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领域勤政廉洁工作汇报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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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领域勤政廉洁工作汇报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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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钻政策“空子”,先取得探矿权,再按优先拿到采矿权,规避采矿权招拍挂出让。
三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近几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增多,投资也随之加大。
由于田间工程比城市基建工程施工安全要求低,利润空间大,部分老板想尽办法、挖空心思争取项目,有的挂靠有资质的工程施工单位,有的把手伸向招标单位买通工作人员从中做手脚,规避招投标或明招暗定等等。
四是土地收购储备。
主要在对收回收购土地的价格上慷国家之慨,让个人得利,工作人员从中捞取好处费。
五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
国家和省投资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有的地方没有把资金全部用在工程上,“移花接木”,挪作他用;
有的层层转包,捞管理费。
六是土地、矿业权评估。
评估机构走上社会,经营实行市场化运作,是改革带来的新成果。
但有的评估机构为抢占市场,招揽业务,按利润提成的形式给工作人员好处费;
有的违背评估操作程序和基本原理,随意更改评估成果,利益的天平向私营倾斜,给国家造成损失。
七是财务管理环节。
易发生设置帐外帐或设立“小金库”,发包工程项目不签定经济合同,不按经济合同进行财务结算,不专款专用等。
八是人事管理环节。
在干部提拔任用上任人唯亲,唯财是用。
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案件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第一,附和大政策,高举大招牌,吊以大利税,背靠大领导。
在掀起大办开发区,大办工业,大力推行城镇化进程热潮时,附和国家的大政策,摇身一变,有的成了外商中方代表,有的成了港澳台老板,高举外商投资大招牌,设计一些项目,宣称每年可上交多少可观税收,找准某个领导为靠山,打着招商引资和某领导的招牌,给有关职能部门施压,导致一路“绿灯”关照,有的国土资源部门只好照章为之“圈地”。
大政策为老板带来了丰厚的利润,给政府带来了土地资产流失、土地市场混乱的“大包袱”。
第二,内外勾结,串通作案。
有的工作人员吃里爬外,与外面的不法分子勾结在一起,弄虚作假,伪造用地批文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联合骗取外地老板上当。
第三,入股分红,从中谋利。
这种现象在矿产管理方面表现最突出。
有人做了一个推断,治理整顿矿产开发秩序,凡是治不了的,治而反弹的矿山,背后必有某些领导或工作人员入股办矿,或者从中得到了好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者给矿山老板撑腰,当黑后台。
第四,弄虚作假,套取资金。
有某些地方征地中,把旱地改水田等形式,提高征地补偿,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私分,损害了国家利益,也败坏了国土资源部门形象。
第五,唯财是用,贪污受贿。
从以上种种分析中可以看到,国土部门的反腐败工作已经提到了日程上,如何构建什么样的约束机制是现今国土部门的重中之重,只有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国土资源领域腐败产生的深层次问题,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形成有效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才是国土部门所面临的艰巨任务。
廉政建设关键是在于教育、制度、监督,加强国土队伍廉政建设,就必须在提高教育的有效性、强化制度的约束力,注重监督的时效性上下功夫。
具体措施如下:
一、构建成效显著的教育机制
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
教育侧重于教育化,解决“不想腐败的问题,关键是要增强教育的感染力,提升教育的针对性,注重教育的吸引力。
(1)改进学习方法,注重教育成效,提高自我预防能力。
现有的学习方法难以起到应有的学习效果,必须加以改进。
应改分散学习为集中学习,每年应拿出一定的时间集中学习,保证学习时间,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改自愿学习为强制学习,每年规定的学习内容必须完成,通过考核、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形成自觉学、互相学的良好学风;
改领导讲为专家辅导,举办由纪委、检察院、公安局、党校等领导授课。
常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和警示片;
改单一在机关听为到实地听看结合,如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等。
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真正受到教育,触及灵魂,自觉在思想上筑起防腐“城墙”。
(2)搭建电子平台,推行阳光工程,增强相互监督能力。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推行阳光工程必须借助于电子平台,依靠现代科技设备和手段,增加办事透明度,增强内部和外部互相监督的能力。
这是廉政建设最基础性的工作,也是提高办事效率的根本出路。
应尽快在国土资源系统建立内部网,不涉及保密的应及时向外公布。
把国土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置于上级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中。
二、构建强而有力的制度约束机制
廉政建设,制度是保障。
制度侧重于规范,解决“不能”腐败问题,必须在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完善制度及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上下功夫。
(一)有针对性地制定制度。
制度既是行为规范,又是对行为的一种引导,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切实加大制度宣传力度,强化制度就是高压线,生命线意识。
根据国土部门是个权重的单位,坚持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决策相统一,制度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制度制定与行政法规相协调,制定了各项强有力的,有针对性的,符合国土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错案追究制》、《限时办结制》、《小车管理办法》、《述职述廉制度》、《督察通报制度》、《行政审批事项会审办法》等等,全面提升国土队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二)严格执行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目的是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廉洁勤政的国土队伍,而任何制度都必须靠落实和执行,执行制度必须扎扎实实、严肃认真,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都是要不得的。
(三)在执行中完善制度。
廉政建设是一个动态开放的体系,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制度完善既要从战略上进行统筹考虑,也要加强前瞻性分析研究,既要注意抓住重点、难点问题,又要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既要讲究持续性,还要把握好渐进性,国土部门工作任务重,权力集中,处罚裁量大,时效性强,反腐倡廉制度必须从源头上治理,严格规范,逐步完善,比如,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度、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工作绩效评估制度、执法监督和办案全程监管制度等。
三、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
廉政建设,监督是关键,监督侧重于制约,解决“不敢”腐败的问题
一是强化动态监督机制。
根据国土部门职能特点,必须对执法办案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和整个过程实施强有力的监督制约,在工作中严把立案、审核关,把反腐倡廉贯穿到国土部门的全过程,既要有动态的跟踪,又要有静态的监管,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实施执法同步监督机制,促进国土部门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服务。
二是有效利用监督资源。
建立举报和投诉信箱,进一步做好信访投诉、行风政风评议、述职述廉、执法监督员等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部门舆论监督等作用,采取发征求意见函等方式方法,拓展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专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土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收集、分析、研究、制定对策,及时整改,以保证群众参与监督的实效。
三是提高科学监督水平。
建立具有国土特色的廉政体系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在执法实际中,为保证执法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约束就延伸到哪里,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注重从监督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执法源头、执法过程及监督主体上,严格落实监督措施。
要明确监督理念、监督基础、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科学进行监督,充分运用现代网络和信息技术,开辟网上受理群众举报,开创国土监控制约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国土工作监督的科学水准。
新形势下,加强国土队伍廉政建设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从严治标、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必须从国土部门的实际出发,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思路,制定新方案,构建强有力的国土队伍廉政机制。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龙各单位:
为切实推进龙陵县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努力保持年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将省级“三百”、市级“百项”涉及龙陵县和县级确定的22项重大项目由县级领导干部分别挂钩联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农业稳县、工业富县、文化旅游强县”三大战略,紧抓项目建设不放松,强化目标,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切实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挂钩对象、方法及内容
挂钩项目的对象为担任实职的县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共22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不挂具体项目)。
按照“一对一”挂钩方法,县级领导干部挂钩重大项目共22项,项目内容包括能源、工业、交通、农业、水利、旅游、城建环保、房地产和社会事业等。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县级领导干部挂钩重大项目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龙陵县县级领导干部挂钩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投资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监察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具体负责项目的督办、检查、落实和考核。
(二)明确职责,通力协作。
县政府分管领导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是:
按照工作分工,统筹协调好职责范围内的项目进展工作。
挂钩项目的领导是该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职责是:
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尤其是建设资金不到位、建设物资调运困难、征地拆迁难度大等较为突出的问题,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和工作进度,确保续建项目完成较大的投资工作量,确保一批项目得到新开工和形成投资工作量,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各项目主办部门的职责是:
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协助、配合挂钩项目的领导抓紧抓好各个项目工作的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措施到位,确保重大续建项目完成投资计划,重大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按时完成并早日开工,完成当年投资计划。
各项目协办部门的职责是:
积极支持配合挂钩领导、主办部门及时妥善解决重大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各主办、协办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在政府分管领导、挂钩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搞好服务,在征地拆迁、林木砍伐、设备材料供应、交通运输、电力供应、施工用水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大力支持,保证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查,跟踪问效。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定期向挂钩领导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每月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报送项目进展信息,每季度向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要对每个项目跟踪问效,每季度向县委、县政府报送项目督查情况。
(四)严格奖惩,务求实效。
实行县级领导挂钩重大项目是我县推进项目进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为确保取得实效,凡属挂钩项目的领导,一律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一律执行奖惩制度,真正形成以破解难题为责任,以传导压力为手段,以形成合力为目的,切实加大项目推进力度。
四、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计分。
县级领导干部挂钩重大项目实行百分制考核,重点对项目的任务及目标进行量化打分,考核数据以县统计局提供的法定数据为准,不纳入县统计局统计范畴的以县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情况为准。
其中,挂钩任务原则上实行定性考核,挂钩目标实行定量考核,其分值为:
任务占40分,目标占60分。
考核计分方法采用以下公式:
县级领导干部考核得分=挂钩项目实际完成任务得分+挂钩项目实际完成目标/计划目标×
60
(二)考核奖惩。
县级领导干部挂钩重大项目考核总分在85分及以上者奖励3000元;
考核总分在80分及以上,85分以下者实行不奖不惩;
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者,而且是由主观因素造成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者,实行经济惩罚1000元。
考核奖励纳入下年财政预算,罚金上缴县财政。
五、相关事宜
(一)各挂钩领导、主办部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虚报浮夸、骗取奖励,一旦发现,县委、县政府将撤销奖励,收回奖金,并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二)若因政策性变动和不可抗御的自然灾害,需调整考核指标的,须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
(三)挂钩领导工作经费、工作用车等问题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四)本通知自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期一年,以后年度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另行制定。
(五)本通知由龙陵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5号)和全国、全省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上升势头,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年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我县辖区内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确保顺利通过市、厅、部检查验收,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县土地使用情况,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县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1号)(以下简称《规范》)、《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37号)为工作依据,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及《通知》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检查效果。
三、检查范围、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按照《规范》及《通知》要求,内容主要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依法办理农地转用、征收和供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取得先行用地手续,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是否受理项目用地申报手续,建设项目是否属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土地违法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并及时查处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三)工作分工
全县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安排部署,开展核查,通报工作情况,制定、落实奖惩措施等。
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开展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核查监测图斑,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情况等。
县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城建、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监察、人事部门负责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发改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
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支持;
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
水务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河流、湖泊最高水位线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交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林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林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旅游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景区管理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移送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
人民检察院应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2月25日—6月10日)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3月12日已将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发放到我县,同时要求于6月10日前完成自查,同步实施查处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汇总报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1日—7月15日)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国土、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土地执法卫片的情况进行督查。
6月8日前,根据省、市督查意见,将我县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整改完善后,正式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三)约谈、通报阶段(7月16日—8月5日)
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市要求推进查处整改。
将所辖的乡(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排序,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乡(镇)开展整改查处工作。
召开会议,并向各乡(镇)通报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6日—9月20日)
8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迎接省、市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
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对县(区)进行全覆盖检查的第一年,同时也将是根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
因此,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县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工作。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合力。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我县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建设、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环保、审计、信访、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
对国土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
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
需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
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国土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严明法纪,切实加大查处力度。
今年国土资源部将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和处罚到位率作为能否通过验收的重要标准。
必须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对卫片图斑中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应当立案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做到既查事又查人。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违规供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监察部门要会同国土部门公开调查、公开处理结果,对符合问责条件的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人员,要依据15号令的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处理到位的,一律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五)加快进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国土资源部将于7月15日前开始对各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8月15日前,根据检查结果将约谈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城市的政府主要负责人,9月底前,部、省、市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
我县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并安排必要的经费,严格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抓紧抓好各阶段的工作。
调查核实的数据要准确,实事求是,准确反映实际情况;
对违法行为要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加大自行纠正力度,处理措施彻底到位。
对调查核实不准确、虚报、瞒报、漏报,自行纠正措施落实不力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县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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