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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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办教育促进工程
5、继续教育推进工程
6、学校德育创新工程
7、教师专业化发展工程
8、教育科研强化工程
9、城区教育规划与建设工程
10、教育对外开放工程
(十九)试点项目
第五章教育保障
(二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十一)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二十二)推进教育信息化
(二十三)推进依法治教
(二十四)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实施
附:
相关名词解释
序言
潜江,地处江汉平原腹地,是楚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
历史文化悠久,自然资源丰富,人文积淀深厚,奠定了潜江成为文化名市与教育强市的重要基础。
潜江市委、市政府历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基础教育为主体,形成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相衔接的现代教育体系。
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
高中课改稳步推进;
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显著提高。
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位居全省前列;
学前教育入园率,残障儿童入学率,高中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大幅提高;
农场教育纳入全市统一管理,与油田教育的协作交流进一步加强。
全市各类教育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潜江教育新的改革与发展机遇已经到来。
新的机遇主要体现在:
市委、市政府确立了率先建设中部强市、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确定了以“一区两带三极”为依托统筹全市经济大发展的战略决策,全面推进各类事业快速发展的局面已经形成;
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在各类事业发展中优先发展教育,为潜江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已成为共识;
潜江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实力逐步增强,服务建设小康社会的能力逐步提高,教育均衡发展、和谐发展的整体格局已全面建立。
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教育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学前教育薄弱;
义务教育班额严重超标,生均占地面积不足,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相对滞后,农村教育薄弱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
高中教育优质资源总量不足;
职业教育发展规模、效益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师资队伍年龄老化现象严重,学科结构不尽合理;
素质教育推进困难,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
民办教育发展缓慢;
城区教育发展落后于城市化发展进程。
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抓住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好机遇,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战略目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要使命,以提高全民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建设教育强市、人力资源强市。
(二)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认识上更加提高,在投入上更加优先,在措施上更加强化,在服务上更加自觉,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
育人为本。
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改革创新。
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改革学校管理方式和教育评价制度,拓宽教育投入渠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促进公平。
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温暖每一个家庭。
提高质量。
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坚持内涵发展,软硬件建设并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育质量检测评价体系和监督保障体系,实现从“学有所教”向“学有优教”的转变。
服务社会。
主动适应“一区两带三极”发展战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为中部强市的建设作出贡献,实现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到2020年,构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质量优良、效益显著、人民满意的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率先建成教育强市。
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
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2%,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5年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5年,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更为丰富的优质教育。
到2020年,省级和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超过全市幼儿园总数的50%,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建设3-4所省级示范高中、2-3所省级示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将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建成具有鲜明艺术特色的省级示范学院。
更加先进的教育设施。
到2020年,各类学校全面实现多媒体教学,教育信息数据库、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建成。
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技术装备,特别是信息化程度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更为广泛的公平教育。
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更具活力的教育体制。
到2020年,全面建立适应潜江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创新人才和优秀教师的教育体制;
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依法管理和学校自主办学的协调机制。
潜江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单位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园在园人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万人
%
2.09
79.5
3
85.0
3.8
90.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巩固率
5.8
97.2
6.6
98
7.4
99
高中阶段教育
毛入学率
1.6
90
2
96.0
2.2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0.4
0.5
0.5
0.55
0.65
(四)战略主题
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坚持能力为重,着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坚持全面发展,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普及学前教育。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明确政府职责。
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落实规划、投入、监管等责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加大政府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将幼儿园建设、工资运转经费统筹纳入年度预算,实现指标单列、学前教育经费逐年增长。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教育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兼并弱园或合作办园。
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积极吸引民间资本举办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派遣教师、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展学前教育事业。
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严格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新城区建设、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居民小区建设规划,制定并落实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政策,凡规划居住人口在2000人(或500户以上)的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一所幼儿园,对未落实幼儿园配套建设规划的新型小区一律不予审批,实现小区建设与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教育部门使用和管理,对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住宅小区,开发商应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费,该费用由市政府专户管理,统筹安排,用于幼儿园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积极推进村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计划,市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可依托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开办相对独立的附属幼儿园,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以及优先安排建园用地等政策,鼓励村集体和公民个人举办农村幼儿园,构建以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辐射带动村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格局。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
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保证各类幼儿园办成合格幼儿园。
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
加快幼儿教师的培养和配备。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实施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保障幼儿教师的工资、职称评聘和社会保障等权益。
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义务教育学生关爱工程,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
加强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教师水平,落实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
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禁止设立重点校重点班。
改革办学模式,采取联校办学、一校多区等形式,探索建立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共同体,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教育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提升机制,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配齐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教师,开齐开好规定课程。
深化课程改革与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推行标准班教学,逐步达到小学每班35人以下,初中40人以下。
重视师生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的提高,全面实行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努力,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
建立全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
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升学考试成绩、录取率进行排名。
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严禁增加课时和教学难度,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严禁学校开设重点班、实验班。
严禁公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
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家长要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学习生活,尊重和保护孩子有益的兴趣爱好,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科学制定高中阶段学校发展规划,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合理布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把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与普通高中建设摆在同等重要位置。
加大投入,努力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薄弱学校建设。
支持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发展。
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扩大优质高中的资源总量,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克服应试教育倾向。
大力推进学校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以综合实践活动课和通用技术课为基础,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建立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学分管理制度和学生评价诚信保障机制,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加强对普通高中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禁止以任何形式下达高考升学指标。
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
鼓励学校根据普通高中教育性质和任务,根据学生发展要求和教学现状,形成具有独特文化和教学特点的普通高中。
支持发展普职融合的综合高中,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
支持普通高中开展市际、省际交流与合作。
探索建立高中与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人才培养的一体化通道。
加强职业教育统筹。
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统筹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使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统筹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统筹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集中力量办好中等职业学校。
加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
健全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优化重组职业教育资源,建立以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为主体的职业教育集团,对区域内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实行政府统筹,集中办学,统一管理,实行集团运作。
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建立健全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保障体系,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
面向就业市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建立符合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与区域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专业结构。
积极推进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满足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
加强校企合作,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优势,共建实训基地。
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双后”(初、高中毕业后)生培训。
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增强“双师型”教师素质。
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严格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和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免学费等惠民政策。
推进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开展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专项检查,提高并保障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开展技能竞赛和岗位比武活动,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九)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推进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特色发展。
坚持正确的人才观,用“创造、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着力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坚持特色发展,以学前教育专业为龙头,保持艺术、师范教育优势,将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建成全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全省农村学前教育研究中心。
坚持能力为重,增强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强化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培养,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为潜江及湖北培养更多合格的学前教育人才。
努力办好潜江广播电视大学。
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多层次、多规格、多功能、多形式办学,发挥投资少、见效快、覆盖面广的优势,以继续教育、学历补偿教育为重点,培养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重点面向基层的各类应用型专门人才,提高公民素养,增加公民受教育年限,推进全民终身教育。
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完善随班就读制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
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资助力度,逐步实施全免费的特殊教育。
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完成特殊教育学校中央投资改扩建任务,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事业。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足额配备特殊教育教师、员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比例。
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制机制。
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以教育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跨行业的终身教育协调机制,形成终身教育的大格局,统筹规划和协调终身教育发展。
将终身教育纳入各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终身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
完善终身教育管理制度,完善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对农民、失业人员等的终身教育给予资助。
健全终身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终身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培训,大幅度提高继续教育参与率,为成人发展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智慧源泉。
鼓励个人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教育培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在职人员带薪学习制度。
继续办好老年大学。
以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诉求,增强教学内容的丰富性、教学手段的多样性、教学方法的应对性和教学模式的创新性,提升老年人生命质量和生活水平。
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树立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的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尊重个人选择;
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探索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加快培养经济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注重因材施教。
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
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
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走进社区、走进农村、关心社会,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改革人才评价制度。
推行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模式,丰富评价标准,探索多种形式的评价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明确政府教育职责。
建立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市政府统筹规划全市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开展教育改革试点,根据国家标准确定办学条件、教师编制、招生规模、成本分担等实施标准。
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明确公安、司法、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职责,减轻突发事件、公共事件给教育带来的压力。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维护教育公平,关注困难群体,提供惠及全民、有质量的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促进各类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情况,充分听取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支持教育发展,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转变政府职能。
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
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政策指导、信息服务、规划等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征求意见。
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性。
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加强教育督导体系建设,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推进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
制定并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
综合考虑农村学校规模小、成班率低等特点,适度放宽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
实行总量控制,统筹使用,促进市域内公办学校之间的教师资源配置大体均衡。
建立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合理流通机制。
城镇学校之间、城镇学校与农村地区同类学校之间的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均衡。
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管理办法。
认真落实校长岗位条件和岗位考评制度,提高校长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的行政级别,试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公开选拔和招聘制度。
校长每届任期3-5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2届的校长原则上要在本市内交流。
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校长队伍建设,有计划地从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选派管理干部充实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领导班子。
有计划地选派农村学校校长到城区学校挂职锻炼。
改革完善教师的补充、交流机制。
按照“新补充教师原则上不低于自然减员数”的要求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深入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每年签约适量资教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改革教师招聘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主要从服务期满的资教生和免费师范生中招聘录用,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配备。
建立完善城乡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明确教师交流的年限、范围和方式,鼓励城镇教师主要是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定期到农村学校支教。
特级教师、湖北名师、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愿到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任教的,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延退。
探索教师退出机制。
以教师资格认定、聘任、考核为监管手段,探索教师退出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解决教师结构性过剩难题。
完善中小学入学和招生考试制度。
完善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并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对于考试有关的信息,在法律、规章允许范围内实行公开、公示,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制度要规范健全、科学有效,公开形式要便民、利民,达到公开效果。
对群众反应的情况要及时调查、反馈、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涉嫌触犯法律的行为要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
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推进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
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
推进公办、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合作办园,探索连锁管理、集团办园。
促进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联校办学、联片管理”等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指导民办学校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内部管理运行机制,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办学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清理整顿违规办学,维护民办教育市场秩序,实行民办教育年检制,保障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建设现代化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化学校制度。
明确政府管理的职责权限,落实各类学校的办学权利和责任,鼓励学校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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