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罚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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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罚规定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AEPC/ZHBB021.G02-07-2015
国电蚌埠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2015-03-15发布2015-03-28实施
国电蚌埠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部发布
目次
前言
本标准参照Q/AEPC.G15-25-2015《安全奖法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国电蚌埠电厂二期扩建项目部安全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项目部和各专业工程处的安全奖罚。
2引用标准
DL5009·1—201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中能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3职责
3.1项目部经理(副经理)
3.1.1负责本项目安全专用奖金的提取与使用;
3.1.2负责审批本项目、本专业安全奖罚建议。
3.2项目安全部
负责提出本项目安全奖罚建议,经批准后实施,建立安全奖罚登记台帐。
3.3项目财务科
负责建立本项目安全专用奖金帐户。
3.4专业工程处
3.4.1设立安全专用奖金。
3.4.2依据本规定实施安全奖惩。
3.4.3建立安全奖励登记台账。
3.4.4建立违章及罚款登记台账。
4安全奖罚规定
4.1安全部根据所承担的工作量,按工资总额的1%~2%的标准,编制安全专用奖金计划;若中间新产生的工作量,可补充编制安全专用奖金计划。
4.2各级部门编制的安全专用奖金计划报同级经理(生产副经理)审批。
4.3财务资产部门负责按批准后的安全专用奖金计划,设立安全专用奖金帐户。
4.4安全部根据安全工作检查评价结果,提出安全奖罚建议,报同级经理(生产副经理)审批后,负责实施。
4.5对各类安全奖励、事故及违章的处罚参见附录A“安全奖罚内容”。
4.6安全部负责建立“安全奖罚登记台帐”见附录B。
4.7安全部负责审核内部承发包合同中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内容。
4.8合同中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内容的履行,须有安全部签署意见;否则,合同科不予结算,财务科不予支付工程款。
4.9各专业工程处安全奖罚规定的实施情况,应接受本项目安委会或安全施工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同时还要接受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10对于未履行安全奖罚规定或执行不力的单位,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11本规定未列的违章行为的处罚,由安全部酌情予以处理。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安全奖罚内容格式
安全奖罚内容
A.1安全奖励
A.1.1奖励条件及数额如下:
a)项目部根据月度检查结果和现场违章人次,每季度对各专业评比一次,被评为第一名的专业,项目部奖励专业800至1000元。
项目部可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各专业管理难易程度,设定权重。
b)项目部根据月度检查结果,按20%比例评选先进文明施工责任区,对其负责人给予200至300元的奖励。
c)项目部开展“安全明星”评选活动。
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每月评选出“安全明星”一至三名,给予每人奖励80至100元。
d)在安全月活动中,项目部开展无违章班组竞赛活动。
项目部按10%比例评选出先进班组(包括合作队伍),根据班组的成员多少和成绩情况,奖励班长200元,另奖励班组集体800—1000元。
e)项目部开展专项安全文化活动,如征文活动、摄影比赛、知识竞赛等,对于获奖个人奖励80-100元。
f)对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员工;或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伤员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员工,按企业标准Q/AEPC-MRL10-2005《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奖励。
g)对于安全地完成了急、难、险重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其它认为有必要给予奖励的事项,安全科长可提前项目部领导批准,予以奖励。
A.1.2安全奖励审批程序
奖励工作由安全科长依据检查评比结果或证实性的材料提出申请,说明受奖单位或个人及其受奖原因及奖励数额,由项目部领导审批。
A.2各类事故的处罚
对发生各类重大事故除按上级有关安全奖惩规定对责任人及负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处理外,还将对事故单位和个人给以经济处罚。
A.2.1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如下:
a)死亡一人次,罚款10万元;
b)重伤一人次,罚款5万元;
c)轻伤一人次,罚款1万元;
d)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恶性未遂事故一起,罚款1万元;
e)未遂事故一起,罚款500元;
f)一般机械设备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30%处罚,最低不低于1000元;记录事故最低不低于200元,并与机械事故处理规定同步进行;重大以上机械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按规定查处。
g)一般火灾事故按损失的30%或按消防法规处罚;
h)交通责任事故,按《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Q/AEPC-MAQ16)执行;
i)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单位,按以上相应条款加倍处罚;
j)事故率超过控制指标的每增加一起加罚50%;
k)分包单位发生的事故,按管理权限并按50%处罚直接管理的责任单位。
A.2.2对责任人员的处罚如下:
a)对发生死亡1人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处罚2500元,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处罚2000元,事故责任单位从属于项目部的,该项目部有关领导按上述标准受相应处罚。
事故责任人按责任划分罚款2000元至5000元。
同时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领导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
b)对发生重伤1人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及领导班子成员处罚1000—2000元,事故责任人按责任划分罚款1500—3000元。
同时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
1)对一起事故轻伤达3人(含3人)以上的单位及责任人,按死亡一人次标准处罚;
2)对轻伤事故的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分管生产领导罚款500元;
3)一般机械设备事故及记录事故的责任人,按直接损失的5-10%处罚,最少不少于200元;
4)交通责任事故按直接损失的5%-20%扣罚;
5)一般火灾事故按直接损失的5-10%扣罚本人,最低不少于200元;
6)分包单位所发生的事故与违章行为,均按本规定处罚;
7)以上处罚须在通知后七日内交齐罚金,否则每推迟一天加罚10%;
8)重伤及以上事故罚金交公司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帐户,其余由各项目部、专业工程公司等单位收缴,纳入各自安全专用奖金帐户。
A.3安全违章的处罚
对现场查处的违章进行罚款和记分,并按下列标准实施试岗、离岗培训和内部待岗:
a)试岗:
违章记分累计达10分,试岗3个月,试岗期间仍在原岗位工作。
试岗期间再次发生违章的个人,应给予“离岗培训”或以上处理。
b)离岗培训:
违章记分累计达15分,离岗4个月,离岗培训是暂离原工作岗位,由项目部统一安排进行跟班学习、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回原岗位工作。
分包工或协议工违章记分累计达15分,清退出场。
c)内部待岗:
违章记分累计达20分,内部待岗6-12个月。
d)职工在试岗、离岗培训和内部待岗期间的工资发放分别由所属项目部、专业工程公司核定。
A.3.1作业性违章
是指在基建施工中,不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违反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具体内容见表A.1:
表A.1常见作业性违章罚款表
序号
常见作业性违章
罚款金额
记分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不系帽带。
50元
1
2.
穿高跟鞋,露脚指、跟、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长发披肩进入施工现场
50元
1
3.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00元
2
4.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200元
3
5.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
200元
3
6.
闸刀型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
50元
1
7.
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50元
1
8.
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经漏电保安器
100元
2
9.
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50元
1
10.
使用的电动工器具金属外壳需接地而未不接地,需戴绝缘手套而未戴的
50元
1
11.
责任单位(责任人)未及时对现场施工照明停送电,造成工作光线昏暗或白天长明的
50元
1
12.
现场配电箱、盘门未关闭
50元
1
13.
使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四孔插座
50元
1
14.
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无可靠措施
50元
1
15.
使用其它金属丝代替溶丝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熔丝
50元
1
16.
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过通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
50元
1
17.
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
50元
1
18.
在带电设备附近有可能造成触电位置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
50元
1
19.
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内
50元
1
20.
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米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
50元
1
21.
电焊机二次线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
50元
1
22.
将卸下的焊、割炬或从供气阀上卸下的皮管放入管道、容器、箱罐、坑井沟道、工具箱内
50元
1
23.
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
50元
1
24.
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
50元
1
25.
高处作业不穿软底鞋
50元
1
26.
酒后登高作业
200元
3
27.
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挂安全带,或使用不符要求的安全带
200元
3
28.
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件
50元
1
29.
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
50元
1
30.
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50元
1
31.
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落物
50元
1
32.
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100元
2
33.
高处作业使用撬棒时双手施压
50元
1
34.
沿绳、脚手立杆栏杆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50元
1
35.
攀爬钢结构立柱、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50元
1
36.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50元
1
37.
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
50元
1
38.
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
50元
1
39.
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100元
2
40.
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安全网等,或经批准拆除上述设施但未设明显警告标志以及未及时恢复
200元
3
41.
上下爬梯或特殊脚手架时,未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就盲目攀登
50元
1
42.
擅自搭、拆脚手架
200元
3
43.
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50元
1
44.
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
50元
1
45.
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50元
1
46.
站在石棉瓦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无可靠措施
50元
1
47.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100元
2
48.
搭乘载货吊笼
100元
2
49.
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100元
2
50.
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100元
2
51.
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100元
2
52.
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100元
2
53.
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
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100元
2
54.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措施
100元
2
55.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起吊
100元
2
56.
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
100元
2
57.
歪拉、斜吊
50元
1
58.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
50元
1
59.
施工用钢丝绳未及时回收
50元
1
60.
钢线绳在已保温好的构件上抛锚
100元
2
61.
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
100元
2
62.
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包垫起吊
100元
2
63.
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
50元
1
64.
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
100元
2
65.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系溜绳的
50元
1
66.
跨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杨机及设备的钢丝绳
100元
2
67.
将双链条葫芦拆除成单链条使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链条葫芦。
100元
2
68.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构上的千斤绳并将吊构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50元
1
69.
操作链条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100元
2
70.
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200元
3
71.
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50元
1
72.
施工机械、机动车辆超铭牌使用且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100元
2
73.
现场车辆运输装运设备未绑扎牢靠、或装运材料散落地面
50元
1
74.
转动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作业
50元
1
75.
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
50元
1
76.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100元
2
77.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将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100元
2
78.
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
50元
1
79.
施工电梯运行时电梯门或层间门关闭不严
50元
1
80.
不遵守施工电梯限载要求,强行进入或人货混载
50元
1
81.
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铁钉的鞋
50元
1
82.
不及时关闭乙炔、氧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
100元
2
83.
乙炔、氧气皮管混用
50元
1
84.
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或在地板砖、网格栅等处施工未采取保护措施
100元
2
85.
随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
100元
2
86.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
100元
2
87.
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
50元
1
88.
压力容器、锅炉水压试验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作业
100元
2
89.
高处落物
200元
3
90.
施工现场随意用明火取暖者
50元
1
91.
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
100
2
92.
打锤时带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
50元
1
93.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以致于留下火种
100元
2
94.
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或阻塞垃圾通道
50元
1
95.
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内、厂房室内、机械设备等处大小便
100元
2
96.
施工现场自行车、摩托车不停放在指定区域,随便乱放
100元
2
97.
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板使用
100元
2
98.
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50元
1
99.
高空拆模板未按“安规”要求进行,运到地面的模板,堆放杂乱,用钢模板做脚手板或垫路
50元
1
100.
沟道回填工作未按要求及时完成
200元
3
101.
施工场所未做到随作随清,一日一清
100元
2
102.
未经施工部门同意,在厂房内任意打洞者
50元
1
103.
未经安全、施工部门同意,随意损坏施工道路,或随意损坏、堵塞排水通道,或随意断电
100元
2
104.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50元
1
105.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50元
1
106.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
100元
2
107.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V
100元
2
108.
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
100元
2
109.
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
100元
2
110.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50元
1
111.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100元
2
112.
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
100元
2
113.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00元
2
114.
电气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
100元
2
115.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50元
1
116.
流动电源盘无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
100元
2
117.
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盘、刀闸、电源板
100元
2
118.
流动电源盘的电源线未经固定配电箱的漏电保安器
100元
2
119.
机具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100元
2
120.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
200元
3
121.
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固或使用不合格材料代替脚手板的
100元
2
122.
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处作业要求
100元
2
123.
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双道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
200元
3
124.
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离措施
200元
3
125.
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200元
3
126.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的标识盖板或围栏
200元
3
127.
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
200元
3
128.
垂直攀登作业未设置和正确使用垂直攀登自锁器
200元
3
129.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
50元
1
130.
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
50元
1
131.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50元
1
132.
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和档脚板
50元
1
133.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50元
1
134.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完毕后不回收,或不及时回收
50元
1
135.
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
50元
1
136.
锅炉房、汽机房各层氧、乙炔集中布置点无防火罩
50元
1
137.
氧、乙炔管道、阀门、皮管漏气
50元
1
138.
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
50元
1
139.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
50元
1
140.
消防器材不定期检验
50元
1
141.
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
100元
2
142.
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
100元
2
143.
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栓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保险绳
100元
2
144.
小型施工机械停用一周后,未回收或退库
100元
2
145.
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
100元
2
146.
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
100元
2
147.
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
50元
1
148.
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检验更换
50元
1
149.
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不防火
50元
1
150.
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品距钢轨小于1.5米
100元
2
151.
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
100元
2
152.
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
100元
2
153.
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100元
2
154.
办公室、工具房、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
100元
2
155.
工作完毕,未回收吊钩上的千斤绳
50元
1
A.3.2指挥性违章
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见表A.2:
表A.2指挥性违章罚款表
序号
指挥性违章
罚款金额
记分
1
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100元
2
2
无视安保部门、安保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0元
2
3
工人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100元
2
4
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
100元
2
5
无视现场规章制度建设,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
100元
2
6
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队伍,违反《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将主要工程分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包队伍
100元
2
7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100元
2
8
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100元
2
9
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
100元
2
10
不顾职工身体实际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
100元
2
11
违章指挥,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施工
100元
2
12
专业工程公司未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
100元
2
13
专业工程公司未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会议
100元
2
14
班组未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
100元
2
15
班组未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100元
2
16
未进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
100元
2
17
整改通知单未按时反馈
100元
2
18
未按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或未整改
200元
2
19
未能认真坚持“五同时”原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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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安全 奖罚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