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医院财务科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文档格式.doc
- 文档编号:4613087
- 上传时间:2023-05-03
- 格式:DOC
- 页数:59
- 大小:587.50KB
东莞市人民医院财务科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文档格式.doc
《东莞市人民医院财务科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莞市人民医院财务科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文档格式.doc(5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2、合格投标人指: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在广东省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
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注)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财政局的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地说和国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并提供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公章)。
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于2010年3月17日至2010年4月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
30时至11:
30时;
下午14:
30时至17:
0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洽购。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5、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
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文件于2010年4月6日上午9:
00~9:
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
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5、兹定于2010年4月6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东莞办事处)
洽购招标文件: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
电话:
0769-22805809、22317363-8112传真:
0769-22317373
联系人:
高小姐 叶先生
开标地点: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会议室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
2合格的投标人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
7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10投标书格式
11投标报价
12投标货币
13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
14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
15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评标委员会
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7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评标原则及方法
六、授予合同
29授予合同的准则
30资格后审
3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32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3中标通知
34签署合同
35履约保证金
36中标服务费
37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须知
1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1合格的投标人是指: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为达到履行本采购合同及相关服务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2.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1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投标人须知第2款所规定的货物和服务。
3.2供该条款参考,“原产地”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地方。
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在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5.1招标文件包括:
第四篇合同条款
第六篇供货清单
第七篇用户需求书
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下划线部分为重点响应的商务内容,★标志的部分为投标人、投标产品必备的条件或重要指示),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5.3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
(1)“招标人”指东莞市人民医院;
(2)“招标代理机构”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3)“投标人”指参加东莞市人民医院财务科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的投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5)“中标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招标人签订专业合同的当事人;
(6)“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设备和服务的单位,即东莞市人民医院。
(7)“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8)“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9)“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10)“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字;
包括以通讯形式表现的电报、传真等,但不包括电子邮件;
(11)“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12)“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于开标日期前15天将问题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函件形式(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
所有问题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疑文件发至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该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对方应立即以书面函件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7.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
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1投标文件的组成:
9.1.1商务部分(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册)
目录
1)投标函
2)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地说和国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3)合格投标人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投标人基本情况
6)国家颁发的有效的CCC论证(原件备查)
7)投标产品的材料提供钢材检验报告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2008年、2009年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9)2008年以来完成类似业绩(档案密集架或钢制家具业绩)(附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
10)本项目组织架构以及主要负责人管理经验和资质
11)本项目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一览表
12)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13)合同条款响应程度(合同条款偏离表)
14)最近3年企业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如有)
15)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16)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9.1.2技术部分(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册)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内容作出全面响应。
编制和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对必须满足的内容,必须完全满足。
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
1)技术响应文件基本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
2)移动密集架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
3)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主要货物的配置及材料表(提供移动密集架部件钢板小件样品及材质情况)
4)质量保证措施
5)供货安装进度安排
6)施工组织计划
7)货物清单(货物名称、品牌、货物型号、产地等必须与投标报价经济文件分类报价明细表的货物名称、品牌、货物型号、产地完全一致)(货物清单中不能有货物的价格)
8)专用工具及其备品备件清单
9)产品测试和验收
10)技术实力和维护能力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9.1.3经济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商务及技术部分不允许出现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投标报价表
2)分类报价明细表
9.1.4唱标信封
2)分类报价明细表
3)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电子文件(含投标文件经济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电子投标文件采用CD-R光盘装载,其中经济部分需用MSoffice2000的excel格式提供。
)
5)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9.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注明提供的货物、原产地、数量和价格。
当货物清单与分类报价明细表上的货物的原产地有不一致时,以分类报价明细表为准。
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分类报价明细表上写明拟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投标总价。
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分项总价或投标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2投标价格表应包括:
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现场仓储、税费(含进口关税、增值税等)以及安装调试、软件、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11.3投标人根据第11.2款作出的价格分项仅供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使用;
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人以不同的条件中标的权利。
11.4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分类报价明细表上所填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除非另有规定,非固定的投标报价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
11.5合同项下,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11.6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在评标当日向评标委员会公布。
超出以上限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13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
13.1根据第13.2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符合:
1)若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那么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就该次投标经销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或售后服务)能力;
13.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
14.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声明文件应包括分类报价明细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声明,并要由装运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
14.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产品性能的详细说明;
2)根据第七篇规定的技术和售后服务的要求,逐条对要求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进行比较,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4为说明第14.3
(2)款的规定,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在《用户需求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
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对象应相当于或优胜于《用户需求书》中的规定,以使招标人满意。
14.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以开标日计算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分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15.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4,000.00元。
15.2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15.7款规定,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5.3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支票、现金和保函方式,同时不接受以现金存入下述帐户的方式)提交,支付人必须为该项目投标人,同时应在用途栏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64号),并且确保于在开标日期前一天到达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帐户(以银行收到为准,汇错帐号作废标处理)。
未按照15.1款和本款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下:
帐户名称:
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远东)
开户银行:
建行东莞市分营
银行帐号:
44001778808053001990
投标时,投标人凭已盖章的电汇单或银行进帐单原件(经现场检查后退回)及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放置唱标信封内,并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递交。
15.4任何未按第15.1款和第15.3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向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转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并由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还原汇入帐户。
1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根据第36款缴付中标服务费、第34款签署合同以及第35款提合格履约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合同原件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处。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相关资料,向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转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并由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
逾期办理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
15.7若发生下列情况,经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招标代理机构在书面通知投标人(或中标人)后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如果投标人在第16.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或
中标人如果:
(1)未根据第34款规定签署合同;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或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3)中标后未按第35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后未按第36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
(5)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
16.1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日期后90天内有效。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6.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
16.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第15款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延长期内仍适用。
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唱标信封”(包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一份正本(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和四份副本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册,经济部分单独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并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小签,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
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
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签字,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7.4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和骑缝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7.5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
17.6电子文件用MSOFFICE2000版制作(其中分类报价明细表必须用MSEXCEL制作),内容包括:
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正本一致的所有文件。
电子文件用CD-R光盘储存,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
17.7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17.8唱标信封须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8.1投标人应先将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唱标信封分别单独密封,再一起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
“电子文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
内外密封封装均应:
1)内层及外层密封封装表面均应正确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2)投标文件已密封但不按前述标志封包不作废标处理,但由此而引起的提前开封或错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8.2如果密封封装未按本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8.3开标前,由招标人委派的监督代表检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署进行确认。
19.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第三篇“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9.2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第7款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履行。
根据第19款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投标文件。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款和第18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21.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第16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第15.7款
(2)点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东莞市 人民医院 财务科 档案 密集架 采购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