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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上的总结与归纳
初一上的总结与归纳
篇一:
初一数学上学期——知识点归纳总结
初一数学上学期——知识点归纳总结
(厚学)
一:
有理数概念、定义:
1、大于0的数叫做正数。
2、在正数前面加上负号“-”的数叫做负数。
3、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
4、人们通常用一条直线上的点表示数,这条直线叫做数轴。
5、在直线上任取一个点表示数0,这个点叫做原点。
6、一般的,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
7、由绝对值的定义可知:
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
8、正数大于0,0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
9、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10、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负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3)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11、有理数的加法中,两个数相加,交换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12、有理数的加法中,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13、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14、有理数乘法法则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向乘。
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15、有理数中仍然有:
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16、一般的,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
17、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
18、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
19、有理数除法法则
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20、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21、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
在an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
22、根据有理数的乘法法则可以得出
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
显然,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次幂都是0。
23、做有理数混合运算时,应注意以下运算顺序:
(1)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2)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3)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24、把一个大于10的数表示成a×10的n次方的形式(其中a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n是正整数),使用的是科学计数法。
25、接近实际数字,但是与实际数字还是有差别,这个数是一个近似数。
26、从一个数的左边的第一个非0数字起,到末尾数字止,所有的数字都是这个数的有效数字。
二:
整式的加减
概念、定义:
1、都是数或字母的积的式子叫做单项式(monomial),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单项式。
2、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叫做这个单项式的系数(coefficient)。
3、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的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degreeofamonomial)。
4、几个单项的和叫做多项式(polynomial),其中,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term),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constantly
term)。
5、多项式里次数最高项的次数,叫做这个多项式的次数(degreeofapolynomial)。
6、把多项式中的同类项合并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
合并同类项后,所得项的系数是合并前各同类项的系数的和,且字母部分不变。
7、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正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同;
8、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负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反。
9、一般地,几个整式相加减,如果有括号就先去括号,然后再合并同类项。
三:
一元一次方程概念、定义:
1、列方程时,要先设字母表示未知数,然后根据问题中的相等关系,写出还有未知数的等式——方程。
2、含有一个未知数(元),未知数的次数都是1,这样的方程叫做一元一次方程。
3、分析实际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利用其中的等量关系列出方程,是用数学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方法。
4、等式的性质1:
等式两边加(或减)同一个数(或式子),结果仍相等。
5、等式的性质2:
等式两边乘同一个数,或除以一个不为0的数,结果仍相等。
6、把等式一边的某项变号后移到另一边,叫做移项。
7、应用:
行程问题:
s=v×t
工程问题:
工作总量=工作效率×时间
盈亏问题:
利润=售价-成本利率=利润÷成本×100%
售价=标价×折扣数×10%储蓄利润问题:
利息=本金×利率×时间本息和=本金+利息
三:
图形初步认识概念、定义:
1、我们把实物中抽象的各种图形统称为几何图形。
2、有些几何图形(如长方体、正方体、圆柱、圆锥、球等)的各部分不都在同一平面内,它们是立体图形。
3、有些几何图形(如线段、角、三角形、长方形、圆等)的各部分都在同一平面内,它们是平面图形。
4、将由平面图形围成的立体图形表面适当剪开,可以展开成平面图形,这样的平面图形称为相应立体图形的展开图。
5、几何体简称为体。
6、包围着体的是面,面有平的面和曲的面两种。
7、面与面相交的地方形成线,线和线相交的地方是点。
8、点动成面,面动成线,线动成体。
9、经过探究可以得到一个基本事实:
经过两点有一条直线,并且只有一条直线。
简述为:
两点确定一条直线(公理)。
10、当两条不同的直线有一个公共点时,我们就称这两条直线相交,这个公共点叫做它们的交点。
11、点M把线段AB分成相等的两条线段AM和MB,点M叫做线段AB的中点。
12、经过比较,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关于线段的基本事实:
两点的所有连线中,线段最短。
简单说成:
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公理)
13、连接两点间的线段的长度,叫做这两点的距离。
14、角∠也是一种基本的几何图形。
15、把一个周角360等分,每一份就是1度的角,记作1°;把一度的角60等分,每一份叫做1分的角,记作1′;把1分的角60等分,每一份叫做1秒的角,记作1″。
16、从一个角的顶点出发,把这个角分成相等的两个角的射线,叫做这个角的平分线。
17、如果两个角的和等于90°(直角),就是说这两个叫互为余角,即其中的每一个角是另一个角的余角。
18、如果两个角的和等于180°(平角),就说这两个角互为补角,即其中一个角是另一个角的补角
19、等角的补角相等,等角的余角相等。
篇二:
初中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总结
七年级数学上学期知识归纳总结
有理数:
⒈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负数:
比0小的数正数:
比0大的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注意:
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示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示0时,-a仍是0。
(如果出判断题为:
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
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
零上8℃表示为:
+8℃;零下8℃表示为:
-8℃
支出与收入;增加与减少;盈利与亏损;北与南;东与西;涨与跌;增长与降低等等是相对相反量,它们计数:
比原先多了的数,增加增长了的数一般记为正数;相反,比原先少了的数,减少降低了的数一般记为负数。
表示的意义
⑴0表示“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⑵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4.有理数的概念
1.⑴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⑵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⑶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理解:
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
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
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注意:
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2.
(1)凡能写成q(p,q为整数且p0)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p
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
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不一定是负数,+a也不一定是正数;不是有理数;
正整数正有理数正分数
(2)有理数的分类:
①按正、负分类:
有理数零
负整数负有理数负分数
正整数整数零②按有理数的意义来分:
有理数负整数
正分数分数负分数
总结:
①正整数、0统称为非负整数(也叫自然数)
②负整数、0统称为非正整数
③正有理数、0统称为非负有理数
④负有理数、0统称为非正有理数
(3)注意:
有理数中,1、0、-1是三个特殊的数,它们有自己的特性;这三个数把数轴上的数分成四个区域,这四个区域的数也有自己的特性;
(4)自然数0和正整数;a>0a是正数;a<0a是负数;
a≥0a是正数或0a是非负数;a≤0a是负数或0a是非正数.
数轴
⒈数轴的概念: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注意:
⑴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⑵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⑶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⑷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
⑴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用原点表示。
⑵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
(如,数轴上的点π不是有理数)
3.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
⑴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⑵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⑶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4.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
⑴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
⑵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
⑶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
可以表示什么数
⑴a>0表示a是正数;反之,a是正数,则a>0;
⑵a ⑶a=0表示a是0;反之,a是0,,则a=0
6.数轴上点的移动规律
根据点的移动,向左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减去几,向右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加上几,从而得到所需的点的位置。
相反数
⒈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注意:
⑴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⑵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个为正,则另一个为负;⑶0的相反数是它本身;相反数为本身的数是0。
2.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
⑴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⑵0的相反数是0;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和为0的两数互为相反数,即a,b互为相反数,则a+b=0
3.相反数的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应点(0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
0的相反数对应原点;原点表示0的相反数。
说明:
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4.相反数的求法
⑴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可求得(如:
5的相反数是-5);0的相反数还是0;
⑵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是,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a+b的相反数是-(5a+b)。
化简得-5a-b);注意:
a-b+c的相反数是-a+b-c;a-b的相反数是b-a;a+b的相反数是-a-b;
⑶求前面带“-”的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
-5的相反数是-(-5),化简得5);)相反数的和为0a+b=0a、b互为相反数
5.相反数的表示方法
⑴一般地,数a的相反数是-a,其中a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0。
当a>0时,-a 当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
6.多重符号的化简
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
“+”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果;即:
“-”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绝对值
⒈绝对值的几何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
2.绝对值的代数定义
⑴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⑵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⑶0的绝对值是0.
可用字母表示为:
①如果a>0,那么|a|=a;②如果a 可归纳为①:
a≥0,|a|=a(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
②a≤0,|a|=-a(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
3.绝对值的性质
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
所以,a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
即
(1)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0的绝对值是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注意:
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绝对值是0的数是0.即:
a=0|a|=0;
a(a0)⑵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绝对值可表示为:
a0(a0)或
a(a0)
(a0)aa;即:
|a|≥0;绝对值的问题经常分类讨论;a(a0)
⑶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
即:
|a|≥a;a
a1a0;a
a1a0;
⑷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
即:
若|x|=a(a>0),则x=±a;
⑸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
即:
|-a|=|a|或若a+b=0,则|a|=|b|;|a|是重要的非负数,即|a|≥0;注意:
|a|2|b|=|a2b|,a
bab
⑹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
即:
|a|=|b|,则a=b或a=-b;
⑺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
即|a|+|b|=0,则a=0且b=0。
(非负数的常用性质:
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
4.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⑴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
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数总比右边的数小,或者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⑵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
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3)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
(4)正数永远比0大,负数永远比0小;
(5)正数大于一切负数;
(6)大数-小数>0,小数-大数<0.
5.绝对值的化简
①当a≥0时,|a|=a;②当a≤0时,|a|=-a
6.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
一个数a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有理数的加减法.
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⑷一个数与0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⑴加法交换律:
a+b=b+a
⑵加法结合律:
(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①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
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加法性质
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0后的和等于原数。
即:
⑴当b>0时,a+b>a⑵当b 4.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用字母表示为:
a-b=a+(-b)。
5.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
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
如:
(-8)+(-7)+(-6)+(+5)=-8-7-6+5.
和式的读法:
①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的和”
②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
6.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中运用结合律时的一些技巧:
Ⅰ.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同号结合法)
(-33)-(-18)+(-15)-(+1)+(+23)
原式=-33+(+18)+(-15)+(-1)+(+23)(将减法转换成加法)
=-33+18-15-1+23(省略加号和括号)
=(-33-15-1)+(18+23)(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
=-49+41(运用加法法则一进行运算)
=-8(运用加法法则二进行运算)
Ⅱ.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凑整法)
(+)+(-)-(-)+(-)-(+)
原式=(+)+(-)+(+)+(-)+(-)(将减法转换成加法)
=+(省略加号和括号)
=()+(-)+(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
=4-10+(运用加法法则进行运算)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并进行运算)
=-(得出结论)
Ⅲ.把分母相同或便于通分的加数相结合(同分母结合法)--313217+-+-524528
321137)+(-+)+(+-)552248
8原式=(--=-1+0-=-1
Ⅳ.既有小数又有分数的运算要统一后再结合(先统一后结合)
18
篇三:
七年级历史上册主要知识点归纳
篇四:
人教版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总结
人教版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有理数知识点总结
0的数叫做正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是整数,
一、正数和负数自然数,有理数。
(不是带“—”号的数都是负数,而是在正数前加“—”的数。
)
2.意义:
在同一个问题上,用正数和负数表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整数:
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
数:
正分数、负分数统称分数。
(有限小数与无限循环小数都是有理数。
)
注:
正数和零统称为非负数,负数和零统称为非正数,正整数和零统称为非负
整数,负整数和零统称为非正整数。
⑵按整数、分数分类:
正有理数正整数正整数正分数整数0零有理数负整数负有理数负整数分数正分数负分数负分数
概念: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三要素:
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
2.对应关系:
数轴上的点和有理数是一一对应的。
三、数轴
比较大小:
在数轴上,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3.
求两点之间的距离:
两点在原点的同侧作减法,在原点的两侧作加法。
(注意不带“+”“—”号)
代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相反数。
概念(0的相反数是0)
几何:
在数轴上,离原点的距离相等的两个点所表示的数叫做相反数。
2.性质:
若a与b互为相反数,则a+b=0,即a=-b;反之,
若a+b=0,则a与b互为相反数。
四、相反数两个符号:
符号相同是正数,符号不同是负数。
3.
多个符号:
三个或三个以上的符号的化简,看负号的个数,当
概念:
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倒数是它本身的数是±1;0没有倒数)
五、倒数
2.性质若a与b互为倒数,则a2b=1;反之,若a2b=1,则a与b互为倒数。
若a与b互为负倒数,则a2b=-1;反之,若a2b=-1则a与b互为负倒数。
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
(若|a|=|b|,则a=b或a=﹣b)
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的绝对值是0
a>0,|a|=a反之,|a|=a,则a≥0
a=0,|a|=0|a|=﹣a,则a≦0
a<0,|a|=‐a
注:
非负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非正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a(a>0)的数有2个,他们互为相反数。
即±a。
|a|≥0。
几个非负数之和等于
0,则每个非负数都等于0。
故若|a|+|b|=0,则a=0,b=0
1.数轴比较法:
在数轴上,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2.代数比较法:
正数大于零,负数小于零,正数大于一切负数。
两个负数比较大小时,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
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
得0。
⑶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八、加减法2.加法运算律:
两个
加法交换律:
两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即a+b=b+a
加法结合律:
在有理数加法中,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
个数相加,和不变。
即a+b+c=(a+b)+c=a+(b+c)
3.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即a-b=a+(﹣)b
⑴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⑵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1.⑶多个不为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为正数;负因数的
个数是奇数时,积为负数,即先确定符号,再把绝对值相乘,
绝对值的积就是积的绝对值。
⑷多个数相乘,若其中有因数0,则积等于0;反之,若积为0,则至
少有一个因数是0。
2.乘法运算律:
三个
⑴乘法交换律:
两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
即a3b=ba。
九、乘除法⑵乘法结合律:
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
相等。
即a3b3c=﹙a3b﹚3c=a3﹙b3c﹚。
⑶乘法分配律:
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
在把积相加。
即a3﹙b+c﹚=a3b+a3c。
3.除法法则:
三个
⑴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⑵两个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⑶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四则运算法则:
先乘除,后加减,有括号先算括号里的。
1.概念:
求n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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