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实训手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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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考核表
附录一
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实施细则
第1章总则
第1条实习实训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性教学环节。
实习实训是教学计划的重要内容,应与专业培养目标、学生就业相衔接。
第2条实习实训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加强学生实践能力锻炼,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加深学生对职业岗位工作的认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就业心态,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为学生实现就业零适应期打下基础。
第3条实习实训在学生完成校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时间安排在第三学年,其中实习实训半年、毕业实习实训半年。
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实训单位的岗位需求,可对实习实训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第2章组织管理
第4条实习实训由学生处就业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学生处就业办公室成立实习实训指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生处教师、学生工作负责人、专业教师及企业代表组成,组长由学生处处长担任。
实习实训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与企业、行业的联系,落实实习实训单位;
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制定和审定实习实训大纲和实习实训实施计划;
选派、聘用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安排实习实训学生;
开展实习实训动员教育、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
对实习实训过程及质量进行督促检查;
组织实习实训成绩评定和工作总结。
第5条学校实习实训工作由学生处就业办公室具体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
审核实习实训实施计划;
督促、检查实习实训计划的落实情况;
研究解决实习实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6条校内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协助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督促并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实训手册中要求的各项任务,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
及时向实习实训领导工作小组汇报学生实习实训情况;
参与学生实习实训考核和成绩评定。
第7条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积极落实校企双方共同制定的实习实训计划,与学校共同确定学生实习实训内容、考核目标等;
具体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技能训练、实习实训鉴定等工作,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3章过程管理
第8条学生实习实训单位由实习实训领导小组安排,也允许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实训单位。
实习实训领导小组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选择岗位与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单位作为实习实训单位。
在实习实训开始前一个月向学生公布,组织学生选择实习实训单位。
第9条实习实训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劳动条件和环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实习实训学生的安全及身心健康;
不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和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工作;
给实习实训学生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
第10条学生处就业办公室选派专业课教师作为校内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聘请实习实训单位的技术人员为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并在实习实训前确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名单,每位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不得超过100人。
第11条实习实训单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曲靖财经学校实习实训申请表》,报实习实训领导小组审批。
校内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实训大纲要求,与实习实训单位共同商定学生实习实训内容、考核目标等后,组织学生填写《学生实习实训任务书》。
学生开始实习实训前,组织开展实习实训动员,布置落实实习实训各项工作。
第12条学生离校实习实训前须认真学习实习实训相关规定,了解实习实训任务,并签订《实习实训承诺书》。
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实训单位进行实习实训。
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实训单位。
未经学习及所在实习实训单位同意擅离岗位者,实习实训考核按不及格处理。
若由于实习实训单位单方面原因,必须上报校内指导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小组,由指导教师与实习实训单位联系正式后,方可办理离岗手续,并调换到新的实习实训单位,不允许发生先离岗后报告的情况。
第13条学生变更实习实训单位经校内指导教师同意并与实习实训单位协商,再经学校同意后,填写《实习实训考核表》,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变更实习实训单位。
实习实训期间如有多次考核,最终成绩取其平均值。
因变更单位而耽误的实习实训时间,须在后续单位实习实训中补足。
实习实训期间离岗,必须到企业人事部门办理离岗手续,并退回企业提供的一切物品,并按企业的要求赔偿实习实训费、违约金等。
第14条实习实训期间学生因故请假时,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做纸质说明,病假要有医院证明,事假和公假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请假一天以内者,由所在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批准,2-5天由实习实训指导小组批准,一周以上由学生处审批。
第15条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校内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将实习实训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校内指导教师,以便校内指导教师检查指导。
实习实训期间学生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每周至少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一次工作联系。
第16条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写好《学生实习实训手册》,其中实习实训期间每周写《实习实训周记》。
毕业实习实训结束前在校内指导教师指导下写好《实习实训报告》。
《实习实训报告》是学生反映实习实训工作成效和职业素养形成程度的重要文件,学生应按规定要求撰写。
第17条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实习实训指导和就业指导。
协助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通过巡回指导、网络及电话等方式,每周至少与学生联系一次,督促学生完成实习实训手册要求的各项任务,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指导学生撰写实习实训报告,并进行检查与批改。
第18条学生实习实训结束时,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实训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职业素养、协作能力、专业技能、创新意识五个方面,并填写《实习实训考核表》,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学生。
第19条学生实习实训在同一单位不同岗位或不同单位进行的,每更换一个单位或岗位,应填写一张《实习实训考核表》。
第20条校内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实训结束后,做好学生实习实训考核工作,填写学生《实习实训考核表》中相关内容;
将学生实习实训材料汇总到学生处就业办公室存档,材料包括实习实训申请表、承诺书、任务书、考核表、实习实训报告、实习实训周记等。
就业办公室在实习实训结束时,组织实习实训成绩评定和工作总结,并建立档案存档。
第4章纪律管理
第21条实习实训学生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实习实训单位的有关制度。
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实训单位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2、服从实习实训单位和学校的安排管理。
服从指导教师及实习实训指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
3、按实习实训大纲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实习实训任务;
写好实习实训周记和实习实训总结,及时完成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4、不乱动与实习实训无关的设备,贵重仪器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如损坏公物应及时主动报告,并按实习实训单位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理。
5、尊重实习实训单位的领导和员工,处理好与实习实训单位各类人员的关系,不准与实习实训单位的人员发生冲突。
严格要求自己。
主动协助实习实训单位或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积极参与座谈、访问、文体等活动。
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遗失和损坏实习实训单位的保密文件,严守机密,防止泄密事故的发生。
7、遵守实习实训单位作息制度。
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故短时离开,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告知去向,才能离开。
周末和规定的假日的休息应服从实习实训单位的安排进行轮休。
8、工作积极主动、勤劳刻苦,勇于承担重活、累活,不准偷工躲懒,做到以良好的形象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
9、注意宿舍卫生,定期打扫,整理好生活用品,搞好舍容舍貌建设,展示我校学生的良好形象。
10、团结友爱,文明礼貌。
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以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不参与实习实训任务无关的工作。
实习实训单位如有兄弟学校的实习实训学生,应搞好团结、互相学习。
11、实习实训结束时,搞好宿舍卫生,清还借用实习实训单位的书籍、用具、公物等,办好离岗手续,向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领导和相关人员道别,按规定时间返校。
不得擅自提前结束实习实训,如有特殊情况,要事先报学校批准。
第22条实习实训学生安全纪律
1、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认真学习实习实训单位的安全条例和制度,并严格遵守和执行。
2、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规范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3、不得请假外出或外宿,确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或外宿,应事先请假。
女生在夜间不得单独外出活动。
4、在无组织、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不得到江河湖海中游泳。
5、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无证驾车,防止交通事故。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7、注意宿舍安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
严禁使用电炉、电茶壶等用具;
严禁在宿舍内点燃蜡烛等明火。
注意防火、防盗。
8、因违纪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并按情况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情节严重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依法处理。
9、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如出现事故、学生患疾病不能坚持工作、有学生擅自外出不归等情况,实习实训组长应立即报告实习实训单位、校内指导教师;
如发生重大事故,实习实训小组及时组织力量处理,并立即报告。
第5章成绩管理
第23条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由校企双方对学生实习实训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考核,实行以实习实训单位为主、学下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由双方指导教师共同填写《实习实训考核表》。
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70%;
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30%。
第24条校内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实习实训单位每一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学生组织纪律及实习实训任务的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实习实训周记、实习实训报告完成情况。
第25条根据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的考核成绩,评定学生实习实训成绩。
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
考核成绩及格及以上的学生获得相应成绩。
考核等级标准如下:
优秀(90分以上):
实习实训态度端正,能很好地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达到实习实训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实训报告能对实习实训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有某些独到见解。
良好(80-89分):
实习实训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达到实习实训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实训报告能对实习实训工作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
中等(70-79分):
实习实训态度端正,能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达到实习实训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实训报告能对实习实训工作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
及格(60-69分):
实习实训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实训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实训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实训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
不及格(60分以下):
实习实训态度不端正,未完成实习实训的主要任务,未达到实习实训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
第6章附则
第26条本细则由学生处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曲靖财经学校
附录二
为了加强社会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本人申请离校到实习实训单位实习实训,并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学校离校审批程序,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离校。
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实训单位实习实训,如需调换实习实训单位,将事先报告校内外指导教师,办理相关离岗手续后才到新的实习实训单位,绝不先离岗后报告。
3、到岗两天内报告校内指导教师,并留下本人可及时联系的通讯方式,保证每周至少一次与校内指导教师联系。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实训单位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事将事先向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不擅自离岗,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实训单位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若发生违纪情况,实习实训单位可按职工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5、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因违章造成企业人员发生人身事故或给用人单位的设备造成损坏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
6、严格按照《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实施细则》要求,遵守实习实训纪律,完成规定的实习实训工作任务。
本人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承诺人(级专业班学生):
年月日
附录三
姓名
学号
专业
班级
实习实训单位
实习实训岗位
实习实训时间
实习实训目的
实习实训内容
实习实训任务安排
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意见
校内指导教师意见
实习实训指导小组意见
附录四
实习实训周记
实训内容
本周实习实训记事(包括心得体会以及在实习实训单位、实习实训岗位的见闻与本人思考等)
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
意见
校内指导教师检查
评语
附录五
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考核意见
评分实习实训单位(盖章)指导教师签字日期:
校内指导教师
考核意见
评分校内指导教师签字日期:
实习实训综合
成绩等级
实习实训指导
小组意见
曲靖财经学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规范实习实训工作,使实习实训达到预期效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实习实训目标任务。
学生实习实训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工作能力。
通过实习实训,全方位了解专业和职业,达到从业基本要求,为就业做好心理准备,为实现就业的零距离对接奠定基础。
第二条实习实训时间计划安排。
实习实训时间安排在最后一学年进行,实习实训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学制三年的学生,一、二学年不安排实习实训;
学制四年的学生,一、二、三学年不安排实习实训。
第三条实习实训业务指导工作。
由学生处就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学生处在二年级下学期做出学生实习实训计划,报学校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实习实训单位的安排。
由学生处就业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实习实训单位。
若有用人单位到校联系实习实训(或招聘)学生的,由学生处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招聘会。
个人或家长联系实习实训单位的学生,在办理实习实训手续时:
1.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含父母签字);
2.出示接受单位的证明(含单位盖章);
3.到财务处交清相关费用(财务处出具相关费用的证明);
4.父母到校与本人一同与学校签订《曲靖财经学校实习实训协议书》、《曲靖财经学校实习实训学生离校手续审批表》。
办理完上述有关手续后,方可离校实习实训。
第五条实习实训部门工作职责。
实习实训期间,学生既是学校在籍学生,又是实习实训单位的员工,具有双重身份,学校和实习实训单位均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实习实训领导小组职责:
1.审核实习实训工作计划;
2.研究解决实习实训管理中的问题;
3.决定实习实训驻厂指导教师。
学生处就业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统筹考虑,制定实习实训计划,提出驻厂指导教师,提交学校实习实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根据学生实习实训单位的业务特点、工作性质及纪律要求组织岗前培训;
3.联系好实习实训指导老师,认真做好学生实习实训跟踪服务管理工作;
4.收集整理实习实训工作的资料,按学年度装订归档;
5.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着力推进以就业为目标的实习实训工作。
教务处工作职责:
1.根据实习实训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在校进行模拟实训,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
2.积极配合学生处做好学生岗前培训工作;
3.安排好实习实训班级的考试和补考,在学生离校前组织完成全部学科的考试及补考。
学生处工作职责:
1.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实习实训期间学生安全稳定;
2.办好实习实训学生的相关手续及毕业手续,确保学生顺利实习实训、毕业离校;
3.组织班主任认真完成教室、宿舍及其他财产的清交和处理,不留尾欠。
班主任工作职责:
1.做好实习实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实习实训工作的始终,确保实习实训期间学生安全稳定;
2.督促学生交清相关费用,组织学生办理实习实训的有关手续,做到学生实习实训信息资料、学籍档案资料完备齐全、清楚明白,确保实习实训期间管理定位、跟踪服务到位。
驻厂教师工作职责:
1.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求实、严谨的态度完成实习实训指导任务;
2.向学生全面细致地介绍实习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协助实习实训单位对学生进行生产操作培训;
3.应严格执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思想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4.积极开展毕业生实习实训经验交流和研究工作;
5.协助企业对学生工作技能和实绩进行考核,并按《学生毕业顶岗实践成绩考核表》进行评定。
第六条实习实训学生纪律要求
1.实习实训期间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和用人单位的管理,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实习实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习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实习实训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2.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实习实训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3.按照实习实训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岗位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意识,刻苦钻研和提高自己的职业技术技能;
4.爱护用人单位的仪器设备和公物,自觉爱护工作环境和维护工作秩序;
5.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谨防和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6.学生实习实训期未满,原则上不得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实训单位,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实习实训单位的,需征得学校及原实习实训单位同意,方可调换实习实训单位。
第七条实习实训办理程序:
1.班主任到学生处就业办公室领取有关材料,指导学生办理有关手续;
2.实习实训学生办完全部手续,由班主任将相关材料上交学生处就业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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