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管理达标要求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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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电信工作人员进入通信机房,须由派出单位提出申请,相关业务部门会同安全保卫部门提出意见,必要时报主管领导审批,领取并佩带临时出入证(卡)或施工服务证(卡),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第13条机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保密规定。
严禁将各类资料带出机房或向外泄密。
机房内未经许可不得摄影、摄像。
第14条禁止在各种业务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禁止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等外存设备。
第15条网络维护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不得公开密码、相互借用密码、以及泄露IP地址、端口等涉及网络安全的信息。
人员调离岗位应立即注销相应用户或更改密码。
第16条通信楼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机房灭火流程”,懂得本岗位通信(工作)过程和设备的火灾危险性;
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能及时发现火险,有效扑救初期火灾。
机房配有灭火器材,型号正确,且处于有效期。
第17条通信楼应根据消防规范配置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告警系统及自动灭火系统应由专人(或兼职消控员)负责维护,实现集中监控,确保运行正常。
第18条机房内禁止使用各种炉具和电热器具,严格明火管理。
确因工作需要的明火作业(如电、气焊接、喷灯、烤漆、搪锡、熬炼等)必须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核发《动火证》,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需张贴在显眼位置。
第19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
保卫部门应履行检查、监督、为生产服务的职能,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违章行为;
对查出的隐患要提出整改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制定整改计划,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20条机房内外作业包括对机房、机房内设备与基础设施以及机房外设备与基础设施的巡检、维护、测试、清洁、设计勘察、施工改造等。
第21条由本单位人员负责实施的日常、例行机房维护(巡检、测试、清洁等)作业应按照维护规程要求和作业计划实施;
由外单位人员实施的机房作业计划应填写《机房作业许可证》,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安排随工人员。
第22条随工人员应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现场的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可能影响通信安全的操作及其它违章操作;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施工结束后随工人员应负责对工程的检查和随工验收,并督促现场杂物和垃圾的及时清理。
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重要问题必须详细记录。
第23条机房作业中涉及到线缆布放及设备、器件安装的,必须严格遵照机房工艺规范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
不得因作业而破坏机房原有工艺规范,或降低机房安全标准。
第24条因施工作业需要使用电缆槽道、桥架、竖井、爬梯时,须征得维护部门的同意;
需要对电缆孔洞进行拆封时,必须征得安全保卫部门同意,施工后必须遵循“谁拆封,谁恢复”的原则,进行规范封堵。
第25条进入无人值守机房作业应先开门通风,作业过程中保持机房空气新鲜;
离开时应检查机房内各设备、设施是否正常,清理好现场,并做到人走灯灭门锁。
第26条用电安全管理应逐级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27条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和调度流程,分公司应明确各类用电申请和作业流程,纳入电子化流程管理。
第28条通信楼生产用电管理由维护部门负责。
维护部门应严格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动力设备、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
未经维护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将用电设备擅自接入供电系统。
第三章机房环境达标要求
第29条机房门窗完好,符合防尘、防火、防盗、隔热要求。
机房内无吊顶,无木质墙裙、桌椅。
新建各类走线槽、走线爬梯无封盖、无侧板。
第30条机房内室内屋顶及地面应做防尘处理,室内清洁、少尘,无异味,房屋无渗水。
无堆放纸箱、木箱等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杂物。
地板下不用的线缆和杂物及时清除。
第31条机房温、湿度常年符合相关要求。
无人值守机房空调具备自启动或远程开停机功能。
第32条机房电缆井、管道井、孔洞应作专业的防火封堵。
制定封堵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安放责任牌。
第33条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
油机室与油库应作有效防火隔离;
硫酸应专室存放。
第34条通信楼各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重要机房合适位置及通道设置有应急照明设施。
第35条无人值守机房内要切断非生产用电源,控制终端要尽量远离机架,非检查测试时要关闭测试终端电源,确有困难的应关闭显示器电源。
第36条机房内应严格防尘、防静电措施,进入机房工作人员必须换工作服、工作鞋。
对通信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防静电操作要求进行。
机房配有防静电手环。
第37条保持设备、设施和环境整洁,各维护终端台、工具、仪器仪表、零星配件摆放有序。
值班或巡检人员应按照作业计划和要求定期对机房环境卫生进行清洁。
第38条各类机架牢固,无松动,排列有序,整齐,摆放间隔符合规定。
各类设备机架有名称标示,标示齐全、规范、准确。
无存放于架顶、地面(板)、地板下的单个设备。
使用中央空调的机房,无设备机架安装在空调出风口正下方。
第39条各机架前后维护作业通道照明充足,阳光直射的窗户设置有符合消防要求的隔阳措施。
第40条接入集中监控系统的温湿度、水浸、烟雾、红外、门磁、摄像机等各种环境监测探头必须保持良好,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41条禁止在机房内吸烟、饮食。
机房内应严防鼠害、蚁害,并防止其他小动物的闯入。
第42条机房根据需要配有绝缘梯、绝缘垫、温湿度计和必要的清洁工具。
波分设备机房配有尾纤专用清洁带。
第四章机房供电、信号线路达标要求
第43条机房交流电源线、直流电源线和信号线按上走线方式分架敷设,保持安全的距离。
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可以分槽布放、同槽不同位布放,通信楼内的电源线应采用阻燃线缆。
第44条电源线一律按照上走线整改,禁止各类电源线在活动地板下布放,有条件的其他线缆也应按上走线方式布放。
第45条上走线的进出电缆绑扎平整、有序,无纽绞和交叉。
新建的上走线架采用开放式的走线桥架,对规模较大的局所,走线桥架不宜采用铝合金材料。
第46条必须走下走线的进出电缆摆放有序,无纽绞和交叉,电缆沟内线缆整齐、无积水杂物,盖板必须阻燃、牢固且不得挤压电缆。
第47条交流电缆、直流电缆、信号线进出机房或进出不同楼层,应分不同竖井或孔洞。
无法实现的应同竖井或孔洞明显分区隔离布放。
第48条固定式维护终端使用一机一固定插座,不宜使用临时式拖板交流电源,禁止多个临时式拖板交流电源串接使用。
插座应有保护措施。
第49条各专业机房照明线和电源插座引入线应采用明线敷设,且采用阻燃电源线并用阻燃PVC管槽进行保护,电源总开关置于机房门口。
第50条无人值守机房要切断非生产用电源,控制终端设备要尽量远离机架,非检查测试时要关闭测试终端电源。
第51条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第52条所有的电源线两端均应标明电缆走向及用途。
信号线标签标识符合规范。
第53条所有电力线、地线线缆必须为一条完整线缆,室外部分禁止中间驳接。
第54条电力线不得在铁钉上固定或用金属丝捆扎。
第55条各配电电缆绝缘层完好,无破损、老化、龟裂现象,无异常温升现象。
第56条通信机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临时线时要采用双护套线。
第57条配电箱内不得堆放易燃、可燃杂物,闸刀必须使用额定保险丝,严禁使用铜、铁、铝丝代替。
第58条动力配电架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尘土,裸露部分有必要的防护措施,无安全隐患。
第59条机房空调进排水管与信号线、电源线不得混敷,空调的进、出水管路布放路由应尽量远离机房通信设备,进水管应做防漏水保护或做防水溢流槽,管路接头处安装的水浸告警传感器应保持完好。
第60条油机房与储油间应分别设置,油机房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
第61条机房内应采用联合接地、共地不共线、均压等电位就近接地,并应分层设立地线汇接排。
交流设备保护地、直流工作地、直流设备保护地不能混用,均需设置独立地线可靠接到分地线排或总地线排。
第62条同列各设备、走线架的连接地线应单独接入到地线汇接排。
机房内用户电缆均压线、光缆加强芯、无源设备机架应可靠接地。
各类机架接地可靠,接地方式、线径、颜色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第63条非阀控密封电池室、贮酸室、油机室、电缆进线间应采用防爆型灯具,不应设插座及开关,排风机应直接接入电源,开关一律设在室外。
第64条端局以上机房机架内无逆变器电源。
无法避免机架内使用交流电的,应使用UPS系统配电套管分区进入机架,并且一设备一固定插座,机架内禁止使用临时式拖板交流电源。
第65条机房内各机架进出电缆绑扎平整、有序,无纽绞和交叉。
走线槽内各类线缆无盘绕。
各类信号电缆有标签标示,标示清晰、准确、牢固,符合标签制作要求。
废弃线缆及时清理、拆除。
第五章专业机房设备安装、运行达标要求
第66条各类设备机架仪表显示、指示灯、告警提示准确、正常。
设备工作状态正常,无异常告警指示。
第67条各类开关(熔丝)配置合理,无过大、过小和上下级不匹配现象,无异常温升、无异常气味、无异响现象。
第68条各类电力电缆线径按照实际容量或终期容量配置合理,无异常温升,无异味现象。
第69条高压变压器安装位置符合相关要求,并装设有防护栏或防护网等防护措施。
变压器无漏油、无异响、无闪烙现象。
第70条无功功率补偿柜电容器无鼓胀、漏液、腐蚀、失效现象。
第71条油机房燃油箱大小符合相关规定,安装位置合理,牢固。
油道、烟道走位合理,无漏油、漏气痕迹。
第72条发电机组各部件无松动、异响现象。
启动电池端电压、电解液比重符合相关规定。
启动电池表面、极柱无漏液,无腐蚀现象。
第73条机组工作正常,工作过程中各项技术指标达标,状态指示正常,无漏油、漏水、漏气、漏电、异响现象,能满足满功率发电需要。
第74条冬季环境温度较低的地区,加热功能正常,润滑油、冷却水无结冰现象。
建在地下的机房,通风良好。
第75条油机润滑油油量合适,油质良好。
油机冷却水水量合适,水质良好。
第76条油机/市电转换屏工作状态正常,各切换开关工作状态正常,无异常温升现象。
油机/市电转换屏开关(熔丝)配置合理,无过大、过小和上下级不匹配现象,无异常温升和异响现象。
第77条UPS按照n+1冗余配置,一套UPS系统有2路及以上的独立输入电路。
UPS系统现场放置维护操作指南、系统主机参数设置表。
显要位置张贴紧急停机流程。
UPS主机远离通信主设备,配电线路按相关规定套管分层分槽分区布放。
第78条直流系统配置合理,整流模块容量满足负载及蓄电池组充电用电量,并配置合理的冗余备用。
整流器监控模块各参数设置合理,系统各参数显示值与实际测量值校准准确。
第79条动力机房主要供电回路熔丝冗余,方便应急使用。
各专业机房主要供电回路采用真双路冗余配置。
第80条蓄电池组各单体无外壳鼓胀、开裂、极柱变型、爬酸、渗漏等现象。
单体电池间连接部位牢靠,无异常温升现象。
第81条MDF跳线整齐,废弃电缆及时拆除,无裸接现象。
保安单元颜色使用正确。
第82条保安单元工作正常,无异常现象。
各类用户架检测设备工作正常,无异常告警。
第83条电缆充气机工作正常,无异常告警,电缆气密性完好
第84条空调机房冷冻水管道、冷却水管道的进出水管道涂刷不同颜色区分,布局合理,整齐。
主机房设置有排水槽沟,有抽、排水设施。
第85条空调系统主供冷管道双回路配置,各回路之间可通过隔离阀完全可靠隔离。
各主要供冷机房制冷风柜冗余配置。
第86条空调系统各管道接缝部分无渗漏、腐蚀现象。
各管道隔离阀工作正常,无锈蚀、无渗漏现象。
第87条各供冷机房制冷风柜工作正常,无渗漏、无异响、无异味现象。
第88条空调冷却水塔工作正常,风机工作稳定,无异响,无震动,无异味现象。
塔内无锈蚀、无生长青苔现象。
第六章机房运行成本管理
第89条运维部门应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对机房运行成本进行有效管理。
第90条对于端局以上的交流配电系统,监测交流电压、总电流,按生产用电、非生产用电等类别实时监测用电功率和用电度数。
第91条对于端局以下应根据需要选择参考局站为空调系统单独安装电度表,或将具备智能接口的空调接入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科学核定空调用电。
第92条加强对设备用电和油机发电情况的管控。
分公司应按照监控系统的统计结果科学核定每个机房设备用电预算及油机发电用油定额,逐步将具备条件的有源节点市电、油机电分开,2路交流输入接入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实现停、发电实时监测(特别是使用移动油机供电的接入网点)。
第93条PHS基站或租用机房的接入网点,应在签订场地租用协议时增加用电条款,确定合理价格,并加装电表,按实际消耗付费。
第94条对于基站、光节点设备用电也可与供电单位或个人协商确定合理定额,以定额方式支付电费,避免用电纠纷。
第95条PHS基站应根据厂家提供的功率指标,建立基站登记表,统计基站实际电费支出,及时清理变更、拆除的基站信息,调整电费支出或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避免多交电费。
第96条建立动力费台帐,在全面预算的基础上按月对每个局站统计实际生产用电、燃油费,对于超出预算偏差5%的局站及时进行现场检查,分析、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97条结合机房维护巡检对供电线路进行巡查,杜绝私拉乱接造成跑、冒、滴、漏,维护管理部门定期对机房用电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奖优罚劣。
第98条合理设定机房空调温度,已纳入监控的由网络监控中心负责设定机房空调温度,未纳入监控的由现场环境管理部门负责设定机房空调温度。
第99条除北方严寒地区冬季外,其他地区关闭机房专用空调加热功能。
第100条A类机房(通信枢纽楼内的机房)中的交换机房、数据机房、传输机房环境温度应控制在摄氏10~25℃,湿度控制在40%~70%。
夏季机房专用空调温度设置应设定在摄氏22-23℃,湿度设定为50~60%,精度5%。
冬季温度设定为23℃,湿度设定为45~50%。
第101条B类机房(第二汇接局、县局、5万门以上市话端局内的机房)中的交换机房、数据机房、传输机房环境温度应控制在10~28℃,湿度控制在20%~80%。
夏季机房专用空调温度设置应设定在24-26℃,湿度设定为40~70%,精度10%。
冬季温度设定为24℃,湿度设定为30~50%。
第102条C类机房(5万门以下端局、长途传输中继站内的机房)中的交换机房、数据机房、传输机房环境温度应控制在10~30℃,湿度控制在20%~85%。
夏季机房专用空调设置温度应设定在26-28℃,湿度设定为35~75%,精度10%。
冬季温度设定为26℃,湿度设定为25~50%。
第103条未安装机房专用空调的A、B、C类机房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参照机房专用空调,其他季节根据机房封闭程度及设备散热情况,在机房内部温度满足相应标准时关闭空调。
第104条D类机房(模块局、接入网内的机房)中的交换机房、数据机房、传输机房、综合机房环境温度应控制在5~35℃,夏季空调设置温度应设定在26-30度。
其他季节室外温度低于27℃时关闭空调。
机房密封程度高、设备发热量大的机房可适当降低标准,但分公司应明确关空调的具体条件。
第105条动力机房空调夏季温度应设置在摄氏24-26度。
专用UPS机房(指安装有60KVA以上UPS系统的机房)空调温度应设置在摄氏22-24度,湿度设定为55~60%,精度10%。
冬季温度设定为24℃,湿度设定为40~45%。
第106条在满足规划和设备安全运行要求的条件下,宜尽量缩小使用空调的机房面积,用隔断将机房内闲置或只有无源设备的区域与有源设备的区域隔开。
第107条通信机房,特别是一些面积大、窗户多、设备密集度低的机房,其玻璃窗在条件允许时应封堵密闭(最好使用保温隔热材料),尽量减少室内外的冷热量交换。
第108条按科学合理的气流组织确定机房空调室内风机的摆放位置,并在设备列柜排列时预留好气流通道,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将空调室外机安装在空气对流强的位置。
第109条下走线的交换机房新建或更新机房专用空调时建议将下送风改成上送风,加装风道。
第110条空调室外机应避免阳光直射,无法避免的要采取遮阳措施。
农村接入网点空调室外机安装在机房的东面或北面。
第111条加强对空调操作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确保按最节能方式调整空调设备运行状态。
加强对下述空调运行状态和环境的检查、整改力度:
A.加湿罐积垢严重,给、排水不畅;
B.温、湿度设定不当,精度设置过高;
C.冷凝器、蒸发器翅片或空调滤网脏;
D.空调制冷剂不足或出风口过滤罩堵塞;
E.空调气流组织或安装位置不合理。
第112条及时清理机房停用设备,切除停用设备电源。
机房内暂不使用的各种维护终端、测试仪表应关闭电源。
各类控制终端非检查测试时要关闭测试终端电源,确有困难的应关闭显示器电源。
第113条机房照明设备要做到人走灯灭,已安装门禁的应改造成插卡取电,大型机房安装有多处照明的应对照明灯具分路控制。
第114条机房值班场所使用的白炽灯可更换成同样亮度的节能灯,在对亮度要求不高的场所减少灯管数量和功率。
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长时间不用或下班时应关闭电源。
第115条各分公司应结合本地网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节能设备,选用合适的节能产品对机房专用空调、机房普通空调、中央空调、照明等进行节能改造,降低空调耗电。
第116条直流供电系统应采用分散方式供电,电源设备应靠近通信设备布置,使直流馈电线长度尽量缩短,以降低电能消耗。
第117条新建或更新设备时将能耗作为选型因素之一,在性能相同的情况下尽可能选用能耗低、效率高的设备,并加快淘汰能效比低的设备。
第七章机房维护与绩效考核达标要求
第118条机房安全巡视和维护巡检是保持机房管理达标的有效手段,分公司应对本地网范围内各有源节点明确规定安全巡视、维护巡检的周期、内容、责任人,制定安全巡视、维护巡检考核办法或流程。
第119条A、B类机房按照专业维护要求进行巡视、巡检和维护,其中安全巡视每天不少于2次;
C类机房安全巡视每周至少1次,维护巡检每月至少1次;
D类机房安全巡视每月至少3次,维护巡检根据本地网实际情况每月1次或每季度1次。
雷雨季节及灾害天气情况下应增加安全巡视、维护巡检次数。
第120条安全巡视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机房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有设备声光告警;
(二)机房温度、湿度情况;
(三)门窗完好、孔洞封堵情况;
(四)照明及用电安全情况;
(五)空调运转情况;
(六)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七)清洁机房环境。
第121条维护巡检要包含而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机房内设备运行状态检查;
(二)清洁设备过滤网、散热风扇和设备表面积尘;
(三)清理标签标识、拆除废弃电缆;
(四)核查机房现场资料的准确性及和资源系统的一致性;
(五)MDF告警功能及MDF监控系统性能测试;
(六)蓄电池端电压测量、外观检查,启动电池端电压测试,油机加载(空载)试机(月或季度)。
(七)各类设备接地检查(含成端电缆屏蔽线)、连接件紧固。
第122条通信机房防强电侵入的避雷装置要定期测试与维护,避雷装置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不起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第123条机房接地电阻每半年测试一次,接地电阻阻值符合要求,室外接地桩头无腐蚀现象,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整改。
第124条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巡视、维护巡检工作,及时解决巡视、巡检中发现的问题,不能解决的要按照既定的流程处理,并跟踪、监督直至解决;
确保机房安全、设备安全,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
第125条安全巡视、维护巡检记录留存机房现场。
第126条机房管理应实行维护承包,并落实相关责任制。
机房环境管理、设备维护等责任人上墙。
第127条分公司应明确机房管理责任部门,由机房管理责任部门制定并执行周期性检查、考核流程,将机房管理工作纳入相关人员、部门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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