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塘栖圩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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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塘栖圩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
余杭区塘栖圩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
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余水2017034)
招标文件
招标人:
杭州余杭农林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天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期:
2017年6月14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工程名称
余杭区塘栖圩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2
合同名称
余杭区塘栖圩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3
招标人
杭州余杭农林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天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工程建设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
6
招标工程总投资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00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313万元(不含桥头港水闸工程)
7
建设资金来源
及落实情况
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8
招标范围
余杭区塘栖圩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施工期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9
监理服务期
总服务期32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6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10
投标人资格
⑴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专业:
水工建筑),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
(提供有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
//rcpu.cwun.org/)公布的证明该总监在本单位工作的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⑶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⑷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投标时提供企业公示信息打印件以及拟派总监个人公示信息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作为投标书组成部分编列入投标文件。
⑸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12
监理业绩要求
近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信誉良好
13
招标答疑
投标人经自行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产生的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向招标人提出。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15
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整,在投标截止前一工作日16时前(截止时间:
2017年7月6日16时)以转账、电汇、网银、银行汇票的方式,缴至区交易中心水利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须注明所投项目编号(户名: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余杭支行,银行账号:
79718100501600-0002),投标担保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
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五份: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7
投标截止
截止时间:
2017年7月7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
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3楼)
18
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9
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价格的10%
20
评标办法
技术标评审后的入围抽签法
注:
①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②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
第一章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余杭区塘栖圩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1.2合同名称:
余杭区塘栖圩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1.3建设单位:
杭州余杭农林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4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天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设计单位: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6工程建设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
1.7招标工程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20051万元人民币,其中概算建安费14313万元(不含桥头港水闸工程)
1.8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1.9工程规模及内容:
工程位于余杭区塘栖镇,主要工程项目为圆满河堤防、桥头港堤防和南圩堤共3处堤防,总长度643m。
其中圆满河按照规划拓宽至30m,在西侧新建防洪堤,总长度475m;桥头港堤防位于拟建的桥头港水闸东南侧两座小岛中间区域,利用现有临时道路作为基础填筑堤防,长度51m;南圩堤通过填埋池塘新建堤防与加高路面,将水闸及现有堤防连接形式封闭,总长度117米。
同时拟建里仁水闸、市新河水闸、石目港水闸、沙目港水闸、菜籽河东闸站、菜籽河西闸站。
2.建设依据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塘栖圩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余发改中心〔2017〕149号)文件批准建设。
3.现场条件
3.1交通:
外部公路可通至施工地点,交通便利。
3.2水电:
施工供水可抽取河水解决;生活用水拟接当地自来水解决;施工用电就近接线至施工区。
3.3居住:
施工现场附近均有自然村,工程建设期间,监理人员可租住居民房设工程监理部,便于工程施工管理和方便生活。
3.4政策处理:
统一由施工现场所在地政府进行处理,监理单位配合核实数据报送业主。
4.工程监理范围
余杭区塘栖圩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施工期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5.施工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程标准,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6.计划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
为2017年9月。
监理服务期:
总服务期32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6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7.监理机构组成人员
投标人根据本工程特点和自己实际情况酌情配置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配备不少于7人,其中:
总监1名,为工程监理部的工程技术总负责人;金属结构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电气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其他监理人员人数不少于4人。
要求各子项在开工后派驻不少于1名监理人员长驻工地,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随时调整增加人员配备,确保监理人员的到位率100%。
8.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
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8.1协助业主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整理会审纪要。
8.2参与业主与承包商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
8.3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灰线,经业主同意下达开工令。
8.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标化工地规范要求,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8.5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以满足施工要求。
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业主安排甲供材料供应计划。
8.6对施工变更的签证,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
8.7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线协调会议,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8.8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8.9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8.10协助业主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8.11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业主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8.12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8.13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它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做到尽职尽责。
8.14协助业主组织进行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8.15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它工作内容。
9.本招标文件由杭州余杭农林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天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章投标须知
1.招标方式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建设工期,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杭州市余杭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工程监理单位。
2.投标人资质和合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专业:
水工建筑),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
(提供有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
//rcpu.cwun.org/)公布的证明该总监在本单位工作的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2.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投标时提供企业公示信息打印件以及拟派总监个人公示信息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作为投标书组成部分编列入投标文件。
2.5应具有足够的设备和能力来有效地实施工程监理服务。
3.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内容:
⑴投标须知前附表
⑵投标须知
⑶投标文件格式
⑷补充招标文件(如有)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单位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3.2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图纸。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凡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解释
4.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
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获取招标公告的项目信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内容。
4.2投标单位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向招标人提出。
4.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在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1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在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可能会以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招标文件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3补充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加盖业主和招标代理单位公章。
补充招标文件发布前须将书面材料提交区水利招标办备案,同时补充招标文件电子文档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同步提交区水利招标办备案。
6.招标文件的效力
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
7.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须分别编制提交技术标文件和商务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7.1商务标
⑴投标函前页(附件一)
⑵技术标评审后的入围抽签法监理投标函(附件二)
⑶承诺书(附件三)
⑷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复印件
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四)
⑹授权委托书(附件五)
7.2技术标(采用A4规格白纸,双面打印,设置目录和页码)
7.2.1投标综合说明
7.2.2资信业绩部分
⑴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六)
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资信等证明材料
⑶企业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企业信息打印件以及拟派总监个人信息打印件。
⑷企业近五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情况(附件十)、正在承担的工程监理情况(附件十一)(附必要的证明材料)
⑸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职称证书、总监岗位证书和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以及类似业绩等证明材料;
⑹项目总监的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率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7.2.3监理大纲(该部分采用A4规格白纸,页数不宜超过50页,正文字体均采用小四号宋体字)
⑴本监理工程概况;
⑵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
⑶本工程监理管理班子的组织结构形式;
⑷投入到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汇总表及监理人员到位率的承诺(附件七)和业绩、经历、能力介绍、资格证明材料(附件八);
⑸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施工项目班子到岗出勤率控制的主要手段和措施;
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措施;
⑺合同、信息管理的方案及措施;
⑻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⑼监理人员的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
⑽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⑾投入本工程的检测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汇总表(附件九);
⑿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拟采用的对策。
7.2.4对业主的建议和要求及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承诺意见。
8.投标报价
8.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
8.2本次招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14313万元确定监理费(精确到元,四舍五入),全额政府投资项目,监理费的浮动幅度为下浮20%即2116737元,否则视为不正当竞争或低于成本价论处,作废标处理。
8.3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其附表,采用内插法计算。
⑴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
⑵监理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8.4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8.5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8.6本次监理招标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报价以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础进行计算,实际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应根据所监理工程的累计施工预算审核造价总和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按投标时的中标下浮比例实行同比例优惠。
9.投标担保
9.1投投标保证金缴纳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截止时间,按时足额以转账、电汇、网银、银行汇票的方式,缴至交易中心水利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须注明所投项目编号(户名: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余杭支行,银行账号:
79718100501600-0002),拒收现金。
缴款时须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并尽快凭银行底单办理保证金递交函(办理地点:
余杭市民之家三楼杭州银行),逾期未到账者或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9.2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作为投标书组成部分编列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出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原件或复印件。
对于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9.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⑴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规定自动退还。
⑵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凭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申请单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⑶招标项目终止的,招标人向区水利招标办办理招标项目终止备案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规定自动退还。
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的,除招标人事先告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或中标人以外,其他所有投标保证金按规定自动退还。
⑸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将希望延长有效期的意向书面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并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名单及延长的期限告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送区水利招标办备案。
9.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⑴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
⑵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⑶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向区水利招标办备案并告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后,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划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10.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标记和签署
10.1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各正本壹份及副本肆份,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密封在另一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清楚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同时在投标文件上均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纸装订成册(图页可除外),并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
10.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的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人亲笔签署全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0.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投标文件涂改、插字或删除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签署全姓名确认。
10.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项目编号;
b、工程名称;
c、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0.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以上10.1、10.4条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0.6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不予接受。
10.7投标人应派专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书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11.投标书的效力
11.1投标书自递交之日起90天内有效(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
在此有效期内,投标书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即使是不该发生的差错),更不得撤回投标书。
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可立即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11.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书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投标书的修改补充函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印章(签字),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指定地点。
投标截止后递交的补充修改或声明一概不予受理。
11.3本工程需重新招标或重新开标时,原中标无效的单位无资格再对该工程进行投标。
12.开标
12.1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委托本单位交易员携带区交易中心核发的余杭区投标企业IC卡及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还须携带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原件或复印件,在招标文件规定截标时间之前对项目实行指纹刷卡签到,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刷卡签到时,须仔细核对项目信息,若刷卡签错项目的,投标无效,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刷卡签到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作自动弃权。
在招标文件规定截标时间之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该项目的总监也须随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除外)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如不能到场的,可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代替(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随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名单以资质证书副本上的名单为准】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12.2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原件资料及原件目录清单。
招标代理单位派人收取各投标单位原件时,应按目录清单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收。
投标单位将原件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后,招标代理机构负有保管的责任。
所有原件均应为真实有效的材料,如弄虚作假则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12.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有效投标书按后送达先开标的顺序进行公开开标,商务标和技术标一起开启,当众宣读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并宣读投标人名称、监理费报价、监理服务期、总监姓名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但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及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12.4开标时无效标的确认
在开标环节,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⑴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逾期送达的;
⑵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⑶投标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者未带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委托书原件;
⑷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无法辨认的或大写书写不规范的;
⑸投标人与招标人被监理工程的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供应单位隶属于同一管理单位或有股份等经济利益关系的。
12.5技术标评审后的的入围抽签(详见评标办法)。
开标结束后进入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和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招标人当场宣布经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最终有效投标人名单、技术标得分高低的排名顺序和抽签规则,技术标得分不予公布,并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2.6招标人负责开标会议记录并归档。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对投标书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和抽签结果在开标相关记录上签名确认。
13.评标
13.1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最多1人,其余按规定从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
13.2评标办法:
技术标评审后的入围抽签法。
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评分,并按得分按从高到低顺序前五名的投标人进入(若少于五名全部进入)抽签范围,由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详见第三章。
13.3评标流程:
⑴投标人资格审查;
⑵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⑶投标人技术标评审;
⑷确定技术标评审后的入围投标人名单;
⑸确定中标候选人。
13.4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人资格审查阶段,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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