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汇报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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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财政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调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等方面财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宏观调控政策的行为。
(2)加强对耕地保护、涉农补贴、支农投入、农村综合改革以及教育、社保、医疗、公益文化等财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3)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的行业监管,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和社会审计信息的公信度,严肃处理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
(4)加强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财政法制建设,健全财政管理体制,强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透明化管理,促进公共财政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2、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惩防体系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我局通过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源头防腐工作的推进力和保障力。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
针对班子成员的调整,创新调整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组成,一把手局长任组长,保证反腐倡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在全局形成了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落实。
制定了全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分解方案和局各处室、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
在年初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局党组书记范天恩同志与26个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人。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制任务落到实处。
针对跟踪督促检查计划,年中组织召开了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督查会,通报权力内控体系建设电子监察平台运行情况,对各处室(单位)承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分解落实、内控监察网上运行、“机关管理促进年”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交流和督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以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切实推进决策的科学性。
在班子建设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全局干部职工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一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
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会议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规范了各种议事规则和程序。
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做到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全部由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公开性。
据统计,全年共计召开10次党组会、16次局长办公会和12次局务会。
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
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局党组先后召开了5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排查,对班子成员在工作创新及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
在整改方案中,针对五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以细化分解,落实到10个整改项目进行了整改,共制订了10项制度,修改完善了6项制度。
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积极创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体制,出台了《扬州市财政局中层干部领导职务转任非领导职务暂行办法》,拓宽选人渠道,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
四是坚持述职述廉和勤廉公示制度。
高度重视述职述廉工作,实事求是地进行述职述廉,并通过公告栏、局域网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是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在工程立项及招投标、资金分配使用等方面坚持原则,不以任何方式向有关方面和个人施加影响;
在配备交通工具及个人住房方面,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领导班子成员的身体力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4、以作风建设为载体,树立良好的财政干部新形象。
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切实转变干部队伍的作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联系实际,加强调查研究。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五位局领导各牵头一个重点调研课题,形成了6篇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并举办专题报告会进行交流。
结合当前财政工作的突出问题,以处室为单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有理论深度、可操作性的调研成果。
结合“三问三求”活动,通过“三走”真诚倾听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全局上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的主动性。
在财政收支管理、监督的每一个环节力求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
继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创新业务工作,创新服务方式,创新管理手段。
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规范理财行为。
三是开展特色创建,争创一流业绩。
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机制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
结合机关管理促进年等活动,表彰了一批文明处室、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和优秀党支部。
四是进一步推进基层财政所新一轮创建活动。
对第四轮创建工作提出新要求,即各地财政所群众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力争全市20%的财政所进入“百佳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行列。
5、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抓手,推进内部规范化管理。
积极发挥财政部门“当好家、理好财”的表率作用,在资源节约活动中厉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将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建立资源节约的长效机制。
重视建立资源节约的长效机制,及时调整“建设节约型机关”领导小组成员的基础上,对各处室(单位)的内勤人员也进行明确,做到分工清晰、责任明确。
同时,细化考评标准,完善责任分工,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专门组织人员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清理,结合实际和形势的要求,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
强化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实现了对经费的“全面掌握、明细核算、分类登记”管理,提高了单位决算编制质量;
规范了招标采购工作,降低采购成本。
突出加强对系统大额采购项目的管理,实现重大采购支出公开、透明、节约的目标;
夯实财务基础,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化、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全系统财务监管水平。
确保创建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加大了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各项管理制度、管理措施能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关键在于制度执行的力度。
坚持从严格管理入手,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将建设节约型机关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中,重新制定了《创建文明处室(单位)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各项节约措施的落实。
二、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2009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扬州市《任务分解方案》的第一年,抓好开局、打好基础至关重要。
我局坚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扬州市《任务分解方案》与完成好全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奋发进取,求真务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坚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之中,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各处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推动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进程。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
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统筹规划,精心安排,为惩防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明确职责范围。
今年,市委、市政府分解我局惩防体系建设目标16项,根据目标和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全局领导班子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目标分解方案和局各部门、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责任制目标。
同时,实施“一岗双责”,规定班子成员既要抓好主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局惩防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学习、督促,并出台了全市惩防体系建设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市惩防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会议,听取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汇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任务。
三是强化惩防体系建设目标责任。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各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到财政业务工作之中,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廉洁干事的良好氛围。
2、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源头治本各项任务的落实。
按照市纪委的部署,扎实抓好财政部门承担的牵头和协办工作,着力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更好地发挥财政源头防治腐败的重要作用。
(1)完善市区财政体制。
科学合理地完善和调整市区财政体制,加强调研和测算,结合扬州的现状认真思考,提出完善市区财政体制的方案建议,进一步明确财政收入归属、明确支出责任、稳定市区收入分成办法、完善市区转移支付政策等,12月份经市委常务会审议通过,近期将组织实施。
(2)强化部门预算管理。
继续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进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绩效预算,细化专项支出预算编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推进“非税”收支脱钩工作,选择公安系统试点;
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在确保预算收支平衡的同时根据单位的职能,对相关项目进行有效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保增长促发展各项措施的落实。
(3)深化“非税”收缴管理制度改革。
结合部门预算改革,建立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制度。
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督促各执收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收标准、征收范围强化征管;
建立健全规范的审批程序,依法办理非税收入缓征、减征、免征。
建立非税征管考核机制,制定了《市级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考核办法》。
(4)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规范政府采购文本,在全省率先制定示范文本的形式,规范全市范围内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格式。
制定了《扬州市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补充规定》,在不违反公平原则的基础上,提高了采购效率,弥补了采购方式变更管理上的一些空白。
规范采购预算管理。
制定出台了《扬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了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提供了条件。
(5)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研究制定《银行账户审批管理办法》,加强银行账户审批管理,规范账户审批行为。
简化用款计划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和缩短在途时间,提高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效率,及时反馈支出执行进度情况。
继续推行完善公务卡制度,做好2010年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
3、以建立内控机制为重点,扎实推进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紧紧围绕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目标,按照市委“机关管理促进年”的要求,继续加强财政制度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保证作用,全面推进财政惩防体系建设。
(1)建立内控机制,完善财政制度体系。
我局局机关内控机制共涵盖10个处室77项制度,101个风险点、140条风险控制措施。
截止目前,局内控制度已建成并运行,在去年电子构架40项的基础上,今年又相继开发完成20项。
在数据交换方面,目前接口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两个单位的数据已交换至市电子监察平台中,为实现外网公开实时运行做好准备。
先后修订、制定了《财政局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行为,建立了严格的制度约束机制。
在建章立制的同时,为保证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局机关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汇总梳理,将中央、市以及局党组制定的应知应守的制度规定进行摘录和编辑,汇编成《廉政手册》,发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和执行,并适时组织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努力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2)创新方式方法,深化反腐倡廉教育。
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灵活教育手段和形式,整合教育资源,落实教育效果,形成“大宣教”格局。
今年来,我局通过开展百人签名承诺活动、发放廉情提示、发送廉政短信、组织收看警示录像片等形式,对全局干部起到了较好的警醒、提示作用。
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报导,先后在《扬州纪监情况》、《扬州财政信息》、扬州财政网站等刊载新闻信息报导30余条;
邀请市纪委领导为全局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警示;
组织局机关在职党员干部到扬州市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开展“十个一”的预防职务犯罪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勤政廉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确保“两个安全”。
一是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注重发挥财政专门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
以部门预算综合检查和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为切入点,建立和完善财政“大监督”工作格局,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及其结果的监督。
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形成完整有效的财政监管体系。
建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逐步覆盖资金支付全过程并实现实时动态监控。
二是发挥局机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
加强对局内各单位经费收支与审批等环节以及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经营、资产管理、收入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注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财政工作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纠风惩处工作。
配合市监察局对全市落实政策及资金监管情况实施分片检查,重点检查投资规模大、建设项目多的领域和部门以及关系民生、影响面大的项目。
一是加强重大投资项目督查。
成立扩大内需资金管理督查组,确保重大投资配套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同时,对种粮补贴、家电下乡等中央涉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保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组织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分管局长走进“行风热线”,现场接听广大市民的热线电话,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二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参与制定了《扬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的目标任务。
组织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开展新闻宣传报导,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认真部署落实和自查自纠。
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市级重点检查40家单位,共查出涉及“小金库”问题2909万元、其他财务和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2400万元,通过收缴财政、罚款、责令调整账户等形式进行了处罚处理和整改,起到了严肃法纪、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的目的。
三是开展地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
纪检监察组织积极配合国库、收付中心等职能部门开展市区财政资金专项检查,配合省财政厅对各县(市区)财政资金的抽查和重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转。
四是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新型管理机制。
与市纪委、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出台了《扬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公开招租暂行办法》等规章,初步实现了扬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出租行为从无序到有序,从暗箱操作到阳光作业,从资产流失到保值增值的转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才能收到实际成效的战略任务。
我局将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紧紧抓住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这个核心,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努力构建好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新成效。
力求把惩防体系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眼于贯彻落实长效机制的构建,真正建立起“不想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愿为”的保障机制,不断落实、巩固和深化惩防体系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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