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篇 事业单位竞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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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篇事业单位竞聘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篇事业单位竞聘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推动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级工作。
本站为大家带来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届满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所属事业单位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
3、坚持科学评价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考察和选拔人才;
4、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和数量组织岗位聘任。
二、竞聘范围
1、参加岗位等级聘用的竞聘上岗人员范围: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职在岗的人员中已聘任到高级、中级、初级相应岗位的人员;
2、取得相应资格未聘人员的竞聘上岗人员范围: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尚未聘用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新竞聘上岗的,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等级。
三、基本任职条件和资格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07]28号)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并符合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3、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准备阶段
1、宣传发动。
单位召开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动员大会,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使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认清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用及竞争推荐工作的形势和意义,增强竞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人员摸底。
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分类,确认已聘和未聘及符合竞争推荐人员的情况。
3、制定方案。
主要内容包括竞聘范围、竞聘岗位及数量、岗位职责和要求、竞聘的资格条件以及聘用的有关事项等。
实施方案经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80%以上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
报市人社局批准后,由单位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
1、个人报名。
召开竞聘大会,宣布单位实施方案,由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提出申请,并提交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
2、资格审查。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竞聘上岗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用及竞争推荐的人选。
3、量化打分。
依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用及竞争推荐计分办法,根据竞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由工作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用及竞争推荐量化赋分的各项计分要素对每位竞聘人员进行量化打分。
然后进行全局干部职工民主测评和领导小组考评,三项分数相加为最终总分。
4、公布聘用结果、公示和备案。
召开聘用大会,公布竞聘结果,竞聘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书面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过期不再受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有关聘用备案表,经市经信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聘书。
公示结束后,单位确定聘用人员,经市经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聘书(聘书经人社局盖章有效)。
(三)总结阶段
竞争聘任上岗工作结束后,对整个聘用工作进行总结。
对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及工作情况等作出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备案。
五、组织领导
成立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设立竞聘监督员。
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
冷强
成员:
张晓伟郑伟袁文博张家增刘烨常心田秦国华薛砚相张玉合耿成良
评审委员会成员为:
刘国华董开玉李红谭新章李英春刘冰律江波刘跃祖徐涛
竞聘监督员:
田法冬脱惠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科。
20XX年3月21日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建立逐级晋升机制,根据城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试行)》(青城人社发〔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制定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聘范围
流亭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编外在岗、到龄改非人员)。
二、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相同或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等级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等规定要求;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除聘任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任职年限条件:
1、副高岗位包括五、六、七级岗位,基本竞聘条件为:
竞聘六级岗位的,须在七级岗位聘任满3年;竞聘五级岗位的,须在六级岗位聘任满3年。
2、中级岗位包括八、九、十级岗位,基本竞聘条件为:
竞聘九级岗位的,须在十级岗位聘任满3年;竞聘八级岗位的,须在九级岗位聘任满3年。
3、初级(助理级)岗位包括十一、十二级岗位,基本竞聘条件为:
竞聘十一级岗位的,须在十二级岗位聘任满2年。
上述聘任年限的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竞聘。
聘任到岗位最低层级前,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为聘任到岗位最低层级的任职年限。
三、竞聘原则
(一)按岗聘用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须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数量组织实施,不能超出岗位设置聘用相关人员。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除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外,原则上应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以水平、能力的高低和贡献的大小为依据,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三)职、责、权、利一致原则。
聘任职务及所享受的工资待遇要与实际岗位所承担的责任、权利相一致。
四、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本次拟聘任岗位情况
流亭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共设置专业技术岗位70个(2015年新增白沙湾片区管理处中级岗位十级1个,初级岗位十二级1个),其中高级岗位6个(五级1个,六级2个,七级3个),中级岗位22个(八级6个,九级9个,十级7个),初级岗位42个(十一级21个,十二级21个)。
现有专业技术人员61人,其中高级7人,中级28人,初级26人。
本次拟聘任职数为高级岗位6个(五级1个,六级2个,七级3个),中级岗位22个(八级6个,九级9个,十级7个),初级岗位33个(十一级21个,十二级12个)。
在岗位总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相同级别内较高层级的岗位可用于较低层级岗位使用。
五、竞聘办法
本次竞聘拟采用量化赋分、笔试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确定的聘任岗位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任。
(一)量化赋分(20分)
1、工作年限(5分):
工作每满一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计0.2分,不满一年的不计分,最高不超过5分。
2、任职资格年限(5分):
取得现相应任职资格开始,每满一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记0.5分,不满一年的不计分,最高不超过5分。
在上级岗位落聘人员,进入下级岗位竞聘时,其取得上一级任职资格的年限可合并计分。
3、学历(4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分,全日制大学本科、在职研究生3分,全日制大学专科、在职大学本科2分,在职大学专科及以下1分。
以区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学历为准,有多个学历的只计最高学历。
4、年度考核(6分):
根据近3年(2012-2014年)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计分,其中优秀等次每次记2分,合格等次每次记1分。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量化赋分情况一并进行公示。
(二)笔试(30分)。
笔试卷面分实行百分制,占总分的30%。
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进行公示。
(三)民主评议(50分)
组织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议,民主评议会议实际参加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进行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票分为A、B、C票,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填写A票,其他处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填写B票,一般工作人员填写C票。
民主评议内容分为职业道德(30分)、业务能力(40分)和履行岗位职责(30分)三部分。
民主评议实行百分制,按照A、B、C票分别占民主评议得分的40%、30%、30%的比例加权计分,计算出每名竞聘者的民主评议分。
民主评议分不足60分的,取消竞聘资格。
民主评议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民主测评结束后,将竞聘人员民主测评成绩进行公示。
六、竞聘程序
(一)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并公示竞聘方案。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应包含拟竞聘岗位数量、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以及竞聘上岗步骤等内容。
竞聘方案在本单位公示、征求意见,并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公布竞聘方案。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审核通过的竞聘方案在本单位公布。
公布时间不少于2天。
(四)岗位选择。
符合转岗条件并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岗和工勤岗人员要参与竞聘,须进行岗位选择,填写岗位选择保证书,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管理岗或工勤岗的,也须进行岗位选择,填写岗位选择保证书,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转岗结束后,本次聘期内不再办理转岗手续。
(五)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竞聘上岗个人申请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将审查结果反馈竞聘者本人。
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公示。
(六)组织竞聘。
将参加竞聘人员按照量化赋分、(笔试)和民主测评进行汇总,汇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公示。
按照专业技术层级从高到低的顺序,研究确定各层级拟聘任对象。
在本级专业技术岗位上落聘人员,应参加下级岗位竞聘;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内竞聘,在上一层级落聘人员可参加下一层级的竞聘。
如出现竞聘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下列顺序优先聘任:
(1)近3年年度考核得分高者优先;
(2)任职资格年限长者优先;(3)工作年限长者优先;(4)学历高者优先。
(七)拟聘人选公示。
将拟聘任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
(八)备案。
公示结束后,将各层级拟聘任人员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区人社局备案。
(九)办理聘任手续。
拟聘任名单经区人社局同意后,街道与聘任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填写《岗位聘用证书》,填写完成后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一聘期的聘书等相关材料到区人社局审核验印。
七、聘期管理
(一)加强对受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实行任期考核,任期考核可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考核结果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绩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出现以下情况的,予以解除聘任:
1、不履行聘用合同的;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工作的;3、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4、严重失职、渎职的;5、在聘期内因工作变动,脱离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的;6、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7、被开除、劳教、以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若出现解聘或调出等事项,均应随时办理解聘手续,并将《城阳区专业技术岗位解聘人员申报表》报区人社局进行备案。
(四)对专业技术岗位空缺职数实行动态管理,单位因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增减导致岗位空缺发生变化时,需及时到区人社局进行备案,重新核定岗位空缺情况,更新《城阳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备案表》,作为聘期内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据。
(五)本次聘任自20XX年1月1日始至20XX年12月31日止,聘期为3年。
连续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次上被聘用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的,可按现聘岗位签定聘期至退休的合同。
首次聘用人员聘任次月兑现工资待遇。
八、相关注意事项
(一)此次聘任要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进行,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未聘人员参加竞聘,属首次聘任的,须聘到专业技术相应等级的最低层级岗位上。
(二)聘期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意见的要求,经区人社局批准适时组织补聘。
九、有关要求
(一)街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由街道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街道组织科负责具体实施及解释说明。
(二)严肃组织纪律。
本次竞聘工作要以对组织和干部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审查工作。
对在竞聘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1-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竞聘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充分调动全办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争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鲁人社发〔202X〕39号)精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菏人社字〔20XX〕141号)、《关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通知》(菏人〔2009〕57号)及批复的岗位设置总量和目前岗位空缺,现就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空缺岗位聘用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一)参加竞聘上岗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水平;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现聘岗位最近一年年度考核(或最近一个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6.基本任职条件:
-2-
(1)竞聘三级岗位应在四级岗位任职5年以上;
(2)竞聘五级岗位应在六级岗位任职3年以上。
首次竞聘五级岗位可在七级岗位任职8年以上;(3)竞聘六级岗位应在七级岗位任职5年以上;(4)竞聘八级岗位应在九级岗位任职3年以上。
首次竞聘(即单位首次实行岗位聘用时)八级岗位可在十级岗位任职7年以上;(5)竞聘九级岗位应在十级岗位任职4年以上;(6)专业技术水平高、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竞聘有任职年限要求的岗位,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破格聘用。
(7)任现聘岗位以来,工作成绩明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职责,各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8)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条件。
(9)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岗位按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竞聘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岗位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0)在同层次专业技术岗位不能越级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2.在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职审查期间,不得参加竞聘上岗。
4.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其他情形的。
二、专业技术岗位数额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菏人社设岗函〔202X〕4号)、《关于调整市人防办617工程管理所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菏人社设岗函〔202X〕30号)文件确定的各类岗位数,结合各事业单位的实际,确定聘用岗位指标。
1.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开发服务站)拟聘高级工程师(七级)1个、工程师(十级)1个。
2.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拟聘工程师(或馆员)(十级)1个。
3.市人防人口疏散基地管理所拟聘工程师(十级)1个。
三、竞聘办法
(一)竞聘原则
1.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2.各层级岗位都要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在岗位设置数额内,竞聘上岗,择优聘用。
(二)实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
-4-1.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应把各层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间、工作年限、工作业绩、民主测评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
3.根据本单位行业特点,自任现聘岗位职务以来,具备下列至少两项条件的,经主任办公会研究批准后,可作为优先依规聘用的依据:
(1)取得过市级以上具有实用价值、显著社会经济效益或科技成果的;
(2)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3)被评为市级(市委、市政府)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4)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
四、竞聘程序
1.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竞聘方案确定后,进行公示。
2.个人报名。
个人对照竞聘上岗方案,结合自身情况自愿报名。
3.资格审查。
党建人事科对拟参加竞聘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认定,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符合条件的参加竞聘人选名单。
4.综合考评。
从技能水平、工作业绩、竞聘演讲、民主测评等环节进行综合量化打分。
-5-5.组织研究。
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拟聘人员。
竞聘结果的公示范围应与竞聘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聘期
1.十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一个聘期一般为3至5年。
2.聘用时间一般应满一个聘期,高层次紧缺人才的聘期可适当延长或无固定期限。
六、有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人防办专业技术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建新市政协副主席、市人防办主任政委:
李建新市人防办党组书记副组长:
徐荣臣市人防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谢忠良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黄修臣市人防办四级调研员成员:
祝金锋王晓军李维民刘春艳孔令敬许庆领马新博专业技术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建人事科,由祝金锋具体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竞聘上岗聘任的组织工作。
(二)坚持原则。
在评聘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
-6-(三)严肃纪律。
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发生,一经查实,严肃依规依纪处理。
对个人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评聘,并给予相应处理。
若竞聘人员综合考评得分未达60分者,取消竞聘资格或暂缓聘用。
附件:
市人防办专业技术职称竞聘上岗评分标准菏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6月30日
-7-市人防办专业技术职称竞聘上岗评分标准为便于客观公正地确定拟聘用人选,竞岗聘任综合成绩按基本素质考核(工龄、学历)、业绩考核(任现聘岗位以来的年度考核、专业工作质量、专业工作奖励、学术成果)、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四项分数确定。
每项考核单独计分。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总分=基本素质分++专业工作业绩分+竞聘演讲分+民主测评分,满分100分。
一、基本素质考核(20分)1.人防工作年限(10分):
按到市人防办从事人防工作起开始计算,每满1周年计0.5分,本项最多得分10分。
2.学历(10分):
按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分别按10(9)、8(7)、6、4的标准计分。
学历只记一项最高学历,不重复计分。
二、业绩考核(50分)1.年度考核(30分)。
以聘任现岗位职务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为计算得分成绩。
成绩可按考核等次对应固定分值的办法计分,各年度考核均合格得20分,每次优秀加2分,最终得分不超过30分。
2.表彰(10分)。
以聘任现岗位职务以来获得的奖励,分别计算成绩,但最终得分不超过10分。
(1)综合性表彰:
由市委或市政府以上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计6、5、4分。
-8-
(2)由人防系统表彰或与人事部门联合授予的先进个人,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计5、4、3分。
(3)由本办或市直单位(含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妇联等)表彰的,一次(年度)计1分。
3.学术成果(10分)。
自任现岗位职务以来,有国家、省、市级专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以及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及在报刊上发表与业务工作有关的论文,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地市级3分;以上署名第一作者满分,第二作者以后按顺序递减20%。
各项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三、竞聘演讲(10分)每名竞聘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竞聘演讲,时间10分钟。
由竞聘领导工作小组成员,根据演讲情况进行打分。
四、民主测评(20分)由全办工作人员,根据竞聘人员竞聘演讲及综合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总分值20分。
为公平、公正起见,以实际参会人员为基数,按推荐票数计算比例分值,即:
(N/测评人数)X20=分数。
五、其他说明1.本评分标准中冠有以上或以下的,均含本级。
2.本评分标准中的论文,不含在增刊、特刊、专辑、电子刊物上发表以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
3.本评分标准中作为评分依据的学历,获得时间截止到202X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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