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当镇总体规划文本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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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本规划文本与国家、本省和本地区的其它相关法律、规章(如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建筑设计、文物保护、交通、卫生、消防通讯、公用工程等)配套实施,对城镇建设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二章规划技术经济依据
第六条法律条例、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5、《江西省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01年)第七条规划年限
近期2003年一2007年5年
远期2007年一2020年13年
第八条全镇人口规模
近期36000人,远期39000人
第三章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
第九条发展战略
把马当镇建设成经济繁荣、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工贸型城镇。
1、乡镇企业为马当镇发展的支撑点。
规划应加大科技投入,改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稳步发展建材、油化生产加工业,创立马当镇支柱龙头产品,带动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多门类综合体系,建成乡镇企业相对发达的工贸型城镇。
2、积极利用区位优势,以商贸交易为重点,积极营造市场氛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精心组织城镇建设,进行城镇统一综合开发
3、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并具有特色的村镇体系。
4、建立高效能的城镇基础设施,具备一流的城镇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十条总体发展指标
1>经济发展目标:
坚持“以工强镇、以商活镇、以农稳镇、以民建镇、以法治镇”
的城镇发展道路,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依托区位交通优势,大力扶持乡镇企业,加强城镇经济的凝聚和辐射能力,进一步加大城镇改革力度、提高经济效益、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全镇经济的合理增长。
根据历年工农业产值确定近期增长率为11%,
远期增长率为8%。
规划至2020年工农业总产值将达35.5亿元,其中工业产值所占比重最大。
2、科技教育指标:
积极引进科学技术、科技人才,运用科技来管理、生产以及发展农业,逐步提高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与含量。
规划至2020年基本实现工业生
产自动化,农业生产机械化。
同时以教育为本,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完善教育体系、加强师资力量,规划至2020年全镇小学、初中升学率达100%,高中普及率达90%
第四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马当镇镇域村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马当镇镇域及城镇的发展,促进城乡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并为镇区的总体规划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马当镇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城镇中心,即
由马当镇镇区组成;
第二层次为镇域中心村,由湖西村、毛湾村及和团村组成;
第三层次为基层村,由黄山村、南山村、南境村、杨榜村、四联村、跃进村、青山村、莲花村、杨柳村、船形村、新安村、荆桥村、叶山村、马当村,太阳村、丽山村组成。
第十三条根据现有产业特点及发展条件,规划在镇域范围内建立“一个中心、两条经济发展轴、五个基地”。
一个中心:
即镇区,镇区是镇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
(2)两条经济发展轴
利用湖牛公路、马当一荆桥一丽山公路的交通条件,积极发展沿线各村的经济,建立沿线经济发展带。
镇区处于这两条经济发展轴的结合部,具有很强的辐射力,同时接受来自彭泽县城区的经济辐射,积极发展以工贸为主的二、三产业,推进全镇经济快速发展。
(3)五个基地
根据全镇现有生产力布局,分别建立生态农业发展基地、水产养殖基地以及高新农业培育基地、工业生产基地、建材生产基地。
第十四条基础设施规划
1>道路规划
对湖牛公路进行适当改造,沿路拓宽12米,各行政村之间联系道路路面宽度改造为10米。
全镇以湖牛公路及即将兴建的金山路为主要道路网络,提高路面质量,完善镇域道路系统,完善连接各基层村的道路,方便村民出行与货物运输。
在镇区、中心村均要配备足够的停车场及相关的交通设施,以利于生产建筑产品的运输
2、给水规划
镇区近期内实现自来水普及率95%以上,远期达100%,各村可根据各自特点和
经济发展条件,选择集中供水或分散自备取水方式,要求安全卫生饮用水达100%o
3、排水规划
镇区及各中心村建立暗管或明沟,加盖板雨污合流排水方式,污水需经无害处理
后排放。
4、供电规划
镇域内供电系统基本保持原状,马当变电站引线4.5万伏,供全镇19个行政村,
1个居委会生产生活使用。
5、邮政电信
目前马当镇正拟建一电信大楼,规划邮政局保留原址。
至2020年镇域内电话普
及达12—150/百人,通信率达100%。
6、广播电视规划
规划在镇区设置广播站及电视转播台,镇域内村村通广播,户户通有线电视。
7、环境保护规划
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谁污染、谁
治理的原则,加强工业三废整治,积极改善生态环境。
&
公建服务设施规划
中心镇区公建服务设施由镇区建设规划统一安排,各中心村配置村委会、小学、
幼儿园、文化站、卫生所、百货商店等公建服务设施,各基层村应配置小学、医疗
站、村委会等。
第五章镇区性质与规模
第十五条镇区性质
马当镇的城镇性质定为:
彭泽县的中心镇,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以工业、商业为主的工贸小城镇。
第十六条镇区人口规模
近期至2007年:
15000人
远期至2020年:
23000人
第十七条镇区用地规模
马当镇镇区远期建设用地面积255.4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11.07¥
方米。
规划控制区界线南起黄山村,北至马当村,东临太泊湖,西临长江,整个规划控制区面积约为256公顷。
第六章镇区建设规划
第十八条功能分区:
马当镇镇区用地可分为镇南、镇中和镇北三个区。
镇中心区镇区中心所在地,是商贸、行政、居住、工业集合区,并且集中了马当镇区大部分文教科卫设施,包括医院、幼儿园、小学等,也是近期及远期重点建设的区域。
镇东北区居住区及娱乐用地,是马当镇文化娱乐休闲中学,为马当的人文景
观创造了美好的人居环境
第十九条居住建筑用地规划
镇北区移民居宅区及中学用地,是马当文化与外来的文化的汇合发展区
镇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ha)
百分比(%)
人均⑴/
人)
1
R
居住建筑用地
80.35
31.45
34.93
公共建筑用地
28.72
11.24
12.49
2
C
其
/、
行政管理用地
5.19
2.03
2.27
商业金融用地
10.51
4.11
4.57
中
科教文卫用地
13.02
5.10
5.67
3
M
生产建筑用地
59.62
23.34
25.92
4
W
仓储用地
6.06
2.37
2.63
5
T
对外交通用地
1.86
0.73
0.81
6
S
道路广场用地
46.40
18.16
20.17
7
U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1.98
0.78
0.86
8
G
绿化用地
30.46
11.92
13.24
9
D
特殊用地
合计
镇区建设用地
255.45
100
111.07
居住建筑用地布局以规划湖牛公路、港站路为界,可分为三个区,即镇区中片、镇区北片以及镇区东北片。
规划居住建筑用地共80.35公顷,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31.45%人均34.93平方米。
镇区中片:
规划重点开发新的居住组团,注重房屋外型设计,并加强组团内部的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现代化居住小区。
镇区北片:
规划以改造为主,并适度开发沿街商住楼,以及质量较好的公寓,建筑层数以4〜6层为主,形成镇区内较为高档,服务设施齐全的居住小区。
镇区东北片:
规划依托并保护丁家湖公园的自然景观轴线,限制建筑高度,以2〜
3层独院式住宅为主,并严格控制管理,形成充满自然气息的田园式居住小区。
规划居住建筑用地:
住宅日照间距满足新建区不小于1:
1,改建区不小于1:
0.8;
容积率满足新建区不大于1.5,改建区不大于2.0b
第二十条公共建筑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建筑用地共28.72公顷,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11.24%人均12.49平方米。
1、规划行政管理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镇区中心光明路路旁,规划充分保留现状,
适当扩大少量的行政管理用地,并注重政府大门前的环境修饰,营造良好的建筑环境,使之成为镇区的政治、商业、文化的中心。
规划行政管理用地5.19公顷,占规
2、规划扩建马当中学4000平方米,扩建马当完小3000平方米,另建三所幼儿院。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规划教育机构用地4.62公顷,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1.81%,人均2.01平方米。
3、文体科技用地
规划近期扩建原有的电影院,扩建后的用地面积为0.41公顷,丰富人民业余文化生活;
远期在镇政府南面再规划二块文体科技用地,一块以图书馆和灯光球场为主,用地面积为3.01公顷;
一块以科技和体育为主,用地面积为3.51公顷。
规划文体科技用地6.93公顷,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2.71%,人均3.01平方米
4、医疗保健用地
规划保留现有医院,并扩大其规模,同时医疗设施也进行相应的完善,并且对周边的自然环境进行改造,提高服务水平,扩大医疗服务半径,更好地为镇区及周边的居民服务。
规划医疗保健用地1.47公顷,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0.57%,人均0.64平方米。
5、商业金融用地
主要安排在光明路两侧,并且按照便利居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在镇
区中心集中布置商业,形成镇区的中心商业区。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10.51公顷,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4."
%,人均4.57平方米。
第二^一条生产建筑用地规划
近期在镇区西南部布置部分生产建筑用地,主要以建材、化工为主;
远期发展并扩大规模形成生产建筑聚集区。
规划生产建筑用地59.62公顷,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23.34%人均25.92平方米。
第二十二条仓储用地规划
根据生产建筑用地的布置,以及交通运输物资集散方向,在工业区附近布置仓储用地,为工业企业提供配套服务。
规划仓储用地6.06公顷,占规划城镇建设总用地的2.37%,人均2.63平方米。
第二十三条镇区对外交通及道路广场规划
1、对外交通用地规划
规划在镇区东南部新建一条红线宽度为30米的道路使过境车辆由镇区边缘经
过,减少内外交通的相互干扰和噪声污染,有利于镇区内外交通的组织。
2、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镇区道路采用方格网状布置,分一级道路、二级道路和三级道路。
一级道路红
线宽度为30米,二块板;
二级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一块板;
三级道路红线宽度为10米,一块板。
3、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在镇区仓储用地旁规划一货车停车场,为工业企业提供配套服务设施。
第七章园林绿地规划
第二十四条
规划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为镇区创造优美、恬静的环境。
1>绿化指标:
规划期末,镇区绿地达到8.6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9.36%,人均绿地指标为
5.80平方米。
2、规划布局:
公共绿地:
规划在镇区南侧太泊湖及镇区东侧丁家湖,利用现状的水面,规划太泊湖滨水林荫道及丁家湖公园,营造出一块自然环境优美的公共绿地,为居民提供充分的游憩空间。
广场绿地:
在镇中心布置文化公园,美化镇区中心环境。
道路绿化:
规划在镇政府门前的光明路,路线宽度为30米,沿路设5米绿化带,形成一条以景观为主的道路,并对镇区主要街道进行沿街绿化,减少交通运输产生的粉尘污染,提高镇区的环境质量。
第八章专项工程规划
第二十五条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近期达到1000吨/日,规划期末达到4000吨/日
2、给水水源取自长江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3、近期规划新建4000吨/日水厂一座,厂址选在黄山脚下。
近水厂面积约0.54公顷。
远期再建4000厂一座,厂址亦设在近期规划水厂旁,远期水厂面积约0.97公顷。
4、给水管网采用环状管网与树状管网相结合的布置形式,给水管沿规划道路布置,管线在道路下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二十六条排水工程规划
1>镇区采用雨污合流排水体制,设两个溢流井。
2、污水量规划期末达到5252吨/日。
3、排水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生活污水、生产污水和雨水的混合污水须经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有关污水排放标准后排入马当河,出水口采用淹没式出水方式。
第二十七条电力工程规划
1>规划近期镇区最大综合用电负荷为2509kw,远期达到10125kv^
2、镇区由马当4.5万伏,对马当变电站进行扩容改造,以满足镇区的用电需求。
3、镇区内10kv供电线路沿道路一侧架空铺设,对东西向道路走北侧,对南北向道路走东侧,同时满足与沿街建筑物的最小间距要求,与通信电缆异侧架设。
第二十八条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对原电信支局进行改造扩建,同时进行增容改造,近期镇区电话普及率为
80%,远期镇区电话普及率为100%。
通信线沿规划道路与10kv电缆异侧布置,近期采用架空线路铺设,远期逐步过渡到地下埋设。
通信电缆须满足与建筑及其它地下管线最小水平净距、垂直净距设计规划要求。
第九章环保环卫规划
第二十九条规划目标
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控制与强化治理污染源,保护水体,净化空气,限制噪声,提咼绿化覆盖率,改善镇区环境质量。
第三十条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
规划以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为依据,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2、水体:
地表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质应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工业、企业的污水、废水均应自行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3、工业固体废弃物:
对工业固体废弃物实行统一分离处理,并回收利用,避免污染环境,对有化学腐蚀等危害严重的废弃物应进行化学、物理及深埋处理。
4、噪声:
镇区噪声控制应执行国家环境噪声标准、交通噪声标准,区域噪声不超过55分贝,主干道不超过70分贝。
5、环卫管理:
在镇区北部规划一垃圾中转站,镇区按200米服务半径设置垃圾收集点,400米服务半径设置公厕。
在主、次干道及商业区设置保洁箱,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章防灾设施规划
第三十一条消防规划
消防规划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规划在镇区东北部设置专业消防队,配置相配套的消防设施(包括高压水车、自动泡沫灭火器等),沿道路两侧每隔120米布置一个消防栓。
镇区居住小区规划,厂区规划,大型公建及高层建筑设计,均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第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三十二条近期规划期限
近期规划期限:
2003年——2007年共计5年
第三十三条近期规模
1>人口规模
规划近期镇区人口为15000人。
2、用地规模
近期规划建设用地为161.75公顷。
3、近期建设项目
1)建设金山路
2)建设自来水厂
3)建设大型水泥厂
第十二章规划建设控制
第三十四条新建、扩建项目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高度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均应根据今后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确定。
第三十五条居住区要求有良好的日照、通风等条件,建筑布置应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居住建筑朝向和日照间距要求,医疗建筑、托幼所和中、小学教学楼,生活居住建筑的底层,在冬至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至少要达到2小时。
第三十六条技术控制标准
(一)建筑密度:
新建居住区不大于35%,改建区不大于40%o
(二)容积率:
新建居住区不大于1.5,改建区不大于2.0b
(三)绿地率:
新建居住区不小于35%,改建区不小于25%O
(四)建筑间距:
新建居住区不小于1:
1,改建区不小于1:
0.&
(五)建筑红线:
大量人流、车流集中的大型公建,主要入口面向主干道的后退红
线距离不得小于8米,建筑物的基础、台阶、管线、阳台及附属设施均不得逾越道路红线,镇区主干道两侧建筑应退后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
(六)停车泊位:
居住区和各种公共场所必须按规定设置停车场,停车场的规模和设计应符合《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划。
(七)行车视距:
在道路交叉口设计时,行车轨迹与视线之间的距离内种植的行道树,应在1.1-1.2米地面高度范围内,其枝叶不能阻碍视线,且安全视距内不宜建高大建筑物及构筑物。
第十三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九条的规定,特明确马当建设办公室是马当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马当镇的城镇规划工作,直接向镇人民政府负责,并负责解释本规划。
第三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马当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城镇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等重大变更,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三十九条受建设单位委托的规划、建筑、公用工程等设计部门以及受建设影响的第三方,对规划管理经办部门的处理,认为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和规章,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管辖范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述各方如对管理经办部门的处理意见不服,且仅产生对规划文件的理解,解释及设计方案判断等不涉及法律、规章的争论,可向再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行政仲裁。
申请复议或申请仲裁,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事由和要求,有关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书后,必须听取申诉方和经办部门的意见,必要时也可征求专家或有关技术业务部门的意见,最后作出裁决。
第四十条在城镇规划区内,无证或违反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或擅自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用途的,由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批准之日起开始生效,由马当镇人民政府公布。
文本自批准施行之日起,原马当镇有关城镇建设管理条款与本条例有不符之处,以本次规划文本为准。
第四十二条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着手编制城镇近期建设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镇重点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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