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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XX年度警务督察工作总结
XX年度警务督察工作总结
XX年度,警务督察工作紧紧围绕我所改革发展的整体工作思路,以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增强干警警容风纪意识,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大力开展警务督察活动,强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确保了警务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1、积极主动做好日常警务督察工作。
警务督察室开展了对干警值班履行职责问题、警容风纪问题、监管安全问题,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存在问题的日常督察工作。
做到每周不少于两次的日常督察,并做好督察现场记录,现场取证拍照,物证留存等工作,每一次督察工作结束后,将现场督察的工作开展情况、督察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集整理,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得出结论形成书面工作通报上报所党委。
2、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工作台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提升软件实力。
根据《河南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工作办法》和我所督察工作内容和采取行政措施的具体需要而制作工作台账,已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工作制度》、《警务督察人员学习记录》、《警务督察现场记录》、《警务督察日志》、《警务督察报表》、《督察通知书》、等多项工作台账。
二、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全所工作重点开展多样式督察在全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主题活动中,督察室
人员实行“随机式”督察。
就是在正常学习活动中,随机抽查个人学习笔记,会议记录本;
课后会后,随机抽查提问。
如干警回答不出,由科队长接替回答,并计入绩效考核成绩。
这种督察方式非常有效。
现在上课开会,没有不带笔记本,没有开小差,没人不认真准备回答提问。
目前先后抽查干警职工学习笔记100多人次,现场抽点答题90余人次,抽阅心得体会60多篇,促使干警职工自觉学习,成效明显提高。
在全所组织全体干警职工赴商丘监狱进行针对性的挂职学习和培训活动中,警务督察人员采取“跟进式”督察。
督察室人员在每次学习培训前坚持点名考勤制度,对积极参加学习的干警职工提出表扬,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提出批评和通报。
在学习中,督察室人员表现积极优秀,率先垂范,起到了模范标兵作用,督察室人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了全体干警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三、严格警务管理,严格执法,率先垂范,积极树立督察工作权威
在所党委的领导下,督察室工作人员积极强化对干警职工上下班考勤,警容风纪及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
在值班所领导的带领下,督察室人员积极深入到各科室、大队检查工作,对个别迟到、早退的同志及时提出批评或通报,确保了我所正常工作秩序和充足的在岗警力。
对干警职工值班在岗情况严格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干警脱岗、漏岗现象。
严格检查干警警容风纪,
将《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分发到各科室、大队,完善制度上墙工作。
严格着装要求和佩戴上岗证,以促进提升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
坚持每天深入一线检查,干警基本做到了着装规范,警容严整,警姿端正,精神饱满。
强化了人民警察执法工作规范用语,督促干警提高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督察室干警在平时的工作中坚持原则,公平公正执法,对各种不良现象敢管敢问。
对严重违规影响场所安全的隐患问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
真正树立起了警务督察工作的威信。
四、积极配合所纪检组,做好廉政建设
一是严格依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开展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对面积超标的进行了清理和腾退,规范了用房标准。
二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勤俭干工作。
公务活动严格按标准进行住宿和交通,坚决不安排无关的考察参观活动;
在经费审查过程中,严控支出标准和支出范围,确保各项开支符合规定要求。
三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坚决杜绝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等行为。
四是开展会员卡消费卡专项清退、畅通举报渠道等方式,开展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
五、积极开展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
根据省委政法委“轻刑快办”试点工作的需要,我所被省司法厅定为轻刑犯收押试点。
按照省厅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所的
软实力,我所深入开展了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为我所的完美转型,夯实了思想、作风基础。
(一)积极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
警容风纪是指人民警察在着装、仪容、举止、礼节等方面的行为规范,是人民警察政治素质、文明程度、精神风貌、纪律作风和战斗力的综合反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3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为此全所上下积极动员,大力宣传,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了警容风纪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到了警容风纪是人干警察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是权利更是义务。
(二)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警察意识
首先全所各单位充分利用每周一、三、五的学习日时间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公安部、司法部《人干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人干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的规定以及《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其次、规范了干警着装,要求干警按规定佩戴警衔标志,警衔佩戴应与所授予的警衔相符,严禁无授衔佩戴警衔或低授高戴、高授低戴以及硬式、软式、套式的混戴;
在警服的穿着上,严禁不同制式的警服混穿、警便服混穿,切实做到了让干警从思想上重视着装,从行为上规范着装,从制度上严明着装,从管理上强化着装,确保了我所干警着装规范。
(三)加强队列训练,严肃警容风纪
在每周二、四上午。
对全所干警进行1小时的队列和内务训练。
队列训练主要包括队列指挥、队列队形和单个干警的队列动作等内容;
内务训练主要包括着装、警礼、报告、日常养成等内容。
队列训练由领导带头,全员参与。
由警务督查室每天对训练进行现场督察,开展现场考评,对训练好的单位及个人及时通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并将督察结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依据。
通过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我所广大干警严格遵守警容风纪的意识,牢固树立了“我即形象、形象即我”的观念,养成了警容严整,举止文明、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良好作风。
六、认真学习督察业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我所督察工作起步较晚,各项工作需逐步规范,工作制度还需不断完善。
为适应督察工作,督察人员认真参加了省厅组织的全省警务督察人员培训班学习,熟练掌握了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劳教工作有关规定和警务管理与督察工作业务知识,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不断在实践中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足之处仍然存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不断加强学习,向全省督察工作先进单位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为我们的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不懈努力。
总之,通过开展警务督察工作,进一步精细化管理,为确保我所持续安全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篇三:
警务督察工作暂行办法
警务督察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监狱人民警察的管理和监督,促进监狱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司法部关于加强警务督察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工作暂行办法》、《安徽省监狱管理局警务督察工作办法(试行)》,结合监狱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警务督察由专门督察机构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对监狱及监狱人民警察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警务督察工作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方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
第四条警务督察工作与监狱日常管理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执法监督工作和信访工作密切结合,相互促进。
第五条警务督察实行层级定期报告和警务督察情况通报等制度,建立健全指挥统一、政令畅通、反映迅速、运转高效、责权明确、上下联动的指挥协调工作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在监狱党委的领导下,监狱成立警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由监狱领导,监狱纪委监察室、政治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法制科、狱政管理科、刑罚执行科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监狱纪委书记任组长。
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颁发警务督察工作的规定、决定;
(二)研究部署全监狱警务督察工作,并加强指导、协调工作;
(三)审议批准警务督察工作年度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
(四)定期听取警务督察工作办公室工作汇报;
(五)应由领导小组行使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警务督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狱纪委监察室。
(一)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及时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二)协调监狱警务督察工作;
(三)制定警务督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对警务督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向监狱局警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
(六)履行警务督察工作其他职责。
第八条监狱成立警务督察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警务督察组从有关单位和部门抽调政治强、作风正、熟悉监狱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
第九条监狱党委要加强对警务督察工作的领导,警务督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警务督察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开展工作。
第三章督察内容和程序
第十条警务督察的内容包括:
(一)重要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境执法情况;
(三)狱内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四)使用武器、警械具、警用车辆和警用标志情况;
(五)遵守警容风纪情况;
(六)执法、执勤活动中严格、依法、文明执法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七)执行司法部“六条禁令”、省政法委“五条禁令”和省司法厅“六不准”情况;
(八)上级机关指令和领导批办的其他警务督察事项。
第十一条警务督察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需要督察的事项予以立项;
(二)制定警务督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作出警务督察决定或提出警务督察建议;
(四)向本级党委和上级机关报告警务督察情况。
第四章督察工作方式和要求
第十二条警务督察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督察事项,采取随警督察、重点督察和专项督察,定期督察和不定期督察,明查和暗访等方式进行警务督察。
第十三条开展明查时,警务督察人员应着警服,并佩戴督察标志;
进行暗访时,警务督察人员应着便装,同时出示督察证件。
第十四条警务督察人员执行警务督察任务时必须做到:
(一)模范执行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滥用职权;
(三)严格执法、文明执勤,清正廉洁、不徇私情;
(四)警容严整、着装规范、举止端正。
第十五条警务督察机构及其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狱及监狱人民警察和群众的监督,警务督察机构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涉及警务督察事项的重大或突发事件,事件发生单位除按现有规定上报外,应同时报告上级警务督察机构。
第十七条监狱警务督察机构每月至少开展两次警务督察活动,每月向省监狱管理局警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情况。
第五章督察权限和处理
第十八条执行警务督察任务时,警务督察人员有权查阅、复制与督察事项有关的资料和对督察现场进行录音、摄像;
现场督察时,警务督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十九条警务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可当场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监狱人民警察,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和纠正;
(二)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违纪行为或拒绝、阻碍执行警务督察任务的监狱人民警察,停止其执行职务、带离现场,并移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
(三)对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具、警用车辆和警用标志的监狱人民警察,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和纠正;
必要时可扣留其武器、警械具、警用车辆和警用标志,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对上级警务督察机构指令下级警务督察机构专门事项进行警务督察,应按照要求完成交办事项,并及时将结果上报警务督察机构。
第二十一条对上级警务督察机构发现监狱警务督察机构对警务督察事项处理不当的,可停止执行,并予以变更或撤消。
第二十二条警务督察中,监狱及监狱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一)拒绝警务督察人员依法进行警务督察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伪造、隐匿或毁灭证据的;
(三)包庇违法违纪人员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警务督察决定或建议的;
(五)打击、报复检举人、举报人和警务督察人员的。
第二十三条警务督察组应做好督察记录、证据保存,认为监狱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需给予组织处理、行政处分、降低或取消警衔的,可提出建议,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处理;
对涉嫌犯罪的,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警务督察组对监狱相关单位及监狱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下发《警务督察通知书》;
违法违纪的监狱单位及其人民警察应严格落实警务督察决定或建议,并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整改情况。
第二十五条监狱及监狱人民警察对警务督察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作出决定的警务督察机构提出复查申请,作出决定的警务督察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在接到复查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警务督察机构申请复核,上一级警务督察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作出复核决定。
复查、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上一级警务督察机构的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警务督察应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设备,必要督察经费列入单位预算。
第二十七条警务督察标志、证件和《警务督察通知书》格式文本统一制发。
第二十八条本暂行办法由监狱警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四:
对当前公安警务督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当前公安警务督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方针,完善警务督察工作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和执法水平。
但由于警务督察民警自身工作存在的封闭性和外部监督的局限性,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的现象在民警队伍中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务督察工作形象。
因此,研究和分析公安警务督察工作机制的新方法、新思路,努力完善和发展出一系列旨在强化执法督察、推进督察规范化建设、进行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内部督察措施,对推动我局公安警务工作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
现就推进警务督察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强化领导管理,树立督察理念
“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警务督察人员既是警务督察的承载者也是推动者。
有人说警务督察是“警察中的警察”,其实并不为过。
但有的单位在兼职督察员的选择上普遍具有盲目性,认为反正是虚职,谁兼还不都一样?
要真正发挥其作用,提升监督工作有效机制,首先在领导
层面上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
实践证明,凡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的地方,警务督察机构建设得就快,各项警务工作开展得力,反之则机构迟迟未健全,工作也难以打开局面。
重视警务督察,用好警务督察,做督务督察的坚强后盾,发挥警务督察的职能作用,使之大胆开展工作,敢于碰硬,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发挥得力的保障作用,促进公安各项工作服务于维护稳定的大局。
二、创新督察方式,健全督察体制
不断完善警务督察,是推进公安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手段。
要真正使督察工作成为推动工作的一把利器,需要进一步改革督察体制,创新督察方式。
公安警察队伍现有的督察方式主要是上级督察,但单一的督察方式无法有效涵盖警务工作的各个方面,仅依靠上级督察存在时间、人员等局限性。
上级督察部门一般只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进行督察。
对大量基层单位开展督察时,由于上级警队自身存在工作任务相对繁重,人员捉襟见肘等问题,难以开展经常性的督察工作。
所以,可以借鉴其它单位的作法,尝试把相互督察等方式引入现有督察机制,以上级督察为主,相互督察等方式为辅的督察机制能够在符合现阶段法警队伍的实际工作情况下,形成优势互补的督察体系。
同时,建立督察绩效
考核制度,对督察人员的督察次数、督察成效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指标,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提高督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为督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督察合力
警务督察工作最基本的职责就是要及时发现、处理、解决法警队伍中存在的不合理甚至是违规违纪的现象。
既然是本级警队检查督促各警务部门工作,纠正警务人员执法不文明、违规违纪现象,难免引起被督察单位和个人的反感,产生不理解、不配合等抵触情绪,以致督察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或收效甚微。
要解决这种工作中的不和谐,建立起部门间的良好的工作关系是关键。
一是要与领导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即督察首长负责制,警务督察很多时候都是代表本级的督察首长开展一线的监督工作,因此要做到及早请示、及时汇报;
二是要与被督察单位和个人建立相互信任和理解的关系,及时沟通,取得被督察部门的支持和信任将形成督察的合力,提高成效。
在工作中注意自己的方式方法,注意自己的言行、态度,就不难做到与被督察单位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更有利于在发现问题后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要与不同的督察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在平时工作中,注意和上级督察部门以及基层纪检部门保持良好的协调沟通,积极主动的加强联系,在交流合作中,取长补短,在工作中互相补
位,团结协作,互通有无,紧密配合,及时把握和了解督察工作的最新动向,在未来工作中赢得主动权。
四、及早监督防患,提升督察成效
众所周知,“治”的成本远大于“防”。
对于公安工作、民警队伍管理中易发、多发问题的环节,警务督察部门要增强前瞻性、超前思维、提前介入,从小事抓起、从苗头抓起、从防范抓起。
一是建立重大警务活动预案制度,开展重大警务活动,全方位督察;
二是建立预防性督察制度。
定期对公安队伍建设中的苗头性、潜在性问题进行研判,建立相应的预警性督察制度;
三是建立现场督察制度。
现场督察能够直接而有效地制止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问题也能得到及时制止,将可能产生的后果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这就使许多问题在萌芽初始状态或是在源头上得到了有效解决,真正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对少数警员存的轻微违规违纪行为,要当场纠正、促其认识错误、帮助整改提高,对现场督察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总结,问题原因要找准、整改措施要定实,并通过上通报等形式对全体民警进行提醒,对发现的难点、热点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专题研究,拿出解决对策,提高督察工作实效。
篇五:
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最新个人年度总结范文
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有效防止雷同,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
回眸过去的一年,在×
×
(改成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岗位所在的单位)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
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
(改成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岗位所在的单位)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
现将过去一年来在×
(改成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岗位所在的单位)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
篇六:
警务督察队岗位职责
警务督察队岗位职责
督察队队长职责:
姓名:
xx
岗位职责:
在监狱党委的领导下,主持警务督察队的全面工作。
1、
2、
3、负责监狱警务督察的制度建设,指导和检查。
负责警务督察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负责警务督察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业务建设,指导检查、督促警务督察完成本职工作。
4、
5、负责监狱制定的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确保监管安全。
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队员职责:
xxx:
协助警务督察队队长做好警务督察工作
1、
3、
5、
6、
7、负责警务督察的制度建设、指导和检查。
负责监狱制定的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确保监管安全。
负责全监狱罪犯的汇款处理。
负责全监狱释放罪犯各项手续的办理及拉送。
负责全监狱病犯的住院、看病路途中的看押。
负责全监狱罪犯调动途中的看押安全。
完成领导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xxx
1、负责全监狱邮包、信件、报纸的拉送及分发。
2、负责警务督察的制度建设、指导和检查。
3、负责监狱制定的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确保监管安全。
4、负责全监狱病犯的住院、看病路途中的看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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