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永登县勘察报告分解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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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
按《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的划分标准,拟建建筑物属丙类建筑。
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的划分标准,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作的程度,拟建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拟建建筑物属标准设防类,简称丙类。
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的岩土工程勘察分级规定,根据工程规模和特征可划分为二级工程;
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可划分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
根据地基的复杂程度,可划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
1.2勘察目的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建(构)筑物地基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及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本次岩土工程勘察主要目的如下:
1)查明拟建场地及其周围有无影响工程建设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评价场地稳定性和建筑适宜性;
2)查明建筑场地内的岩土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地层分布特征和承载力;
3)查明场地内黄土的湿陷类型及地基湿陷等级;
4)查明场地内地下水埋藏条件和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5)评价场地内地基土及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6)提供各层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及变形参数;
7)评价场地的地震效应,提供建筑场地类别及抗震设防有关动参数;
8)评价建筑物地基处理方案,提供经济合理的地基处理方案建议;
9)提供深基坑开挖所需的设计参数和基坑支护降水方案建议。
1.3勘察工作依据
本次勘察工作主要遵循以下规范、规程及技术文件: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62/T25-3063-2012);
3)《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6)《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62/T25-3055-2011);
7)《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8)《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9)《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10)《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1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1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建部2010年版);
16)《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1998);
17)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
18)设计单位提供的“建(构)筑物地基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
1.4勘察方法及完成工作量
1.4.1勘察方法
本次勘察采用地面调查和钻探、井探、现场原位测试及室内土工试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勘探点沿拟建建筑物周边、角点及网格线布置(详见附录1,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1)勘探点布置:
据地层条件和拟建建(构)筑物的特点,勘探点沿拟建建筑物周边线、角点布置,本次勘察共布置勘探点14个,勘探点间距为24.0~28.0m,钻孔深度12.0~15.0m,完成钻(井)探总进尺189m。
其中进行取样的控制性勘探点7个,探井3个,标准贯入试验钻孔4个,鉴别孔3个。
2)钻探、井探:
钻探采用GXY-1A型钻机,开孔孔径150mm,终孔孔径110mm,螺旋钻头快速低压回转钻进。
探井采用机械洛阳铲法挖掘,井径500mm。
3)取样:
在钻孔中地下水位以上采用φ120mm黄土薄壁取土器静压法取样,地下水位以下土样采用φ100mm薄壁取土器静压法取样;
探井中采用人工刻取原状样,采样间距1.0~2.0m,土试样质量等级I级。
4)现场原位测试
标准贯入试验:
主要在素填土、砂土层进行,试验采用自动脱钩的自由落锤法进行锤击,重锤质量63.5kg,落距76cm,记录每贯入10cm的锤击数,累计打入30cm的锤击数为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
动力触探试验:
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落锤质量63.5kg,落距76cm,采用落锤自由脱钩装置进行试验。
在控制性钻孔及部分一般性钻孔粗粒土层面开始采用重型动力触探设备,连续或分段进行动力触探试验,查明碎石土层内软弱夹层的分布,评价碎石类土的密实度等工程特性。
5)室内土工试验:
除进行常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外,还进行了黄土湿陷性试验。
塑限采用搓条法进行,液限试验采用光电式液塑限联合测定仪,液限标准为76g锥下沉深度10mm。
对环境水、土做了对建材腐蚀性分析试验。
6)本次勘察采用绝对坐标、高程,勘探点位置采用钢尺丈量测放,勘探点标高采用水准仪测量,坐标、高程起始点为K1点地面标高,坐标为(X=962.390,Y=1023.479),起始点高程为2099.99m。
1.4.2完成工作量
本次勘察自2016年3月28日开始,于2016年4月3日完成外业工作,完成工作量见表1.4。
勘察工作量汇总表表1.4
序号
工作内容
单位
工作量
勘探点测量
个
14
钻孔
m/孔
189m/14
探井
16m/4
4
取样
不扰动土试样
件
21
扰动土试样
28
5
原位测试
标准贯入试验
次
8
动力触探试验
m
4.3
6
土工试验
常规
黄土湿陷性
自重湿陷性
颗粒分析
直接(固结快剪)剪切
土腐蚀性
2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2.1地形、地貌
拟建场地位于甘肃省永登县城关镇青龙路,场地地形较平坦,勘探点地面相对标高介于2098.75m~2099.24m之间,高差为0.49m。
拟建场地位置见图2.1。
拟建场地地貌单元属庄浪河Ⅰ级阶地。
2.1拟建场地位置示意图
2.2地层岩性
根据现场钻探描述及土工试验果,勘探深度范围内地层分为4层,自上而下分层描述如下:
素填土(Q4ml):
以粉质粘土为主,含少量角砾颗粒。
土层厚度0.80m~1.30m,层底标高2097.45m~2098.44m。
黄土状土(Q4al):
黄褐色,坚硬,主要有新黄土组成,含少量粘性土。
实测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5~9击,平均击数
=7击;
湿陷系数平均值
=0.037,具中等湿陷性;
压缩系数平均值
1-2=0.34MPa-1,属中压缩性土。
土层厚度3.00m~6.60m,层底深度4.20m~7.80m,层底标高2091.08m~2094.85m。
角砾(Q4al):
杂色,稍密,颗粒成份主要由花岗岩及石英岩碎屑组成,颗粒磨圆度和分选性较差。
实测重型动力触探试验修正锤击数平均值
63.5=9.4击。
土层厚度0.70m~4.50m,层底深度8.10m~8.80m,层底标高2090.15m~2091.14m。
④角砾(Q4al):
杂色,中密,颗粒成份主要由花岗岩及石英岩碎屑组成,少量粉细砂充填,颗粒磨圆度和分选性较差;
63.5=14.8击。
本次勘察未钻穿此层,本层最大揭露厚度6.90m,最大揭露深度15.0m,对应孔底最深标高2083.82m。
2.3地下水
本次勘察期间,各勘探点均未见到地下水位,据调查,场地地下水埋深大于30m。
2.4不良地质作用
根据现场地面调查和钻探结果,建筑场地内地层连续,未发现地层错断及地裂缝活动迹象,可不考虑地裂缝对建筑物的影响。
根据场地周边环境调查、收集区域地质资料,场地内及附近无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土洞、河流冲刷以及渗透变形等不良地质,场地地层稳定适宜建筑。
3场地地震效应
3.1建筑场地类别
拟建建筑属于丙类建筑,根据本次勘察场地附近已有资料,拟建场地地层土属中硬土,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4.1.6条划分标准,建议建筑场地类别按
类考虑设计。
3.2抗震地段的划分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有关划分标准,拟建场地地层稳定,无液化层,无震陷土层,设计可不考虑地基的地震液化问题,属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地段。
3.3抗震设防参数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附录A,永登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地震分组属第三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0g,场地特征周期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5.1.4条规定,特征周期为Tg=0.45s。
依据甘肃省地方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62/T25-3055-2011)附录A,永登县城关镇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0g。
场地特征周期按《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62/T25-3055-2011)第3.2.4条规定,特征周期为Tg=0.45s。
3.4地震液化
拟建场地无可液化土层,不需要考虑地震液化的影响。
4场地岩土工程评价
4.1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4.1.1土的常规试验
本次勘察现场采取了21件不扰动土样进行了室内常规土分析试验,(结果详见附录编号13)。
各层地基土的一般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统计结果见表4.1.1。
地基土常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统计表表4.1.1
层号
值别
含水
率
w
%
重度
γ
kN/m3
干重
度
γd
饱和
Sr
孔
隙
比
e
液
限
wL
塑
wP
塑性
指数
Ip
液性
IL
湿陷
系数
δs
压缩
a1-2
MPa-1
模量
Es1-2
MPa
a2-3
Es2-3
a3-4
自重
δzs
起始
压力
kPa
②
黄土状土
最大值
15.7
17.2
14.9
52
0.900
28.8
17.4
12.2
-0.07
0.046
0.44
9.6
0.027
63
最小值
14.0
16.2
14.2
42
0.815
28.2
11.0
-0.27
0.023
0.26
5.5
0.019
平均值
14.8
16.7
14.6
47
0.854
28.5
16.8
11.7
-0.17
0.037
0.34
7.4
32
标准差
0.49
0.28
0.21
2.7
0.0269
0.16
0.33
0.060
0.0063
0.053
1.20
0.0024
15.5
变异系数
0.03
0.02
0.01
0.06
0.10
0.48
统计频数
20
4.1.2直接(固结快剪)剪切
本次共采取10件原状土试样进行了室内(固结快剪)试验,试验结果分层统计见表4.1.2。
直接(固结快剪)剪切实验成果统计表表4.1.2
粘聚力c(kPa)
内摩擦角φ(度)
标准值
最大
值
最小
平均
标准
差
统计
频数
黄土状土②
26.2
22.4
24.1
1.30
0.05
23.3
25.8
22.0
23.9
1.29
23.1
4.1.3颗粒分析试验
本次勘察在角砾层中取扰动样28件进行了颗粒分析试验(试验结果详见附录编号14~15)。
试验成果统计表见表4.1.3。
颗粒分析实验成果统计表表4.1.3
样本数
粒径50-20mm
粒径20-10mm
粒径10-5mm
粒径5-2
mm
粒径2-1
粒径1-
0.5
粒径0.5-
0.25
粒径0.25-
0.075
不均匀系数
曲率系数
平均粒径
角砾③
11
18.5
17.5
17.6
10.5
9.2
7.2
21.89
1.58
5.72
15.2
15.4
8.7
6.2
4.2
15.54
1.07
2.07
19.5
9.7
8.1
6.3
19.20
3.20
角砾④
17
20.6
8.8
8.5
7.1
21.48
1.40
5.69
16.1
7.8
5.2
4.4
17.42
8.3
6.9
6.1
19.30
4.2原位测试成果
4.2.1标准贯入实验
本次勘察完成了8次标准贯入试验。
各层地基土的标贯试验击数统计结果列于表4.2.1。
标准贯入试验成果统计表表4.2.1
标贯实测击数(击)
标贯修正击数(击)
9
7
8.6
5.0
6.6
4.2.2重型动力触探
本次勘察进行了4.3m重型动力触探试验,试验指标分层统计结果见表4.2.2。
动力触探试验成果统计表表4.2.2
动探实测击数(击)
动探修正击数(击)
13.0
8.0
10.8
1.64
0.15
11.3
7.0
9.4
1.33
0.14
16.0
19.1
2.29
0.12
22
16.9
12.5
1.55
4.3黄土湿陷性评价
4.3.1场地湿陷类型
根据本次勘察完成的黄土自重湿陷性试验结果,按《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的有关规定,各钻孔及探井自重湿陷量计算值△zs结果见表4.3.1,自重湿陷量计算过程一览表(详见附录18)。
自重湿陷量计算结果表表4.3.1
勘探点编号
计算起始深度(m)
计算终止深度(m)
湿陷量计算值
△zs(mm)
判定依据
(mm)
判定结果
0.90
5.00
114
>70
0.80
5.10
124
4.60
105
1.10
100
4.50
96
7.80
163
1.00
4.30
86
根据表4.3.1判定结果,各勘探点自重湿陷量计算值△介于96mm~163mm,依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的有关规定,拟建场地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
4.3.2地基湿陷等级
拟建建筑物室内地坪标高(±
0.00)按2099.50m,基础埋深为2.0m,地基标高为2097.50m;
按《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第4.4.5条:
“湿陷量的计算值△s的计算深度,应自基础底面算起,累计至非湿陷黄土层的顶面止。
湿陷量计算值△s见表4.3.2,总湿陷量计算过程一览表(详见附录19)。
湿陷量的计算值△s及地基湿陷等级一览表表4.3.2
△s(mm)
湿陷等级
1.71
177
Ⅱ级
1.74
180
145
1.66
1.32
170
1.38
273
1.37
由表4.3.2可知,各建筑物地基的湿陷量计算值△s为145mm~273mm;
按《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有关规定,拟建建筑物地基湿陷等级均为Ⅱ级(中等),按Ⅱ级(中等)设防。
当建筑物基础底面标高与本报告书中计算时基础底标高不一致时,应重新计算和评定建筑物地基的湿陷等级。
4.4场地水、土的腐蚀性评价
根据本场地地基土的腐蚀性试验成果报告,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2.2.1~12.2.4条判定;
1、受环境类型影响,地基土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
2、受地层渗透性影响,地基士对混凝土结构均具微腐蚀性;
3、地基土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具微腐蚀性。
由于地下水位埋藏较深。
可不考虑其对建筑物基础的影响。
4.5岩土工程评价
(1)地基土特征地基土主要由素填土、黄土状土、角砾层组成;
素填土①空隙较大,压缩性高;
黄土状土②层具有Ⅱ级(中等)自重湿陷;
角砾③层及以下地层工程性质良好。
(2)地基土均匀性黄土状土②层层底埋深存在差异,属不均匀地基。
其下各层土在横向、纵向上的岩土工程性质相近,层面平稳,地层层序连续,土的物理力学性质稳定,坡度小于10%,属均匀地基。
4.6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及变形参数
根据地基土原位测试及室内土工试验结果,各层地基土的承载力特征值fak及压缩模量Es建议值可按表4.6采用。
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与压缩模量建议值表表4.6
土名及层号
承载力特征值fak(kPa)
压缩模量Es(MPa)
140
6.5
230
20.0*
260
23.0*
注:
*为角砾变形模量,系经验系数。
5地基基础方案
拟建建筑物设计室内地坪标高为(±
0.00)2099.50m,基础埋深2.0m,地基持力层为黄土状土②,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地基湿陷等级为Ⅱ级(中等)。
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对丙类建筑地基处理厚度不应小于2.50m,且下部未处理湿陷性黄土层的剩余湿陷量,不应大于200mm,因此不可采用天然地基作为基础持力层,应进行地基处理。
5.1换填垫层
场地湿陷性黄土厚度小,适合采用换填垫层法处理地基,换填材料采用3:
7灰土,厚度2.5m,整片换填。
换填应按规范规定分层碾压法施工,灰土拌合应采用机械拌合,确保拌合后的灰土含水量介于最优含水量的正负2%范围内。
采用灰土垫层处理后,地基承载力按经验可达200kPa,最终应通过荷载试验检测最终确定。
5.2挤密桩复合地基
设计也可考虑采用挤密桩复合地基,将桩端置于
层角砾顶面,桩距870mmmm,桩径400mm,按等边三角形布桩。
施工应注意确保桩端达到
层角砾顶面,桩端标高2093.0m~2090.0m,桩长5.5m~7.5m。
挤密桩成孔施工可采用柴油锤沉管,回填材料可采用3:
7灰土。
桩间挤密系数不小于0.94,桩体的压实系数不小于0.97。
施工结束后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值,按经验可达220kPa,最终应通过荷载试验检测最终确定。
5.3地基试验与检测
无论采用何种地基处理方案,均应进行专门设计,并通过荷载试验、地基湿陷性检测,确定施工方法和工艺和适宜本工程的施工参数。
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成应按设计要求、规范规定及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规定进行检测。
6施工中的岩土工程问题
6.1基坑开挖及支护
当采用换填垫层法处理地基时,基坑开挖深度约4.5m,可采用放坡开挖,
层素填土放坡坡率按1:
1.0,②层黄土状土放坡坡率取1:
0.5。
当不具备放坡条件时,可采用土钉墙法进行支护,并应进行专门的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所需的参数可按表4.1.2采用。
基坑开挖时应做好坡面防护及基坑周围地面的排水工作,防止边坡及坑底土体受水浸泡。
基坑周边3.0m以内不宜堆载,3.0m以外需堆载时,边坡支护设计应考虑其堆载对基坑安全的影响。
6.2普探与验槽
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普探工作,对查明的墓穴、井、洞等,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基坑开挖后尚需加强验槽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会同有关各方研究处理。
6.3基坑回填
基础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做好基坑回填工作,对回素填土应分层夯实,以避免因回素填土固结下沉对建筑物基础产生附加荷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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