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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表示,通过出台减税方面的积极财政政策,可以在调结构和稳增长之间找到契合点。
要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突出重点、稳步减征,最终要体现促进社会公平分配。
有专家指出,“税改”要适时、稳步推进,既要促进民生,也要对目前一些企业“税感强烈”的现状有所改善。
我国税制的一个不尽合理之处,即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所占的比例较高。
流转税的缴纳可能最终反映在物价上,也就是说终端消费者也需要承担一部分间接税缴纳带来的物价上涨问题。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指出,就个人所得税而言,事实上在我国普通人需要承担的比重并不算高,但承担的由于流转税反映在物价上的隐性税却不低。
“譬如购买一辆20万元的车,购车者事实上承担了相当于车价40%左右的税,这还不包括在使用过程中承担的燃油消费税。
而消费烟、化妆品等,个人承担的税可能更重。
”
“减税惠民”还有多少期待?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我国房产税、资源税改革相继施行。
仓廪充实,减税惠民。
随着我国“结构性减税”大幕的开启,未来还有多少期待?
10月底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
“要完善财税政策,推进结构性减税,集中解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紧迫问题。
在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看来,未来税制调整的一个大致方向,就是减少间接税,增加直接税。
目前,间接税性质的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占我国税收总额的70%以上,而直接税性质的所得税占比不足30%。
未来税制体系格局的调整上,多体现二次分配公平性的杠杆功能,让收入分配改革在税改中“破题”。
除了在财政的“收”上下工夫外,“支”上也大有文章可做。
专家指出,北欧一些国家的宏观税负高达50%,却没有激起社会的广泛反对,因为这些国家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
虽然欧债危机显示出高福利也有弊端,但对我国来说,现阶段要考虑的却是如何补上民生欠账。
胡怡建表示,未来立法部门在进行税收政策调整和财政支出时,都应该更考虑老百姓的满意度,真正向民生事业、公共服务等倾斜,同时千方百计压缩行政公务支出,适度减少投资建设支出,以此来优化支出结构。
如此,才能真正做到税收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据新华社上海29日电)
当下推动结构性减税该从何着手
2011年09月19日09:
15谭丰华来源:
上海证券报
在当前的现实下,结构性减税已不是方向性的,而是操作性的。
为防止结构性减税变成有关部门推诿塞责的万能辞令,需要在控制总体税负的规模,推动税收立法权和税法制度的统一,弃除“隐性税收”,使其法定化、公开化、透明化,提升经济造血功能等方面尽早取得实质性进展。
财政部9月13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8月全国财政收入7546.37亿元,比去年同月增加1927.02亿元,增长34.3%。
8月财政收入增幅较高,除受经济增长和价格上涨带动外,主要是清缴4月至6月石油特别收益金收入合计529亿元集中在本月入库,若剔除此项特殊因素,则增长25%左右。
今年前8个月,全国财政收入累计74286.2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9%。
专家们估算,今年财政收入超10万亿几无悬念。
一路飙升的财政收入再次撩拨起了国人期待减税的神经。
在我国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增长的形势下,无论对于国家大局还是民众个体,无论对于短期稳定和谐,还是对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管是从公平角度还是效率角度,减税都善莫大焉。
先看一组数据:
2000到2010年,中国财政收入增长了6倍,当今世界难有匹敌者,而居民收入只从2000年的人均5800元,增长至2010年的1.8万元左右,增长不到3倍。
我国2000年的税收收入占GDP比例为12.8%,即八分之一,而到了2010年末这一比例提高到19.5%,接近五分之一。
许多专家认为我国整体税负不高,但多项研究数据表明,我国的税负程度与现有经济发展阶段不符,远远超过经济发展阶段相类似的国家的平均水平。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全方位进入了“高成本时代”,利率、汇率、税率、费率“四率”,薪金、租金、土地出让金“三金”,原材料进价和资源环境代价“两价”九种因素叠加,推动经营成本直线上升,中小企业生存遭遇了巨大压力。
据报道,以糕点和肉食经营为主的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全年净利润1.65亿,税负达1.58亿,基本挣1元钱交5毛钱税。
对于众多中小企业来说,逃税,或者不逃,是个关乎生与死的问题。
同时,我国现行税制对自然人的征管制度安排尚不健全,大部分高收入或灰色收入群体得以逃避应负税责,这不但对普通工薪阶层显失公平,而且产生了不可忽略的马太效应,导致了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然而,减税却始终是个敏感话题,阻力不容小觑。
未来无论是营业税变增值税,还是开征房产税、资源税、环境税,皆为明证。
当前经济发展依然依靠政府投资拉动,需要不断增长的财政收入,而在实体经济造血功能日益萎缩的情况下,政府收入增长压力很大,这使减税遭遇更强大的阻力。
另外,由于部门利益分割,不同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各有税收增减诉求,这无疑也构成了减税的阻力。
更重要的因素是税收观念。
很多人认为,增加财政收入对于减小贫富差距以及改善民生、增进民众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但从古今中外的事实看,更多的财政收入并不会导致社会福利的相应提高,只有减税才能形成真正有长远意义的扶贫效应,才能提高分配的公平性,真正实现藏富于民,才能赋予民众对其财富终极的支配权限,拉动消费,实现经济内生、可持续增长。
因此,应该反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这个机制保证了政府的调控能力,但结果是企业竞争力下降,民众可支配收入和生活水平难以有效提升。
在当前的现实下,“结构性减税”成了财税等相关部门的响亮口号。
笔者认为,结构性减税已不是方向性的,而是操作性的。
为防止“结构性减税”变成有关部门推诿塞责的万能辞令,至少有以下三个问题需要正视。
第一,从概念上说,结构性减税,不是大规模、大范围、普遍性的减税,也不是简单的有增有减和结构性调整,而是着眼于从总体上降低税负水平。
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存在结构性的不合理,但更重要的是总体税负过重。
为此,首先要控制总体税负的规模,通过立法控制政府收入的上限,比如规定为GDP的某个比例,才有可能真正实现结构性减税。
有专家指出,宏观税负过重的问题不在于税负本身的高低,而在于能否规范预算之外的各类收费、能否更直接用之于民、减少不合理的支出与财政资金浪费等。
这些看法没有触及当下税收问题的要害。
第二,结构性减税,需要增强税收立法。
要做到真正的“有法可依”,收回税务部门不受限制的“解释权”。
必须加强税收立法,推动税收立法权和税法制度的统一,弃除“隐性税收”,使其法定化、公开化、透明化,减少行政性因素干扰,实现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税收利益的科学合理分配,实现税负的正义公平。
同时,应通过立法手段厘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规范政府的经济建设事务权能,最大限度地限制政府征税冲动,赋予市场与民间以本应有的经济自由。
第三,结构性减税,需要提升经济造血功能。
结构性减税,降低总体税负水平,并不是削弱财政功能,而是通过税收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积聚经济动力、增强经济活力,实现经济稳定和发展,提升民众福祉。
这意味着,结构性减税也需要改革税源、完善征收途径。
在我国去年的政府收入中,有近三分之一靠卖地获得,很显然,这样的收入增长没有任何持续性。
所以,实施结构性减税,就该切实鼓励创新,扶持创业,增强企业的创新活力,提升工薪阶层收入及消费能力。
提升经济造血功能,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结构性减税的应有之义,也是国家财税功能真正得以实现的必循之道。
(作者系媒体人,资深财经评论员谭丰华)
上海明确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
2011年12月19日03:
24谢卫群来源:
人民日报
本报上海12月18日电(记者谢卫群)增值税扩容试点在即,上海财税部门正式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范围,并明确了操作方法、计算公式等相关政策。
上海税务部门公告说,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其中: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
目前,上海市的试点范围暂不包括建筑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等行业,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业。
同时,公告对试点纳税人、应纳税额等都给出了明确规定和计算公式。
试点纳税人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计税算法各不相同。
为保持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对现行部分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征;
为了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对现行部分营业税减免税优惠,调整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
上海对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过渡的具体安排为:
对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等十三项实行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国内货运、仓储、装卸等服务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别把增值税扩容解读为“减税”
2011年11月19日04:
00李宁来源:
广州日报
备受关注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17日出炉。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宣布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从明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开展试点。
(11月18日《京华时报》)
专家和媒体在解读增值税扩容改革时,普遍认为是一项减税改革。
其实,增值税扩容改革虽然具有减税倾向,但减税效果并不明显。
首先,企业的产供销行为,不仅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还涉及多个税制,比如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而营业税是价内税。
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增值税不得在计算所得税前扣除;
而营业税属于企业所得税的一项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
所以,营业税合并为增值税后,虽然间接税是减税,但由于企业所得税税基扩大,税负上升,企业总税负降幅不大。
比如物流行业,假如一项运输劳务,成本100元,销售价格120元,利润20元。
改征增值税之后,计算得出缴纳增值税13.2-11=2.2元。
与原先缴纳营业税120元×
3%=3.6元相比,流转税降低1.4元。
而根据新算法,对企业来说,总税负只降低0.5元。
增值税改革之后,由于实施以票控税,企业重视上一环节税票索取,会堵塞部分税款流失,所以,反映在增值税单税种收入总量上,会出现不降反升的走势。
增值税改革的最大意义是调节产业结构,使得第三产业和第一、二产业税收政策相同、税负公平。
对于营业税合并增值税,我们不能轻言是减税改革,不然会误导纳税人。
(李宁)
增值税改革上海试点物流税负利好有待细化
2011年11月21日08:
55来源:
中国证券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近日出台。
虽然新确定的增值税税率略高于行业的预期,但是从整体来看,改革将有利于物流行业的发展,一些大型仓储、货代企业将从中获益。
避免重复征税
根据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地区的物流企业将不再缴纳营业税,改缴增值税。
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
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等物流辅助服务企业适用6%的税率。
“此次改革最重要的是理顺了税制,将物流行业中重复征税的问题予以解决。
”一位行业内专家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营业税中重复征税的问题在运输、配送、仓储租赁等领域尤为突出。
具体表现在:
一是物流企业外包业务引起重复征税;
二是物流代理业务对代垫费用的处理不当引起重复纳税。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自2005年起,经国家发改委推荐,国家税务总局先后确认了七批企业为试点物流企业,确定为试点的企业可以享受营业税差额纳税的政策,其中运输企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
目前,国家发改委开始进行第八批物流税收试点备选企业的报名工作。
在此前的工作基础上,我国税收试点物流企业已近1200家。
但是由于税收试点企业的选拔,多为大型物流企业,一些小企业无法获得税收优惠,生存环境更为艰难。
“增值税改革之后,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要求比较高,一些小企业可能因为不具有会计核算能力,仍要按照3%的税率缴纳税收,无法享受到税收改革的利好。
”上述专家表示。
物流行业喜忧参半
对于改革后的物流企业税负,业界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据了解,在改革方案讨论阶段,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曾代表物流企业向有关部门建议将税率设定在5%。
而对于目前11%的税率,企业普遍认为有些偏高。
“5%的税率略带有一些政策扶植的意味,是偏低的一个税负水平。
但由于物流企业与工业企业相比,所能抵扣的项目比较少,相比之下,11%的税率水平可能有些偏高。
期待接下来国家会给物流业一些土地使用等优惠政策。
目前对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航空、管道、装卸运输等适用的营业税率为3%,对服务业代理业、仓储业、租赁业等适用的营业税率为5%。
由于增值税是按增值额缴税,理论上说,交通运输业按11%增值税率算,则企业可抵免营业额要达到总营业额的70%以上,才可能低于原有税负。
“物流企业中,人力成本是非常重要的一块,而燃油、设备等可抵扣的成本比较少。
从细则上看,究竟哪些是可以抵扣的,税务局还未予以明确,现在还不能明确算出税负究竟是高是低。
”上海一家物流企业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而申银万国证券在近期发布的报告中指出,细则对仓储、货代等物流业采用6%的税率,将大大减轻这类企业的税收负担。
“上海本地没有仓储货代为主业的上市公司,我们对中储股份、飞力达等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业绩增厚幅度超过15%;
一旦增值税改革向全国推开,将会对这些企业构成重大利好。
对毛利率低的公路运输企业影响程度也很大,例如一直处于微利状态的长江投资,我们粗略测算其减税额甚至超过了去年的净利润。
”报告指出。
天相投资报告指出,具体到不同公司,减轻税负程度或将不同,甚至不一定减负。
外包比例高的物流仓储类公司应受益最明确。
(孟斯硕)
增值税扩围试点行业和税率敲定
2011年11月18日08:
21郭一信来源:
11月17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上海试点的相关政策,确定了增值税扩围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税率。
根据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其中,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技术研发、文化创意、物流等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在计税方式上,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等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而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即金融保险业在按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额时还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负责人表示,对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发现,目前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而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
因此这次改革试点选择11%和6%两档低税率,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减税作用较大。
记者还注意到,原先未列入试点范围的建筑业,这次也进入了改征增值税范围。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黄桦表示,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利于增值税的进一步转型,即未来企业外购不动产支出有望进入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
对于增值税改革试点后对相关行业的影响,专家表示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由于改征增值税后可消除重复征税问题,因此减税作用较为明显,而文化创意、会展等行业由于自身可抵扣项较少,其税负水平受影响程度也较小。
财政部、国税总局还表示,将密切跟踪上海市试点运行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测算,未来若增值税改革向全国推广后,全社会GDP能够相应提高4个百分点。
(郭一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出炉
10赵鹏来源:
京华时报
交通运输业按11%征税现代服务业按6%征税“十二五”期间拟全国推广
备受关注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昨天出炉。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上海试点相关政策规定,宣布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从明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开展试点。
新增两档低税率
据了解,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
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
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
税改将全国推广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上海市服务业门类齐全,辐射作用明显,选择上海先行试点,有利于为全面实施改革积累经验。
总体税负或略有下降
>
税收影响
问:
改征后的增值税收入是否发生很大变化?
答:
通过税率设置和优惠政策过渡等安排,预计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
对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言,无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
四档税率为过渡安排
税率设置
改革试点为什么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
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
由目前的两档调整为四档,是一种必要的过渡性安排,今后将适时简并税率档次。
(记者赵鹏)
避免重复征税企业税负下降
2011年11月18日16:
08来源:
羊城晚报
问题一:
税负情况有何变化?
根据试点方案及相关政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在增值税税率档次中增加11%和6%两个档次。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营业税是比较便于征收的税种,但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只要有流转环节就要征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允许抵扣,将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
社会科学院研究院财贸所副主任杨志勇表示,从整体上来讲,此次改革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但因为每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不同,并不是每个企业在每个时期税负都会下降。
问题二:
试点何时推向全国?
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介绍,作为改革迈出的第一步,上海市开展试点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今后,将密切跟踪上海市试点运行情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杨志勇表示,目前试点只针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如果推广到其他行业不排除还要新增税率档次。
此外,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地方政府面临税源减少的现实,需要全方位改革财政体制。
(新华社)
增值税扩围改革将推至全国沪试点方案明年实施
2011年11月18日09:
17王涛梁倩来源:
经济参考报
分析称,此次结构性减税惠及交通业、服务业和金融保险业
上海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方案17日落地。
方案明确,明年起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及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
接下来,将密切跟踪上海市试点运行情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试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作为试点,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还是比较大的。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安体富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说。
记者注意到,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9大税目中,除娱乐业外,其他8个税目都涉及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答记者问时表示,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
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
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
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
“这也是推进增值税转型的重要一步。
”安体富说,此前进行的生产型转向消费型的增值税改革是不完整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厂房建筑物等,原来的转型主要是针对机器设备所包含的增值税、消费税可以抵扣,但机器设备只占整个固定资产投资的四分之一左右。
之所以没有实现“完全转型”,是因为固定资产中的厂房建筑物等属于缴纳营业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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