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农业局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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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
通知
抄送:
县“两提高两到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苍南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22日印发
为了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农业工作良好形象,按照“公开、便民、热情、高效”的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对行政审批岗位实行效能七项制度。
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具有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的所有窗口要根据岗位设置实施全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条制定岗位责任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二)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三)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四)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第三条领导岗位要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窗口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
第四条窗口工作人员职责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局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政策制度、文件规定办事;
(二)改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三)熟悉相关工作规程,精通本职业务,准确解答疑问,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四)熟练操作和认真管理计算机系统,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连接非法网站,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使用各种软件;
(六)尊重人民群众,妥善解决矛盾,避免发生争执;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窗口负责人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本窗口运作情况,负责本窗口的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行政审批中心和局汇报工作;
(二)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对授权委托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四)协调与本部门各职能科室的工作关系;
(五)负责对本窗口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把关;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次性告知制
第一条
一次性告知,是指在窗口服务工作中,窗口工作人员在对服务对象办事申请和咨询作出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信息,应当一次性予以告知。
第二条
一次性告知的内容
(一)实施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条件和要求;
(二)办理行政审批的全部申请材料及示范文本;
(三)办理行政审批的程序(流程)和承诺时限;
(四)办理行政审批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五)办理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相关程序。
第三条
一次性告知的方式
(一)书面告知。
服务对象来窗口办理行政审批申请,应当使用书面告知方式。
1、按照法定一次性告知内容,提供完整的“办事指南”卡片或有关书面说明材料。
2、对申报材料不齐全作补办件的,提供“补齐申请材料通知书”,开通绿色通道,提供特定审批方式“告知书”。
(二)口头告知。
服务对象对书面告知和公示告知内容的意思表示有不明白的,应当当面向服务对象口头说明、解释。
(三)公示方式。
在窗口公示或在网上公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供公众查阅。
上述一次性告知的信息应当准确、可靠、适用。
第四条
一次性告知要求
(一)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时,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发放资料“一手清”,回答问题“一口清”。
窗口应当向服务对象提供申请事项的示范文本、审批环节(流程)示意图、办事须知、便民卡片等服务资料。
(二)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应即时告知不受理;
申请材料错误的,指出错处,当场更正;
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利害关系人。
(三)遇到服务对象咨询申请办理非本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告知办理部门或有关窗口。
第五条
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责任
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工作中应当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
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局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一)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二)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审批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三)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四)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审批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理由的;
(五)应当告知的内容不及时、不准确、不可靠、不适用的;
服务承诺制
坚持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原则,树立服务观念,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
坚持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
实行“谁接办、谁负责”,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保证群众进一个门办好,找一个人办完,按法定日限办结。
不属于本人承办事项,要详细告知服务对象承办该事项的具体部门和所处位置。
坚持实行“六公开”服务,严格按政策办事,不搞暗箱操作,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坚持文明办事,高效服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建行业新风。
坚持廉洁勤政,不刁难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不利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
AB岗工作制
AB岗工作制,是指在工作日内科室、窗口各岗位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接替顶岗的工作制度。
科室、窗口各岗位都要建立AB岗工作制。
实行AB岗工作制的目的是不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确保各项运作制度有效落实,同时,适应工作要求培养一岗多能工作人员。
AB岗的工作职责:
(一)科室、窗口各岗位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脱岗现象。
(二)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认真负责地做好A岗工作,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三)A岗责任人离岗前,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四)B岗工作人员可为多人,顶岗秩序由科室、窗口安排,以便在A岗和其他B岗不能在岗时,按序顶岗。
(五)科室和窗口、窗口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适应多岗工作能力的培训,保证B岗工作人员能高质量地办理A岗所有工作。
(六)窗口工作人员因事短时间临时离岗,离岗人员应摆放去向告知牌,并托付周边工作人员照看联络。
AB岗工作制度的实施,纳入年终考评。
出现空岗缺位和A、B岗责任人失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科室直接责任人责任。
限时办结制
第一条
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行政审批科办事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科室、窗口或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的制度。
科室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的责任人。
第三条
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
第四条
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明确告之服务对象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第五条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情况特殊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经领导批准,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延期的具体时间。
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受服务对象来窗口办事、咨询(包括电话咨询)等的工作人员。
被首问的工作人员负有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责任的制度称为首问责任制度。
被首问人员不论是职责内外的事,都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尽力服务。
首问人员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一次性告知办理的程序、所需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推诿和拒绝询问。
因政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向服务对象讲明政策,详细解释,必要时提供书面说明。
对当即能办结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即办理的,应承诺办结或向服务对象作出明确答复,并提供书面通知。
被首问人员对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但不属于本窗口、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并主动为其指明具体办理的承办人。
首问人员对超出本窗口职责范围,但属于中心其他窗口的事项要热心告诉或指明相关窗口、具体工作人员的所在位置,必要时可陪同引导。
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等工作忌语,杜绝态度生硬或不予理睬等现象。
第六条
窗口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履行好首问责任制,并经常检查自身执行首问责任制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责任追究制
凡是对来访、来电者态度粗暴、言行不文明,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道歉,与当事人争吵、打架,报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处分。
工作人员在服务工作中应当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如违反规定,按照考核细则和有关规定处理。
没有按办事时限要求办结的,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发现一次给予批评教育;
发现两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故意拖延造成严重后果,报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处分。
故意刁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的,报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党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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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苍南县 农业局 行政 审批 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