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电施工方案 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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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电施工方案 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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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电施工方案已
会理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
临
时
用
电
专
项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会理县建筑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部
2015年6月29日
一、工程概况…………………………………………………………………3
二、设计说明和编制依据……………………………………………………3
三、线路、配电室和配电箱的确定…………………………………………4
四、总用电负荷计算…………………………………………………………5
五、各线路导线截面选择……………………………………………………6
六、用电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8
七、电缆、电线敷设…………………………………………………………8
八、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防火措施……………………………………….10
九、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15
十、临时用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7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会理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
工程地点:
会理县滨河路北沿(新建法院旁);
建设单位:
会理县人民检察院;
设计单位:
中电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成都群星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会理县建筑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类别:
3类;屋面防水等级Ⅱ级;
设计使用年限:
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
会理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座落于会理县滨河路北沿(新建法院旁),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361.20㎡。
无地下室,地上5层(局部六层),一层、三层、四层、六层层高3.6米,二层、五层层高4.2米。
建筑物地上最高点高度25.9m,基础设计为:
独立基础。
二、设计说明和编制依据:
1、本设计方案是为会理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现场用电的需要和用电安全而编制的。
2、本方案依据电气设备设计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进行编制。
3、本方案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用电负荷,按需用系数法计算,需用系数取值为0.7—0.85,本方案取0.7计算。
4、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中要求的机械设备并结合现场实际用电情况。
5、编制依据:
1)根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件以及GB59-2005中临时用电验收规范要求编制。
2)根据现场设备布置和临时用电实际情况编制。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通风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程》GB50055—93。
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程》GB50052—95。
7)《建筑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规范手册》。
8)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容量及施工平面图。
三、线路、配电室和配电箱的确定:
根据该工程特点,现场临时用电系统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供电电源由变压器接入施工现场配电房。
配电房接入进线,共设三个回路。
(一)配电房
1#线路对钢筋加工、焊接供电。
2#线路对塔吊、塔吊照明供电。
3#线路对楼层用电、照明、搅拌机进行供电。
供电线路根据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布置情况,在场内沿临时围墙架设电缆,无围墙部位采用套管埋地敷设,其余线路除办公区照明采用护套线外一律采用橡皮绝缘线。
供电线路从配电柜至分配电箱,再由分配电箱引至各用电设备末级开关箱进行配电。
各分配电箱在塔吊及钢筋加工车间等用电量较大或设备集中处设置,开关箱由分配电箱引出,设置在临近设备≤3m处。
四、总用电负荷计算:
(一)、配电房用电主要用电机械设备表:
(1)1#线路:
钢筋加工场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功率
总功率
1
钢筋弯曲机
GW40-1
1
台
3KW
3KW
2
钢筋切断机
QJ32-1
1
台
3KW
3KW
3
钢筋调直机
GT4/14
1
台
4KW
4KW
4
对焊机
UN1-100
1
台
100KW
100KW
5
交流焊机
BX3-300
1
台
46KW
46KW
总计
156KW
(2)2#线路塔吊、塔吊照明: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功率
总功率
1
塔吊
QTZ4010
1
台
35KW
35KW
2
塔吊照明灯
4
台
1KW
4KW
3
塔吊电炉
1
台
2KW
2KW
总计
41KW
(3)3#线路:
照明配电箱、搅拌机、固定配电箱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功率
总功率
1
照明配电箱
10KW
10KW
2
搅拌机
JS350
1
台
7.5KW
7.5KW
3
配料机
PLD800
1
台
10KW
10KW
4
2级固定配电箱
2
台
20KW
40KW
总计
67.5KW
(一)、配电柜
配电柜:
∑p机156+41+67.5=264.5KW
由于总用电设备较多故全部动力设备使用系数K1=0.5,动力负荷系数K2=0.85动力设备效率n=0.85Cosφ=0.6
S动=K1×K2×∑p机/n×Cosφ=0.5*0.85*264.5/(0.85*0.6)
=220.41KW
照明及办公系数取值按总功率的10%计算:
220.41*0.1=22.04KW
总功率为:
220.41+22.04=242.45KW
五、各线路导线截面选择:
导线必须能承受负载电流长时间通过时所引起的升温,所以按允许电流选择导线截面。
(一)配电柜到业主给定接线端导线截面选择
电流计算:
查建筑施工手册,电流计算公式为:
I线=K1×∑P÷(√3×U线×n×cosφ)
式中:
I线——电流值(A)
K——需用系数(0.5)
P——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KVA)
U线——电压(V)
Cosφ——电动机平均功率因数(0.6)
N——动力设备效率(0.85)
计算:
I线=(0.5×242.45×1000)÷(√3×380×0.85×0.6)=361.14(A)
根据计算结果查建筑施工手册,选择导线为YJLV-3*120+1*70
(1)1#线路导线截面选择:
(1)1#线路:
钢筋加工场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功率
总功率
1
钢筋弯曲机
GW40-1
1
台
3KW
3KW
2
钢筋切断机
QJ32-1
1
台
3KW
3KW
3
钢筋调直机
GT4/14
1
台
4KW
4KW
4
闪光对焊机
UN1-100
1
台
100KW
100KW
5
交流焊机
BX3-300
1
台
46KW
46KW
总计
156KW
1#线路--对钢筋加工车间及相邻的施工点的用电设备和施工照明进行供电。
电流计算:
查建筑施工手册,电流计算公式为:
I线=K1×∑P÷(√3×U线×n×cosφ)
式中:
I线——电流值(A)
K——需用系数(0.7)
P——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KVA)
U线——电压(V)
Cosφ——电动机平均功率因数(0.6)
N——动力设备效率(0.85)
计算:
I线=(0.7×156×1000)÷(√3×380×0.85×0.6)=325.32(A)
根据计算结果查建筑施工手册,选择导线为YJLV3*70+1*35+1*25-PC50
(2)2#线路导线截面选择:
(2)2#线路塔吊、塔吊照明: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功率
总功率
1
塔吊
QTZ4010
1
台
35KW
35KW
2
塔吊照明灯
4
台
1KW
4KW
3
塔吊电炉
1
台
2KW
2KW
总计
41KW
2#线路塔吊、塔吊照明
电流计算:
查建筑施工手册,电流计算公式为:
I线=K1×∑P÷(√3×U线×n×cosφ)
式中:
I线——电流值(A)
K——需用系数(0.7)
P——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KVA)
U线——电压(V)
Cosφ——电动机平均功率因数(0.6)
N——动力设备效率(0.85)
计算:
I线=(0.7×41×1000)÷(√3×380×0.85×0.6)=85.50(A)
根据计算结果查建筑施工手册,选择导线为BLV5*16-PC50
(3)3#线路导线截面选择:
(3)3#线路:
照明配电箱、搅拌机、固定配电箱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功率
总功率
1
照明配电箱
10KW
10KW
2
搅拌机
JS350
1
台
7.5KW
7.5KW
3
配料机
PLD800
1
台
10KW
10KW
4
固定配电箱
2
台
20KW
40KW
总计
67.5KW
电流计算:
查建筑施工手册,电流计算公式为:
I线=K1×∑P÷(√3×U线×n×cosφ)
式中:
I线——电流值(A)
K——需用系数(0.7)
P——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KVA)
U线——电压(V)
Cosφ——电动机平均功率因数(0.6)
N——动力设备效率(0.85)
计算:
I线=(0.7×67.5×1000)÷(√3×380×0.85×0.6)=140.76(A)
根据计算结果查建筑施工手册,BLV5*25-PC50
六、用电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
1、施工现场供电线路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各分配电箱系统图(见附图);
3、各开关箱系统图(见附图);
七、电缆、电线敷设:
(一)架空线路安装:
(1)架空线路应沿道路,平行敷设,并应避免各种机动车频繁活动地区,应尽可能减少同其他建筑物的交叉和跨越建筑物。
(2)架空线路导线最小截面不小于10㎜2。
(3)低压线路松紧要合适,离地面高度不小于5米;线路的档距应不大于是25米。
(4)横担安装应平衡,绝缘子应牢固。
(5)接户线的引入口处的最大对地距离不小于2.5米。
(6)接户线沿墙敷设时,支持点距离不大于6米。
(7)接户线在引进处做防水弯头,穿墙处做保护套管,引下时,上口做防护弯头,离地3.5米高穿保护管。
(二)电缆敷设:
(1)电缆采取直埋敷设,深度应大于0.5米,应避免机械腐蚀。
场所如无法避免应穿管保护。
(2)距地面2米高以下及埋入地小于0.25米深,应穿钢管保护。
(3)电缆埋地敷设时,应标明电缆走向及埋设位置。
(4)电缆敷设的弯曲半径与电缆外径比为20:
1。
(5)电缆埋设应在中间无接头,距离地面1.8米以下应穿管保护。
(6)向高层供电的电缆应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向上引,每层楼的固定点不能小于一处。
(三)支线架设:
(1)由于建筑施工人员流动多,各种料具的制作安装活动范围大,所以支线架设应多用橡皮电缆或管内穿线,尽量少用明敷方式。
(2)穿管电线的总面积不超过管内面积40%,管内导线不允许有接头穿线管进出配电箱必须从箱底穿到箱内,从杆上下引线必须穿管,并在上端作防水弯,进入其它地方时的管口一定要封好,在进入电机等时,如不能直接穿进,可另加塑料软管套住电线并套在硬管内,接口处用塑料袋密封。
(3)当使用金属套管时,三相线必须同时穿入一个管内,不得分管穿设,并对金属管作保护接零。
(4)配电线路应尽量设在道路一侧,不得妨碍交通和施工机械的装、拆及运转,并要避开堆料、挖槽、修建临时工棚用地。
八、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防火措施: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装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米,小于1.5米。
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2)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3)每台用电设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
2、设置漏电保护器:
(1)在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两处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开关箱内漏电动作电流30MA,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2)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按要求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2、保护接零:
(1)为防止电气设备及系统的金属外壳因绝缘损坏而带电,必须将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底座、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等与PE线相连,即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即PE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房的零线和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上端引出。
保护零线除在配电房外接地外,还需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接地体采用50×50×5mm的角钢焊接而成,深埋2.5米左右,(见接地体埋设示意图),配电箱、设备外壳的接地线采用直径不小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绿黄双色线)。
(2)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3)供电干线、用电装置、配电房完工后,必须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允许通电运行。
(4)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操作人员必须符合JGJ59-99标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5)接地装置必须在线路及配电装置投入运行前完工,并检测其接地电阻值。
接地电阻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应增加人工接地体的数量,直至接地检测合格为止。
(6)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7)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8)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接地体埋设示意图
(9)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截面面积的1/2,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3、使用和维护:
(1)一切用电的施工机具运至现场后,必须由电工检测其绝缘电阻及检测各部分电气是否完整无损,绝缘电阻小于0.5兆欧或电气附件损坏的机具不得安装使用。
(2)移动设备的漏电保护开关、负荷线每周检查一次;固定设备的漏电保护开关应每月检查一次。
(3)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等均应作保护接零。
(4)施工现场的总、分配电箱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
(5)配电系统中开关电器必须完好,设置牢固、端正。
(6)带电导线接头间必须绝缘绑扎,严禁挂压其它物体。
(7)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8)送电操作过程:
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
开关箱 分配电箱 总配电箱。
(9)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10)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11)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
(12)检修人员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使用绝缘工具,统一组织,专人指挥。
4、照明:
(1)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2)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3)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6)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7)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8)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五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
(9)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
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10)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11)锣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12)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13)严禁将插座与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14)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15)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
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5、对用电人员的管理要求: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使用设备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和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用妥善处理后进行。
(6)现场和宿舍需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或机务批准,通知电工进行接引,严禁自行乱拉乱接电源。
6、外电防护:
(1)凡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安全距离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安全距离的有关标准:
1KV以下4米1-10KV:
6米35-110KV8米
(2)外电防护应由专项防护方案,防护物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应防护严密,固定牢固,在防护施工时,应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二)电气防火措施:
(1)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物质,不准使用火源。
(2)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场所,配置绝缘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3)配电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配砂箱和1211灭火器。
(4)合理设置防雷装置,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加强电气防火知识宣传,对防火重点均所加强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九、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现场用电作业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作业。
3、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受潮,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4、严格按照施工用电方案内容进行操作,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禁止带电作业。
5、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捆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漏电保护器,遇有临时停电或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6、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时,应立即将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机或干砂灭火。
7、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彩TN-S系统,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3处。
8、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室内灯距地高度应不小于2.4米,室外灯应不小于3米。
易燃易爆场所应安装防爆灯具,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碎。
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电缆,严禁用花线和护套线。
10、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的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11、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查记录和维修记录。
12、电工除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及措施,做到安全作业。
十、临时用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1总则
10.1.1编制目的
为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临时用电事故,能迅速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应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及救援预案》、《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要求,编制临时用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会理县高古城路租赁住房1#、2#楼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临时用电火灾事故、触电事故。
10.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0.2.1事故类别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事故多出现电气火灾事故和触电事故,雨季为多发期。
10.2.2危害程度分析
由于临时用电的线路、设备处于经常移动状态,容易造成电击伤亡事故和火灾伤亡事故,并可能造成数人伤亡。
10.3组织机构及职责
10.3.1抢险组织机构
10.3.2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组建应急抢险队。
指挥领导小组由项目部总经理任组长,副组长由项目部主管安全和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项目部应急管理领导成员名单(见附表):
10.3.3应急值班室及电话
项目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下设通信联络组、技术支持组、施工抢修组、物资设备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
项目部应急办公室主任由相应单位,并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
10.3.4职责
10.3.4.1项目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统一领导项目经理部、的临时用电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项目经理部、及所属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研究应急管理重大决策和部署;审查批准临电应急预案,发布应急工作指令。
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组织落实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制度;督察下属各参建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做好应急防护和救援知识教育宣传工作。
(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及各相关部门岗位职责
1、组长职责
(1)组长、常务副组长对项目的临时用电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对事故现场的组织进行领导和决策。
(2)实施场外应急计划,确定抢险组织机构,指挥人员、设备、物资的调配,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直接领导控制。
(3)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决定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或社会救援机构帮助。
(4)判断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并与领导小组成员共同指挥现场人员的撤离和机械设备转移等。
2、副组长职责
(1)发生安全事故后,在组长领导下积极进行抢险救援工作,按照组长的分工,负责分管的救援抢险人员组织、物资调配、安全保卫以及技术支持组织落实等工作。
(2)积极与上级相关单位、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按照组长的安排,落实请求社会救援机构的支援抢险人员、物资调配、安全保卫、或技术支持等。
(3)协调项目部、及相关部门,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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