视跟踪、有线查控、无线遥控等方法,不断强化管控措施的落实。
2.开展了与上海接边地区协作联动。
针对我县特殊的区位状况,为确保上海世博会的绝对安全和稳定,在我局的积极倡议下,与周边平湖市及上海市的青浦区、金山区共同建立了接边地区社区矫正协作联动机制,通过信息互通、联合排查、异地委托管理以及应急处置等措施,全面掌控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
自3月上旬启动以来,在各方的通力协作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创新管控方式方法。
制定印发了《县社区矫正对象“三色”管理办法》,目前,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列入绿色管理的87名,黄色管理120名,红色56名。
制定出台了《县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暂行办法》,帮助矫正对象缓解和消除不良心理因素,增强自我调节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探索实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记录本制度,及时告知矫正对象的管理要求和处遇,掌控每个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进一步强化矫正对象在社区服刑的意识。
今年全县共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2036次,个别谈话1664人次,开展心理咨询813人次,组织公益劳动1769人次,落实低保2人次,帮助43名矫正对象落实了责任田。
4.认真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注重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衔接,全面掌控“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重点归正人员的动向。
加强与民政、劳保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切实为归正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开展技能培训,落实基本生活保障。
今年归正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均达到99%,重新犯罪率仅为0.99%。
四、围绕“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推进
1.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在全省“公务员学法日”组织开展以“法律护航,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法律知识图片展。
开展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试,加强了执法人员的专题培训与测试。
举办农村(社区)基层干部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有近700多名村(社区)干部参加。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首届法制文艺创作表演比赛活动,新创作法制文艺作品19件,其中14件作品经编排后参加了比赛演出,由我局创作编排的小品《老娘舅》在比赛中获得了金奖。
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对联和格言作品的有奖征集、交通安全漫画比赛、法律知识竞赛、专题文艺晚会等形式,不断营造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全面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了劳动用工和劳资纠纷专题培训,制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展板30多块,到企业进行巡回展览,通过多种形式为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
组织实施新一轮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进行专题培训辅导。
积极开展国家和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系列创建工作。
目前,已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省级6个,市级23个,县级44个,对获得县级以上的民主法治村(社区),每个村(社区)兑现奖励补贴1万元。
整个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还引起省里的重视和关注,在今年8月份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建设“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县大云镇作了典型发言交流。
3.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的总体安排,今年以来,在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县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对全县9个镇(街道)以及15个重点部门进行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验收,并对其他14个部门进行了抽查验收。
6月25日,我县接受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验收,得到了市考核组的充分肯定。
五、围绕公正廉洁执法,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1.律师公证队伍建设有了新加强。
在壮大执业律师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制定了《关于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警示教育、诚信教育活动。
通过系列教育活动,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
2.律师公证日常管理有了新推进。
按时完成公证处XX年度工作考核和天成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初审上报工作;启动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初审工作,组织开展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同时,以法律服务质量为主线,坚持“听庭、查卷、询访”质量监督机制,组织出庭案件旁听评议10次,涉及执业律师12人次,基层法律工作者1人次;组织抽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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