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民政局救助养老信息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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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民政局救助养老信息化
2015年青岛市民政局救助、养老信息化
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青岛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绩效评价结论表
第二部分:
青岛市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资评价体系设置情况
(二)项目评价结论
(三)被评价部门和单位绩效报告与重点评价吻合度
三、存在的问题
四、改进建议
五、绩效评价后续工作
绩效评价结论表
一、资金基本概况
资金名称
2015年青岛市民政局救助、养老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青岛市民政局
计划安排财政资金
1449万元
计划安排项目数量
6个
实际完成项目数量
3个
实际到位资金
240万元
实际到位自筹资金
0
实际支出资金
227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支出(万元)
0
二、资金绩效情况
预期
实际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共有六个子项目:
1.救助、养老各业务系统维护项目,按要求及时进行数据维护处理;2.12349便民服务项目,实现一条热线统揽诉求,提高市民诉求的响应和处理效率;3.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国土银行等接口建设项目,通过建设各类接口,实时调取全市有关社会救助申请人的收入、资产类信息,更加准确的对核对对象进行核对;4.养老平台项目,通过公共服务层的接入手段实现新闻资讯获取、养老地图查询、各类机构检索、预约申请登记;5.救助、养老数据管理应用平台项目,为市民提供各项可公开的业务数据,为信息中心提供业务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控;6.医疗救(补)助即时结算系统改造项目,实现救助资金统计分析和人社、民政资金对象管理,实现民政人工申请救助与社保一体化平台数据联动。
1.2.3.项目已完成。
其他三个项目未完成。
三、绩效评价结论
总体
评价
2015年市民政局救助、养老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总体效果一般,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市救助、养老信息化建设。
其中:
救助、养老各业务系统维护项目效果良好,基本维护了民政局业务系统;12349便民服务项目效果良好,能够提高市民诉求的响应和处理效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国土银行等接口建设项目效果一般,银行信息未应用于社会救助人员信息查询,国土信息仅在市南、市北、李沧区应用,无法有效提高救助资金审核的精准性;养老平台、救助养老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及医疗救(补)助即时结算系统改造项目未实施,没有效果。
是否完成绩效目标
2015年青岛市民政局救助、养老信息化建设项目共6个项目,其中3个项目未实施,未达成绩效目标。
评价
得分
1.救助、养老各业务系统维护项目81分;2.12349便民服务项目82.5分;3.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国土银行等接口项目77.25分;4.养老平台项目0分;5.救助、养老数据管理应用平台项目0分;6.医疗救(补)助即时结算系统改造项目0分。
青岛市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2015年青岛市民政局救助、养老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预算管理的意见》(青政发〔2009〕2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青政字〔2010〕30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预评[2016]10号),自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9月2日,青岛市财政局组织对青岛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2015年度青岛市民政局救助、养老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
青岛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小组具体承担绩效评价实施工作,市民政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绩效评价小组在汇总、分析市民政局及有关单位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及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2015年度青岛市民政局救助、养老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与核实,对重要事项进行了相应的延伸和追溯,方案及指标体系均经专家认可,对照评价指标进行评议与打分,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
具体如下:
一、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基本情况
1.资金批复时间
2015年8月青岛市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评审委员会[2015]第1次会议纪要中包含救助、养老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1,449万元,并于当年组织实施。
2.设立用途
(1)建设养老平台;
(2)建设救助、养老数据管理应用平台;
(3)救助、养老各业务系统维护;
(4)医疗救(补)助即时结算系统改造;
(5)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国土银行等接口建设;
(6)12349便民服务。
3.设立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3)《民政部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民发〔2014〕83号);
(4)《民政部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61号);
(5)《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
(6)《青岛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青社救〔2015〕1号);
(7)《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4〕18号)。
4.总体绩效目标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以科技手段为国家和社会解决养老难题提供支撑;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减少重复劳动;节约信息盲点造成的机会成本;降低政府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成本。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市民政局救助、养老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使用1,449万元,预算批复1,449万元,实际使用226.99万元。
该项资金主要包括六个项目,具体明细表如下:
救助、养老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明细表
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支出名称
预算
批复
实际
使用资金
1
救助、养老各业务系统维护项目
180
173
2
12349便民服务项目
60
53.99
3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国土银行等接口建设项目
70
4
养老平台项目
559
5
救助、养老数据管理应用平台项目
260
6
医疗救(补)助即时结算系统改造项目
320
合计
1,449
226.99
本项资金自设立以来未实施重点项目的预算评审及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论
2015年市民政局救助、养老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总体效果一般,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市救助、养老信息化建设。
其中:
救助、养老各业务系统维护项目效果良好,基本维护了民政局业务系统;12349便民服务项目效果良好,能够提高市民诉求的响应和处理效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国土银行等接口建设项目效果一般,银行信息未应用于社会救助人员信息查询,国土信息仅在市南、市北、李沧区应用,无法有效提高救助资金审核的精准性;养老平台、救助养老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及医疗救(补)助即时结算系统改造项目未实施,没有效果。
(一)评价体系设置情况
按照《青岛市财政局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绩效评价应遵循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评价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的要求,此次对本项目的评价只选取了对社会及经济影响较大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国土银行等接口建设项目设立指标体系,其他两个维护、服务项目设立简单评价指标,另三个未执行项目未设立指标体系。
评价后各项目评价情况如下:
1.设立指标体系项目情况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国土银行等接口建设项目,在实地抽取了市南区、市北区(敦化路街道)、李沧区、崂山区、胶州市统计数据基础上,以2015年采用核对系统的数据和2014年同期未采用核对系统的数据进行对比,取得分值。
2.设立简单评价指标项目情况
以下项目仅设立简单评价指标,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救助、养老各业务系统维护项目:
采购合同、日常统计分析的执行、数据交换的执行、数据维护工作、维护需要与相应,重点核实项目资金在专项资金中列支的依据是否充分。
(2)12349便民服务项目:
采购合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重点核实项目资金在专项资金中列支的依据是否充分。
3.未执行项目
(1)养老平台项目;
(2)救助、养老数据管理应用平台项目;
(3)项目、医疗救(补)助即时结算系统改造项目
以上三个项目2015年度未实施,评价不得分。
(二)项目评价结论
2015年青岛市民政局救助、养老信息化建设项目各子项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见下表:
序号
项目支出名称
得分
等级
1
救助、养老各业务系统维护项目
85
良
2
12349便民服务项目
86.5
良
3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国土银行等接口建设项目
77.25
合格
4
养老平台项目
0
不合格
5
救助、养老数据管理应用平台项目
0
不合格
6
医疗救(补)助即时结算系统改造项目
0
不合格
1.救助、养老各业务系统维护项目
该项目预算批复资金180万元,实际使用173万元,执行率96.1%。
评价实际得分85分,等级为良,评价结果见下表:
评价指标
标准得分
实际得分
项目立项
23
19
业务管理
20
14
财务管理
17
12
日常统计分析报表
20
20
数据交换
20
20
合计
(1)项目立项扣减4分,因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未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的绩效指标扣减4分;
(2)业务管理扣减6分,其中:
合同不健全,未能提供2015年的服务合同扣减4分;检查需求变更单及维护记录,需求变更正常及时响应扣减2分;
(3)财务管理扣减5分,其中:
未提供支付费用相关发票及有关审批手续扣减3分;未有效实施财务监控,进行相应的财务检查等监控措施或手段,缺少财务检查报告,扣减2分。
2.12349便民服务项目
该项目预算批复资金60万元,,实际使用53.99万元,执行率90%。
评价实际得分86.5分,等级为良,评价结果见下表:
评价指标
标准得分
实际得分
项目立项
23
19
业务管理
8
8
财务管理
17
1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52
47.5
合计
(1)项目立项扣减4分,因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未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的绩效指标扣减4分;
(2)财务管理扣减5分,其中:
未提供支付费用相关发票及有关审批手续扣减3分;未有效实施财务监控,进行相应的财务检查等监控措施或手段,缺少财务检查报告,扣减2分。
(3)我们通过抽样曾经来电咨询的人员回访,对服务人员工作态度、服务人员接听电话及时性、咨询业务反馈办理及时性、业务诉求处理效率、咨询业务答复内容、服务人员工作态度、咨询业务反馈办理及时性、业务诉求、处理效率、咨询业务答复内容10项内容加权平均后,得分91.4分,按照满意度所占比例52%,该项得47.5分。
3.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国土银行等接口建设项目
该项目预算批复资金70,到位资金0万元,实际使用0万元,执行率0%。
评价实际得分77.25分,评价结果见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标准得分
实际得分
投入
项目立项
7
5
过程
业务管理
31
30
财务管理
10
7
产出
项目利用效率
9
3.9
验收规范性
7
6.75
质量达标率
5
5
项目创新性
3
2
效果
经济效益
14
5.6
社会效益
2
1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2
11
合计
100
该项目实际得分为77.25分,等级为及格。
投入、产出和效果三个指标对该项目得分影响较大。
(1)投入扣减2分,其中:
绩效目标设置缺少科学性和合理性,扣减1分;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扣减1分。
(2)过程扣减4分,其中:
硬件采购在前,招标滞后,业务管理扣减1分;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扣减2分,未开展财务监督检查扣减1分,合计财务管理扣减3分。
(3)产出扣减6.35分,其中:
项目使用度(由于2015年未使用银行与国土端口,2016年2月开始使用,所以采用2016年3月至8月数据,每周核对一次)=期间项目使用工作日/期间工作日=27/133=20.3%,得2分,扣减3分。
项目资源接入完成率扣减2.1分。
其中本项目现接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青岛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银行9家银行,银行资源未全部接入扣减0.5分;国土接入市南、市北、李沧3个区,未接入崂山、黄岛、城阳、即墨、胶州、平度、莱西、高新8个区市,每个未接区市扣减0.2分,共计扣减1.6分。
档案存档情况扣0.25分,因软件部分无验收扣0.25分。
项目创新和实用性,根据所用技术的创新和实用性分为好、中、差3级,分值分别为3分、1-2分、0分。
经专家评审为中等水平,得2分,相应较满分扣减1分。
(4)效果扣减10.4分,其中:
项目资源应用完成率实际完成率扣减5.4分。
其中本项目接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资源,但未用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扣减2.5分,其他银行信息未用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扣减0.5分;崂山、黄岛、城阳、即墨、胶州、平度、莱西、高新8个区市未应用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每个未应用区市扣减0.3分,合计扣减2.4分。
业务处理效率因在处理业务时间上没有提升扣减3分,我们从上段所述各区市取得审批低保工作周期天数,均没有因使用核对系统而减少审批低保工作日数,平均审核低保工作天数为45个工作日,业务处理效率提高率=(45-45)/45*100%=0。
社会影响力获得省部级荣誉1项,得2分,市地级荣誉得1分,本项目只获得市地级荣誉,得1分,相应扣减1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4.67%,评价得分11分,扣减1分。
(三)被评价部门和单位绩效报告与重点评价吻合度
市民政局提供了《2015年救助、养老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青民函〔2016〕56号),报告中提及“由于项目立项周期过长,目前项目资金均尚未执行;待项目进行完毕后,将根据绩效目标认真做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报告中列示了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基本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与实际了解的情况不符,实际已经支付了226.99万元资金。
且评价报告中绩效目标仅限于定性的评价,缺少可衡量的定量指标,对未完成项目情况原因也未进行分析。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管理方面
1.绩效目标设置无法量化,不清晰。
市民政局自评报告目标定量的少,定性的多,无法量化,缺少清晰明确的目标。
如作为信息化使用工作的重要绩效目标项目使用度、项目资源应用完成率、业务处理效率等,市民政局在相关文件中均未提到。
2.部分项目未实施。
该项专项资金中的养老平台项目、救助养老数据管理应用平台项目和医疗救(补)助即时结算系统改造项目2015年度未实施。
(二)绩效管理方面
1.银行、国土信息应用不全面,未实现信息共享。
银行信息接口虽已建成,但实际的银行信息未应用于社会救助人员信息查询,且未接入各区市,未实现该项目的实际目标。
国土信息接口虽已建成,信息仅在市南、市北、李沧应用,其他区市未接入,无法有效提高救助资金发放的精准性。
2.办结时效未缩短。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国土银行等接口建设项目,国土信息接口和银行信息接口虽已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但办结时间并未缩短。
(三)财务管理方面
1.合同管理不完善。
救助、养老各业务系统维护项目未能提供2015年的服务合同。
2.未有效实施财务监督检查。
根据《青岛市社会福利金资助项目评审实施办法》规定,应对资助项目实行跟踪监督。
项目办公室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受资助项目的实施工作和资金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市民政局未能提供出跟踪监督检查记录。
(四)业务管理方面
1.项目验收不全面。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国土银行等接口建设项目未进行软件部分验收。
2.招标滞后,采购在前。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国土银行等接口建设项目招标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市民政局的硬件接收单日期为2015年4月,青岛市电政办硬件接收单日期为2015年12月4日。
四、改进建议
(一)综合管理方面
1.设置清晰、可量化的绩效目标。
建议在申请资金预算时,首先提报清晰明了、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和工作责任,作为考核的依据。
2.严格管理,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建议市民政局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管理方面
1.全面应用银行、国土信息数据,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审核精确度。
建议将银行、国土信息全部应用于社会救助人员信息查询,并接入所有区市,提高审核精确度。
2.缩短办结时间,提高业务处理效率。
建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国土银行等接口建设项目,在接口建成的基础上,审批时间上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结时间。
(三)财务管理方面
1.完善合同管理。
建议加强合同管理,将必备的合同等资料按规定存档。
2.有效实施监督检查,规范财务管理。
建议市民政局应根据《青岛市社会福利金资助项目评审实施办法》第七章规定对项目实行跟踪监督,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资金的安全使用。
(四)业务管理方面
1.重视软件验收,提高信息化系统验收质量。
建议市民政局做好信息化系统验收工作,尤其重视软件验收,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使各项目档案保管齐全。
2.先招标再采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建议市民政局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在实施采购时应先招标再采购。
五、绩效评价后续工作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对本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措施书面报告青岛市财政局。
除已标明的涉密内容外,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公开。
附件:
201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国土银行等接口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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